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2日上午9点半在浙江省新昌县泰坦国际大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217,357,39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54%。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柏藩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08年3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报》,《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2008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2007年度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2,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34,206,000.0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的换届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通过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张方治、丁仲军、王正江、陈凯先、吴晓波、魏建平、许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凯先、吴晓波、魏建平、许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胡柏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胡柏剡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石观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王学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张方治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丁仲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王正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陈凯先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吴晓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魏建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许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对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通过王旭林、崔欣荣、叶月恒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王旭林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崔欣荣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同意叶月恒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票数为217,357,392股。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荐,梁晓东、张晓波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9、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对其担保余额不超过3亿元额度内对三花控股及三花制冷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217,357,39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魏建平代表公司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对2007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刊登于2008年3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吕崇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相关人员简历已披露于2008年3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