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栗淼先生、黄黎忠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聘任黄黎忠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聘任李琦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安民先生、黄旋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栗淼先生、黄黎忠先生、 李琦先生、李安民先生、黄旋先生的履历并听取公司对其情况的介绍 后,认为上述人选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贺 云、张长海、宋萍萍 2017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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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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