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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7
债券代码:112238           债券简称:15 振业债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下午在振业大厦 B 座 12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赵宏伟先生主持,经认真审
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
长的议案》:选举赵宏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
届董事会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的议案》: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一)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5 人):赵宏伟、朱新宏、孔祥云、曲
咏海、陈英革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 3 人):孔祥云、于冰、陈英革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 人):曲咏海、孔祥云、陈英革
     (四)提名委员会(委员 3 人):陈英革、李建春、曲咏海
     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通过,推选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如下:
     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为赵宏伟先生,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孔
祥云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为曲咏海先生,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陈
英革先生。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总裁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朱
新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方
东红先生、李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
任于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
聘任彭庆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姓 名            办公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彭庆伟         0755-25863893     0755-25863012     szzygp@126.com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第三、第四、第五、第六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审计部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刘新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总经理,任期三年。
    八、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
会同意聘任杜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任期三年。
       九、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
意聘任杜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姓 名            办公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杜 汛        0755-25863061      0755-25863012    szzygp@126.com
    十、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的议案》: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
同意聘任方东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任期三年。
    十一、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管理层
分工的议案》:董事会决定管理层分工如下:
    赵宏伟先生主持公司全面工作;
    朱新宏先生负责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陈强先生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及管理技术部有
关纪检监察部分的工作;
    李建春先生协助党委书记分管人力资源和党建工作。分管人力资源部和党群
工作部有关党建部分的工作;
    罗力先生负责公司工会工作;
    方东红先生协助总裁分管财务、资金、预算管理、土地储备、项目营销、公
司产权管理、制度流程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计划财务部、投资发展部和管理
技术部;
    李伟先生协助总裁分管项目开发计划、工程进度、规划设计、质量、安全与
文明施工管理、项目开发成本管理和自有物业经营管理工作。分管产品管理部、
成本管理部和资产经营部;
    于冰女士协助董事长分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分管审计部;
    彭庆伟先生协助董事长分管董事会事务、公司股证事务工作,分管董事会办
公室;协助总裁分管文秘档案、行政后勤及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
   十二、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简历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简     历
       赵宏伟:男,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1988
年 9 月至 1990 年 6 月任呼和浩特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0 年 6 月至 1991
年 10 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1991 年 10 月至 1993 年 8 月任内
蒙古自治区地矿局律师;1993 年 8 月至 1997 年 5 月任深圳石化集团(深圳石化
综合商社)办公室科员、副科长、科长、副主任;1997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
深圳沙河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5 月任深
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职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中心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深圳
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2011 年 4 月至 2017 年 1 月任深圳
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
记。
    被提名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被提名人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新宏:男, 1960 年 5 月出生,山西财经学院学士,美国罗斯福大学、北京
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1983 年至 1986 年在郑州航空工业
管理学院经营管理系任教师(期间在航空工业部计划司工作半年);1986 年 2 月至
6 月在北京语言学院进修英语;1986 年 6 月至 1988 年 5 月在英国伯明翰大学经济
分析专业做访问学者;1988 年 5 月至 11 月在郑州航空工业学院任教师;1988 年
11 月起先后任深圳信息管理办公室、市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部长兼《经济动态》
主编,深圳市统计信息局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深圳市统计学会秘书长;1996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先后担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企管部负责人、副部长,债务
清缴部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门正职);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3 月兼任金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 3 月至 2003 年 6 月兼任深西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长;2003 年 6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监事会监事、监事
会主席;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5 月兼任深圳市信息管线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 年 2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2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深圳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深圳市
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被提名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被
提名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方东红:男,1967 年 3 月出生,中南财经大学商业经济研究生毕业,硕士,
高级会计师。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先后任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结算中心主任、财务部经理;1996 年 9 月至 2004 年 1 月先后任深圳市物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2004 年 1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本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2005 年 3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 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1 月兼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0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其中 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1 月兼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方东红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87,175 股;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
失信责任主体;被提名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伟:男,1973 年 3 月出生,东南大学工民建专业本科毕业,学士,工程师。
1994 年 7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技术管
理员;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深圳市金众混凝土有限公司试验室主任;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深圳市金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副经理兼
项目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深圳市金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深圳市金众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4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广西
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本公司星海名城
项目部总经理;2009 年 12 月至今任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其
中: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兼任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6 年 6 月至今
任广西振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2013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2013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被提名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被
提名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冰:女,1967 年 5 月出生,武汉大学审计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高级
会计师。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助理审计员、审计员、
注册会计师、税务代理部副经理;1997 年 12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深圳市农产品股
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2003 年 2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
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深业
(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2007 年 5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深
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深业(集团)有
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深圳市深业基建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2012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被提名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被
提名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庆伟:男,1969 年 8 月出生,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毕业,博士,高
级经济师。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深圳市金众股份有限公司职员、董事会秘
书;1996 年 8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秘书科科
长、总经办副主任;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1 月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在职
博士研究生;2003 年 9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本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2006 年 6 月
至 2007 年 8 月任本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天津市振
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本公司振业城项目
部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 年 6 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
委员。
    彭庆伟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62,258 股;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
失信责任主体;被提名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
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新馨:女,汉族,1970 年 2 月出生,深圳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
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1993 年 6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深圳市物
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会计师、主
任科员;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成本会计师;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本公司审计部审计师,部门临时负责人;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本公司审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09 年 7 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部总经
理。
    被提名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被提名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汛:女,1975 年 4 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士,
高级经济师。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在深圳市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办从
事股证事务工作;1998 年 6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本公司股证事务代表;2001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5 年 2 月至今任本公司计生办副主任(主持工
作)、女工委副主任(主持工作);2005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委员;
2006 年 7 年至 2008 年 1 月任本公司团委书记;2006 年 10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本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2008 年 1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
任;2009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纪委委员。
    被提名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被提名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被提名人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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