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资产购买事项,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
自 2017 年 2 月 3 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3 日、2017 年 2 月
10 日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06)。
后经与有关各方论证核实,公司拟筹划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7),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2 月 17 日开市时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
停牌,并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8)。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尚未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于 2017 年 3 月 3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2017 年
3 月 17 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2017-01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事
项,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