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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高科:关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2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董事会、2017 年第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改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修改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
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该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执
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 号)
及《企业会计准则》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利润表设置“营业税金及
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管理费用。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规定,利润表中的“营
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
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
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
较数据不予调整。
    4、变更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董事会和 2017 年第一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
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 2016 年 5 月 1 日)开始执行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修改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147,744.32 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147,744.32 元。
    (3)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
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
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
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调增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443,305.53 元,调增应交
税费期末余额 443,305.53 元。
    除上述外,本次修订对公司无其他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列报净损益亦无
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修改,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修改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修改公司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改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修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追溯
调整事项。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修改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2017 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
    2、2017 年第一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第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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