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信捷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2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引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了解,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专注于审
计鉴证、管理咨询、资本市场服务、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
程咨询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H 股企业审计
等资格。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
够满足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同意聘请其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
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自
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公 W[2017]E1086 号《关于无锡信捷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以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6,739.4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三、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
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
险,保障资金安全。
    我们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批额度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额度。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程 明                 王荣朝                     王卫东
                                                     2017 年 3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