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规程》等规定,我们作为王府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成员的选
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龙涛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董安生、独立董事郭国庆、
董事杜建国、董事胡腾鹤任委员。报告期内,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
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调整后的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
独立董事龙涛任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董安生、独立董事杜家滨、独立董事权忠光、
董事东嘉生、董事耿嘉琦、董事邹衍任委员。
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或商业经验,主
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如下:
龙涛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毕马威会计公司
纽约分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查委员会委员、中港证券小组中
方会计专家组成员,现任北京海问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第八届、第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安生先生,法学博士,自 1992 年以来长期从事证券律师业务,现任中国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研究员,人民大
学民商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人民大学金融与财政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本公司
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郭国庆先生,经济学博士,先后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人民大
学中国市场营销研究中心主任。第八、九、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
大代表,第七届全国青联委员。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杜家滨先生,博士候选人,历任上海华普信息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微软(中
国)公司总裁、思科系统(中国)公司总裁、诚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飞虎乐
购(富讯通)董事长。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权忠光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中国证监会第
六届发审委委员,现任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评估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约监督员、北京市第十一、十二届政协常委、民建 中央
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注册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北京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 副
会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北京交大、中央财大兼职教授、研究员。本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东嘉生先生,历任公司副总裁、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现任王府井东安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杜建国先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先后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
会计师、财务总监,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胡腾鹤先生,经济学硕士,持有律师、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中国首
批注册的保荐代表人。现任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投资委
员会成员,北京王府井国际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
耿嘉琦先生,工商管理硕士,先后在日本大和证券株式会社、英联投资和弘
毅投资担任投资经理和高级投资经理职位等职务,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消费与零售投资部副总裁。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邹衍先生,硕士学位,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兼任乐语通
讯集团董事长,中新凯悦传媒集团董事长、总裁、中国新闻周刊出品人,博融文
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5 次会议,
全部委员均出席了所有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6 年 1 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审阅公司
未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初步审阅意见,确认了年报审计预审阶
段、年审阶段和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审计报告终稿的时间,听取了公司 2015 年
度经营情况汇报和公司审计部 2015 年度工作总结,确定了会计师 2015 年度审计
费用。
2、2016 年 3 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审阅了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6 年度审计工作初稿,并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会
计师进行了沟通,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第二次审阅意见。
3、2016 年 3 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对会
计师 201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报告、会计师审计工作
总结报告,并对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意见,对相关议案进行
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
4、2016 年 8 月 23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形
成了决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16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收购贝尔蒙特香港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事
项,形成了会议决议,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相关议案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年审工作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审机构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
资格,能够遵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很好的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人员配备合理,保持了专业能力和应有的关注。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年度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聘请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2015 年度公司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为 214.5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
现的重大事项
在正式进场审计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审计委员会针对年度审计
时间安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的内部控制以及审计策略等事宜进行沟通,
并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审核,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在对公司及子公司
进行分阶段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多次与公司财务部及审计委员会
进行沟通,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进展情况,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交了初步审
计意见。经过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详细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的公司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无异议,各位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将报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
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
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
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
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公司严格执行
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
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使公
司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能够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提高了
工作效率,较好的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审议委员会委员,勤勉尽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