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7-030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
发出定于 2017 年 4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内容。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钟飞鹏先生从提高决
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以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并
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经核
查,钟飞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1,669,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3 %,该提案
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故公司董
事会同意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将其作为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第七项议案。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条款均有相应变
动 , 增 加 临 时 提 案 后 的 201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