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一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 按产品或劳务细 合同签订金额或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比例
别 分 预计总金额 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
销售轴承等产品 不超过 600 万元 366 万元 0.86%
售产品、商品
中国一拖集团有
限公司(简称“中
国一拖”)及其子
公司
向关联人采
采购原材料等 不超过 1,000 万元 215 万元 1.69%
购原材料
2、审议程序
(1)该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大功、梁波、朱峰、闫麟角、李鹤鹏、仲明振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该交易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该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金额为:9.7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2,374.96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剡水
公司住所:洛阳市建设路154号
经营范围: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汽车、工程机械、柴油机、发电机、叉车、
自行车、喷油泵及上述产品零配件制造销售;煤矿机械、槽车、模具、机床、锻
铸件、工夹辅具及非标准设备制造。工业用煤气(禁止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
途,限分支机构经营);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的)、
空气(压缩的)生产与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进出口(按资
质证);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
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15年末总资产155.68亿元,净资产70.24亿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115.20亿元,净利润1.14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与中国一拖同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按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国一拖构成公司之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一拖财务状况良好,同公司以往支付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中国一拖发生的交易采用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生产的农机轴承等产品一直同一拖集团之间有往来,日常会通过中国一
拖采购部分原材料,此交易属于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一定的积极
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
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董
事回避了董事会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2、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一拖”)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公司向其销售产品及采购原材料过程遵循市场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对该交易,我们表示同意。
六、中介机构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认为:轴研科技拟与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开展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采用市
场价格,拟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德邦证券对轴研科技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通过的《关于轴研科技与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确定的交易
类别和限额内,按市场价格开展的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一拖关联
交易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