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东钽: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 2014 年、2015 年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4 月 20 日开市起被实行“退市
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二、公司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8.7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900.49 万元,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4.8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3.2.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表明本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
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 2016 年度经营情
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
警示的情形。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0 条的规定,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申请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向公司发出了年报问询函,公司在
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文件,
年报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对部分所涉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 2017-011 号公告及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对深交所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向公司发出了关注函。目前,公
司及年报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正对关注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