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3 月 17 日,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启动改
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议案》: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物业”)拟改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的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改制完成后,在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新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栖霞物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栖霞建设集团物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2 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和燕路 251 号
法定代表人:吕俊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135495688W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产经纪;房屋维修服务;家政服务;商务服务;家
装服务;花卉租赁;搬家服务;停车场服务;物业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目前,栖霞物业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总额(万元) 股权比例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50 70%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50 30%
合计 500 100%
注:南京栖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栖霞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持有本公司 34.37%的股权。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4,635,663.80 91,566,788.90
负债总额 40,080,848.23 44,569,728.24
净资产 44,554,815.57 46,997,060.66
科目 2016 年前三季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74,177,122.55 101,845,729.93
净利润 2,634,325.11 5,076,570.20
注: 2016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16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股份制改制方案
栖霞物业拟以整体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现股东作为发起人,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作为改制的基准日,发行股份总额为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栖霞物业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46,997,060.66 元,以此为参照依据,按每股 1.5666 元折算,其中,3000 万元进
入注册资本,1699.706066 万元进入资本公积(上述 2016 年度相关数据经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各发
起人认购股份情况为:
出资总额 认购股份 进入资本公积 认购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万股) (万元) 比例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
1 3289.794246 2100 1189.794246 70%
有限公司
南京栖霞建设集团
2 1409.91182 900 509.91182 30%
有限公司
合计 4699.706066 3000 1699.706066 100%
整体变更后,新公司的股权结构与原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相比保持不变,公
司仍持有新公司 70%的股权。同时,栖霞物业原有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
务和其它一切权益、权利和义务均由新公司承继。
四、新三板挂牌计划
股份制改制完成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新
公司将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保荐机构,启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
牌的相关工作。
五、核心业务及同业竞争
1、核心业务
栖霞物业成立于1996年,从事专业化物业服务,具有国家一级物业服务企业
资质。目前,栖霞物业深耕南京,辐射无锡、苏州,形成了区域发展的态势。 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栖霞物业托管物业总建筑面积为244.29万平方米,管理业态
涉及住宅物业(多层、小高层、高层、别墅)、办公物业(写字楼)等。
2、同业竞争
栖霞物业的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
情况。栖霞物业在新三板挂牌,不会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
上市公司的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六、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栖霞物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目的是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
理水平,提升经营效率,藉此实现物业服务品牌的提升。通过申请新三板挂牌,
将有利于栖霞物业创新投融资方式,增强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能力进一步发展
壮大。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资产价值,符合本公司
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栖霞物业与公司在人员、资产、经营、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并独立承担
责任和风险。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会影响公司独立上市
地位,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重大影响。
七、风险提示
栖霞物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在新三板
挂牌事项,尚需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改制完成时间、
在新三板的申请挂牌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
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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