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4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07年4月4日派专人将《会议通知》发送至各位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敷彪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会议决议通过本报告,并按规定在媒体上公开披露。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