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
在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现场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随机光学重建/结构光照明复合显微成
像系统研制”项目的议案》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中国科学院苏州生物医学
工程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随机光学重建/结构光照明复
合显微成像系统研制”项目。公司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任务为光学和机械元
件的加工、镀膜、测试、整机系统的集成等,为本项目复合显微镜系统以及大数值
孔径物镜的加工、检测提供保证并为显微物镜的研制提供一体化的装调与检测手段。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帮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提升各项技术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培养相
关领域的高端人才队伍,同时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公司发展具有长期战
略意义,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二)会议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型构件三维几何参量精密测量仪”
项目的议案》
金宏、韩志民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与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
机械与物理研究所等单位联合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大型构件三维几何参量精密
测量仪”项目。公司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光电仪器规模工程化制造为目标,负责
整机论证及产业化开发,确定模块接口和指标。本项目完成后将使公司在激光跟踪
测量系统的研究领域形成明显技术优势,占领未来产业制高点。由于中国科学院长
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为持有公司 42.65%股权的控股股东,因此该行为属于
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