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修订如下: 一、章程第十三条原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新型液压 打包机和剪切机、资源再利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 元件、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船用配套设备、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的开发、制造和 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新型液压打包机和剪切 机、资源再利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海洋工 程专用设备、船用配套设备、潜水及水下救捞装备的开发、制造和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 除外);汽车的销售。 二、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之签署页)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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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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