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
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新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2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2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信托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2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编号: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锡信
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报告》
2、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3、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一)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