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3 月 10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百
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17-025)。
2017 年 3 月 1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
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21 条的规定,公司股
票将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停牌一天,2017 年 3 月 20 日起复牌并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复牌后,股票简称将由“*ST 百花”变更为“百花村”;股票
代码“600721”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