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
年3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控股”)
的书面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硕贝德控股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
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
称“本次可交换债券”)。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硕贝德控股持有公司118,005,6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
本的28.96%。根据通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拟发行期限为3年,拟募集
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
有人有权在换股期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本次可交换债券近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惠州市硕贝德控股有
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
函[2017]90号)。深交所对硕贝德控股申请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
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无异议。
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最终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关于本次可交换
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进行并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