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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0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微光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8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微光股份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7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51
元,共计募集资金28,718.7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为26,018.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材料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
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1,372.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天健验(2016)22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2,627.52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8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627.52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3.84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112.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微光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
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余
                           3301040160004990530     4,165,161.07
杭支行
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杭
                           33280188000001963      16,958,082.87
州城东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杭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余
                                                 100,000,000.00      理财产品
杭支行
  合    计                                       121,123,243.9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之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微光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微光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康剑雄                                  赵炜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646.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27.5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627.5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重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200 万台外
转子风机、300
万台 ECM 电机及        否             24,646.00       24,646.00          12,627.52          12,627.52             51.24        [注]          2,331.93        否          否
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合   计                        24,646.00       24,646.00          12,627.52          12,627.52             51.24                      2,331.93
                                                                  年产 200 万台外转子风机、300 万台 ECM 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6 年度预计收益 2,851.58 万元,实际收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331.93 万元,未达到预期收益的主要原因是 2016 年俄罗斯受到经济制裁,针对俄罗斯客户 ECM 电机销售大幅
                                                                  下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无。
                                                                根据 2016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
                                                                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12,073.85 万元,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2,073.85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8 月进行上述资
                                                                金结算,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已支付。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审〔2016〕6956 号)。
                                                                根据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本期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资金共计 34.91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进行上述资金结算,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已支付。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无。
                                                                2016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定期存单、
                                                                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滚动使用。2016 年 8 月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 2016 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1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10,000 万元保
                                                                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
                                                                其余募集资金 21,123,243.94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
  注:年产 200 万台外转子风机、300 万台 ECM 电机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土建部分已于 2015 年 5 月完工结转固定资产,设备部分分批投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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