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1]190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67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0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9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3,930,803.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159,196.4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2
月 15 日 经 江 苏 公 证 天 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验 证 并 出 具 苏 公
W[2011]B126号《验资报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周
经成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56 号)
文核准,本公司本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709,412
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 15.83 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311,999,991.96
元。扣除与本次股份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和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
11,117,820.76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0,882,171.20 元。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44,411,525.33
2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58,980,212.84
3 废旧金属再生处理中小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59,262,209.01
4 废旧金属再生处理大型装备产业化项目 36,505,627.12
5 非金属打包、压缩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378,912.50
6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3,883,825.01
7 使用超募资金设立控股子公司 18,000,000.00
8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控股子公司 33,084,443.25
9 募集配套资金购买全资子公司股权 300,000,000.00
合计 664,506,755.06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664,506,755.06 元,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2,534,612.62 元,加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银行
手续费和服务费后的余额 16,389,803.07 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为 68,924,415.69
元。
二、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各银行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江苏建行乾元保本型 保本浮动
40,000,000.00 42 天
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16 年 234 期理财产品 收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本利丰 90 天”理财 保本保收
10,000,000.00 90 天
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 产品 益
合计: 50,00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
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等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予以执行。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产品发行主体能
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个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3、购买额度
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决议有效期及相应额度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增减。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
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
负责具体操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等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
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
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
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次公司选择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
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
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
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
管理收益,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宏科技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华宏
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