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六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阿拉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下简称“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阿拉尔新农化纤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化纤”)所拥有的年产 8 万吨粘胶纤维、10 万吨棉浆
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
资产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 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将标的资产在交易中心公开挂牌,
挂牌价格为人民币 125,144.12 万元,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公司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为契合公司优化业务结构、加快业务升级的战略方向,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
能力,公司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申请标的资产在交易中心进行第二次
公开挂牌转让,将挂牌总价调整为 11.7 亿元,其他交易条件不变。
2017 年 3 月 16 日,公司收到交易中心《关于确认受让资格的征求意见函》,公
告期内有 1 家意向受让方(即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交了报名资料,并
按照公告要求缴纳了足额保证金。同日,公司对该意向受让方的资格进行了审核,
确认其具备受让条件,并已书面回复交易中心。
截至目前,公司正按照相关规定,与该意向受让方协商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
交易合同,组织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完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
并将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
的 信 息 以 指 定 媒 体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