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2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2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2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