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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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4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董事候选人,于2008年4月12日在浙江省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召开。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胡柏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董事长胡柏藩先生提名,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胡柏藩 委员:陈凯先、魏建平、胡柏剡、王学闻
2、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魏建平 委员:陈凯先、胡柏藩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吴晓波 委员:魏建平、许倩、胡柏剡、张方治
4、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许倩 委员:吴晓波、石观群
专业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由董事长提名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胡柏剡先生为公司总裁,陈晓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由总裁提名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张方治先生、石观群先生、王学闻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石观群先生兼任公司财务总监。
(人员简历附后)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
附:人员简历
胡柏藩,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绍兴师范专科学院化学系专科毕业,浙江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结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88年11月任新昌县合成化工厂厂长,1999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并同时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新东化工有限公司、新昌德力石化设备有限公司、新昌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安徽新和成皖南药业有限公司及新昌县合成化工厂的子公司绍兴越秀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爱生药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胡柏藩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合成化工厂38.43%的股份。胡柏藩、胡柏剡兄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柏剡,男,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精细化工专业专科,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年1月进入新昌县合成化工厂工作,1999年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7月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昌新和成维生素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新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柏剡持有本公司0.48%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合成化工厂2.66%的股份。胡柏藩、胡柏剡兄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晓晖,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研究所硕士,1996年6月任职于宁波国际合作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7月任职于海南港澳资讯产业公司上市公司调研部,1998年2月任职于金华信托证券总部证券研究所,2000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晓晖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合成化工厂0.03%的股份。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方治,男,195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经济师。2000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5月任本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新昌县合成创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张方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石观群,男,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系大专,会计师,中共党员。1989年12月进入新昌县合成化工厂,1999年2月起任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部经理,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石观群持有本公司0.37%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合成化工厂2.24%的股份。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学闻,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纺织大学企业管理专业专科。1993年1月进入新昌县合成化工厂工作,1999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供销部经理,2000年1月起至今任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学闻持有本公司0.34%股票,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新昌县合成化工厂1.97%的股份。除上述关系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