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晨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8,177.4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江阴苏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利化学”)增资(其中 2,037.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其他股东 Oxon Asia S.r.l.以 3,504.60 万元同比例对苏利化学增资(其中 873.00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用于苏利化学“年产 10,000 吨农药制剂
建设项目”及“年产 9,000 吨农药制剂类产品技改项目”,增资完成后,苏利化学
的注册股本变更为 12,000 万元,公司的持股比例仍为 70%。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7,192.78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泰州百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百力化学”)增资(其中 4,805.85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
公积),其他股东 Oxon Asia S.r.l.以 3,082.62 万元同比例对百力化学增资(其中
2059.65 万元计入股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用于百力化学“年产 1,000 吨嘧
菌酯原药建设项目”,增资完成后,百力化学的注册股本变更为 18,765.5 万元,公
司的持股比例仍为 70%。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苏利化学和百力化学增资是基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
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