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PORT COMPANY LIMITED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 603 房)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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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发行股数: 69,868 万股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2.29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7 年 3 月 17 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619,318 万股
(八)新股发行数量: 69,86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8%。
根据询价结果,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金额(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已达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发行新股数量满足
法定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减少新股发行数量。
本次新股发行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
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九)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定的承诺: 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本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广州港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的锁定期。若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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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
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
条件的前提下,广州港集团可进行减持:(1)上述
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
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广州港集团需向投
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广州港集团已经全额承担赔
偿责任;(3)广州港集团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每
年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且减
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等事
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4)如广州港集团进
行减持,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
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
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
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且将提前 3 个交
易日向本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
并由本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远集团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锁定期”),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
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
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
则顺延;(2)如发生中远集团须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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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中远集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3)中
远集团在减持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不超过中远集
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
调整。中远集团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进行减持,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其他股东国投交通控股、广州发展、上海中
海码头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
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时,由本
公司国有股东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控股、中远集
团、上海中海码头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
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本公司国有股东广州
发展由其国有出资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
上市时,以自有资金向中央金库上缴资金的方式履
行国有股转持义务。
(十)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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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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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
文,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公司风险。
1、关于发行新股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549,450 万股,本次发行为新股发行,拟发行 69,868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8%。根据询价结果,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金额(扣除相应的发行费用后)已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在确保公司发行
新股数量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相应减少新股发行数量。
本次新股发行的最终数量,在遵循前述原则基础上,由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共同确定。
2、国有股转持的安排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及相关规定,经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部分国有股转持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870 号)批复,广东省国资委同意本公司
国有股东按相关规定在本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时,将所持有的国有股按照实际发行量
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控股、中远集团
和上海中海码头采取转持股份形式,广州发展国有股东采取上缴资金形式。具体转持数
量和实际应缴纳金额以实际发行数量和 IPO 价格确定。
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
(1)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经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核准并得以实施,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
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①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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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③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i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ii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iii 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
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50%),且超过五
千(5,000)万元;公司未来十二(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30%)。
④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
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
期现金分红。
⑤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20%)。
⑥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港口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i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ii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iii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
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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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
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⑧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
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⑨公司进行利润分配应履行下述决策程序: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同意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
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
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当年满足
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还应说明原因并
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
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
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
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政策、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股东大会
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表决。
⑩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并根
据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提交议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及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招
股说明书“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及“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关于本次发行相关的承诺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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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
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股东国投交通控股、广州发展、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承诺: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减持意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a)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
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b)如发生其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
其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c)其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 1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等
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d)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将提前 3 个交易日
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
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远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a)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
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b)如发生其须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
形,其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c)其在减持公司股份时,每年减持不超过本公司持
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d)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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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司与投
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
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a)公司已发行新股但尚未上市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前
述行为被依法认定后 5 日内制定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数量、价格区间、
完成时间等信息),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
存款利息;(b)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股份回购义务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广州港集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广州港集团将
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本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
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购回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股份购回义务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
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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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介机构关于文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
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
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
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
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 号)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所
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
有效保护。
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机构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5)国有股转持承诺
发行人的股东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控股、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以及广州发
展的国有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时,将依据法律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方案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就国有股转持出具的相关文件,足额、按时进行国有股转持;同意应发行人的要求,
配合其办理国有股转持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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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诺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
采取以下措施: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尽快研究
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未能按照《广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股份回购的承诺的,则本公司还应
采取下述措施: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并且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
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若发行人未履行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公司还应采取下述措施:本公司
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并且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关
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如广州港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
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如广州港集团未能按照《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
行增持义务的,则其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广州港集团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广州港集
团上一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50%予以扣留并归发行人所有,并且广州港集
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
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
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广州港集团未履行股份回购或赔
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广州港集团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发
行人、广州港集团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广州港集团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
的公司股票,从而为广州港集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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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提供保障。若广州港集团未承担前述责任,则广州港集团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
广州港集团履行完毕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广州港集团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
用于承担前述责任,并且由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广州港集团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
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广州港集团未能按照《关于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广州港集团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广州港集
团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
如广州港集团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公司可扣减广州港集团以后
年度现金分红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如广州港集团违反其他一项或多项承诺事
项的,则广州港集团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
所获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的,应
当依法赔偿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
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
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
权益;《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
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若本人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本人还应采取下述措施:若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
关政府机构认定前述承诺被违反或未得到实际履行,或司法机关认定因前述承诺被违反
或因未得到实际履行而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需要本人承担责任的,本
人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实认定的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津
贴的 100%(税后)扣留以作为履约担保,并由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人关于赔偿损
失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如本人违反其他一项或多项承
诺事项的,则本人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的,
所获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且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公司及/或投资者损失的,应
当依法赔偿公司及/或投资者损失。
5、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1)本预案的有效期
本预案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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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启动本预案的条件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
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
下同)的情形时(以上简称“启动条件”),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启动本预案。
(3)本预案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两项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控股股
东广州港集团增持公司股票;(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如果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提示公
告,并在 8 个工作日内与公司控股股东等协商确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该等方案需
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控股股东应予以支持。
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
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控股股东中止实施增持计划之日或公司决定中止回购公司股票
之日起 3 个月后,如再次触发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若公司及相关主体最终确定以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
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 日内实施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在实施增持方案时应承诺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公司股票
的货币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30%;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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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本预案启动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持续按照上
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控股股东用以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
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总额的 50%,且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控
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增持公告作出之日后,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则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可中止实施增持计划。
若公司及相关主体最终确定以公司回购公司股票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则公司将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
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董事会应在本预案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实施回购股份或
不实施回购股份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
议、回购股份预案或不回购股份的理由,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经股东大会决议
决定实施回购的,公司应在履行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后 90 日内实施完毕。公司股
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
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货币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
的总额;(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本预案启动条件,公司将持续按照上述稳定股
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回购股票的货币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回购股份合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10 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公司董事会可中止回购股份事宜。
在公司符合本预案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公司自身现金流量状况与融资成
本等因素,认为公司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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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如果公
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其增持义务,则公司有权将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相等金额的应付
公司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或扣减。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
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
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5)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生效。
如因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动等情形导致本预案与相关规定不符,公司应对本预案
进行调整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
过。
6、重大风险提示
(1)周边港口竞争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周边港口,包括香港、深圳、珠海、东莞等港口,其中广州
港、深圳港和香港港相互距离较近,货物吞吐量规模较大,是区域内最主要的三个港口。
周边港口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装卸效率、装卸货损货差及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
相邻港口通过价格竞争获取货源的现象较为普遍,货量存在分流的可能,因此在港口行
业逐步进入整体结构性重组的背景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港口行业收费上涨存在一定
压力,部分货类的收费有适当下调的可能性。
(2)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近年来港口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得到了主要客户的有力支持,2015 年度,公
司前五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2.99%;2016 年度,公司前五
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9.80%。如果整体行业格局不发生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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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变化,公司仍将对主要客户保持一定程度的依赖。如果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货物港口
作业的需求,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3)环保风险
港口行业面临的环保风险主要来源于水污染源、产生于煤炭等散货装卸作业的粉尘
大气污染物、港口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等。此
外,在运输一些特殊产品情况下,如一些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理化学性质的货
物时,可能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等环保风险。《港口法》规定建设港口工程
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对不符合环境评估要求的项目建设将采取严格限
制措施。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港务建筑施工管理措施,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但仍存在破坏港口周边生态环境的风险。一旦发生该等情况,公
司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轻则可能被罚款,重则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停业整顿,
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实施更为严格的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本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其他措施,以满足监
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本公司运营成本上升。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品货物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船舶交通事故、火
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货损事故等,公司已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管理规
范,配备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来防范该等风险的发生,公司也始
终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关注的事项。但是,如果这些环节出现任何一项事故,都可能会
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声誉。如果与码头作业相关的大型机械设备和系统出现故障,则可能
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司正常的业务运行可能受到影响,由此引起的赔偿款和诉讼费
用也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5)各项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1)装卸及相关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44 %、
40.42%及 43.13%,整体呈下降趋势。广州港作为华南地区综合性主枢纽港,其经营状
况与国内经济高度相关,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贸易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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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加剧,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经济形势在短期内没有明显改善,则公司港口装卸及相
关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53%、
24.75%及 26.77%,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通过代理及运输业务积极培育市场,
新业务营收增长迅速,但其规模效应及经济效益尚未完全显现,如果未来相关业务的盈
利模式及经营效率未能有效优化,则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3)贸易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7%、1.08%及
0.45%,波动较大,主要由于 2014 年度受国内产能过剩影响,公司此前主营的煤炭贸易
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2014 年以来,得益于“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大宗商品价格回升,
公司毛利率有所改善。未来,如果大宗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者货类结构中低毛利业
务占比增加,则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4)其他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20%、25.35%
及 27.99%,存在一定降幅,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建设业务各年签订的合同利润水平存在
一定下降。如果未来公司建设业务合同对应的利润水平出现变化,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将
受到一定影响。
(6)短期偿债风险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分
别为 0.44、0.34 及 0.49,速动比率分别为 0.42、0.32 及 0.47。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波动态势,但整体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可能导致公司在面临突发性大额现金需求的情况
下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
(7)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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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
期较长,其盈利能力需在建成后逐步体现,短期内尚无法释放,本公司存在因发行后净
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的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另外,未来公司的在建项目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完工投产后,即在建工程转入
固定资产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相应增加,同时,为
相应项目筹集的专项借款的利息费用不再资本化,会在短期内增加公司财务费用。如果
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相应增加,公司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增加而导致利
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的风险。
(8)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尽管本公司已对上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其投资回报良好,但由于项目实施情况
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因不可控因素出现致使项目建设进度发生变化,则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入计划可能会发生变动。
此外,由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码头和泊位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设
周期较长,且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培育,如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上下游行业发展状
况、港区自然条件及腹地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相关项目的经济效益可能无法达到
预期水平。
(9)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 86.45%的股权,占绝对控股
地位,本次发行后,广州港集团仍将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能够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经
营决策、对外投资等事项施加较大影响。
虽然本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
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但控股股东仍可
能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促使本公司做出有损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从而导致
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10)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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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本公司的经营规模增长较快,子公司数量较多,员工规模较大,对本公司
的产业经营、内部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应对宏观经济政策变动能力提出了更高挑战。
如果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构架不能适
应子公司数量较多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本公
司所属港区分布较广,各港区码头泊位之间的合理布局和业务协调情况,对本公司经营
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将产生一定影响。
(11)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港口行业发展,将其列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并建立了良好的政策
环境。《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提出要推动港口转型
升级,建设现代港口服务体系的要求。
港口运输作为基础设施行业长期以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如果未来国
家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更改,或对港口设施条件、技术水平等标准和政策做出更严格的
规定,以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外汇政策及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生变化,
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影响。
(12)行业监管引起的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开展需获得港务、交通、海关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取得
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如果本公司在经营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未能及时取得、更新、
续期相关经营资质许可,本公司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业务经营可能受到影响。
(13)瑕疵房产的相关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共计 459 处,其中
64 处房屋由于政企合一等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 35 万平方米,
约占本公司房产总面积的 25.36%,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办理和完善该等房屋的相关手
续,且其中大部分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相关房产自建成至
今一直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相关使用方正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且
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了未因报告期违反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而受
到行政处罚的证明。然而,若上述部分房产被强制拆迁,发行人部分经营场所将受到影
响,短期内可能使得仓储能力、生产效率等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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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要求,就确保本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切实履
行作出了承诺。承诺内容具体如下:
(1)本人承诺将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将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修改薪酬制度时,本人将提议(如有权)
并支持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
有投票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5)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
行权条件与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
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
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发行人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就发行人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作出承诺:
(1)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广州港集团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
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广州港集团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广州港集团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
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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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已做出上述承诺,发行人提示投资者,
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事宜,具体请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之“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的合理性、填补即期回
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8、改制设立时会计处理
本公司设立时,中天衡平评估公司以 2010 年 3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广州港集
团拟投入本公司的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广州港集团
拟投入本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718,636.88 万元,其中评估增值为 397,170.97 万元,增
值率为 123.5%。评估增值主要为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 172,575.19 万元和广州港集团
向本公司本部投入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 120,722.50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广州市国资
委确认,本公司也已在母公司层面按照上述评估的结果建账。
公司成立时是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港口主业资产(含股权)、密切相关的辅业资
产(含股权)、其他发起人以货币资金发起设立,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在本公司设立阶
段投入到本公司的业务在本公司成立前和成立后均受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
制并非暂时性,故本公司的重组设立被视为于同一控制下进行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本公
司的合并报表时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投入本公司的资产及负债仍然以账面价值列示,而
非按照广州市国资委对本次重组批准的评估值列示。同时对于国家以作价出资方式注入
本公司的下属企业的原划拨土地使用权部分作为作价出资并相应增加其资本金及土地
使用权等。
9、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截止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
营规模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2016 年第
一季度,公司已实现营业收入 138,629.9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 12,538.2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780.98 万元,公司预计
2017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约为 170,710.30 万元至 176,710.3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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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为 23.14%至 27.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 12,560.60 万元至 12,660.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0.18%至 0.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约为 11,851.78 万元至 12,046.9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60%至 2.26%(相
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预测,未经审计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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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4
重大事项提示............................................................................................................................ 5
第一节 释义............................................................................................................................ 27
一、基本术语 ...................................................................................................................... 27
二、专业术语 ...................................................................................................................... 34
第二节 概览............................................................................................................................ 38
一、发行人简介 .................................................................................................................. 38
二、发行人业务概况 .......................................................................................................... 38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 39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 41
五、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 43
六、本次发行情况 .............................................................................................................. 54
七、募集资金用途 .............................................................................................................. 55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56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6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57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 60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60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61
一、市场风险 ...................................................................................................................... 61
二、业务风险 ...................................................................................................................... 62
三、财务风险 ...................................................................................................................... 6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65
五、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 65
六、政策风险 ...................................................................................................................... 66
七、其他风险 ...................................................................................................................... 67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9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 69
二、发行人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 .................................................................................. 71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78
四、发起人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 80
五、发行人股权、组织结构情况 ...................................................................................... 82
六、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87
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36
八、股本情况 .................................................................................................................... 151
九、发行人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154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情况 ................................................................................................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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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154
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160
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 165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览 ................................................................................................ 165
二、港口行业基本情况 .................................................................................................... 166
三、发行人在港口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 18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191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219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 251
七、技术水平和研发情况 ................................................................................................ 251
八、质量管理情况 ............................................................................................................ 251
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53
一、公司独立性情况 ........................................................................................................ 253
二、同业竞争 .................................................................................................................... 255
三、关联交易 .................................................................................................................... 25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 295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 295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 302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30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305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情况
............................................................................................................................................ 308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 308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 308
八、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协议安排与重要承诺 .................... 30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309
一、股东大会 .................................................................................................................... 309
二、董事会 ........................................................................................................................ 321
三、监事会 ........................................................................................................................ 339
四、独立董事制度 ............................................................................................................ 346
五、董事会秘书 ................................................................................................................ 349
六、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 352
七、发行人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 355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和鉴证意见 ................................................................ 355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56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 356
二、财务会计报表 ............................................................................................................ 357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 ............................................................ 378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385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 412
六、税项 ............................................................................................................................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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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购兼并情况 ............................................................................................................ 417
八、分部会计信息 ............................................................................................................ 417
九、非经常性损益 ............................................................................................................ 418
十、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资产情况 .................................................................................... 419
十一、最近一期末的主要负债情况 ................................................................................ 422
十二、所有者权益情况 .................................................................................................... 429
十三、现金流量情况 ........................................................................................................ 430
十四、其他需要关注的重要事项 .................................................................................... 431
十五、主要财务指标 ........................................................................................................ 432
十六、盈利预测 ................................................................................................................ 435
十七、资产评估情况 ........................................................................................................ 435
十八、验资情况 ................................................................................................................ 436
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37
一、财务状况分析 ............................................................................................................ 437
二、盈利能力分析 ............................................................................................................ 465
三、现金流量分析 ............................................................................................................ 488
四、重大资本支出 ............................................................................................................ 489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 490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 490
七、股东未来分红回报分析 ............................................................................................ 493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及填补回报措施 ................................................ 496
第十二节 业务发展目标 ..................................................................................................... 507
一、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 507
二、本公司当前及未来两年发展计划 ............................................................................ 507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实施计划的主要困难 .................................... 509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 510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实施业务发展目标的作用 ............................................................ 510
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512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及投向 ................................................................................ 512
二、募集资金项目基本情况 ............................................................................................ 514
三、募集资金项目进度情况 ............................................................................................ 518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的影响 ........................................................ 51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同业竞争或者对独立性的影响 ................................ 519
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520
一、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 520
二、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523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 524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524
第十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25
一、信息披露的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的安排 ................................................................ 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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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重大商务合同 ............................................................................................................ 525
三、对外担保情况 ............................................................................................................ 535
四、重大诉讼与仲裁 ........................................................................................................ 535
第十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37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3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540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541
四、审计机构声明 ............................................................................................................ 542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43
六、验资机构声明 ............................................................................................................ 545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 548
一、本公司的备查文件 .................................................................................................... 548
二、查阅时间和地点 ........................................................................................................ 548
三、查阅网址 ....................................................................................................................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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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中国、我国、全国、国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特别说明,
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港股份、股份公司
广州港集团、控股股东 指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国投交通 指 国投交通公司
国投交通控股 指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系 2013 年 12 月由国投交通控
股中心变更名称而来,国投交通控股中心系由发行人的
原发起人国投交通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经出资人国家开
发投资公司同意分立后设立。
广州发展 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发展实业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名称变更为现名。
中远海运集团 指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远集团 指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中海集团 指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中海集运 指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中远海运港口 指 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原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
上海中海码头 指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其由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
司全资设立,而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海港口发展
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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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司
西基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西基港务分公司
新港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
铁路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信息通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黄埔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
拖轮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河南港务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
物资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指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新沙港务公司 指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新沙港务
有限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 指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集装箱发展公司 指 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 指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能源发展公司 指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 指 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公司 指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水运工程监理
公司
煤炭交易中心 指 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港航环保公司 指 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珠江防污有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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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航道工程公司 指 广州港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院 指 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船舶代理公司 指 广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船舶代理
有限公司
海港拖轮公司 指 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鸿业拖轮有限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指 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港航投资公司 指 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
海嘉码头公司 指 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南沙贸易公司 指 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
航运交易公司 指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金港贸易公司 指 广州金港国际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南沙码头公司 指 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公司 指 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物流公司 指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船务公司 指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船务有限公司
港盛公司 指 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 指 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港隆报关公司 指 广州港隆报关有限公司
黄埔恒德公司 指 广州市黄埔恒德公正商务有限公司
港发码头公司 指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小虎码头公司 指 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能发货运公司 指 广州港能发货运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检测中心 指 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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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恒太货代公司 指 广州恒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衡阳物流公司 指 衡阳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茂名广港公司 指 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
通港货代公司 指 广州市通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中联理货公司 指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广港汽车公司 指 广州广港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港研究院 指 广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
数据科技公司 指 广州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合诚融资担保公司 指 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邮轮母港公司 指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港越物流公司 指 广州港越物流有限公司
鼎胜物流公司 指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港天物流公司 指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外轮理货南沙公司 指 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深圳外轮理货公司 指 深圳市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建滔石化码头公司 指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南沙海港码头公司 指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亚太港口公司 指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恒运热电公司 指 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
昆明物流公司 指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东莞外理公司 指 东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南沙钢铁物流公司 指 广州南沙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南沙钢铁综合
物流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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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电子口岸公司 指 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运裕公司 指 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航运交易公司 指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南沙港宝公司 指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中交龙沙公司 指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红运公司 指 广州港红运供应链有限公司
新风公司 指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穗航实业公司 指 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
东江口码头 指 广州东江口码头有限公司
南沙港桥公司 指 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黄沙水产交易市场 指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集团商贸公司 指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集团客运服务公司 指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海港物业公司 指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集团黄埔穗
建物业有限公司
保安服务公司 指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鹅潭旅行社 指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穗港建设公司 指 广州市穗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海港地产公司 指 广州海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海港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穗港船务公司 指 穗港船务有限公司
穗港仓储运输公司 指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穗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海港传媒公司 指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海港明珠公司 指 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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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培训公司 指 广州海港培训有限公司,原名为广州港泉山庄有限公司
集团游船公司 指 广州港集团游船有限公司
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 指 广州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金航游轮公司 指 广州市金航游轮有限公司
穗航船务公司 指 广州穗航船务有限公司
伟达物业公司 指 广州市伟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穗航香港公司 指 穗航(香港)有限公司
穗航澳门公司 指 穗航(澳门)有限公司
盛航香港公司 指 盛航有限公司
越盛货代公司 指 广州越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有信船舶公司 指 广州市有信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联和物流公司 指 广州联和物流有限公司
南中货运公司 指 广州南中货运公司
广州水产集团 指 广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海产食品公司 指 广州市海产食品有限公司
河鲜品公司 指 广州市河鲜品有限公司
海庆食品公司 指 广州市海庆食品有限公司
海珍食品公司 指 广州市海珍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海创贸易公司 指 广州市海创贸易有限公司
鱼市场管理公司 指 广州水产集团鱼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粤豪检测公司 指 广州市粤豪水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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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税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质监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外交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原交通部 指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政府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交委 指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广州市发改委 指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国资委 指 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州市质监局 指 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州市工商局 指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广州市地税局 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海洋局 指 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广州市环保局 指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港口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公司章程》 指 发行人现行适用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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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草案)》 指 发行人 201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人上市
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并于 2014 年经最新修
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重组方案》 指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方案》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该等股份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69,868 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保荐机构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立信羊城 指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立信广东分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资产评估机构、中天衡平 指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广州港 指 位于珠江入海口和珠江三角洲中心地带,划分为内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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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黄埔港区、新沙港区和南沙港区四大组成部分
南沙三期/南沙三期工程 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港区 指 由码头及港口配套设施组成的港口区域
码头 指 供船舶停靠、货物装卸和旅客上下的水工设施
通用码头 指 用于多品种货物的运输船舶系泊、靠泊、装卸货物的作
业码头
芳村码头 指 内三、内四码头
如意坊码头 指 新风码头
海岸线、岸线 指 陆地与海洋相遇作用的地带,即广义的海岸概念
泊位 指 港区内码头岸线供船舶安全离靠进行装卸作业或停泊
所需要的水域和空间;供一艘船舶停靠系泊的位置称为
一个泊位
专用泊位 指 专业化泊位,即用于特定船舶系泊装卸或供船舶在此装
卸特定货物的作业泊位
生产性泊位 指 载运生产资料(煤炭、原油、铁矿石等)的货轮停靠的
泊位
锚地 指 港口内供船舶安全停泊、避风、海关边防检查、检疫、
装卸货物和进行过驳编组作业的水域及相关设施
堆场、货场 指 为了存放、保管和交接货物的场地
航道 指 在江河及港湾等水域中,供一定标准尺度的船舶航行的
通道
防波堤 指 建在港口水域(或其某部分)外围,阻挡波浪直接侵入
港内,使港内水面相对平静、船舶能安全靠泊和装卸的
建筑物
围堰 指 围护水工建筑物的施工场地,使其免受水流或波浪影响
的临时挡水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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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货 指 以散装形式运输的货物,包括干质散装货(干散货)和
液体散货两种
杂货 指 品种繁杂、性质各异、包装形式不一的货物的统称
货物吞吐量 指 报告期内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
量,该指标可反映港口规模及能力
标准箱、TEU 指 英文 Twenty-Foot Equivalent Unit 缩写,是国际集装箱
标准箱单位,以长 20 英尺、高 8 英尺 6 英寸及宽 8 英
尺为标准。一个长 40 英尺的集装箱为两个标准箱
经济腹地、腹地 指 陆向腹地,以某种运输方式与港口相连,为港口产生货
源或消耗经该港口进出货物的地域范围
拖轮 指 用于拖带其他船舶航行或协助其他船舶靠、离码头的轮
船
班轮 指 固定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航行时间的运输船舶
堆取料机 指 用于散料场物料堆放或从散物料堆场取料的大型轨道
式设备
卸船机 指 将货物卸船时使用的大型散料机械
皮带机 指 港口内输送货物的一种运输设备
门机 指 门座式起重机,一种装在可沿地面轨道行走的门形座架
上的臂架起重机,又称为门吊
穿梭巴士 指 往返于广州港和泛珠三角地区各主要中小码头间的公
共驳船快线
集卡 指 集装箱专用水平运输车辆,是牵引车和半挂车的组合
岸桥 指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在集装箱码头前沿,专门用于对集
装箱船舶进行装卸作业的桥架型起重机,又称为岸边集
装箱装卸桥
场桥 指 轨道式和轮胎式门式起重机,安装于堆场上,用于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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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内货物吊运作业的龙门式起重机,分为轨道式和轮胎式
两种,又称为龙门吊
龙门吊 指 场桥的别称
桥吊 指 桥式抓斗卸船机,一种使用抓斗抓取散货进行卸船作业
的桥架起重机,又称为抓斗装卸桥
立筒仓 指 贮存散装物料的筒式仓库。一种平面为圆形、方形、矩
形、多角形及其他几何外形的贮存散料的直立容器,其
容纳贮料的部分为仓体
“无水港” 指 以陆路运输为主要方式,且具备港口和口岸服务功能的
内陆物流中心
泛珠三角区域 指 包括珠江流域地域相邻、经贸关系密切的福建、江西、
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和广东 9 省区,
以及香港、澳门 2 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
营改增 指 营业税改增值税
本招股说明书中所指发行人泊位、吞吐量统计口径包括发行人本部、纳入发行人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及发行人的重要参股公司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表格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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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
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简介
本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由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广州发展共同发起
设立。本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 549,450.00 万元,住所为广州市南沙区龙
穴大道南 9 号 603 房(仅限办公用途),法定代表人为陈洪先。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港集团(SS) 475,000 86.45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 2.73
广州发展(SS) 10,000 1.82
中远集团(SS) 24,725 4.50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 4.50
合计 549,450 100.00
注:“SS”系 State-own Shareholder 的缩写,指国有股东,下同。
二、发行人业务概况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卸
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
要来源。
本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地点是广州港。2014-2016 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 3.66 亿吨、
3.81 亿吨和 4.05 亿吨,分别占广州港全港货物吞吐量的 75.99%、76.05%和 7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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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4-2016 年,公司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1,403.5 万 TEU、1,473.5 万 TEU 和 1,595.3 万 TEU,
分别占广州港全港集装箱吞吐量的 85.64%、84.70%和 85.48%1 。
广州港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心位置,集疏运系统完善,水路、公路、铁路、空运集疏
运网络发达。水路通过珠江航道与泛珠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相连,集疏运可辐射至广东、
广西等珠江流域,内河驳船集疏运可覆盖泛珠三角洲,且水路集疏运可远至海南、福建
等周边省份。公司拥有港区铁路与全国铁路干线联网,可覆盖湘、鄂、赣、桂、云、贵、
川等经济腹地。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运营泊位 68 个,其中集装箱专用
泊位 25 个、煤炭专用泊位 4 个,油品及液体化工专用泊位 5 个,其他散杂货泊位 34
个;拥有拖轮船队、穿梭巴士船队以及连接内陆腹地的港口专用铁路。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 79 条外贸航线。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
发行人所处广州港处于中国南大门,处于几乎贯通泛珠江经济区域的珠江的入海
口,是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出口通道和中国最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之一,点辐射和
线辐射能力强。珠三角西部、北部城市至南沙港的距离只有深圳、香港等港口的二分之
一,与东南部的深圳、香港等港口相比,发行人的主要集装箱泊位——南沙港区在承揽
珠江三角洲西部、北部货源方面具有一定的短途运输优势。
2、货源腹地广阔
发行人经济腹地辽阔,包括我国南方的大部分省市,其直接经济腹地为珠江三角洲
及广东省地区,背靠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广州)和最有活力的城市群。广东省经济
发达,内外贸活跃,汽车、电子等支柱产业以及能源消耗和粮食需求均为广州港提供了
充足货源。广州近年经济增长幅度均保持较高水平,2016 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同
比增幅为 8.2%。发达的经济水平、活跃的内外贸环境、繁荣的消费市场为广州港吞吐
量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3、配套运输系统完善
1
计算发行人业务量占比时,广州港全港业务量为未包含内港吞吐量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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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港口企业的配套设施包括自然条件、集疏运体系和基础设施水平三个方面,自然条
件的优劣、集疏运体系的发达程度和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均对港口企业的供给水平产生
直接影响。自然条件方面,广州港岸线较长,堆场面积较大,全港无冰冻期,拥有可满
足目前世界最大集装箱船舶靠泊作业的集装箱码头,装卸锚地最大锚泊能力为 30 万吨
级。广州港是我国华南地区的重要水路交通枢纽,水路集疏运网络非常发达。发行人地
处珠江入海口,通过水路连接珠三角以及泛珠三角区域主要网点,令发行人成为我国江
海联运最发达的中转性水路枢纽港之一。发行人组织营运的穿梭巴士对提高水路集疏运
货物的辐射功能非常明显。广州是华南公路网的中心,发行人各港区处于公路网的重要
交汇点上,通过众多高速公路、国道纳入全国公路网;港区铁路与全国铁路干线联网,
珠江航道与泛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相连,白云机场与世界各地连通。多式联运条件
好,具有开展综合物流的优越条件。
4、政府支持的优势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
等文件明确规定了广州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煤炭、粮食、矿石、油品、钢材等
货类运输的主导地位,以及对广州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支持。2013 年 4 月 11 日,
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广州港集团发展的意见》(穗
府办[2013]17 号),指出广州港“在巩固和提升国际大港地位、带动南沙新区发展、推
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出“力争用
5 年时间,将广州港集团打造成为世界级综合型港口企业”的总体目标,从 2012 年起,
力争用 5 年时间,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 250 亿元,新增通过能力 1.5 亿吨,实现货物吞
吐量超过 4 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 1,600 万 TEU,南沙港区跻身全球十二大港口行列,
广州港货物吞吐量继续位居世界前列。
2015 年 4 月,国务院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将自
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
轮改革开放先行地。2015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要充分发挥深圳前海、
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
湾区。2015 年 8 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实施方案》
和《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5 年—2017 年)》出台,以响应国家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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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强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政策和“一带一路”战略。上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将有
力支持广州港的发展。
5、内贸为主增强抗风险能力
广州港是我国重要的内贸主枢纽港。2014-2016 年,发行人内贸货物吞吐量分别为
26,947.6 万吨、28,364.9 万吨及 30,242.3 万吨,占全部货物吞吐量比例分别为 73.6%、
74.5%和 74.7%,与其他以外贸运输市场为主的港口相比,发行人的抗风险能力较强。
四、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简介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广州港集团,本次发行前,广州港集团持有发行人 86.45%的
股份。
广州港集团的前身为广州港务局,根据相关政府文件精神,原广州港务局以政企分
开的原则实行改制,就其不属于港政管理职能的人、财、物及下属企业剥离组建了国有
资产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港集团。2004 年 2 月 26 日,广州港集
团正式挂牌成立。广州港集团的法定代表人是陈洪先,注册资本 205,203.24 万元,注册
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经营范围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联合运输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流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
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仓储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检验
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报关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务船舶
调度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引航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打包、装卸、
运输全套服务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
仓储、危险品仓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装箱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装
箱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零配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电子产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仅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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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金属处理机械制
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备修
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交通运输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
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通信基站设施租赁;通
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船舶通信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向游
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以下经营范围应当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审批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提供港口货
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旅客提
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
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补给供应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港口理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澳航线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内贸液货危险品运输(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水路旅客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道路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汽
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柴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
(煤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与维护(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
遣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 2,531,620.66 万元,净资产 1,332,714.86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 109,633.7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 2,805,0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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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净资产 1,451,660.98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 123,512.9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港集团 100%的股权,
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010 年 5 月 7 日起,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府办[2010]27 号)和《关于部分企业移
交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穗财工[2010]76 号),代表广州市政府
对广州港集团行使出资者权利的部门由广州市财政局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广州市国资委于 2005 年 2 月 2 日正式成立。根据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国资委
“三定方案”要求,广州市国资委的定性是市政府正局级特设机构,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
序列,使用行政编制;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五、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4,822.51 81,221.58 89,504.11
应收票据 30,460.04 15,518.02 12,005.94
应收账款 62,364.86 52,662.99 51,173.28
预付款项 19,869.01 5,732.80 2,288.82
应收利息 - 21.91 35.05
应收股利 1,859.54 - 149.60
其他应收款 9,890.65 11,438.91 5,899.34
存货 10,497.13 6,463.65 5,862.80
其他流动资产 34,739.72 14,255.90 20,683.20
流动资产合计 284,503.47 187,315.76 187,602.1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5,373.53 16,367.60 17,553.70
长期股权投资 113,468.80 89,285.03 85,071.24
固定资产 1,135,228.38 1,065,380.87 987,7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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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建工程 195,808.77 266,000.25 244,109.16
固定资产清理 24.87 67.95 20.27
无形资产 289,265.89 292,336.81 231,038.46
商誉 3,714.34 14,548.13 3,714.34
长期待摊费用 1,179.68 1,518.12 1,419.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375.90 32,012.56 33,169.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745.74 23,057.70 20,358.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12,185.91 1,800,575.01 1,624,210.18
资产总计 2,096,689.38 1,987,890.77 1,811,812.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2,524.72 76,875.55 142,220.88
应付票据 4,959.00 10,442.00 38,665.06
应付账款 20,882.20 17,282.18 21,146.19
预收款项 20,089.42 10,371.12 11,793.25
应付职工薪酬 3,542.66 3,611.03 2,974.33
应交税费 13,834.74 8,008.83 10,669.45
应付利息 9,002.20 6,522.40 1,872.10
应付股利 10,399.30 7,078.91 3,377.95
其他应付款 76,455.62 41,350.74 62,723.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9,971.12 20,656.73 31,105.18
其他流动负债 273,359.27 354,343.96 101,482.70
流动负债合计 585,020.26 556,543.45 428,030.2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1,826.27 125,779.34 184,186.99
应付债券 219,247.69 159,784.62 59,893.06
长期应付款 54.30 26,855.74 18,125.64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2,347.14 30,103.59 89,555.00
专项应付款 3,225.79 4,447.83 7,417.11
递延收益 6,456.45 6,376.30 5,755.3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092.76 3,487.83 2,637.8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5,250.41 356,835.23 367,571.00
负债合计 960,270.66 913,378.68 795,601.21
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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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 549,450.00 549,450.00 549,450.00
资本公积 100,512.78 100,512.78 100,512.78
其他综合收益 -2,226.00 -1,530.05 5,814.44
专项储备 1,674.40 1,153.13 400.45
盈余公积 35,774.92 29,997.28 24,128.98
未分配利润 314,446.73 266,352.24 220,29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999,632.82 945,935.38 900,603.17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136,785.89 128,576.71 115,607.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36,418.71 1,074,512.09 1,016,211.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96,689.38 1,987,890.77 1,811,812.3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73,738.72 671,260.81 607,956.39
其中:营业收入 773,738.72 671,260.81 607,956.39
二、营业总成本 681,969.42 574,394.47 498,690.93
其中:营业成本 576,545.41 464,068.43 383,685.51
税金及附加 5,042.53 2,745.87 2,423.36
销售费用 2,426.49 3,309.61 3,389.76
管理费用 73,289.49 78,047.46 78,621.79
财务费用 23,791.23 26,098.99 29,575.45
资产减值损失 874.26 124.11 995.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994.45 2,229.18 3,272.0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777.63 1,408.60 1,460.4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7,763.76 99,095.52 112,537.55
加:营业外收入 7,138.54 5,165.68 7,720.9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438.04 151.61 208.29
减:营业外支出 547.33 416.50 306.3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1.93 295.23 165.3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4,354.96 103,844.70 119,952.18
减:所得税费用 25,252.30 25,197.19 28,69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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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102.67 78,647.51 91,254.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7,087.88 67,249.25 80,680.01
少数股东损益 12,014.79 11,398.27 10,574.6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95.96 -7,344.48 749.7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695.96 -7,344.48 749.75
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47.00 -6,468.00 -5,490.00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的变
47.00 -6,468.00 -5,490.00
动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742.96 -876.48 6,239.75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2.59 13.09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5.55 -889.58 6,239.75
七、综合收益总额 78,406.71 71,303.03 92,004.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6,391.92 59,904.76 81,429.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014.79 11,398.27 10,574.6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2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2 0.1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3,472.60 654,889.77 603,443.08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37.09 1,080.62 1,152.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472.10 87,594.31 38,226.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5,581.79 743,564.70 642,821.7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7,954.22 249,324.05 160,592.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4,255.94 185,602.27 192,112.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712.76 48,757.37 54,165.9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677.08 191,456.89 105,020.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5,600.00 675,140.58 511,890.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81.79 68,424.12 130,93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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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1,735.00 182,313.00 371,47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245.56 1,213.52 2,147.4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26.96 267.71 527.93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27,940.90 - -
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3,148.41 183,794.23 374,150.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52,997.71 191,412.33 199,289.84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2,016.44 179,269.00 373,703.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 47,288.59 -
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5,014.15 417,969.92 572,992.8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65.74 -234,175.69 -198,842.5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500.00 490.00 102,649.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5,500.00 490.00 2,76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8,377.61 378,518.97 280,059.2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498,785.00 449,492.68 159,515.2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995.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82,662.61 896,497.49 542,223.5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28,971.68 632,271.96 415,154.4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2,191.69 60,003.29 48,569.1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5,301.36 6,503.80 7,844.9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525.67 43,495.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18,689.04 735,770.77 463,723.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26.44 160,726.72 78,499.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9.67 34.09 -0.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049.95 -4,990.76 10,588.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221.46 86,212.22 75,624.0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271.41 81,221.46 86,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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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79,102.67 78,647.51 91,254.61
加:资产减值准备 874.26 124.11 995.0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
84,026.43 75,360.81 67,616.73
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9,065.18 6,646.25 5,311.9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91.46 486.04 467.7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
-206.11 143.62 -42.98
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4,236.35 23,878.15 26,754.3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994.45 -2,229.18 -3,272.0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36.66 1,148.82 -1,014.29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96.48 -7.49 -0.36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984.22 -648.87 3,485.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58,070.21 -14,051.64 -8,468.44
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19,799.75 -101,074.01 -52,157.21
列)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981.79 68,424.12 130,930.9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13,271.41 81,221.46 86,212.2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1,221.46 86,212.22 75,624.0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049.95 -4,990.76 10,5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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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6 年度)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本年年初余额 549,450.00 100,512.78 -1,530.05 1,153.13 30,018.66 266,330.86 128,576.71 1,074,512.09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695.96 521.27 5,756.26 48,115.87 8,209.18 61,906.62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695.96 - - 67,087.88 12,014.79 78,406.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4,720.83 4,720.8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4,720.83 4,720.8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 - - - - - - -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 - - - - - - -
金额
4.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5,756.26 -18,972.02 -8,636.12 -21,851.88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5,756.26 -5,756.26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3,203.28 -8,621.75 -21,825.03
4.其他 - - - - - -12.47 -14.37 -26.84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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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521.27 - - 109.68 630.95
1.本期提取 - - - 4,567.73 - - 383.45 4,951.18
2.本期使用 - - - -4,046.46 - - -273.77 -4,320.23
(六)其他 - - - -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549,450.00 100,512.78 -2,226.00 1,674.40 35,774.92 314,446.73 136,785.89 1,136,418.71
(六)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5 年度)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本年年初余额 549,450.00 100,512.78 5,814.44 400.45 24,128.98 220,296.53 115,607.93 1,016,211.11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 -7,344.48 752.68 5,868.30 46,055.71 12,968.77 58,300.98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7,344.48 - - 67,249.25 11,398.27 71,303.0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11,528.34 11,528.34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10,630.00 10,63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 - - - - - - -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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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 - - - - - - -
金额
4.其他 - - - - - - 898.34 898.34
(三)利润分配 - - - - 5,868.30 -21,193.53 -10,068.03 -25,393.26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5,868.30 -5,868.3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5,307.68 -10,047.44 -25,355.12
4.其他 - - - - - -17.56 -20.58 -38.14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752.68 - - 110.20 862.88
1.本期提取 - - - 5,365.88 - - 663.81 6,029.69
2.本期使用 - - - -4,613.20 - - -553.62 -5,166.81
(六)其他 - - - - - -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549,450.00 100,512.78 -1,530.05 1,153.13 29,997.28 266,352.24 128,576.71 1,074,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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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14 年度)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一、本年年初余额 500,000.00 50,058.46 5,064.69 213.88 17,326.54 161,102.70 110,544.16 844,310.43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49,450.00 50,454.32 749.75 186.57 6,802.44 59,193.82 5,063.77 171,900.6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749.75 - - 80,680.01 10,574.60 92,004.3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9,450.00 50,439.00 - - - - 2,760.00 102,649.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9,450.00 50,439.00 - - - - 2,760.00 102,649.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 - - - - - - -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 - - - - - - -
金额
4.其他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6,802.44 -21,486.19 -8,329.41 -23,013.15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6,802.44 -6,802.4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14,670.32 -8,313.71 -22,984.02
4.其他 - - - - - -13.43 -15.70 -29.13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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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186.57 - - 58.58 245.14
1.本期提取 - - - 4,499.78 - - 616.45 5,116.22
2.本期使用 - - - -4,313.21 - - -557.87 -4,871.08
(六)其他 - 15.32 - - - - - 15.32
三、本期期末余额 549,450.00 100,512.78 5,814.44 400.45 24,128.98 220,296.53 115,607.93 1,016,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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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0.49 0.34 0.44
速动比率(倍) 0.47 0.32 0.42
资产负债率 45.80% 45.95% 43.9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
0.16% 0.15% 0.10%
矿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45 12.93 14.05
存货周转率(次/年) 67.99 75.30 50.2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20,278.18 208,513.99 218,464.85
利息保障倍数(倍) 5.57 5.58 5.69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元) 0.20 0.12 0.2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6 -0.01 0.02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见“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十五、主要财务指标”。
六、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数: 69,868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28%
4、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11.28%
的比例:
5、每股发行价: 人民币 2.29 元
6、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网下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
值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
他方式
7、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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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额(万元)
1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 747,400.00 155,283.39
合计 747,400.00 155,283.39
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以其他资金
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
行贷款或其他债务融资方式完成项目投资。
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
中管理,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募集资金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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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为新股发行,拟发行69,868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拟发行股数及发行比例:
11.28%。
发行价格: 2.29元/股
20.39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盈率:
22.98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0.0996元(按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1.82元(按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1.86元(按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与预
预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计的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23倍(按照每股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发行方式:
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发行对象: 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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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59,997.72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55,283.39万元
总计为4,714.33万元,其中:
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3,800.00万元
审计费用和验资费用 75.0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235.00万元
信息披露费用 415.0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189.33万元
(二)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费用分摊原则为: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及验资费、信息披露
费、发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扣减。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洪先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9号603房(仅限办公用途)
联系电话: 020-83052510
传真: 020-83051410
联系人: 马楚江、林镜秋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毕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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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高圣亮、徐康
项目协办人: 李鑫
项目经办人: 冀思羽、刘长佳、吴嘉青、魏世玉、贺竞萱、俞悦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56
联系人: 李鑫
(三)分销商
名称: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
住所:
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 高涛
电话: 010-50827227;010-50827225;010-50827230;010-50827223
传真: 010-50827207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四)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财富中心A座40层
联系电话: 010-58785588
传真: 010-58785566
经办律师: 曹余辉、肖兰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
朱建弟
人: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经办会计师: 王建民、蔡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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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辛宝柱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华远北街2号通港大厦七层708室
联系电话: 010-66155779
传真: 010-66159096
(七)资产评估师
经办评估师: 孔屏岩
联系电话: 020-84114849
经办评估师: 陈扬
联系电话: 020-84114849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
名称: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程丽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6层
联系电话: 010-65693399
传真: 010-65693838
经办律师: 吴刚、刘问
(九)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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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十一)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户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1001085100056000400
三、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一)初步询价日期:2017 年 3 月 14 日
(二)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 年 3 月 16 日
(三)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2017 年 3 月 17 日
(四)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2017 年 3 月 21 日
(五)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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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
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港口业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与国内特别是港口周边地区,乃至国际的宏观经济
发展密切相关,受经济周期波动性影响较大,当经济处于扩张期,运输需求增加,公
司的业务量上升;当经济处于低潮时期,运输需求减少,公司的业务量降低;世界贸
易的波动影响外贸业务,进而直接影响港口经营。公司所处的珠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
较发达地区,对经济周期波动较为敏感,因此,国内外经济发展走势、宏观经济波动
情况均对公司经营情况有所影响。
(二)腹地经济波动的风险
港口货物吞吐量与其腹地经济密切相关,腹地经济增长速度、区域集疏运环境、
产业结构调整等都将对港口货物吞吐量产生影响。公司直接经济腹地以珠三角地区为
主,辐射至广东省全境;间接经济腹地涵盖整个泛珠三角区域。上述地区经济能否保
持稳定增长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三)周边港口竞争的风险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为周边港口,包括香港、深圳、珠海、东莞等港口,其中广州
港、深圳港和香港港相互距离较近,货物吞吐量规模较大,是区域内最主要的三个港
口。周边港口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装卸效率、装卸货损货差及服务质量等各
个方面。相邻港口通过价格竞争获取货源的现象较为普遍,货量存在分流的可能,因
此在港口行业逐步进入整体结构性重组的背景下,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港口行业收费
上涨存在一定压力,部分货类的收费有适当下调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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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运输方式的竞争风险
除传统的内河水运、集装箱海运方式外,由于广东省内高速网的日益健全,腹地
及周边干线公路网的完善,以及航空货运业的迅猛发展,本公司所在广州港区域的海、
陆、空立体交通网已经形成,交通运输条件良好,公路、铁路和空运货运量均有所增
长,会对公司的业务量产生一定分流和影响。
二、业务风险
(一)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近年来港口业务规模保持增长,得到了主要客户的有力支持, 2015 年度,
公司前五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2.99%;2016 年度,公司
前五位客户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29.80%。如果整体行业格局不发
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将对主要客户保持一定程度的依赖。如果主要客户减少对公司货
物港口作业的需求,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仓储货物监管的风险
公司仓储业务是装卸的配套业务。仓储业务主要是对到港货物堆存仓储,其中包
含了部分需要开立仓单,提供质押监管的业务,公司仓储业务主要以一般堆存仓储为
主,作为银行指定仓库开立仓单提供仓储货物质押监管业务较少。但在该项业务开展
过程中,如果没有对仓储货物进行有效监管,或是未能严格按协议约定的流程和认定
的进出库手续控制货物,造成货物被转出,将会引发法律纠纷,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影响。
(三)环保风险
港口行业面临的环保风险主要来源于水污染源、产生于煤炭等散货装卸作业的粉
尘大气污染物、港口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等。
此外,在运输一些特殊产品情况下,如一些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理化学性质
的货物时,可能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等环保风险。《港口法》规定建设港
口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对不符合环境评估要求的项目建设将采
取严格限制措施。虽然公司制定了相关的港务建筑施工管理措施,按照国家有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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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施工,但仍存在破坏港口周边生态环境的风险。一旦发生
该等情况,公司可能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轻则可能被罚款,重则可能导致公司生产
经营停业整顿,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如果国家在未来进一步制定、
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本公司可能需要额外购置设备、引进技术或采取
其他措施,以满足监管部门对环保的要求,这将导致本公司运营成本上升。
(四)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安全生产风险主要来自危险品货物事故、设备损坏事故、船舶交通事故、火
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货损事故等,公司已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操作管理规
范,配备相应的事故应急设施,开展应急演练等措施来防范该等风险的发生,公司也始
终将安全生产作为重点关注的事项。但是,如果这些环节出现任何一项事故,都可能会
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声誉。如果与码头作业相关的大型机械设备和系统出现故障,则可能
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公司正常的业务运行可能受到影响,由此引起的赔偿款和诉讼费
用也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水平。
(五)各项业务毛利率波动风险
1、装卸及相关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9.44 %、
40.42%及 43.13%,整体呈下降趋势。广州港作为华南地区综合性主枢纽港,其经营状
况与国内经济高度相关,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贸易增速放缓、大宗商品价格波
动加剧,劳动力成本上升,如果经济形势在短期内没有明显改善,则公司港口装卸及相
关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53%、
24.75%及 26.77%,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通过代理及运输业务积极培育市场,
新业务营收增长迅速,但其规模效应及经济效益尚未完全显现,如果未来相关业务的盈
利模式及经营效率未能有效优化,则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3、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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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37%、1.08%及
0.45%,波动较大,主要由于 2014 年度受国内产能过剩影响,公司此前主营的煤炭贸易
业务毛利率大幅下降,2014 年以来,得益于“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大宗商品价格回升,
公司毛利率有所改善。未来,如果大宗商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或者货类结构中低毛利业
务占比增加,则公司贸易业务毛利率将受一定影响。
4、其他业务
2016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4 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20%、25.35%
及 27.99%,存在一定降幅,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建设业务各年签订的合同利润水平存在
一定下降。如果未来公司建设业务合同对应的利润水平出现变化,其他业务的毛利率将
受到一定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短期偿债风险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分
别为 0.44、0.34 及 0.49,速动比率分别为 0.42、0.32 及 0.47。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波动态势,但整体水平低于同行业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存在一定短期偿债压力,可能导致公司在面临突发性大额现金需求的情况
下出现短期流动性困难。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周期较长,其盈利能力需在建成后逐步体现,短期内尚无法释放,本公司存在因发行
后净资产增幅较大而引发的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另外,未来公司的在建项目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完工投产后,即在建工程转
入固定资产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进一步扩大,固定资产折旧也相应增加,同时,
为相应项目筹集的专项借款的利息费用不再资本化,会在短期内增加公司财务费用。
如果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相应增加,公司可能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和财务费用增加而
导致利润和净资产收益率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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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子公司分红能力的风险
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控股子公司,特别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沙
港务公司为本公司最主要的利润来源,因此下属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分派利润的情况
将影响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息的能力。尽管本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草案)》及《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
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了规定,但受控股子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来源、现金流状况以及投
资计划等的限制,可能造成本公司向股东派发股息的金额并不完全与本公司的实际盈
利能力相一致。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利润的能力下降,则会对本公司
向股东派发股息的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尽管本公司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其投资回报良好,但由于项目实施
情况受到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若因不可控因素出现致使项目建设进度发生变化,
则本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入计划可能会发生变动。
此外,由于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建码头和泊位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建
设周期较长,且建成后需要一定时间进行培育,如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上下游行业发
展状况、港区自然条件及腹地经济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则相关项目的经济效益可能无
法达到预期水平。
五、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 86.45%的股权,占绝对控股
地位,本次发行后,广州港集团仍将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能够对本公司的董事人选、
经营决策、对外投资等事项施加较大影响。
虽然本公司已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以保障中小股东利益,但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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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可能利用其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促使本公司做出有损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决定,从
而导致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六、政策风险
(一)产业政策调整的风险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港口行业发展,将其列为优先发展的产业,并建立了良好的政
策环境。《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提出要推动港口
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港口服务体系的要求。
港口运输作为基础设施行业长期以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和鼓励,如果未来
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调整或更改,或对港口设施条件、技术水平等标准和政策做出更严
格的规定,以及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税收政策、外汇政策及进出口贸易政策等发
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带来影响。
(二)港口费率调整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港口货物装卸及相关服务业务,其收费标准参照
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等规定执行,对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
管费、库场使用费,以及提供船舶服务的供水(物料)服务费、供油(气)服务费、
供电服务费、垃圾接收处理服务费、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费等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对
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实行政府定价;对拖轮费、停泊费、特殊平舱费和围
油栏使用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如果国家调整港口收费规则或改变港口收费体制,将
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行业监管引起的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开展需获得港务、交通、海关等行业监管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并取
得相关经营资质许可。如果本公司在经营中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未能及时取得、
更新、续期相关经营资质许可,本公司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业务经营可能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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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支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广州港是华南地区综合性主枢纽港以及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出海通道和中国
最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之一。公司作为广州港的主要运营商,在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得
到了政府的政策支持,广州市政府多次出台支持广州港发展的相关意见,通过安排专
项发展基金、港务设施维护建设资金以及货物港务费分成等方式,支持公司发展。如
果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未来对公司支持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其他风险
(一)管理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的经营规模增长较快,子公司数量较多,员工规模较大,对本公
司的产业经营、内部管理、重大投资决策、应对宏观经济政策变动能力提出了更高挑
战。如果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构架不
能适应子公司数量较多的情况,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
本公司所属港区分布较广,各港区码头泊位之间的合理布局和业务协调情况,对本公
司经营效益和竞争能力的提高将产生一定影响。
(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风险
港口经营受自然气候影响较大,气象、水文、地形与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都会对
港口的正常经营形成制约。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可能对港口设施和人员造成重大伤害,
也可能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经营和财务状况外,
本公司的 A 股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
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
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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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瑕疵房产的相关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共计 459 处,其中
64 处房屋由于政企合一等历史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 35 万平方
米,约占本公司房产总面积的 25.36%,目前发行人正在积极办理和完善该等房屋的相
关手续,且其中大部分房产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同时,相关房产自
建成至今一直由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或相关使用方正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或
纠纷,且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了未因报告期违反房屋管理法
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然而,若上述部分房产被强制拆迁,发行人部分经营
场所将受到影响,短期内可能使得仓储能力、生产效率等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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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PORT COMPANY LIMI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 549,4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洪先
成立日期:2010 年 12 月 28 日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 603 房(仅限办公用途)
邮政编码:510100
电话号码:020-83052510
传真号码:020-830514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gzport.com/
电子信箱:gzgdb@gzport.com
经营范围: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
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
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为
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船舶污染
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
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停车场经营;危险化学品运输(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货物运输(具体经营项目以交通部门审批文
件或许可证为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
经营项目的除外);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信服务;企业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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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
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港
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软件开发;计算
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水运工程设计服务;铁
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集装箱制造;集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清洗、
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
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
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物流代理服务;供应链管理;仓储代
理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冷库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运输通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
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软件测试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电子工程设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工程
设计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
机构经营);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子
设备工程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系统工
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受企业委
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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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时的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由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广州发展作为发起人,共同出资以发起方式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8 日,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截至 201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
截至 201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
2010 年 11 月 22 日,广州市政府批准同意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有关问题的请示》(穗国资报[2010]120 号);2010 年 12 月 15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方案的批复》
(穗国资批[2010]142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整体重组改制并上市方案,由广州港集团
发起设立本公司。
2010 年 12 月 16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
(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意见》(穗国资
批[2010]144 号),审核并确认中天衡平评估公司出具的《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
分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中天衡平评字[2010]第 092 号)。
2010 年 12 月 17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筹)折股方
案的批复》(穗国资批[2010]147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与国投交通、广州发展为发起
人,共出资额合计为人民币 756,459.88 万元发起设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筹),其
中广州港集团依据截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经评估的部分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和相应
负债的净值人民币 718,636.88 万元出资,国投交通和广州发展以货币资金分别为人民
币 22,693.80 万元和 15,129.20 万元出资,同意以发起人出资额为基础,以 1:0.660974
的折股比例,折合为发行人总股本 50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为发行
人的实收资本 500,000.00 万元,其余部分人民币 256,459.88 万元计入发行人的资本公
积金,发行人设立后的股权结构为广州港集团持股 95%,国投交通持股 3%,广州发
展持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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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2 月 20 日,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及广州发展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同
意共同发起设立“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之补充协议》,对出资事宜进行了修订。
2010 年 12 月 23 日,立信羊城就本公司发起人第一期出资情况出具(2010)羊验
字第 20345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收到的第一期资本金合计为 1,512,919,746.57 元,
其中注册资本共计 1,000,000,000 元,均为货币出资,未作为注册资本的 512,919,746.57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142393,本公司的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地
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实收资本为 1,000,000,000 元。
2011 年 3 月 16 日立信羊城就第二期出资出具了 2011 年羊验字第 21010 号《验资
报告》,本公司已收到广州港集团第二期股权、实物等出资共计 6,051,678,986.29 元。
其中人民币 4,000,000,000.00 元作为注册资本,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80.00%;其余
2,051,678,986.29 元计入资本公积。第二期出资后,本公司累计收到资本金为
7,564,598,732.86 元,折算为注册资本的为 5,000,000,000.00 元,其中货币出资合计
2,014,213,286.53 元,折合为注册资本的为 1,501,293,539.96 元。
2011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向广州市工商局提出申请,申请变更实收资本为
5,000,000,000.00 元。2011 年 3 月 30 日,广州市工商局向本公司出具公司变更(备案)
记录,变更本公司的实收资本为 5,000,000,000.00 元。2011 年 3 月 30 日,广州市工商
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000142393,注册地址为:广州市
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0,000.00 元,本公司类型
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实收资本为 5,000,000,000.00 元。
2011 年 6 月 7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
管理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1]409 号),核准并确认了本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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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设立本公司进行的重组改制
根据《广州港整体重组改制方案》,广州港集团进行了港口业务的整体重组改制,
本次重组的主要情况如下:
1、资产重组
2010 年 11 月 1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改制
上市涉及授权经营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10]761 号)。根据该函,广州港集团可视
同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的企业。
2010 年 12 月 20 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核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改制
上市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的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10]2290 号)。根据该函,广
州港集团改制上市涉及的 11 宗原有国有划拨地使用权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
式处置。
2011 年 3 月 8 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改制上市土
地评估报告备案和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粤国土资利用函[2011]603 号)。根据该函,
广州港集团改制上市涉及的原国有划拨地使用权按原土地用途可以国家作价出资方式
投入发行人,根据地价评估结果,作价出资土地使用权总地价与划拨土地使用权总地
价的差额 27,756 万元用于转增国家资本金。
2011 年 3 月 22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转移
问题的批复》(穗国资批[2011]33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处置原国有划拨的土地采用
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作价出资总额为 1,166,230,000 元,并且授权广州港集团
处置。
根据重组范围,集装箱、石油化工、煤炭、其他散杂货等四大装卸业务板块以及
与港口装卸密切相关的物流、理货和船务等配套业务板块相关的资产与股权均进入本
公司。
2、业务重组
按照整体重组改制上市的原则,广州港集团将港口装卸业务以及与港口装卸密切
相关的拖轮、理货和物流等配套业务投入本公司业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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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务重组
广州港集团在拟进行重组改制的过程中,对于计划进入发行人的负债,广州港集
团履行了提前通知债权人和债务人、事先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的程序。2010 年 9 月至
10 月,广州港集团就拟重组改制事宜向主要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
术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二支行发出通知,上述债权人回函
确认广州港集团重组改制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的行为未损害其合法权益,同意广州港集
团进行重组改制并以其部分经营性资产、股权和现金作为出资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于
广州港集团进行重组改制期间及重组改制后,与广州港集团所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
履行。
2010 年 12 月 30 日,广州港集团发布《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广州港股份
有限公司的公告》,广州港集团以经评估并经广州市国资委核准的与港口主业相关的
经营性资产及相关负债、下属企业股权与货币资金等作为出资,联合其他发起人共同
设立广州港股份,广州港集团将用于出资的经营性资产逐步移交或过户至广州港股份
名下。
2011 年 3 月 22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资产转移
问题的批复》(穗国资批[2011]33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按照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
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评估的核准意见》(穗国资批[2010]144 号),以北京中天衡平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天衡平评字[2010]第 092 号)中相关
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作价出资(入股)到发行人。
根据《重组方案》,债务重组遵照“随业务和资产走”的原则进行。原则上与广州
港集团投入本公司的港口装卸和与之配套相关的资产和股权具有关联性、匹配性的负
债全部进入本公司;如有必要,根据负债发生目的,合理拆分和剥离负债。
4、人员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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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问题,广州港集团制订了《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股份
制改造职工安置方案》(下称“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基本内容包括:在职
人员安置、离退休人员安置、安置费用来源、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其它事项。
2010 年 11 月 3 日,广州港集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广州港集团有限
公司重组改制人员安置方案》。
2010 年 11 月 15 日,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出具《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重组改制人员安置方案的意见》(穗人社函[2010]1989 号),对广州港集团重组改制
人员安置提出审批意见。
广州港集团本次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已经广州港集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
已取得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批意见,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3]9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 号)、《广
州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办法》、《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
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人随资产业务走”的原则,投入本公司业务相应的在岗职工,原则上全部进
入本公司继续工作,由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公司承继履行改制前广州港集团与这些职
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三)在改制设立发行人前,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前,广州港集团为广州港最主要的码头经营者,主要从事港口装卸及
相关业务,同时拥有船舶拖带、理货、驳运、仓储、船货代理、集卡运输和港口技术
培训等相关业务。广州港集团拥有与前述业务实质性相关的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
筑物、机器设备及下属公司股权等,同时拥有从事相关业务的管理、技术和工作人员。
(四)发行人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时,广州港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将经评估后的港口主营业务及与主营业
务密切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含股权)和部分现金投入本公司,包括广州港集团总部
与港口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下属10家分公司相关的资产,以及13家全资、控股子公司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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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设立后,实际从事原由广州港集团经营管理的集装箱、石油化工、煤炭、粮
食、汽车及其他散杂货等港口装卸业务,以及与港口装卸业务配套的物流、理货和船务
业务。
(五)发行人设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公司设立后,广州港集团保留了业务逐步萎缩的内港区资产,与主业相关度较低
的商贸业务资产,客运、物业管理、后勤相关股权,社会职能等资产。广州港集团除投
入发行人资产与负债以外的存续资产与负债保留在广州港集团,作为广州港集团的存续
业务。
1、内港区资产、房产、土地未投入发行人的原因
广州港内港区码头包括汾水头码头、沥滘码头、内三、内四码头和如意坊码头,
其中汾水头码头、沥滘码头、内三、内四码头由发行人向广州港集团租赁经营;如意
坊码头由广州港集团经营。
根据《广州白鹅潭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穗府函[2011]143 号)、广州市规划局
《关于申请办理如意坊地铁站周边储备用地规划选址的复函》(穗规函[2012]2018)、
广州市规划局《关于申请办理如意坊地铁站周边储备用地规划选址的复函》(穗规函
[2012]2020)、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
次会议关于章登明等 21 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打造珠江黄金岸线,进一步推动广州
产业转型升级和国际大都市建设上新台阶的议案>的决议的实施方案》(穗常办
[2012]53 号)《关于荔湾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工作的会议纪要》(穗府会纪[2014]289
号)、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关于广州港集团如意坊地块整治改
造范围储备用地情况的复函》(穗土开函[2014]161 号)、广州市规划局《关于送审规
划方案的复函》(穗规函[2014]2500 号)、《珠江江心岛保护规划工作方案》,汾水
头码头、沥滘码头、内三、内四码头和如意坊码头将加快城市化改造,实施综合开发,
不再开展港口装卸业务。
汾水头码头、沥滘码头、内三、内四码头由发行人向广州港集团租赁相关资产,
开展港口装卸业务。上述码头将配合实物储备进展,适时关停港口装卸业务。其中,
汾水头码头在 2015 年 12 月已关停港口装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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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坊码头目前由广州港集团经营水产品、海产品、食品、葡萄酒、种子、件杂
货等进出口装卸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如意坊码头已关停现存货物装卸
业务。
综上,依据上述规划,内港区将加快城市化改造,实施综合开发,不再开展港口
装卸业务。因此,广州港集团未将相关内港区资产、房产、土地投入发行人。
2、商标未投入发行人的原因
第 4522469 号注册商标作为广州港的主要标识,其注册的商品/服务范围包括除发
行人主营业务之外的其他业务,并且在维护广州港整体品牌形象、传承商标美誉度和
辨识度、稳定和开拓市场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借鉴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等同类型、同行业公司的实践做法,广州港集团授权下属公司在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
内使用其注册商标,未将第 4522469 号注册商标投入发行人,而是同意许可发行人及
其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将广州港集团标识为“ ”的第 4522469 号商标无偿使用于
办公、导示、服饰、交通等系列上,许可使用期限自发行人设立之日起至长期。
3、关联企业未投入发行人的原因
在广州港集团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当中,部分企业主营业务涉及资产管理、
物业租赁、水产交易市场经营、土地开发等非港口经营传统业务。为理顺突出发行人
主营业务、合理规划业务布局,广州港集团未将该等关联企业投入发行人。广州港集
团承诺,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控股企业/托管企业不
存在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目前所从事的
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六)改制前原企业的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的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
务流程间的联系
本公司设立时,广州港集团已将港口主营业务及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业务投入本
公司,本公司各项业务流程继续沿用改制前广州港集团相应业务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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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设立后,广州港集团主要从事资产管理、物业租赁、水产交易市场经营、土
地储备及开发等业务,与本公司业务流程不同。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
体业务流程图参见“第六节业务和技术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三)主要业务流程”。
(七)发行人设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主要发起人广州港集团将港口主营业务及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主
要业务投入本公司,本公司继承了广州港集团的上述业务,业务独立完整。
本公司与广州港集团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
和关联交易三、关联交易”。
(八)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广州港集团用以向本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股权的权属已由广州港集团转移至发
行人。
三、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本情况
本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 50 亿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州港集团(SS) 475,000 95.00
2 国投交通(SS) 15,000 3.00
3 广州发展(SS) 10,000 2.00
合计 500,000 100.00
(二)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变化情况
1、2014 年 5 月增资
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 2014 年第 3
次会议,同意广州港股份增资扩股方案。广州市国资委于 2014 年 4 月 30 日出具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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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批[2014]48 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的
批复》,同意引进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作为本公司的战略投资者。
本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已经中天衡平评估公司评估并出具中天衡平评字[2014]012
号《资产评估报告》。就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广州市国资委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出
具穗国资产权[2014]12 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涉
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意见》。
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本次增资价格根
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为 2.02 元/股,总股本从 50 亿股增加至 54.945 亿股。中远集
团、上海中海码头与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8 日签署《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
股协议》。
2014 年 5 月 14 日,立信广东分所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4]第
40212 号),截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中远集团和上海中海码头向发行人投入货币资
金 998,890,000.00 元,其中 494,500,000.00 元作为注册资本,504,390,000.00 元作为资
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14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办理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 年 7 月 7 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调整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574 号),同意本公司调整后的国有股权
管理方案。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广州港集团(SS) 475,000 86.45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 2.73
广州发展(SS) 10,000 1.82
中远集团(SS) 24,725 4.50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 4.50
合计 549,45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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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设立以来的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设立以来,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四、发起人出资、股本变化的验资情况及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一)发行人设立时验资情况
1、首次验资
第一期出资经立信羊城验证,并于 2010 年 12 月 23 日出具了 2010 年羊验字第
20345 号《验资报告》,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收到广
州港集团第一期出资 1,134,689,809.93 元,其中 750,000,000 元作为注册资本,占本公
司注册资本的 15%;国投交通第一期出资 226,937,961.98 元,其中注册资本 150,000,000
元,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3%;广州发展第一期出资 151,291,974.66 元,其中 100,000,000
元 作 为 注 册 资 本 , 占 本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 。 本 公 司 收 到 的 第 一 期 资 本 金 为
1,512,919,746.57 元,其中注册资本共计 1,000,000,000 元,均为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
的 20%,未作为注册资本的 512,919,746.57 元计入资本公积。
2、第二次验资
第二期出资经立信羊城验证,并于 2011 年 3 月 16 日出具了 2011 年羊验字第 21010
号《验资报告》,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已收到广州港
集团第二期股权、实物等出资共计 6,051,678,986.29 元。其中 4,000,000,000.00 元作为
注册资本,占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80%,未折算的 2,051,678,986.29 元计入资本公积。
第二期出资后,本公司累计收到资本金为 7,564,598,732.86 元,折算为注册资本的为
5,000,000,000.00 元,其中货币出资合计 2,014,213,286.53 元,折合为注册资本的为
1,501,293,539.96 元,占注册资本的 30.03%。
3、第三次验资
2014 年 5 月增资经立信广东分所验证,并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出具了信会师粤报
字[2014]第 40212 号《验资报告》,根据前述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 5 月 13 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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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集团和上海中海码头向发行人投入货币资金 998,890,000.00 元,其中 494,500,000.00
元作为注册资本,504,390,000.00 元作为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4、验资复核
上述验资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复核,并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419 号复核报告,认为不存在注册资本未到位
的情形。截至验资报告日 2014 年 5 月 14 日止,发行人已收到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人
民币伍拾肆亿玖仟肆佰伍拾万元。
(二)发起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主发起人广州港集团对本公司投入的资产,其作价依据为中天衡平评估公
司出具的《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广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天衡平评字(2010)第 092 号)
的评估结果。该评估结果经广州市国资委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广州港集
团有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含子公司股权)及负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
告的核准意见》(穗国资批[2010]144 号)核准确认。本公司的其他出资均由发起人以
货币资金出资。
2014 年 5 月增资时,作价依据为中天衡平评估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天
衡平评字[2014]012 号),广州市国资委于 2014 年 5 月 4 日出具穗国资产权[2014]12
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涉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意见》核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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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股权、组织结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广州市国资委
100%
广州发展 国投交通控股 广州港集团 中远集团 上海中海码头
1.82% 2.73% 86.45% 4.5% 4.5%
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西基港务分公司、铁路分公司、黄埔港务
分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南沙粮食码头分公司、新港港务分公
广州港股份 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拖轮分公司、物资分公司、南沙集装箱码
头分公司
100% 80.05% 100% 45% 50% 100% 51% 100% 100% 100% 100% 51% 100% 85% 84% 50% 100% 100% 100% 60% 100% 100%
工 建 工 南 中 新 南 能 物 港 船 集 煤 海 外 海 船 港 南 合 广 数
程 设 程 沙 联 沙 沙 源 流 航 舶 装 炭 港 轮 嘉 务 航 沙 诚 州 据
设 工 管 码 理 港 港 发 公 环 代 箱 交 拖 理 码 公 投 贸 融 港 科
计 19.95% 程 理 头 货 务 务 展 司 保 理 码 易 船 货 头 司 资 易 资 研 技
院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头 中 公 公 公 公 公 担 究 公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公 心 司 司 司 司 司 保 院 司
司 公
司
100% 60% 70% 50% 100% 51% 100% 100% 50% 100% 10% 90% 100% 100% 70% 51%
工 广 小 港 港 通 能 衡 联 仓 恒 黄 港 茂 金
程 港 虎 发 隆 港 发 阳 合 储 太 埔 盛 名 港
检 汽 码 码 报 货 货 物 代 运 货 恒 公 广 贸
测 车 头 头 关 代 运 流 理 输 运 德 司 港 易
中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心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二)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1、组织结构图
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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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1)董事会办公室(法律事务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信息披
露;协调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负责公司股东名册、董
事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保管,以及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重大项目的投资、资产并购、合资、出售方
案的审核;证券投资与管理;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负责审核
等工作。
(2)行政事务部
行政事务部负责公司重要文件起草、公文审核、印章管理;大型会议、活动和接
待的组织;重点工作调研和重大事项督办;对外联系、对内协调;外事管理;总部办
公设备设施管理,物品采购管理;总部公务车辆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档
案管理。
(3)生产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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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业务部负责生产业务经营管理;生产经营方针、策略拟订,生产调度;商务
管理,生产业务经营合同归口管理;经营价格策略和收费标准制定和归口管理;集装
箱班轮航线开发、布局和调整;货运业务市场的调查、组织、开拓和情况预测,客货
运服务质量管理;危险品管理;集疏运管理;海铁联运管理;船舶货运代理管理;联
系协调与生产业务相关的涉外单位和口岸开放。
(4)工程技术部
工程技术部负责港口生产设备、装卸工艺、机械等改造项目管理;港作船舶、车
辆管理;供电、供水管理;港口岸线、土地利用规划征用与管理;港口建设、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码头、港池、生产性锚地等港口设施综合管理;招投标、
计量、节能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科技创新管理;建设项目的前期和报批工作;建设
项目的土地使用的申报和征用;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
(5)财务会计部
财务会计部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经济考核指标等各类指标的审核、平衡、编制及
下达;关联交易统计和分析;股利分配、税务管理、融资、理财、资产管理;会计核
算、财务报告、收入管理、财务方面内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风险控制;提供有关财
务方面的信息披露资料。
(6)结算中心
结算中心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管理、资金结算及工资总额控制、票证管
理,定期对公司所属各结算单位进行账户、票证和资金支付抽查。
(7)采购中心
采购中心负责采购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负责采购计划的编制、采购信息发布、
集中采购产品比质比价、采购项目招投标的组织与实施;负责对集中采购产品供应商
的评定与维护管理,包括对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进行跟踪及采购
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基层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督导。
(8)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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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企业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投资项目经济效益审计、
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会计决算报表审计、内控制度有效性及执行情况审计、工程
项目、委外修理项目等审计。
(9)安全环保部(计生办)
安全环保部(计生办)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教育;企业人身伤
害事故内部调查分析、处理;从业人员上岗安全资格监督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保健
用品质量标准管理;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卫生、防疫、绿化、环保监督管
理;计划生育管理;港区范围公共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生活饮用水供应单位卫
生监督管理。
(10)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事聘用、培训、管理,绩效管理;内部组织架构及职数管
理;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劳务承包管理;薪酬管理、劳动保险管理、福利
管理;劳动时间管理,请休假管理;与劳务公司的联系、沟通及工作指导;退休人员
管理。
(11)投资管理部
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包括技术改造和专项措施)编制和管理;
对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外投资项目的管理和效益评估;与对外投资企业的联系
沟通;对外投资项目股权变动调整;对外合资项目单位管理。
(12)企业管理部
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企业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企业组织架构优化管理、管理创
新、精细化管理、工商登记、质量体系管理、全面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管理、规章制
度管理。
(13)企业文化部
企业文化部负责公司企业文化思想工作目标任务的拟订、推进、考核;企业价值
观、企业精神、企业宗旨、企业目标、企业道德、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企业新闻、
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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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采集、制作和传播,企业文化产品的策划、制作和归档,企业标识的规范和管
理,企业形象塑造。
(14)信息部
信息部负责对公司信息化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负责公司信息化规
划、管理制度、标准规范的制定及贯彻实施;负责公司信息设备设施、应用及系统软
件、信息化安全及信息化项目管理;负责编制汇总公司信息化建设及维护年度计划并
指导实施。
(15)南沙工程办公室
南沙工程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大型建设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组织编制和下达
工程建设实施计划以及统计工作;组织大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合同签订工作;负责
抓好工程项目的预结算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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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11 家分公司,22 家一级控股子公司,15 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及 19 家主要参股公司,相应
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西基港务分公司、铁路分公司、黄埔港务
分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南沙粮食码头分公司、新港港务分公
广州港股份 司、信息通信分公司、拖轮分公司、物资分公司、南沙集装箱码
头分公司
100% 80.05% 100% 45% 50% 100% 51% 100% 100% 100% 100% 51% 100% 85% 84% 50% 100% 100% 100% 60% 100% 100%
工 建 工 南 中 新 南 能 物 港 船 集 煤 海 外 海 船 港 南 合 广 数
程 设 程 沙 联 沙 沙 源 流 航 舶 装 炭 港 轮 嘉 务 航 沙 诚 州 据
设 工 管 码 理 港 港 发 公 环 代 箱 交 拖 理 码 公 投 贸 融 港 科
计 程 理 头 货 务 务 展 司 保 理 码 易 船 货 头 司 资 易 资 研 技
19.95%
院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头 中 公 公 公 公 公 担 究 公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公 心 司 司 司 司 司 保 院 司
司 公
司
100% 60% 70% 50% 100% 51% 100% 100% 50% 100% 10% 90% 100% 100% 70% 51%
工 广 小 港 港 通 能 衡 联 仓 恒 黄 港 茂 金
程 港 虎 发 隆 港 发 阳 合 储 太 埔 盛 名 港
检 汽 码 码 报 货 货 物 代 运 货 恒 公 广 贸
测 车 头 头 关 代 运 流 理 输 运 德 司 港 易
中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心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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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下属分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 11 家分公司:
序号 公司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港
口危险货物作业;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
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
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广州市黄埔区
石油化工港务 2011 年 6 月 15 代理;国际货运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
1 港前路 531 号
分公司 日 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
大院 38 号 5 楼
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
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商品零
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港口及航运
设施工程建筑。
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
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
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
广东省广州市
服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
南沙区万顷沙
南沙粮食通用 2011 年 4 月 19 港口工程建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
2 龙穴岛广州港
码头分公司 日 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运输
南沙港区综合
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集装
办公楼 501 房
箱租赁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房屋租赁;交通
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
服务。
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
广州市经济技
西基港务分公 2011 年 4 月 19 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
3 术开发区黄埔
司 日 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
新港路 136 号
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
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
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
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
广州市经济技
新港港务分公 2011 年 4 月 19 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
4 术开发区宝石
司 日 修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代
路1号
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铁路货物运输(具体经营项目以交通部门审批
文件或许可证为准);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
广州市黄埔区 物流代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2011 年 4 月 19
5 铁路分公司 开发大道 491 品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房
日
号自编 1 栋 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港口及航运
设施工程建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铁路运输通信服务。
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铁路运输通信服
广州市黄埔区 务;船舶通信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
信息通信分公 2011 年 4 月 19
6 港前路 531 号 类商品除外);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计算机
司 日
大院 25 号楼 及通讯设备租赁;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电
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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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
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
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子、通信与自
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
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场地租赁(不
含仓储);信息电子技术服务;商品零售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信设施安装工程
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电子自动化工
程安装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
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软件测试服务;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
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
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
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
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
处理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
维修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为船舶提供码
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港口危险货物作
业;停车场经营;集装箱租赁服务;商品批发
广州市黄埔区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联合运输代理
黄埔港务分公 2011 年 4 月 22 港前路 531 号
7 服务;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水上货
司 日 大院 38 号 1-4
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国际货运代理;其他
楼
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
危险品仓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
(不含仓储);供应链管理;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冷
库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内水运船
舶代理。
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
2011 年 4 月 22 广州市黄埔区 带等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零售贸易
8 拖轮分公司
日 港前路 296 号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
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
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
广州市荔湾区
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运输
河南港务分公 2011 年 4 月 22 芳村大道东路
9 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商品
司 日 110 号自编 4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水上货物
栋
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
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
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
广州市黄埔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物业
2011 年 6 月 15
10 物资分公司 港湾路 26 号 6 管理;装卸搬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仓储代
日
楼 理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
理;房屋租赁;成品油批发;危险化学品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船舶补给供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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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序号 公司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
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
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
服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
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
业;专业停车场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
广州市南沙区 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
南沙集装箱码 2014 年 5 月 14
11 龙穴大道南 9 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其他仓储
头分公司 日
号 903 房 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
品仓储);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集装箱制造;集
装箱租赁服务;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
车清洗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
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业管理。
(二)发行人下属企业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下属企业简要情况如下: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列表
(1)一级子公司列表
注册资本
序号 子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货物装卸、搬运、疏运、堆存及仓储,散货灌包、
1994 年 11 月 7
1 新沙港务公司 80,007.8 货运代理、机电设备维修,水电安装,港口设施
日
设备、场地租赁,机电技术咨询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
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
品仓储);装卸搬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船舶
2003 年 3 月 17
2 南沙港务公司 126,000 补给供应服务;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
日
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
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
地、浮筒等设施。
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
集装箱码头公 2001 年 6 月 18 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
3 60,000
司 日 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
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
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
2005 年 11 月 9
4 南沙码头公司 21,300 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
日
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
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汽车清洗服务。
2003 年 4 月 15 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
5 能源发展公司 45,714.9386
日 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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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
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货
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国际货运
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
1982 年 6 月 25 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
6 物流公司 17,850.51
日 务(汽车清洗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化肥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
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
除外);技术进出口;无船承运;道路货物运输;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预包装食品批发。
内贸普通货物运输;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
的租赁、维修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
浮筒等设施;港澳航线货物运输;建筑物电力系
统安装;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
1978 年 4 月 28
7 船务公司 11,600 危险品仓储);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场地
日
租赁(不含仓储);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
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商
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内水运
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
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工程);
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建筑钢结构、预
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通
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公路工程建筑;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施工;航道服务;沉船沉物打捞服务;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工程服务;室内装饰、
装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码头疏浚;铁路工程
1998 年 3 月 13 建筑;交通标志施工;架线工程服务;电力输送
8 建设工程公司 751.7
日 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室内体
育场、娱乐设施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
工;室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
工程施工;电气设备零售;消防设备、器材的零
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涂料零售;
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装饰材
料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橡胶制品零售;生
产混凝土预制件;混凝土预制件销售;场地租赁
(不含仓储);钢材零售。
固体废物治理;矿物油废弃物治理;危险废物治
理;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含油废水;
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环保技术推
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
1998 年 2 月 25 流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
9 港航环保公司 1,000
日 修服务;水污染治理;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
环保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
外);技术进出口;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环境保
护监测;水污染监测;噪声污染监测;空气污染
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工程环保设施施工;
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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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子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
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结
算服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沉船沉物打
10 工程管理公司 1994 年 2 月 1 日 1,320 捞服务;航道服务;灯塔、航标管理服务;基坑
监测服务;基坑支护服务;海洋服务;基础地质
勘查;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岩土
工程勘察综合评定服务;工程钻探;测绘服务;
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
1982 年 3 月 20
11 外轮理货公司 1,000 港口理货;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日
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
1989 年 2 月 17
12 船舶代理公司 205 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
日
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水运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其
1988 年 12 月 12
13 工程设计院 370 他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
日
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煤炭及制品批发;房屋租赁;谷物副产品批发;
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煤炭检测;仓储代理服务;
糖料作物批发;技术进出口;水上货物运输代理;
谷物、豆及薯类批发;油料作物批发;联合运输
2006 年 8 月 17
14 煤炭交易中心 1,000 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
日
控商品除外);国内水运船舶代理;钢材批发;
饲料批发;物流代理服务;无船承运;增值电信
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载明内容为准)
水上运输设备批发;机械配件批发;商品批发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
2009 年 2 月 26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15 海港拖轮公司 5,600
日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机械配
件零售;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
推、拖带等服务。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汽车产业园
2013 年 7 月 22 的招商、开发、建设;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
16 港航投资公司 13,000
日 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物业管
理。
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汽车修理与维护;
汽车清洗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
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机动车安全技术
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
2014 年 4 月 11
17 海嘉码头公司 20,000 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
日
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品牌汽车销售,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
危险品仓储);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专
营专控商品除外)。
2015 年 1 月 27 箱、包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其他文化娱
18 南沙贸易公司 1,000
日 乐用品批发;通用机械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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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子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批发;水上运输设备批发;办公设备批发;电子
元器件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技术进出口;服装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
品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
品及器材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石油制品批发
(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
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金属及金属矿批
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化肥批发;化工产
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汽车零配件批发;
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贸易代理;服装
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眼镜零售;厨房
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体育用品及
器材零售;钟表零售;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
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电子产品批发;包装材
料的销售;电磁屏蔽器材的销售;沥青及其制品
销售;二手车销售;环保设备批发;计算机批发;
软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润滑油批发;润
滑油零售;电气设备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
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
发;清洁用品批发;电线、电缆批发;电工器材
的批发;销售标识牌、指示牌;辐射防护器材的
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钢材零售;通用
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件批发;机械配件零售;
劳动防护用品批发;租赁经营加油站;建材、装
饰材料批发;金属制品批发;仪器仪表批发;纺
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汽车销售;货物进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
箱、包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
佣金代理;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计算机零配
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汽车零售;
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保安器材销售;鞋零售;帽
零售;鞋批发;帽批发;专用设备销售;电梯销
售;纯水冷却装置销售;销售洗涤设备。
2005 年 6 月 10
19 中联理货公司 280 港口理货。
日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和
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工程水文勘察服务;模型设计服务;工程
技术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船舶、海上
设施、岸上工程的技术检验;测绘服务;环境保
2016 年 6 月 23 护监测;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
20 广州港研究院 1,000
日 程勘察设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运工
程设计服务;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建筑工
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
软件开发;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2016 年 7 月 29 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技
21 数据科技公司 2,000
日 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防伪系统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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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子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智能机器系统
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据交易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
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
务;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
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施安装工程
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通信系统工程服
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
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
务;通信基站设施租赁;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
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
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
工程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商品批发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网络系统
工程服务;船舶通信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
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
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房
屋租赁;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软件测试服务;
铁路运输通信服务;受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
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
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融资性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
核发许可证为准);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
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服务(融
资性担保除外);工程项目担保服务;投资管理
合诚融资担保 2016 年 9 月 29
22 20,000 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信用咨询服务;
公司 日
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
(金融信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
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开展个人置
业贷款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
(2)二级子公司列表
注册资本
序号 子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国际海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
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
1 港盛公司 1996 年 6 月 13 日 150
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装卸搬运;
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
港隆报关公 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
2 1996 年 6 月 19 日
司 运代理;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水上救助服务;货物报关代
联合代理公
3 1997 年 7 月 10 日 150 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国
司
际海运船舶代理。
4 黄埔恒德公 1997 年 11 月 20 50 交通运输咨询服务;无损检测;产品认证(具体
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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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序号 子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司 日 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计
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证检验。
港发码头公 2002 年 10 月 17
5 7,000 装卸搬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
司 日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为船舶提供码头、过
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
小虎码头公
6 2004 年 5 月 25 日 15,750 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
司
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
业;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含油废水。
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
能发货运公
7 2004 年 5 月 27 日 100 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商品
司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桩基检测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无损检测;
工程检测中 2004 年 10 月 14 公路与桥梁检测技术服务;实验室检测(涉及许
8 111.3873
心 日 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测绘服务;建筑材料检测服务。
国际货运代理;仓储代理服务;国内水运船舶代
恒太货代公
9 2006 年 1 月 20 日 500 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国际海运船舶代理;道
司
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装卸
仓储运输公 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
10 2012 年 3 月 12 日 4,500
司 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机械设
备租赁;汽车租赁。
国内外货运代理服务,货物的装卸、仓储、分拆、
衡阳物流公
11 2012 年 11 月 6 日 200 包装,集装箱的拼装、拆箱、清洗、熏蒸、箱检
司
及维修。
茂名广港公 2013 年 10 月 31
12 76,000 公用通用码头以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
司 日
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货运检验代理服务;
通港货代公 货物报关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
13 2013 年 11 月 1 日 500
司 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广港汽车公 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
14 2014 年 11 月 6 日 650
司 务。
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贸易代理;货物进
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
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际货运代
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
金港贸易公 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
15 2015 年 7 月 29 日 1,000
司 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内水运船
舶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会议及展览
服务;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
贸易咨询服务。
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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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情况介绍
(1)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务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11 月 7 日,注册资本为 80,007.8 万元,注册地为东
莞市麻涌镇新沙,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货物装卸、搬运、疏运、
堆存及仓储,散货灌包、货运代理、机电设备维修,水电安装,港口设施设备、场地
租赁,机电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7,445.14 万元,净资产 152,542.92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38,918.5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1,883.80 万元,净资产
156,482.77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7,858.2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
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南沙港务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126,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
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 12 号自编 1 栋(仅作办公功能使用),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51%,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40%,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主
营业务为机械设备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
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装卸搬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船舶补给供应服务;
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
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2,361.47 万元,2015 年净资产 144,579.96
万元,净利润 11,081.4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95,857.33 万元,净资产
147,715.4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8,122.0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
(3)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集装箱码头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60,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埔新港路 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51%,新加坡广州港口投
1-1-9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资私人有限公司 49%,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
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
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4,897.87 万元,净资产 61,887.42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6,129.7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9,979.74 万元,净资产 62,023.1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6,492.8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4)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南沙码头公司”)
南沙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 21,3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 6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45%,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
公司持股 27.5%,Nyk Holding(Europe)B.V.持股 12.5%,南沙港桥公司 15%,主营
业务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
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汽车清洗服务。
2013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与南沙港桥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鉴于 2012 年 1 月 1
日,南沙港桥公司与南沙码头公司原股东集装箱发展公司签订关于由集装箱发展公司
合并南沙码头公司财务报表的协议书,2013 年 6 月本公司吸收合并集装箱发展公司并
承继其持有的南沙码头公司股权,南沙港桥公司同意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在南沙港桥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方面表决时,南沙港桥公司同意要求其派出的董
事在表决时与发行人派出的董事表决意见保持一致。本公司对南沙码头公司存在实质
控制。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6,322.40 万元,净资产 30,529.77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3,670.6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3,429.91 万元,净资产 27,150.8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820.5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5)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
1-1-9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能源发展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45,714.9386 万元,注册地为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 1112-1119 室,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
为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场地
租赁(不含仓储)。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1,848.88 万元,净资产 57,854.24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1,008.8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5,618.82 万元,净资产 55,989.2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489.4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6)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成立于 1982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7,850.51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国内水运船舶代理;
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装卸搬运;货物检验代
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
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商品批发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化肥批发;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
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无船承运;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
运输(集装箱);预包装食品批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9,419.57 万元,净资产 14,926.76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2,960.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8,006.32 万元,净资产 20,168.5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867.2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7)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船务公司”)
船务公司成立于 1978 年 4 月 28 日,注册资本为 11,6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
埔区黄埔大道东 983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建筑物电力系统
安装;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
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金属船舶制造;船舶修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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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商品零售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代
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
的租赁、维修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港澳航线货物运输。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227.65 万元,净资产 12,592.73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212.2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962.62 万元,净资产 12,891.5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319.3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8)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公司”)
建设工程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3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751.7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黄埔区港湾路 167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80.0452%,工程设计院持股 19.9548%,
主营业务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
输气、输水管道工程);路牌、路标、广告牌安装施工;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
安装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公路工程建筑;城市及道
路照明工程施工;航道服务;沉船沉物打捞服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工程服
务;室内装饰、装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码头疏浚;铁路工程建筑;交通标志施工;
架线工程服务;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室内体育场、娱乐
设施工程服务;室外体育设施工程施工;室外娱乐用设施工程施工;景观和绿地设施
工程施工;电气设备零售;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
涂料零售;卫生洁具零售;木质装饰材料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
售;橡胶制品零售;生产混凝土预制件;混凝土预制件销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钢材零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335.54 万元,净资产 1,028.38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751.8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496.76 万元,净资产 1,131.70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033.2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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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港航环保公司”)
港航环保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2 月 25 日(原名“广州港珠江防污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8 号(仅限办公用途),
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固体废物治理;矿物油废弃物治理;危险
废物治理;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含油废水;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
应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水污染治理;海上船舶溢油
清除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
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环
境保护监测;水污染监测;噪声污染监测;空气污染监测;工矿企业气体监测;工程
环保设施施工;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02.12 万元,净资产 1,069.0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38.8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56.38 万元,净资产 1,086.05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70.2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0)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公司”)
工程管理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2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1,32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33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工程技术
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工程结算服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沉船沉物打捞服务;航道服务;灯塔、航标管理服务;基坑监测服务;基坑支护服务;
海洋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下管线探测;工程水文勘察服务;岩土工程勘察综合评
定服务;工程钻探;测绘服务;工程地球物理勘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789.54 万元,净资产 1,688.26 万元,2015
净利润 928.2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764.72 万元,净资产 1,803.95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136.0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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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外轮理货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成立于 1982 年 3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黄埔区港湾路 26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84%,外轮理货总公司持股 16%,主
营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物流代理服务;港口理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814.64 万元,净资产 3,205.0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469.8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
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741.46 万元,净资产 3,504.27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812.3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2)广州港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船舶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2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205 万元,注册地为广
州市黄埔区黄埔港湾路 18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国内水运船
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
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37.41 万元,净资产 521.7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854.57 万元,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74.91 万元,净资产 521.7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657.4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3)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院”)
工程设计院成立于 1988 年 12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37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
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 3 楼(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为水运工程设计服务;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工程技
术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68.93 万元,净资产 500.3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41.1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461.76 万元,净资产 538.7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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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净利润 383.7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4)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煤炭交易中心”)
煤炭交易中心成立于 2006 年 8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萝岗区宝石路 1 号自编 108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煤炭及制
品批发;房屋租赁;谷物副产品批发;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煤炭检测;仓储代理服务;
糖料作物批发;技术进出口;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谷物、豆及薯类批发;油料作物批
发;联合运输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国内水
运船舶代理;钢材批发;饲料批发;物流代理服务;无船承运;增值电信服务(业务
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801.12 万元,净资产 1,093.8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66.1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979.36 万元,净资产 1,099.07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52.4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5)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海港拖轮公司”)
海港拖轮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2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5,6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小虎南二路 38 号综合办公楼 102 室,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85%,穗航实
业公司持股 15%,主营业务为水上运输设备批发;机械配件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
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
建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机械配件零售;为船舶进出港、靠离
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055.37 万元,净资产 5,094.04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335.3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2,008.23 万元,净资产 6,946.1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549.3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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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港航投资公司”)
港航投资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13,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龙穴大道 12 号 5 楼 508 房(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为企业总部管理;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汽车产业园的招商、开发、建设;投
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物业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951.57 万元,净资产 17,536.03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5.2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640.08 万元,净资产 17,463.9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72.1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7)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海嘉码头公司”)
海嘉码头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1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黄阁镇沙仔北路 6 号办公楼四楼 410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
人持股 50%,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清洗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
浮筒等设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
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品牌汽车销售;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汽车零配件零售;
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本公司与子公司海嘉码头公司另一投资方安吉汽车物流有限公司在海嘉码头公司
的章程中约定在相关事项中与本公司保持一致,从而形成本公司对海嘉码头公司的实
质控制,从 2014 年 4 月 11 日该公司成立开始,将海嘉码头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005.68 万元,净资产 5,510.5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83.7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6,410.64 万元,净资产 20,797.67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99.3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广东分所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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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广州南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南沙贸易公司”)
南沙贸易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 4 楼 401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为箱、包批发;游艺及娱乐用品批发;其他文化娱乐用品批发;通用机械设
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批发;水上运输设备批发;办公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服装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
批发;家用电器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石油
制品批发(成品油、危险化学品除外);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
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国家专营专控类除外);化肥批发;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
除外);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贸易代理;服装零售;化
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眼镜零售;厨房用具及日用杂品零售;自行车零售;体育用品
及器材零售;钟表零售;燃料油销售(不含成品油);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电子
产品批发;包装材料的销售;电磁屏蔽器材的销售;沥青及其制品销售;二手车销售;
环保设备批发;计算机批发;软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批发;润滑油批发;润滑油零
售;电气设备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
批发;清洁用品批发;电线、电缆批发;电工器材的批发;销售标识牌、指示牌;辐
射防护器材的销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钢材零售;通用机械设备零售;机械配
件批发;机械配件零售;劳动防护用品批发;租赁经营加油站;建材、装饰材料批发;
金属制品批发;仪器仪表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汽车销售;货物进出口
(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箱、包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文具
用品零售;佣金代理;消防设备、器材的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
设备批发;汽车零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保安器材销售;鞋零售;帽零售;鞋批发;
帽批发;专用设备销售;电梯销售;纯水冷却装置销售;销售洗涤设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501.03 万元,净资产 1,003.2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2.1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8,953.95 万元,净资产 2,984.24 万
元,2016 年净利润 55.4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19)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中联理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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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理货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28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第七层自编第陆(6)单元,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50%,中
联理货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港口理货。
2015 年 6 月 10 日,根据本公司与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书,本公司在广
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董事会的 7 名董事中有权任命 4 名董事。本公司形成对广州中联
理货有限公司的实质控制。从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纳入合并
范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16.09 万元,净资产 1,051.1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620.5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59.09 万元,净资产 802.92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372.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0)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诚融资担保公司”)
合诚融资担保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注册地为
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8 号第 6 层(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
股 60%,广州港集团持股 40%,主营业务为融资性担保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
理部门核发许可证为准);向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
保;担保服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工程项目担保服务;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
金投资;企业信用咨询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及提供(金融
信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受金融企业委托提供非金融业务服务;开展个
人置业贷款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0,029.66 万元,净资产 20,015.71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5.7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1)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港盛公司”)
港盛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6 月 13 日,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
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四楼,股权结构为船务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国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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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船舶代理;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
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装卸搬运;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
清洗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24.75 万元,净资产 195.4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63.8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61.30 万元,净资产 190.09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41.8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2)广州港隆报关有限公司(“港隆报关公司”)
港隆报关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6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南沙区龙穴岛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7 楼(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
物流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货物检验代理服务;国际货运
代理;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2.56 万元,净资产 254.4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53.4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5.57 万元,净资产 256.25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8.0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3)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联合代理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三楼,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50%,中国广州外轮
代理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水上救助服务;货物报关代
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国际海运船舶代理。
根据相关董事会决议,物流公司承包经营联合代理公司,物流公司对联合代理公
司形成实际控制。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26.14 万元,净资产 327.6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06.7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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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64.20 万元,净资产 327.60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760.9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4)广州市黄埔恒德公正商务有限公司(“黄埔恒德公司”)
黄埔恒德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湾路 26 号,股权结构为外轮理货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交通运输咨询
服务;无损检测;计量认证(具体范围见计量认证证书及其附表);产品认证(具体
业务范围以认证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为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公证检验。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0.24 万元,净资产 71.64 万元,2015 年
净利润 17.6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5.17 万元,净资产 72.8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2.0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5)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港发码头公司”)
港发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0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路 13 号 4 楼 X4090(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广州发展碧辟
油品有限公司占持股 50%,能源发展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港口危险
货物作业。
2010 年 12 月,根据港发码头公司股东能源发展公司与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
司签署的协议,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同意按照该协议约定,在港发码头公司股
东会和董事会关于公司财务和经营政策方面表决时,其与能源发展公司保持一致。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能源发展公司形成对港发码头公司的实质控制。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758.48 万元,净资产 11,594.16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406.5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439.44 万元,净资产 12,066.8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732.7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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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小虎码头公司”)
小虎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5,7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小虎南二路 38 号,股权结构为能源发展公司持股 70%,NEPTUNE STORAGE
LIMITED 持股 30%,主营业务为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
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
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收集、贮存、处理(港口、
船舶)含油废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0,026.86 万元,净资产 13,248.7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975.8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8,452.51 万元,净资产 13,279.8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1.1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7)广州港能发货运服务有限公司(“能发货运公司”)
能发货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港湾路 26 号,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
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商品批发贸易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09.65 万元,净资产 159.8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49.9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80.65 万元,净资产 159.87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36.2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8)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
工程检测中心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111.3873 万元,注册地为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331 号,股权结构为工程管理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
务为桩基检测服务;施工现场质量检测;无损检测;公路与桥梁检测技术服务;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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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测绘服
务;建筑材料检验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24.40 万元,净资产 125.8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8.3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62.22 万元,净资产 128.35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25.0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29)广州恒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恒太货代公司”)
恒太货代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浦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外轮理货公司持股 90%,
主营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仓储代理服务;国内水运船舶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
国际海运船舶代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80.62 万元,净资产 492.9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9.4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96.59 万元,净资产 508.22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70.2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0)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仓储运输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4,5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黄埔区港湾路 26 号,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道路货物运输;
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装卸搬运;货物运输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
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000.26 万元,净资产 4,883.9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687.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213.21 万元,净资产 5,012.63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401.0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1)衡阳港铁物流有限公司(“衡阳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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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物流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注册地为湖南省
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 12 号名城大厦 1408 室,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100%,主
营业务为国内外货运代理服务,货物的装卸、仓储、分拆、包装,集装箱的拼装、拆
箱、清洗、熏蒸、箱检及维修。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7.11 万元,净资产 183.78 万元,2015
年净利润-35.5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8.85 万元,净资产 144.20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3.0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2)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茂名广港公司”)
茂名广港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0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76,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
东省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工贸小区府前大道电城镇政府办公楼六楼,股权结构为港航
投资公司持股 70%,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0%,主营业务为公用通用码头以及配
套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572.58 万元,净资产 15,158.4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1.2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258.05 万元,净资产 15,082.96
万元,2016 年净利润-75.4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3)广州市通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通港货代公司”)
通港货代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南沙区龙穴大道中 12 号 708 房,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51%,广州市卓志物流服
务有限公司持股 49%,主营业务为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运;货运检验代理服务;货
物报关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
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代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60.32 万元,净资产 750.0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827.0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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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908.50 万元,净资产 750.00 万
元,2016 年净利润 1,733.9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4)广州广港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广港汽车公司”)
广港汽车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65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南沙区沙仔北路 6 号自编 8 栋 505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南沙码头公司持
股 60%,北京汇金联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40%,主营业务为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服务(需取得经营许可)。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80.55 万元,净资产 644.65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5.3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60.31 万元,净资产 692.82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50.1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5)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港贸易公司”)
金港贸易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沙仔北路 6 号自编 8 栋办公楼 510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广州南
沙海港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51%,大连金港联合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49%,主营
业务为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验代理
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
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供应链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机动车性能检验服务;
交通运输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82.64 万元,净资产 979.28 万元,2015
净利润-20.7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314.46 万元,净资产 986.18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6.9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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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广州港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港研究院”)
广州港研究院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黄埔区港前路 667 号(自编 2 号)(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为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工程和技术基础科学研究服务;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水文勘察服务;模型设计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环保技术开发服务;船舶、海上设施、岸上工程的技术检验;测绘服务;环境保护监
测;基础地质勘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
水运工程设计服务;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交通运输咨询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服务;软件开发;地质勘查技术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92.95 万元,净资产 992.11 万元,2016
年净利润-7.8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7)广州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数据科技公司”)
数据科技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大院 31 号第三层(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
服务;电子防伪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智能机器系统技术
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据交易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信息电子技术服务;
电力电子技术服务;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
备租赁;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通信系统工程服务;电子、
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性能检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
务;通信基站设施租赁;通信系统设备产品设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楼宇设备
自控系统工程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
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
审批类商品除外);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船舶通信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
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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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房屋租赁;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软件测试服务;铁路运输通信服务;受
企业委托从事通信网络的维修、维护(不涉及线路管道铺设等工程施工);商品信息
咨询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46.00 万元,净资产 1,945.5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54.5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除上述子公司外,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一家全资子公司,广州港航道工程有限公
司(“航道工程公司”)。
航道工程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19 日,注册资本为 51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经
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 331 号四楼,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100%,主营业务为港池、
泊位、航道疏浚工程施工,测绘,潜水打涝,航道设施、助航标志的设置安装,码头
设施制作、安装、码头护弦及跨河管线水下安装。河床资源开发,航道工程技术咨询。
根据 2014 年 5 月 4 日的航道工程公司及工程管理公司股东决定,为进一步提高工程管
理公司和航道工程公司的整体运营与管理效率,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
益,集中优势统一开展经营,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决定由工程管理公司吸收合并航道
工程公司,航道工程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完成工商注销。
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航道工程公司总资产 1,401.24 万元,净资产 551.04 万
元,2013 年净利润 150.8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航道工程公司总资产 1,524.53 万元,净资产 555.11 万元,2014 年 1-6 月
净利润 40.7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
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
3、参股公司列表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参股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外轮理货南 1996 年 1 月 8
1 100 港口理货。
沙公司 日
办理航行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及
深圳外轮理 1997 年 1 月 27 国内发货人委托的监装、监卸、货物计量、
2 150
货公司 日 丈量、集装箱装拆箱检数、经营外轮理货
业务及相关业务。
鼎胜物流公 2001 年 12 日 1,000 万 仓储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
3
司 27 日 美元 务代理;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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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参股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道路货物运输。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港口危险货物
作业;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
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
建滔石化码 2004 年 9 月 8
4 15,700 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 30
头公司 日
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船舶补给供
应服务;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
含油废水。
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
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
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
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
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南沙海港码 2006 年 6 月 9 192,829.3
5 和存储服务;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 41
头公司 日
车清洗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
屋租赁;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
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
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
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港口建设项目开发、投资;港口机械、设
施、设备租赁业务;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
亚太港口公 2007 年 4 月 4
6 34,700 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口内提 44.67
司 日
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按《港口经营许
可证》许可范围经营)。
国际货运代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交通运输
港天物流公 2009 年 12 月
7 1,000 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 50
司 14 日
外);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货物
专用运输(集装箱)。
昆明物流公 2011 年 1 月 17 货运代理、装卸、仓储服务、物流方案设
8 1,000
司 日 计与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国内航线船舶货物及集装箱的理货、
理箱;集装箱装、拆箱理货;货物计量、
东莞外理公 2011 年 11 月
9 100 丈量;船舶水尺计量;监装、监卸;货损、 35
司 24 日
箱损检验与鉴定;出具理货单证及理货报
告;理货信息咨询等相关业务。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
气仓储、危险品仓储)(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钢压延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水上货物运输代理;
南沙钢铁物 2011 年 7 月 3
10 16,000 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商品批发 15
流公司 日
贸易(许可审批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
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
输;无船承运。
海港培训公 2014 年 6 年 12 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
11 800
司 日 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会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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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参股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展览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
服务、自助餐服务。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
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
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
电子口岸公 2005 年 2 月 8
12 1,000 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10
司 日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设
计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
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增值电信服务。
热力生产和供应;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恒运热电公 1992 年 4 月 10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
13 7,160
司 日 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火力发电。
生产、修理中小货驳船舶、船舶配套产品、
1993 年 12 月 6 半成品及相关的各类金属构件,销售本公
14 运裕公司 270 7.41
日 司产品(内销部分产品涉及进口许可证的
原材料在国内解决)。
船舶交易中介服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
配员等相关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船员
航运交易公 2015 年 4 月 20
15 10,000 服务机构许可证》为准);人才培训;人 25
司 日
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票务服务;会议
及展览服务。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
口工程建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
营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
房屋租赁;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
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
南沙港宝公 2015 年 9 月 29
16 13,200 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40
司 日
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为船舶提
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
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
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
处理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
运输。
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
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企业管
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场
地租赁(不含仓储);运输设备清洗、消
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房屋租赁;交
通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工程技
港越物流公 2016 年 5 月 17
17 500 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 50
司 日
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
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
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
简单加工处理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
1-1-11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序号 参股公司 设立时间 主营业务
(万元) 例(%)
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港务船
舶调度服务;航道服务;仓储代理服务;
装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
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船舶
代理;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
中交龙沙物 2014 年 3 月 10
18 50,000 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
流公司 日
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为船舶进出港、
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船舶补给
供应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
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谷物仓
储;装卸搬运;贸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国际
2016 年 8 月 24
19 红运公司 1,000 货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 39
日
理;谷物副产品批发;饲料批发;谷物、
豆及薯类批发;仓储代理服务;货物进出
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米、面制品及
食用油批发;粮食收购。
4、主要参股公司介绍
(1)合营企业
①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鼎胜物流公司”)
鼎胜物流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美元,注册地为广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晖路 81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50%,新加坡港务中国私人
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仓储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装
卸搬运;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道路货物
运输。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078.25 万元,净资产 9,103.49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253.8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州市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730.39 万元,净资产 9,414.16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293.5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②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港天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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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天物流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12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龙穴大道中 12 号 807-809,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50%,广州市嘉诚国际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装
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交通运输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
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46.19 万元,净资产 1,023.44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2.4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35.28 万元,净资产 1,091.27 万元,2016 年净利
润 28.3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丰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2)联营企业
①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外轮理货南沙公司”)
外轮理货南沙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1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进港路海湾小区港口商务中心二楼 208A,股权结构为外轮理货总公司持股
10%,广州外轮理货公司持股 39%,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51%,主营业务
为港口理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3.08 万元,净资产 203.19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57.8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2.58 万元,净资产 201.56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50.4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②深圳市外轮理货有限公司(“深圳外轮理货公司”)
深圳外轮理货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1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150 万元,注册地为深
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 1128 号粤海办公大楼 4 楼,股权结构为外轮理货总公司持股 20%,
广州外轮理货公司持股 40%,中国外运集团深圳公司持股 40%,主营业务为办理航行
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及国内发货人委托的监装、监卸、货物计量、丈量、集
装箱装拆箱检数、经营外轮理货业务及相关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08.45 万元,净资产 689.7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04.7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深圳中联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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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05.04 万元,净资产 752.06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12.3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③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建滔石化码头公司”)
建滔石化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9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15,700 万元,注册地为
广州市南沙区坦头管理区,股权结构为能源发展公司持股 30%,建滔投资有限公司持
股 40%,建滔(番禺南沙)石化有限公司持股 30%,主营业务为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
建筑;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
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
务;船舶补给供应服务;收集、贮存、处理(港口、船舶)含油废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209.13 万元,净资产 11,667.45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1,940.7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4,621.71 万元,净资产 11,069.14
万元,2016 年净利润-633.1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④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南沙海港码头公司”)
南沙海港码头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6 月 9 日,注册资本为 192,829.34 万元,注册地
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41%,中远码头(南沙)有
限公司持股 59%,主营业务为装卸搬运;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检
验代理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
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运输
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为船舶提
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
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33,967.87 万元,净资产 209,625.21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3,585.0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09,279.67 万元,净资产 221,607.2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21,051.8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⑤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亚太港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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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港口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4 月 4 日,注册资本为 34,700 万元,注册地为饶平
县柘林镇中堤镇 11 号 2 楼,股权结构为能源发展公司持股 44.67%,潮州市亚太能源
有限公司持股 27.55%,潮州市热力有限公司持股 17.41%,潮州市亚太矿业有限公司
持股 10.37%,主营业务为港口建设项目开发、投资;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业务;
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口内提供货物装卸、仓储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6,824.87 万元,净资产 23,684.87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3,697.0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饶平鑫正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2,164.60 万元,净资产 18,419.57 万元,2016 年净
利润-5,282.3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⑥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昆明物流公司”)
昆明物流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昆明
经开区王家营云南机电设备总公司仓库,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30%,广州市冠联
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持股 55%,昆明阳都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15%,主营业务为货运代理、
装卸、仓储服务、物流方案设计与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国际货运代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98.28 万元,净资产 997.79 元,2015 年
净利润 19.0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35.33 万元,净资产 1,020.99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23.2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北京中路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昆明分所审计。
⑦广州恒运热电有限公司(“恒运热电公司”)
恒运热电公司成立于 1992 年 4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7,16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基路 8 号,股权结构为能源发展公司 22%,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
1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13%,广州南方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香港恒域实业有限公司 25%;主营业务
为热力生产和供应;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
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火力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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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008.96 万元,净资产 5,868.1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967.7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059.54 万元,净资产 5,939.87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71.7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⑧东莞中理外轮理货有限公司(“东莞外理公司”)
东莞外理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注册地为东莞市
沙田镇港口大道东莞保税物流中心保税大厦六楼 611 房,股权结构为东莞市虎门港国
际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50%,外轮理货公司持股 35%,外轮理货总公司持股 15%,主营
业务为国际、国内航线船舶货物及集装箱的理货、理箱;集装箱装、拆箱理货;货物
计量、丈量;船舶水尺计量;监装、监卸;货损、箱损检验与鉴定;出具理货单证及
理货报告;理货信息咨询等相关业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3.19 万元,净资产 127.98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4.4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东莞合匡顺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8.78 万元,净资产 146.95 万元,2016 年净
利润 41.1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⑨广州海港培训有限公司(“海港培训公司”)
海港培训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开发大道 451 号 401 房,股权结构为广州港集团持股 51%,发行人持股 49%,
主营业务为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服务、自助餐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23.29 万元,净资产 818.09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7.5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27.54 万元,净资产 825.87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7.7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⑩广州南沙钢铁物流有限公司(“南沙钢铁物流公司”)
南沙钢铁物流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3 日,注册资本为 16,000 万元,注册地为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广州港南沙港区综合办公楼 210 房,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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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5%,广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0%,主营
业务为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钢压延加工(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联合运输代理服务;水上货物运输代
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商品除外);商品零售
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无船承运。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1,607.47 万元,净资产 13,137.57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2,063.4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州汇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467.19 万元,净资产 12,495.33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642.2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航运交易公司”)
航运交易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
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路 162 号 908 房,股权结构为广州航运交易所持股 30%,发行人
持股 25%,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广州南沙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
25%,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主营业务为票务服务;会议及展览
服务;船舶交易中介服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船
员服务机构许可证》为准);人才培训;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892.31 万元,净资产 9,711.0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288.9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650.76 万元,净资产 9,226.52 万元,2016 年净利润-484.5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南沙港宝公司”)
南沙港宝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09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13,200 万元,注册地为广
州市南沙区龙穴岛龙穴大道中路 13 号 4 楼 X4123(仅限办公用途)(HL),股权结构为
发行人持股 40%;广州南沙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35%;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
公司持股 25%,主营业务为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企
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运输设备清洗、
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房屋租赁;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工程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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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
国际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
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内贸普
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640.07 万元,净资产 2,639.5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0.4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478.33 万元,净资产 2,476.52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163.0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州港越物流有限公司(“港越物流公司”)
港越物流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南沙区龙穴大道中 12 号自编 1 栋 715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广州港物流有
限公司持股 50%,广州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0%,主营业务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
港口及航运设施工程建筑;水利和内河港口工程建筑;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的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
房屋租赁;交通运输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
理;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国际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
筒等设施;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
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25.00 万元,净资产 500.0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0.5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中交龙沙物流公司”)
中交龙沙物流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注册地为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工业路 45 号之八,股权结构为发行人持股 35%,广东南沙港桥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持股 35%,主营业务为打包、装卸、
运输全套服务代理;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航道服务;仓储代理服务;装卸搬运;其他
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船舶代理;提供港口货
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
服务;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国际船舶运输;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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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管理;船舶补给供应服务;内贸普通货物运输;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
筒等设施。
发行人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通过挂牌交易取得中交龙沙物流公司 80%的股权;2015
年 8 月 27 日,中交龙沙物流公司已在工商部门完成变更登记,收购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
发行人与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发行人将其所持有的中交龙沙物流公司 45%的股权分别向
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和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中,向广东广物物流有
限公司转让 35%,向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转让 10%。中交龙沙物流公司已就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获得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0,508.28 万元,净资产 50,104.97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56.1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
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1,374.37 万元,净资产 50,570.3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484.7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州港红运供应链有限公司(“红运公司”)
红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南
沙区龙穴大道中 12 号 715 室(仅限办公用途),股权结构为物流公司持股 39%,辽
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6%,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持股 25%,主营业务
为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谷物仓储;装卸搬运;贸易代理;物流代理服务;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联合运输代理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国际货
运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谷物副产品批发;饲料批发;谷物、豆及
薯类批发;仓储代理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米、面制品及食用油
批发;粮食收购。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56.90 万元,净资产 956.8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43.12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广州市正大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3)其他参股公司
①广州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口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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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口岸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2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白云区广园中路 338 号 619、620 室,股权结构为广州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
司 30%、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黄埔分中心 20%、
广东出入境检疫检疫局信息中心 20%、发行人 10%,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信息技术
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电子、
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增
值电信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171.65 万元,净资产 2,370.02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411.2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广东华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175.89 万元,净资产 2,561.47 万元,2016 年净利
润 365.2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②广州运裕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运裕公司”)
运裕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27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黄埔
区洪圣沙,股权结构为广州港船务公司持股 7.41%、运裕发展有限公司持股 92.59%;
主营业务为生产、修理中小货驳船舶、船舶配套产品、半成品及相关的各类金属构件,
销售本公司产品(内销部分产品涉及进口许可证的原材料在国内解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公司尚在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三)发行人下属企业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情况
1、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其占本公司营
业收入、利润总额比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 利润 利润 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总额 总额 总额
新沙港务公司 120,689.68 50,571.01 125,035.96 51,873.80 147,279.21 74,951.23
占比(%) 15.60 51.73 18.65 49.95 24.17 6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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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 利润 利润 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总额 总额 总额
南沙港务公司 66,143.24 11,769.43 70,533.15 12,306.81 75,032.46 12,026.58
占比(%) 8.55 12.04 10.52 11.85 12.31 10.03
集装箱码头公
27,998.18 8,363.39 26,212.37 8,411.28 26,239.61 8,516.69
司
占比(%) 3.62 8.55 3.91 8.10 4.31 7.10
南沙码头公司 14,330.81 5,096.81 12,585.66 3,723.37 11,889.99 3,338.82
占比(%) 1.85 5.21 1.88 3.59 1.95 2.78
能源发展公司 - -1,715.25 7.83 -1,249.55 63.62 -1,729.25
占比(%) - -1.75 0.001 -1.20 0.01 -1.44
物流公司 65,426.81 3,248.78 61,771.66 2,155.79 29,629.19 2,817.41
占比(%) 8.46 3.32 9.21 2.08 4.86 2.35
仓储运输公司 16,579.84 566.28 16,186.17 945.75 15,935.48 934.42
占比(%) 2.14 0.58 2.41 0.91 2.61 0.78
船务公司 26,279.41 1,776.71 31,890.96 1,607.00 26,115.52 1,110.97
占比(%) 3.40 1.82 4.76 1.55 4.28 0.93
建设工程公司 12,708.74 1,381.37 11,621.77 1,004.45 10,023.35 731.75
占比(%) 1.64 1.41 1.73 0.97 1.64 0.61
港航环保公司 2,098.78 228.37 921.05 191.58 927.91 105.27
占比(%) 0.27 0.23 0.14 0.18 0.15 0.09
工程管理公司 7,381.72 1,521.55 8,062.02 1,194.25 6,661.48 942.60
占比(%) 0.95 1.56 1.20 1.15 1.09 0.79
外轮理货公司 7,762.50 2,265.16 8,587.09 3,149.78 8,862.99 3,043.66
占比(%) 1.00 2.32 1.28 3.03 1.45 2.54
联合代理公司 4,855.67 1,017.30 5,524.80 277.94 4,086.76 127.05
占比(%) 0.63 1.04 0.82 0.27 0.67 0.11
工程设计院 1,856.39 455.29 1,659.22 406.91 1,422.41 303.25
占比(%) 0.24 0.47 0.25 0.39 0.23 0.25
煤炭交易中心 66,540.99 69.98 66,025.25 87.75 34,671.59 307.33
占比(%) 8.60 0.07 9.85 0.08 5.69 0.26
海港拖轮公司 2,691.92 485.01 2,550.07 623.55 2,541.99 504.63
占比(%) 0.35 0.50 0.38 0.60 0.42 0.42
1-1-12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 利润 利润 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总额 总额 总额
港航投资公司 - 4.40 - 5.42 - 8.23
占比(%) - 0.005 - 0.01 - 0.01
海嘉码头公司 10,571.98 303.70 5,212.64 400.65 2,774.05 219.34
占比(%) 1.37 0.31 0.78 0.39 0.46 0.18
南沙贸易公司 76,804.15 64.71 41,753.65 42.91 - -
占比(%) 9.93 0.07 6.23 0.04 - -
中联理货公司 3,114.90 503.38 1,765.39 338.14 - -
占比(%) 0.40 0.51 0.26 0.33 - -
港盛公司 439.30 56.55 626.37 218.95 447.17 65.45
占比(%) 0.06 0.06 0.09 0.21 0.07 0.05
港隆报关公司 154.98 24.17 209.92 71.37 226.69 148.24
占比(%) 0.02 0.02 0.03 0.07 0.04 0.12
船舶代理公司 3,224.92 877.21 3,990.47 1,125.85 3,775.90 1,275.12
占比(%) 0.42 0.90 0.60 1.08 0.62 1.06
黄埔恒德公司 62.97 15.21 74.21 22.08 78.57 17.87
占比(%) 0.01 0.02 0.01 0.02 0.01 0.01
港发码头公司 5,682.33 2,411.96 5,315.33 1,987.45 4,482.95 1,298.13
占比(%) 0.73 2.47 0.79 1.91 0.74 1.08
小虎码头公司 6,160.13 140.17 4,273.60 -963.33 5,745.62 246.34
占比(%) 0.80 0.14 0.64 -0.93 0.94 0.21
能发货运公司 1,902.37 49.06 2,007.78 67.91 4,188.78 177.95
占比(%) 0.25 0.05 0.30 0.07 0.69 0.15
工程检测中心 294.02 34.65 405.52 51.50 301.94 40.45
占比(%) 0.04 0.04 0.06 0.05 0.05 0.03
恒太货代公司 1,978.78 94.91 1,430.54 49.34 843.41 0.66
占比(%) 0.26 0.10 0.21 0.05 0.14 0.0006
衡阳物流公司 207.50 -45.12 250.89 -43.66 235.11 50.27
占比(%) 0.03 -0.05 0.04 -0.04 0.04 0.04
茂名广港公司 - -90.79 - 19.90 - 17.61
占比(%) - -0.09 - 0.02 - 0.01
通港货代公司 3,050.35 2,313.62 2,971.15 2,437.66 1,980.18 1,24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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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 利润 利润 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总额 总额 总额
占比(%) 0.39 2.37 0.44 2.35 0.32 1.04
广港汽车公司 141.77 64.16 35.23 -7.13 - -
占比(%) 0.02 0.07 0.01 -0.01 - -
航道工程公司 - - - - - -
占比(%) - - - - - -
中交龙沙 4,614.92 493.51 41,753.65 42.91 - -
占比(%) 0.60 0.50 6.23 0.04 - -
金港贸易公司 17,616.59 12.80 1,116.95 -26.76 - -
占比(%) 2.28 0.01 0.17 -0.03 - -
研究院 - -7.89
占比(%) - -0.01
数据科技 159.70 -54.50
占比(%) 0.02 -0.06
合诚担保 - 21.84
占比(%) - 0.02
子公司合计 579,526.35 94,388.90 562,368.32 92,551.62 426,463.93 112,843.84
占比(%) 74.90 96.55 83.87 89.13 69.97 94.07
注 1:数据期间为该公司并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期间。
注 2:以上子公司财务数据均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已按股份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注 3:上述公司被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时点:海港拖轮公司自 2012 年 7 月 31 日起;茂
名广港公司、通港货代公司、港航投资公司自 2013 年度成立之日起;海嘉码头公司、广港汽车公
司自 2014 年度成立之日起;南沙贸易公司自 2015 年度成立之日起;广州港航道工程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注销;中联理货公司自 2015 年 6 月 30 日起;中交龙沙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自 2016 年 10 月
31 日止;金港贸易公司自 2015 年度成立之日起;其余公司报告期均并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营、联营公司
报告期内纳入本公司合营、联营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总额及其占本公司营业
收入、净利润总额比重的情况如下:
1-1-12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鼎胜物流公司 3,250.51 293.53 2,830.93 253.84 2,744.32 261.74
占比(%) 0.42 0.04 0.42 0.24 0.45 0.22
港天物流公司 1,083.65 28.32 1,083.65 39.51 544.31 22.48
占比(%) 0.14 0.004 0.16 0.04 0.09 0.02
南沙海港码头公司 101,185.05 15,122.66 90,499.81 7,089.01 88,947.62 7,112.12
占比(%) 13.08 1.95 13.50 6.83 14.59 5.93
恒运热电公司 - 71.75 - 967.70 - 19.13
占比(%) - 0.01 - 0.93 - 0.02
建滔石化码头公司 253.45 -601.01 583.12 -1,689.37 760.98 -886.10
占比(%) 0.03 -0.08 0.09 -1.63 0.12 -0.74
亚太港口公司 3,436.55 -5,755.22 5,495.64 -3,697.07 4,618.82 -4,450.73
占比(%) 0.44 -0.74 0.82 -3.56 0.76 -3.71
外轮理货南沙公司 364.11 50.33 358.47 57.81 363.17 54.82
占比(%) 0.05 0.01 0.05 0.06 0.06 0.05
深圳外轮理货公司 4,455.39 312.34 4,543.34 304.74 4,250.73 282.83
占比(%) 0.58 0.04 0.68 0.29 0.70 0.24
昆明物流公司 192.22 23.21 279.36 19.03 184.95 26.66
占比(%) 0.02 0.003 0.04 0.02 0.03 0.02
东莞外理公司 306.96 39.87 214.72 24.46 194.55 22.83
占比(%) 0.04 0.01 0.03 0.02 0.03 0.02
海港培训公司 63.37 7.77 50.11 17.57 - 0.53
占比(%) 0.01 0.00 0.01 0.02 - -
航运交易公司 262.88 -558.01 90.60 -288.97 - -
占比(%) 0.03 -0.07 0.01 -0.28 - -
中联理货公司 - - 1,765.45 337.61 3,207.50 524.41
占比(%) - - 0.26 0.33 0.53 0.44
港宝码头 - -163.05 - -0.43 - -
占比(%) - -0.02 - -0.0005 - -
中交龙沙 1,460.35 -29.28
占比(%) 0.19 -0.004
港越物流 40.91 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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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公司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占比(%) 0.01 0.0001
红运供应链 2.61 -43.12
占比(%) 0.0003 -0.01
合营、联营公司合计 116,358.02 8,800.59 107,795.20 3,435.43 105,816.95 2,990.72
占比(%) 15.04 1.14 16.08 3.31 17.36 2.49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四)发行人子公司及合营、联营公司历次股权变动和资产重组情况
1、子公司历次股权变更及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 设立时公司
决策程序或主管部门批复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名称 股权结构
2006 年 2 月 21 日,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
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南沙基础设
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51%,
施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广州港南沙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40%,广州南
港务有限公司的 40%股权给中海码头发展
广州港集装 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9%
广州 有限公司,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新
箱综合发展
港南 股东。
有限公司
沙港 2013 年 6 月 20 日,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
51%,广州
务有 公司召开股东会。鉴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南沙基础设
限公 司和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双方
施投资有限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51%,中海码头
司 实行吸收合并,发行人吸收广州港集装箱
公司 49% 发展有限公司 40%,广州南沙基础设
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而存续,广州港集装箱
施投资有限公司 9%
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其所持有的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51%的股权由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继承。
2010 年 6 月 10 日,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 NYK Holding
(Europe) B.V.(日本邮船控股(欧洲)
广州港集装
私人有限公司)受让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
箱综合发展
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2.5%的股权,成为
广州 有限公司 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45%,
公司股东。2010 年 11 月 30 日,广州市对
港南 45%,广州 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27.5%,广
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外资股权并
沙汽 南沙基础设 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5%,
购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的批复》
车码 施投资有限 NYK Holding(Europe) B.V.12.5%
(穗外经贸资批[2010]1063 号),同意
头有 公司
NYK Holding(Europe) B. V.(日本邮船
限公 27.5%,广
控股(欧洲)私人有限公司)并购广州南
司 州汽车集团
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2.5%
商贸有限公
的股权。
司 27.5%
2010 年 12 月 25 日,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 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45%,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东南沙港桥 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27.5%,广
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资 州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15%,NYK
1-1-12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 设立时公司
决策程序或主管部门批复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名称 股权结构
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15%的股份,成为公 Holding(Europe) B.V.12.5%
司股东。
2013 年 6 月 7 日,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
限公司召开股东会,鉴于广州港股份有限
公司和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双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45%,广州汽车
方实行吸收合并,发行人吸收广州港集装
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27.5%,广州南沙港
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而存续,广州港集装
桥股份有限公司 15%,NYK Holding
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其所持有
(Europe) B.V.12.5%
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45%的股权
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发行人成为
股东。
广州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
华南
心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原股东广州
煤炭 广州港集团
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的广州华南煤炭
交易 有限公司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份转让给广州
中心 100%
港股份有限公司。(注:本次转让实质为
有限
广州港集团投入发行人的股权出资)
公司
2001 年 10 月 8 日,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
广州港务局(改制后成立广州港集团有
广州港务局 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因原股东广州港房
限公司)80%,广州港工程设计所(后
(改制后成 地产服务公司撤销,将其所持公司 19.61%
广州 更名为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立广州港集 的股份转让给广州港工程设计所,随后并
港建 20%
团有限公 进行了增资。
设工
司)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
程有
80.39%,广 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限公
州港房地产 司将占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0%的股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80%,广州港工
司
服务公司 权转让给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注:本 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
19.61% 次转让实质为广州港集团投入发行人的股
权出资)
2015 年 6 月 17 日,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
中联理货有
广州 司召开股东会,鉴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中联 和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实
50%,广州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50%,中联理货
理货 行吸收合并,发行人吸收广州港集装箱综
港集装箱综 有限公司 50%
有限 合发展有限公司而存续,广州港集装箱综
合发展有限
公司 合发展有限公司解散注销,其所持有 50%
公司 50%
的股权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继承。
广州
广州港务局
港能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
(改制后成
源发 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立广州港集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展有 司将其所持的 100%的股权转让给广州港
团有限公
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100%
司
广州发展基 2003 年 9 月 22 日,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 广州发展油品经营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广州
础设施投资 头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发展基建投资有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50%,广
港发
管理有限公 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广 州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0%
石油
司 50%,广 州发展油品经营有限公司。
化工
州发展资产 2003 年 10 月 15 日,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 广州发展油品经营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码头
管理有限公 头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广州发展资产管理 广州发展碧辟油品有限公司)50%,广
1-1-13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 设立时公司
决策程序或主管部门批复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名称 股权结构
司 50% 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5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 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0%
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港务局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
港工
(改制后成 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程管
立广州港集 司将其所持的公司 100%股份转让给广州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理有
团有限公 港股份有限公司(注:本次转让实质为广
限公
司)100% 州港集团投入发行人的股权出资)
司
2006 年 9 月 15 日,广州港珠江防污有限
广州经济技 公司(后更名为广东港航环保科技有限公
术开发区港 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股东由广州经
广东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00%
通装运实业 济技术开发区港通装运实业有限公司、中
港航
有限公司 国海员工会广州港务局新港港务公司委员
环保
80%,中国 会变更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
海员工会广 2011 年 3 月 15 日,广州港珠江防污有限
有限
州港务局新 公司同意原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
公司
港港务公司 所持 10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港股份有限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委员会 20% 公司(注:本次转让实质为广州港集团投
入发行人的股权出资)
广州 广州港务局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港物 (改制后成 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团将其所持公
流有 立广州港集 司 100%股权转让给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限公 团有限公 (注:本次转让实质为广州港集团投入发
司 司)100% 行人的股权出资)
广州
港仓 2016 年 11 月 4 日,发行人作为广州港仓
广州港股份
储运 储运输有限公司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将其
有限公司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100%
输有 所持有仓储运输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广
100%
限公 州港物流公司。
司
鉴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港集装箱
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实行吸收合并,广
广州港集装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广州港集装箱综合
广州
箱综合发展 发展有限公司而存续,广州港集装箱综合
集装
公司 51%, 发展有限公司解散注销,2014 年 7 月 18
箱码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51%,新加坡广
新加坡广州 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广东省商务厅关
头有 州港口投资私人有限公司 49%
港口投资私 于合资企业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投资
限公
人有限公司 方案变更的投资》(粤商务资字[2014]286
司
49% 号),同意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
司所持公司 100%的股权由广州港股份有
限公司继承。
广州
广州港务局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港集团船舶代理
港船
(改制后成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团有
舶代
立广州港股 限公司将其所持 10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理有
份有限公 港股份有限公司。(注:本次转让实质为
限公
司)100% 广州港集团投入发行人的股权出资)
司
广州 广州港能源 2009 年 3 月 31 日,广州港能发货运服务 广州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
1-1-13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 设立时公司
决策程序或主管部门批复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名称 股权结构
港能 发展有限公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广州港集 州港物流有限公司)100%
发货 司 60%,广 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40%的
运服 州港集装箱 股份、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
务有 综合发展有 的公司 60%的股份出让给广州港集团物流
限公 限公司 40% 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州港物流有限公
司 司)。
广州港货运
总公司(后
广州 2009 年 7 月 20 日,广州港隆报关有限公
更名为广州
港隆 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船舶代理公司
港集团物流 广州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
报关 将其所持公司 2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港集
有限公司) 州港物流有限公司)100%
有限 团物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州港物流有
80%,广州
公司 限公司)。
港船舶代理
公司 20%
中国广州外 2002 年 7 月 31 日,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公司(后更名为中国
轮代理公司 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船舶
广州 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50%、广州港
(后更名为 代理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50%的股份转让给
联合 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50%
中国广州外 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国际
船舶 轮代理有限
代理 公司)50%、2013 年 1 月 4 日,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
有限 广州港船舶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装箱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50%、广
公司 代理公司 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50%股份 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50%
50% 转让给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2002 年 5 月 15 日,财政部出具《财政部
关于原中央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外轮理货
公司股权划转问题的通知》(财企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84%,中国外轮
广州 广州港务局 [2002]156 号),将中国外轮理货总公司向 理货总公司 16%
外轮 (改制后成 各港外轮理货公司收取管理费的方式改为
理货 立广州港集 持有各港外轮理货公司 16%的股权。
有限 团有限公 2011 年 2 月 25 日,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
公司 司)100% 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团将其所持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84%,中国外轮
有公司 84%的股份转让 给广州港股份有
理货总公司 16%
限公司。(注:本次转让实质为广州港集
团投入发行人的股权出资)
中国外轮理
货总公司广
2012 年 4 月 20 日,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 州分公司
与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签订
恒太 (改制后成
《公司吸收合并协议书》,双方经协商,
国际 立广州外轮
决定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州 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90%,广州港
货运 理货有限公
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后,股份有限公司 10%
代理 司)90%,
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所持其他
有限 广州港集装
公司的股权均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继
公司 箱综合发展
承。
有限公司
10%
广州 广州港务局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
港工 (改制后成 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程设 立广州港集 公司将其所持的 10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
1-1-13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 设立时公司
决策程序或主管部门批复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名称 股权结构
计院 团有限公 港股份有限公司。(注:本次转让实质为
有限 司)100% 广州港集团投入发行人的股权出资)
公司
2006 年 9 月 29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
发展局出具《关于泰山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并购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股权变更
为合资企业的批复》(穗南指经复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40%,广州
[2006]134 号),同意 Titan Group 南沙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30%,泰
Investment Limited(泰山集团投资有限公 山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30%
广州港能源
司)并购公司原股东广州南沙基础设施投
发展有限公
资有限公司 10%、广州南沙工化投资有限
广州 司 40%,广
公司 20%的股份。
小虎 州南沙基础
2010 年 11 月 30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
石化 设施投资有
贸易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小虎石化
码头 限公司
码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穗南开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70%,泰山
有限 40%,广州
经贸复[2010]110 号),同意广州南沙基础 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30%
公司 南沙工化投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30%的股
资有限公司
份转让给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
2013 年 12 月 12 日,广州南沙开发区经济
贸易局出具《关于合资企业广州小虎石化
码头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穗南开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70%,
经贸复[2013]336 号),同意泰山集团投资 NEPTUNE STORAGE LIMITED30%
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30%的股份转让给
NEPTUNE STORAGE LIMITED。
2011 年 1 月 10 日,广州鸿业拖轮有限公
司(后更名为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召 广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 90%,张绍雄
开股东会,同意广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 10%
其所持公司 10%的股份转让给张绍雄。
2011 年 11 月 30 日,广州鸿业拖轮有限公
司(后更名为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召
开股东会,同意广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
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100%
其所持公司 94.19%的股份,张绍雄将其所
持公司股份的 5.81%的股份转让给广州港
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广州
2012 年 3 月 1 日,广州鸿业拖轮有限公司
海港 广州鸿业集
(后更名为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召开
拖轮 团有限公司
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 广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 94.19%,张绍
有限 100%
司将其所持公司 94.19%的股份转让给广 雄 5.81%
公司
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5.81%的股份转让
给张绍雄。
2012 年 10 月 17 日,广州鸿业拖轮有限公
司(后更名为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司)召
开股东会,同意广州鸿业集团有限公司将
所持公司 85%的股份转让给广州港股份有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85%,广州市穗
限公司,9.1935%的股份转让给广州市穗 航实业有限公司 15%
航实业有限公司;同意张绍雄将其所持公
司 5.8065%的股份转让给广州市穗航实业
有限公司。
1-1-13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 设立时公司
决策程序或主管部门批复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名称 股权结构
中国外轮理
广州 货总公司广
市黄 州分公司
埔恒 (改制后成 2007 年 10 月 30 日,广州市黄埔恒德公正
德公 立广州外轮 商务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市黄
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100%
正商 理货有限公 埔达货运购销服务部将其所持公司 49%的
务有 司)51%, 股份转让给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限公 广州市埔达
司 货运购销服
务部 49%
广州 广州港务局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港船 (改制后成
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责任公
务有 立广州港集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司将其所持公司 10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
限公 团有限公
港股份有限公司。
司 司)100%
2004 年 3 月 24 日,广州港盛工贸发展有
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
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80%,
为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并变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20%
更股东广州港黄埔集装箱公司为广州港集
广州港黄埔
广州 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集装箱公司
港盛 2009 年 5 月 12 日,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
80%,广州
国际 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原股东
港务局(改
船舶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的公司 广州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
制后成立广
代理 20%,广州港集装箱综合发展有限公司 州港物流有限公司)100%
州港集团有
有限 8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港集团物流有限公
限公司)
公司 司(后更名为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20%
2016 年 4 月 18 日,广州港盛国际船舶代
理有限公司出具股东决定,同意原股东广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100%
州港物流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100%股权
转让给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港务局
港新 2011 年 3 月 14 日,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
(改制后成
沙港 公司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将其
立广州港集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0%
务有 所持公司 10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港股份
团有限公
限公 有限公司。
司)100%
司
广州
广州港工程
港工
管理有限公 2017 年 1 月 12,广州港工程检测中心有限
程检
司 91.02%,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广州港工程设
测中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00%
广州港工程 计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 8.98%的股份转
心有
设计院有限 让给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限公
公司 8.98%
司
2、合营、联营企业自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后历次股权变更及资产重组情况
1-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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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 决策程序或主管部门批复(参股后)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2012 年 1 月 5 日,广州经济技术开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
公司 5%,香港恒域实业有限
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管理委员
公司 25%,广州经济技术开
会出具《关于中外合作企业广州恒运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13%,
热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穗
工业发展总公司 广州市电力有限公司 13%,
开管企[2012]1 号),同意广州电力
30%,广州经济技术 广州南方电力建设集团有限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在公司持有
开发区能源总公司 公司 22%,广州港能源发展
的 13%的股权转让给在中国注册的
广州恒运 10%,香港盛扬投资 有限公司 22%
广州市电力有限公司。
热电有限 有限公司 25%,广州
2015 年 1 月 29 日,广州经济技术开
公司 市电力总公司 15%,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
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
广州市供用电工程总 公司 5%,香港恒域实业有限
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管理委员
公司 10%,广州黄电 公司 25%,广州经济技术开
会出具《关于中外合作企业广州恒运
电力技术发展有限公 发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 13%,
热电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穗
司 10% 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 13%,
开管企[2015]52 号),同意广州市电
广州南方电力建设集团有限
力有限公司将其在广州恒运热电有
公司 22%,广州港能源发展
限公司持有的 13%的股份转让给广
有限公司 22%
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
2012 年 6 月 25 日,广州南沙钢铁物
广州金博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流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广
(后更名为广州金博物流贸
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
易集团有限公司)80%,广州
8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金博物流贸
港物流有限公司 20%
广州南沙 广州广钢国际贸易有 易有限公司。
钢铁物流 限公司 80%,广州港 2013 年 11 月 23 日,广州南沙钢铁
有限公司 物流有限公司 20% 物流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鞍钢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45%,广
股份以货币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州金博物流贸易集团有限公
人民币 7200 万元,出资比例 45%。 司 40%,广州港物流有限公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 司 15%
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 万元。
云南省机电设备总公
司 45%,广州港集团
2013 年 6 月 17 日,昆明钢铁物流有 广州港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有限公司(后更
昆明港铁 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原股东云 (后更名为广州港物流有限
名为广州港物流有限
物流有限 南省机电设备总公司向广州市冠联 公司)30%,昆明阳都物流有
公司)30%,昆明阳
公司 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公司 限公司 15%,广州市冠联物
都物流有限公司
45%的股权。 流有限公司 55%
15%,广州市冠联物
流有限公司 10%
2016 年 4 月 6 日,潮州市亚太港口
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广州港能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源发展有限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44.67%,潮州市亚太能源有
人民币 3200 万元,潮州市热力有限 限公司 34.58%,潮州市热力
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有限公司 20.75%
潮州市亚 公司 41%,潮州市亚
万元。
太港口有 太能源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6 日,潮州市亚太港
限公司 40%,潮州市热力有 能源发展公司 44.67%,潮州
口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亚太能
限公司 19% 市亚太能源有限公司
源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 7.032%的股
27.55%,潮州市热力有限公
权转让给潮州市亚太矿业有限公司,
司 17.41%,潮州市亚太矿业
同意潮州市热力有限公司将其所持
有限公司 10.37%
有 3.343%的股权转让给潮州市亚太
1-1-13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公司名称 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 决策程序或主管部门批复(参股后)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
矿业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7 日,广东中交龙沙物
流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原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80%,
股东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将其 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所持有 80%的股份转让给广州港股 20%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
广东中交 份有限公司。
公司 80%,广东南沙
龙沙物流 2016 年 10 月 24 日,广东中交龙沙
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物流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35%,
20%
原股东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 广东南沙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 35%和 1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 30%,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和广东南沙 35%
港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经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的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
署之日,发行人的下属子公司自成立及发行人参股的合营联营公司自成为发行人的合
营联营公司以来,无重大资产重组,其股权变动已由各公司股东会做出决议,履行了
内部审议程序;涉及中外合资企业的股权变动,外商投资主管机关出具了同意的批复,
履行了外部审批程序;涉及国有资产审批的股权变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子公司及
合营联营企业的股权变动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工商变更,履行了相应的变更
登记程序。综上所述,上述股权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主要发起人情况
1、主要发起人及控股股东
广州港集团是本公司主要发起人及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 86.45%
的股份。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前身为广州港务局。广州港务局是根据广州市人民
政府出具的《关于成立广州港务局的通知》(穗府[1987]82 号)的文件精神,撤销原
黄埔港务局、广州港务管理局的建制,将黄埔港与广州港合并组建成立。根据广州市
人民政府 2003 年 10 月 2 日《印发广州港务管理局组建方案和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组
建方案的通知》(穗府[2003]59 号)、广州市人民政府 2003 年 10 月 22 日《关于广州
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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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批复》(穗府函[2003]157 号)及广州市财政
局 2004 年 2 月 25 日《关于授权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通知》(穗
财企一[2004]276 号)文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剥离原广州港务局不属于港政管理
职能的人、财、物及下属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国有独资的广州
港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于 2004 年 2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明确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实
收资本问题的函》、广州市政府《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
批复》(穗府函[2003]157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广州
市财政局委托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对广州港集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
资。
2004 年 2 月 26 日,广州港集团经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为国有独
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401011109914,注册资本为 1,081,540,000.00 元,
住所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货物装卸、仓储、代办中转、
代理客运、保税仓及港口有关业务;国内外船舶进出口港引航、进出口港船舶理货;
水路运输;港口设备、设施、场地租赁;港口劳务服务;制造、加工、修理港口机械;
船舶、汽车修理;旅业;旅游业;饮食(以上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液化气、
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进出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港口技术咨询及技术服
务。”
2006 年 6 月 1 日,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华-1(2006)验字 512 号《验
资报告》,验证:广州港集团根据交通部交规划发[2004]697 号文件、交通部交规划发
[2005]88 号文件、广东省交通厅粤交规函[2005]412 号文件、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穗交办
[2005]64 号文件、广州港务局穗港局[2005]85 号文件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同时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财企[2005]1137 号文,授权从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中无偿划
拨部分资产,减少注册资本。变更后广州港集团累计注册资本金额为 123,579.1 万元。
2006 年 8 月 14 日,广州市财政局出具《关于修改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文
的复函》(穗财企[2006]95 号),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第七条修改为:“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579.1 万元,全部为国家资本。”
1-1-13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0 年 3 月 19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公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
业名单的通知》(穗府办[2010]27 号),同意授权广州市国资委代表广州市人民政府
对广州港集团及其所属子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2016 年 1 月 18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大华验字
[2016]07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5 年 12 月 29 日止,广州港集团已收到广
州市人民政府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370,460,000.00 元。2016 年 2 月 22 日,广州市
国资委出具《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修改的批复》(穗国资批[2016]19 号),
同意《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七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60,625.1 万元,全部为国家资本。”
2016 年 3 月 11 日,广州市工商局向广州港集团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9144010119065175XL),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
人为陈洪先,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注册资本 1,606,251,000.00 元,经
营范围为:水上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内水运船舶代理(仅限分支
机构经营);国际货运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联合运输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物流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仓储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货物检验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货物报关代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务船舶调度服务(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船舶引航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装箱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装箱租赁服务(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运输设备清洗、消毒服务(汽车清洗除外)(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燃气经营(不设储存、运输,不面向终端用户)(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燃料油销售
(不含成品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计算机零配件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电子产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设备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物
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仅限分支机
构经营);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机械设备租赁(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金属处理机械
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专用设
备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修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仅限分
1-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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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机构经营);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
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交通运输咨询服务;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
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
统工程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服务;
通信基站设施租赁;通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船舶通信服务;房
屋租赁;物业管理;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
业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提供港口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
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设施、
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
地、浮筒等设施(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船舶补给供应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
供应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口理
货(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港澳航线货物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内贸普通货物
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内贸液货危险品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水路旅客
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汽油)零售(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柴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煤油)零售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汽车修理与维护(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遣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2016 年 8 月 1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出具信会师粤
报字[2016]第 2059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止,广州港集团已
收到广州市人民政府投入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 445,781,368.87 元。2016 年 8 月 19 日,
广州市工商局向广州港集团换发《营业执照》,核准了本次增资,增资后广州港集团
的注册资本为 205,203.2369 万元,全部为国家资本。
自本次工商变更核准之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州港集团的上述工商信
息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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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总资产 2,531,620.66 万元,净资产 1,072,043.5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89,417.5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805,054.25 万元,
净资产 1,451,660.98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23,512.9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广州港集团、中远集团。广州港
集团的基本情况请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中远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远集团于 1983 年 10 月 2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六号,公
司注册资本为 1,619,135.13 万元,中远海运集团持有中远集团 100%的股权,中远集团
经营范围为: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境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有
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接受国内外货主订舱、程租、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赁、
建造、买卖船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件制造业务;船舶代管业务;国内外与海运业
务有关的船舶物资、备件、通讯服务;对经营船、货代理业务及海员外派业务企业的
管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中远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4.5%的股份。由于中远集团
和中海集团的重组,中远集团间接控股本公司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合计持有本公司的
股份超过 5%,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发布的公告,经报国务院批准,中远集团
与中海集团实施重组。根据中远海运港口(原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刊发的公告,中远海运港口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海集运”)及中
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中海(香港)”)达成协议,中海集运与中海(香港)
已有条件地同意出售中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中海港口”)全部股份,并由中远海运
港口购买。根据中远海运港口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刊发的公告,上述协议项下所有先
决条件已达成,收购事项已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完成,中远海运港口成为中海港口的
唯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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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由于中海港口为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而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为
上海中海码头的唯一股东。同时,根据中远集团控股子公司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中远海控”)的公告并经中远集团确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东中
远集团持有中远海控 45.47%的股份,中远海控持有中远海运港口 46.72%的股份,中
远集团为中远海运港口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远集团通
过中远海控及中远海运港口间接持有本公司 0.96%的股份,并直接持有本公司 4.5%的
股份,中远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5.46%的股份。具体股权结构图如下: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国远洋海运
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中国远洋运输 4.5%
广州港股份
(集团)总公司
45.47%
中远海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4.5%
46.72%
中远海运港口 中海港口发展 中海码头发展 上海中海码头
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100%
有限公司 100%
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远集团总资产 36,131,479.99 万元,净资产 16,373,349.38
万元,2015 年度净利润 661,575.2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根据中远集团出具的回函,由于中远集团下属各级公司数目较多,
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仍在进行中,因此暂时无法提供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
(三)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港集团 100%股权,
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010 年 5 月 7 日起,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穗府办[2010]27 号)和《关于部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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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关事宜的通知》(穗财工[2010]76 号),代表广州市
政府对广州港集团行使出资者权利的部门由广州市财政局变更为广州市国资委。
广州市国资委于 2005 年 2 月 2 日正式成立。根据广州市政府批准的广州市国资委
“三定方案”要求,广州市国资委的定性是市政府正局级特设机构,列入市政府工作部
门序列,使用行政编制;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广州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控股股东控制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控制企业包括黄沙水产交易市场等 16 家企
业(除本公司外),上述 16 家企业情况如下:
1、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黄沙水产交易市场”)
黄沙水产交易市场于 2009 年 7 月 29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 21
号(市场地址),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为:禽、蛋及水产品批发;海味干货批发;停车场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
赁(不含仓储);冷冻肉批发;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出租;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货
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392.38 万元,净资产 2,026.03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950.6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
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184.55 万元,净资产 2,213.35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1,873.1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集团商贸公司”)
集团商贸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27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 1201-1206 室,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会议
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健身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道路货物运
输代理;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
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停车场经营;厨房设备及
厨房用品批发;水果批发;干果、坚果批发;谷物、豆及薯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
油料作物批发;糖料作物批发;茶叶作物及饮料作物批发;花卉作物批发;谷物副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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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批发;食用菌批发;冷冻肉批发;海味干货批发;蛋类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
料批发;服装批发;清洁用品批发;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陶瓷、玻璃器皿批发;
家用电器批发;电池销售;钟表批发;眼镜批发;家具批发;婴儿用品批发;编制、
缝纫日用品批发;水族器材及用品批发;观赏鸟器材及用品批发;宠物用品批发;文
具用品批发;纸张批发;纸浆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自行车批发;百货零售(食
品零售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干果、坚果零售;水果零售;蔬菜零售;食用菌
零售;海味干货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零售;服装辅料零售;头饰零售;
鞋零售;帽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包装材料的销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
办公设备批发;电子产品批发;棉、麻批发;头饰批发;服装辅料批发;帽批发;牲
畜批发;饲料批发;蔬菜批发;收购农副产品;卫生盥洗设备及用具批发;鞋批发;
箱、包零售;劳动防护用品批发;眼镜零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
修服务;豆制品零售;小型综合商店、小卖部;预包装食品批发;乳制品零售;乳制
品批发;糕点、面包零售;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肉制品
批发(鲜肉、冷却肉除外);散装食品批发;调味品零售;酒类零售(仅限分支机构
经营);散装食品零售;粮食收购;调味品批发;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预包装食品
零售;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79.29 万元,净资产 1,523.91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437.1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180.80 万元,净资产 3,148.00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764.36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集团客运服务公司”)
集团客运服务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27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430 号自编 11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3,532.3321 万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100%
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专业停车场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为船舶提供
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商品批发贸
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仓储代理服务;装卸搬运;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物
流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物业管理;行李搬运
服务;汽车租赁;行李包裹寄存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代收
代缴水电费(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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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杂品综合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五金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建材、装饰材料批发(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工艺
美术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衣服缝补服务(含迁边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水上货物运输代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代驾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179.46 万元,净资产 1,066.2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969.1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686.10 万元,净资产 1,222.76 万
元,2016 年净利润 88.4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港物业公司”)
海港物业公司于 1997 年 7 月 10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 531 号
大院消防大楼 5-6 楼,公司注册资本为 650.7 万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
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
营;除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之外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城市
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4,965.59 万元,净资产 943.65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703.6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5,390.28 万元,净资产 1,939.18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995.5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5、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保安服务公司”)
保安服务公司于 1993 年 3 月 23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海员路荔枝村
一幢 101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保安服务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广州港集
团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保安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
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08.39 万元,净资产 119.7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20.6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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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328.76 万元,净资产 161.30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40.9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鹅潭旅行社”)
鹅潭旅行社于 1986 年 6 月 20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
公司注册资本为 180 万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
为: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中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自助餐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境内旅游业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
类商品除外);票务服务;旅客票务代理;为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
和其它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请及相关
的服务;公司礼仪服务;行李搬运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行李包裹寄存服务(仅
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公园、景区内游船出租活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仅限分
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工艺美术品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
营);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医疗设备租赁服务(仅限
分支机构经营);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从业人员培训
(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
能培训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71.15 万元,净资产 208.87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0.4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793.72 万元,净资产 223.02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4.1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广州市穗港建设开发公司(“穗港建设公司”)
广州市穗港建设开发公司于 1985 年 3 月 6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港前
路 531 号大院消防大楼五至六楼,公司注册资本为 859 万元。该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
业。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港口土地开发建设(土地开发及房地产);港口建设规划,
设计,技术咨询。该公司目前已停止经营,正在办理各项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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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4.72 万元,净资产 91.86 万元,2015
年净利润-7.2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7.43 万元,净资产 84.57 万元,2016
年净利润-7.2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广州海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海港地产公司”)
海港地产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裙楼 301 房,公司注册资本为 33,000 万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
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建
筑工程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专业停车场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04,040.07 万元,净资产 46,176.88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3,343.4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275,320.16 万元,净资产
90,094.49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6,861.5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穗港船务有限公司(“穗港船务公司”)
穗港船务公司于 1987 年 4 月 15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香港干诺道西 186-191 号香
港商业中心 2912 室,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 万港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
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船务代理、货运代理、水路运输等。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04.46 万元,净资产 799.36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5.0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
产 1142.05 万元,净资产 802.44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0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10、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穗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穗港仓储运输公司”)
穗港仓储运输公司于 1993 年 9 月 1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石
路 1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335 万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50%的股权,穗港船务公
司持有该公司 50%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货物装卸、仓储、货运代理。
该公司目前已停业,正在办理各项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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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00.59 万元,净资产 895.70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3.11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01.06 万元,净资产 897.23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5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海港传媒公司”)
海港传媒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66
号自编 201 房,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集团商贸公司持有该公司 20%的股权;集
团客运服务公司持有该公司 29%的股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51%的股权,该公司
的主营业务为:文艺创作服务;广告业;美术图案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公
司礼仪服务;个人形象设计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
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
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摄影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包装材料的销
售;白银制品批发;黄金制品批发;工艺美术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零售;白银制品
零售;黄金制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批发;公共关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
销策划服务;工艺品批发;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14.85 万元,净资产 411.88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63.94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127.71 万元,净资产 490.27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78.39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海港明珠公司”)
海港明珠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1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 983
号自编 2 栋,公司注册资本为 12,118.54 万元。广东黄金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35%的股权,海港地产公司持有该公司 65%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企业自有
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自有房地产
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专业停车场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98,902.44 万元,净资产 10,432.8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867.2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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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分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6,426.40 万元,净资产 9,327.4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1,105.3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3、广州海港培训有限公司(“海港培训公司”)
海港培训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
黄埔区开发大道 451 号 401 房,股权结构为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51%股权,本公司
持有该公司 49%股权,该公司主营业务为: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
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住宿服务(旅业);中餐服
务、自助餐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23.29 万元,净资产 818.09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17.5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827.54 万元,净资产 825.87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7.77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4、广州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
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于 2006 年 11 月 20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
21 号 4 楼 73、74、75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广州粤恒丰水产品综合批发市
场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 30%的股权,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持有该公司 70%的股权,该公
司的主营业务为: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物业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746.68 万元,净资产 208.56 万元,2015
年净利润 30.72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
所审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689.13 万元,净资产 222.69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14.1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5、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邮轮母港公司”)
邮轮母港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9
号海港大厦 402 房,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持有
该公司 100%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旅客票务代理;行李搬运服务;行李包
裹寄存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
品除外);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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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旅行社业务);汽车租赁;广告业;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
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停车场经营;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为旅客提供候船、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965.14 万元,净资产-100.80 万元,2016
年净利润-1,100.8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6、广州颐康医疗有限公司(“颐康医疗公司”)
颐康医疗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9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 70 号
大院自编 1 栋、2 栋、7 栋首层,公司注册为 1,000 万元。广州港集团持有该公司 100%
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综合医院;房屋租赁;停车场经营。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公司尚未开始营业。
(五)由控股股东实施委托管理的企业
1、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穗航实业公司”)
2014 年 1 月 7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对
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司实施委托管理的通知》(穗国资改革[2014]1 号),决定由广
州港集团对穗航实业公司实施委托管理。
穗航实业公司于 2002 年 11 月 8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 278
号,公司注册资本为 3,150 万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该公司 100%的股权,该公司的
主营业务为:港澳航线货物运输;内贸普通货物运输;国内船舶管理;国内水运船舶
代理;水上货物运输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
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金属船舶制造;非金属船舶制造;船舶改装与拆除;
船舶修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3,073.48 万元,净资产 6,707.00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 1,469.93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州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5,825.51 万元,净资产 6,854.33 万元,2016
年净利润 312.58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穗航实业公司的控股企业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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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股权结构
1 东江口码头 越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25.2%股权,穗航实业公司持有 74.8%股权
2 穗航船务公司 金航游轮公司持有 45%股权,穗航实业公司持有 55%股权
3 伟达物业公司 穗航实业公司持有 79.21%股权,穗航船务公司持有 20.79%股权
4 穗航香港公司 穗航实业公司持有 100%股权
5 盛航香港公司 穗航实业公司持有 100%股权
6 穗航澳门公司 穗航实业公司持有 90%股权,穗航香港公司持有 10%股权
7 越盛货代公司 邢海勇持有 20%股权,王秀庆持有 30%股权,穗航船务公司持有 50%股权
8 联和物流公司 穗航实业公司持有 50%股权,程小华持有 50%股权
9 南中货运公司 穗航实业公司持有 100%股权
2、广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水产集团”)
2014 年 4 月 28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对广州水产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委托管理的通知》(穗国资改革[2014]22 号),决定由
广州港集团对广州水产集团实施委托管理,托管期限至 2014 年底。
2015 年 3 月 3 日,广州市国资委出具《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港集团继续托管广
州水产集团的意见》(穗国资改革[2015]4 号),决定广州港集团对广州水产集团的托
管期限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延长半年。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无偿划转广州水产集
团有限公司 100%国有产权的通知》(穗国资产权[2015]38 号),同意广州水产集团有
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尚在办理工商变更程序。
广州水产集团于 1982 年 7 月 29 日成立,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 7 号新风港区办公
楼五楼(仅限办公用途),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69.3 万元。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该公
司 100%的股权,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
品批发;散装食品零售;劳务派遣服务;食品检测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
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
控专营商品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
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收购农副产品;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202.72 万元,净资产 8,045.72 万元,
2015 年净利润-1,330.00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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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430.21 万元,净资产 10,736.94 万元,
2016 年净利润 303.15 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州水产集团的控股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股权结构
1 海产食品公司 广州水产集团持有 100%股权
2 河鲜品公司 广州水产集团持有 100%股权
3 海庆食品公司 河鲜品公司持有 10%股权,广州市水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90%股权
海产食品公司持有 10%股权,河鲜品公司持有 10%股权,广州水产集团持
4 海珍食品公司
有 80%股权
海产食品公司持有 4.63%股权,广州市泓伟水产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49.07%
5 海创贸易公司
股权,广州水产集团持有 46.30%股权
6 鱼市场管理公司 广州水产集团持有 100%股权
7 粤豪检测公司 广州水产集团持有 100%股权
8 宏宇公司 广州水产集团持有 100%股权
9 益豪公司 广州水产集团持有 100%股权
(六)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和其他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八、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49,450.00 万股。按照本次发行 69,868 万股计算,本
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广州港集团(SS) 4,750,000,000 86.45 4,689,599,114 75.72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0,000 2.73 148,092,603 2.39
广州发展(SS) 100,000,000 1.82 100,000,000 1.61
中远集团(SS) 247,250,000 4.50 244,105,940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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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0,000 4.50 246,582,088 3.98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66,120,255 1.07
公众投资者 - - 698,680,000 11.28
合计 5,494,500,000 100.00 6,193,180,000 100.0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
[2009]94 号)及相关规定,经广东省国资委《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国有股转持的批复》(粤国资函[2014]870 号)批复,广东省国资委同意本公
司国有股东按相关规定在本公司境内首次公开发行时,将所持有的国有股按照实际发
行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州港集团、国投交通控股、中
远集团和上海中海码头采取转持股份形式,广州发展国有股东采取上缴资金形式。具
体转持数量和实际应缴纳金额以实际发行数量和 IPO 价格确定。
以本次发行 69,868 万股计算,则广州港集团转持 6,040.0886 万股,国投交通控股
转持 190.7397 万股,中远集团转持 314.4060 万股,上海中海码头转持 66.7912 万股,
广州发展的国有股东应缴纳资金额为 1,825,507.85 元。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名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广州港集团(SS) 475,000 86.45
2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 2.73
3 广州发展(SS) 10,000 1.82
4 中远集团(SS) 24,725 4.50
5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 4.50
合计 549,450 100.00
(三)发行人中自然人股东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中无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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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本公司于设立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国投交通、广州发展,于 2014 年 5 月增资时引入
战略投资者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目前前述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 国投交通控股(SS) 15,000 2.73
2 广州发展(SS) 10,000 1.82
3 中远集团(SS) 24,725 4.50
4 上海中海码头(SS) 24,725 4.50
前述战略投资者简况如下表所示:
序 设立 注册资本
股东名称 主营业务 股权结构
号 时间 (万元)
公路(含桥涵、场站)、港口和有关配
套项目及其横向交叉、综合利用项目的
投资;上述项目的总承包、技术改造和
管理;金属材料、建材、化工轻工材料
2013 年
国投交通 (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汽车 国家开发投资公
1 10 月 29 200,000
控股(SS) 及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计算机 司持有 100%股权
日
软硬件、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的批
发;自有设备的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
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经
济信息咨询服务。
1992 年 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商
广州发展
2 11 月 13 272,619.6558 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A 股上市公司
(SS)
日 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国际船舶运输;国际海运辅助业务;境
外期货业务;原油、成品油(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接受国内外货主
1983 年 订舱、程租、期租船舶业务;承办租赁、
中远集团 中远海运集团持
3 10 月 22 1,619,135.13 建造、买卖船舶、集装箱及其维修和备
(SS) 有 100%股权
日 件制造业务;船舶代管业务;国内外与
海运业务有关的船舶物资、备件、通讯
服务;对经营船、货代理业务及海员外
派业务企业的管理。
2008 年 中海码头发展有
上海中海 投资管理,货物仓储,机械设备租赁,
4 2 月 18 76,100 限公司持有 100%
码头(SS) 销售机械设备,商务咨询(除经纪)。
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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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股东上海中海码头为本公司股东中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除
上述外,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
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其他股东国投交通控股、广州发展、中远集团、上海中海码头承诺: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九、发行人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内部职工股。
十、发行人工会持股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委托持股情形。
十一、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结构
1、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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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部和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员工
人数为 7,894 人,报告期内本公司员工人数变化情况如下表:
时点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人数 7,894 8,222 8,265
2、员工专业构成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员工的专业构成情况如下表:
专业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中高级管理人员 118 1.50%
技术人员 2,179 27.60%
生产人员 3,382 42.84%
服务人员 1,084 13.73%
其他人员 1,131 14.33%
合计 7,894 100.00%
3、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表:
学历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研究生及以上 229 2.90%
大学本科 2,195 27. 81%
专科 2,186 27.69%
中专、高中及以下 3,284 41.60%
合计 7,894 100.00%
4、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员工的年龄构成情况如下表:
年龄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51 岁及以上 1,784 22.60%
41 岁至 50 岁 2,445 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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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员工人数(人) 占员工总数百分比
31 岁至 40 岁 1,882 23.84%
30 岁及以下 1,783 22.59%
合计 7,894 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1、本公司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广州港集团改制前在主管社保机构为职工缴纳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等各项社会保险费,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后,职工所在单位依相关规定继续在主管社保
机构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
项社会保险费。以下办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时间具体如下:
(1)缴纳社保的起始日期
序号 公司名称 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日期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西基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2011 年
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011 年
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2011 年
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2011 年
1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2014 年
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2011 年
1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13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11 年
14 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2012 年
15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2011 年
16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2011 年
17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18 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201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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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缴纳社会保险起始日期
19 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2014 年
20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2011 年
21 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1 年
22 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2011 年
23 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011 年
24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2011 年
25 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1 年
26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2011 年
27 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28 广州市通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29 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
30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2015 年
31 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5 年
32 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6 年
注:改制后新设分、子公司缴纳员工社会保险起始日期自设立时起算。
(2)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序号 公司名称 缴纳住房公积金起始日期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西基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拖轮分公司 2011 年
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2011 年
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2011 年
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分公司 2011 年
1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2014 年
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通信分公司 2011 年
1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 2011 年
13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011 年
14 广州港仓储运输有限公司 201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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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缴纳住房公积金起始日期
15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2011 年
16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2011 年
17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18 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2011 年
19 广州港海嘉汽车码头有限公司 2014 年
20 广州港南沙港务有限公司 2011 年
21 广州港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1 年
22 广州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2011 年
23 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2011 年
24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2011 年
25 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1 年
26 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 2011 年
27 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2011 年
28 广州市通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13 年
29 广州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1 年
30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2015 年
31 广州金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5 年
32 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16 年
注:改制后新设分、子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起始日期自设立时起算。
2、报告期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具体金额及比例
本公司报告期内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企业 9,525.67 10,164.87 11,244.83
养老保险
个人 5,443.24 5,812.30 4,634.41
企业 5,416.38 5,949.86 4,727.77
医疗保险
个人 1,386.37 1,477.81 1,185.45
企业 398.00 784.46 647.31
失业保险
个人 172.17 367.95 287.33
工伤保险 企业 287.03 366.03 3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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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个人 - - -
企业 582.21 627.99 489.82
生育保险
个人 - - -
企业 16,209.28 17,847.56 17,456.86
社会保险合计
个人 7,001.77 7,675.88 6,107.19
住房公积金合 企业 9,720.33 9,523.55 9,072.56
计 个人 9,767.58 9,589.04 9,125.87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的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约为 99.87%、99.83%及 99.97%。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未为少部分员工缴纳社保的原因主要包括员工提前退休、退休返聘、缴纳时点已离
职等。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相关主管社保部门出具证明,确
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本公司
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本公司为员工补缴本次发行
上市前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或本公司因上述事项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广州港集团
将补偿发行人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
金的人数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分别约为 99.44%、99.68%及 99.72%。本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未为少部分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因主要包括员工提前退休、退休返聘、缴纳
时点已离职等。就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相关主管住房公
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证明,确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而
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已出具承诺函,如本公司因上市前
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缴纳罚款或因此而遭受任
何损失时,广州港集团将补偿本公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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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劳动用工情况,相关劳动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确认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由公司及员工共同缴
纳,并由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选定的投资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公司、员工的缴纳年
金及投资收益将用于员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补充。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劳
动用工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十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作出的重要承诺
1、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广州港集团作出了自愿锁定其所持股份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
情况八、股本情况(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广州港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
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远集团出具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关于规范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参见“第七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3、减持意向承诺
广州港集团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其所持有的本次发
行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a)上述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b)如发生其需
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其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c)其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每年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如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行人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d)如其进行减持,将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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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减持,将提前3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中远集团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承诺:其所持有的本次发行
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a)上述锁定
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b)如发生其须向
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其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c)其在减持公司股份时,每年
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d)其进行减持的,将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
公告。
4、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广州港集团已出具《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
诺函》,承诺: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公
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
额确定;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
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依法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公司公
开发售的股份(如有),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购回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购回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股份购回义务需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
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国有股转持承诺
广州港集团已出具《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的承诺》,承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将依据法律规定、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复的方案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就国有股转持出具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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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文件,足额、按时进行国有股转持;同意应发行人的要求,配合其办理国有股转持
的相关手续。
6、稳定股价的承诺
广州港集团已出具《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承诺:已了解并知悉《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全部内容,愿意遵守和执行《广州港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其他承诺
广州港集团已出具《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广州港集团确认,截至本
函出具之日,在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发行人资金被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控制的其
他企业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发行人为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
担保的情形;广州港集团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或
者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广州港集团及其关联人(包括广州港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以任何方式占用发行人资金及要求发行人违法违规提供担保;如违反上述承诺,广
州港集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所有直
接或间接损失;上述承诺在广州港集团对发行人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
直接或间接的控制权或对发行人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广州港集团已出具《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社会保险事宜
的承诺函》,承诺:如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为部分员工
补缴本次发行前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或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上述事项而
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广州港集团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
公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以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广州港集团已出具《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住房公积金事
宜的承诺函》,承诺:如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因上市前住房公积金相关事
宜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住房公积金、缴纳罚款或因此而遭受任何损失时,广州港
集团将及时、无条件、全额补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以
确保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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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集团已出具《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土地房产的承诺函》,发行人共有
115 处房屋尚未取得合法权属证明,面积约为 496,093.72 平方米。就其中由于广州港
集团及其广州港务局的历史原因暂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广州港集团承诺协助发行人办
理相关权属证书,并且广州港集团将以相应方式解决并赔偿发行人损失。
广州港集团就发行人使用其商标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同意使用广州港集团有限
公司商标的函》,具体内容参见“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六)知识产权”。
广州港集团就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出具《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后采取
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请参见“重大事项提示 8、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
承诺”。
8、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广州港集团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出具《未履行承诺相关事宜的函》,承诺:如广州
港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其将采取以下措施:在发行
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尽快研究将投资者
损失降低到最小的方案,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如广州港集团未能按照《广州
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履行增持义务的,则其还应采取下述
措施:广州港集团不可撤销地授权发行人将广州港集团上一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现金分
红总额的 50%予以扣留并归发行人所有,并且广州港集团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
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
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及/或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若广州港集团未履行股份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则:
广州港集团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赔偿的金额根据发行人、广州港集团与投
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广州港集团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所持有的相应市值的公司股票,从而为
广州港集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若广
州港集团未承担前述责任,则广州港集团持有的发行人上市前股份在广州港集团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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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毕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广州港集团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
责任,并且由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广州港集团关于回购股份、赔偿损失等承诺的
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广州港集团未能按照《关于股份锁定
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广州港集团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广州港集团如未
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发行人所有,如广
州港集团未上缴上述出售股票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公司可扣减广州港集团以后年
度现金分红直至履行上缴上述收益的承诺;如广州港集团违反其他一项或多项承诺事
项的,则广州港集团还应采取下述措施: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如有)
的,所获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造成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的,
应当依法赔偿发行人及/或投资者损失。
(二)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重要承诺的履行情况
自作出上述承诺之日起,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州港集团、中远集团
一直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发生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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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览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
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的主要来源。
本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地点是广州港。2014-2016 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 3.66 亿
吨、3.81 亿吨和 4.05 亿吨,分别占广州港全港货物吞吐量的 75.99%、76.05%和 77.44%;
2014-2016 年,公司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1,403.5 万 TEU、1,473.5 万 TEU 和 1,595.3 万
TEU,分别占广州港全港集装箱吞吐量的 85.64%、84.70%和 85.48%。
本公司下属 11 家分公司,22 家一级控股子公司和 15 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及 19
家主要参股公司。公司所辖的码头布局从入海口往里依次为南沙港区、新沙港区、黄
埔港区、内港港区。珠江口引航锚地至南沙港区航道底标高-17 米,有效宽度 243 米;
南沙港区至黄埔新港港区航道底标高-13 米,航道底宽为 160 米;黄埔新港港区至黄
埔老港港区航道底标高-9 米,航道底宽 120 米;内港港区航道水深较浅,航道底标高
-5~-7.4 米,航道底宽 100-120 米。其中,南沙港区是承担集装箱、能源、石油化工、
滚装汽车、杂货、粮食港口作业以及保税、物流、商贸、临港工业开发的综合型深水
港区;新沙港区是承担集装箱、煤炭、铁矿石、滚装汽车、粮食等港口作业为主的综
合性港区;黄埔港区承担沿海、近洋集装箱、粮食、煤炭、成品油等散货港口作业和
沿海粮食中转港口作业;内港港区保留部分泊位的货运功能,其部分泊位逐步搬迁、
调整为城市功能,主要承担广州市及珠江三角洲地区能源物资、原材料、粮食、杂货
及沿海、近洋集装箱港口作业。
广州港地处珠江三角洲中心位置,集疏运系统完善,水路、公路、铁路、空运集
疏运网络发达。水路通过珠江航道与泛珠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相连,集疏运可辐射至
广东、广西等珠江流域,内河驳船集疏运可覆盖泛珠三角洲,且水路集疏运可远至海
南、福建等周边省份。公司拥有港区铁路与全国铁路干线联网,可覆盖湘、鄂、赣、
桂、云、贵、川等经济腹地。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运营泊位 68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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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集装箱专用泊位 25 个、煤炭专用泊位 4 个,油品及液体化工专用泊位 5 个,其他
散杂货泊位 34 个;拥有拖轮船队、穿梭巴士船队以及连接内陆腹地的港口专用铁路。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拥有 79 条外贸航线。
二、港口行业基本情况
(一)中国港口行业的监管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行政规定
1、港口行业的监管
我国港口码头行业集装箱、货物装卸及其相关业务经营受我国法律法规监管,并
受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部、住建部等国家
监管机构的监管。港口业务经营行为涉及范围广泛,其中包括港口及相关规划、项目
投资建设、港口码头经营、海洋生态、安全、环保、运输及代理、报关、报检、保险、
理货等范围。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
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港口所在地设区的市(地)、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实施港口行政管
理的部门负责该港口的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的港口岸线工作,
会同国家发改委具体实施对港口深水岸线的使用审批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港
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具体实施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的相关工作。交通运输部负责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
具体负责本港口辖区内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工作。根据征收工作需要,海事管理机构可
以与船舶代理公司、货物承运人(仅限内贸货物)等单位签订委托代收协议代收港口
建设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港口建设费代收单位的代收行为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沿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2、港口行业的法律法规
港口行业属于交通运输行业中的水运行业。港口行业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主要
有:《港口法》、《港口经营管理规定》、《海域使用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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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安全生产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港口工
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等。
其中部分主要港口行业法律、法规简介如下:
(1)《港口法》
《港口法》于 2003 年 6 月 28 日颁布,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改。《港口法》对港
口的规划与建设、经营、安全与监督管理及相关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按照《港口
法》,建设港口码头使用土地和水域的,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水域管理、规划管理、
航道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军事设施保护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从事港口经
营,应当取得港口经营许可。
(2)《港口经营管理规定》
《港口经营管理规定》于 2009 年 11 月 6 日颁布,于 201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根
据 2016 年 4 月 14 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改。《港
口经营管理规定》对港口经营的范围、资质管理、经营管理、监督检查以及港口经营
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依据该规定,在港口区域内为船舶、旅客和货物提供港口
设施或相关服务活动等的港口经营企业,应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港口经营
许可证》。
(3)《海域使用管理法》
《海域使用管理法》于 2001 年 10 月 27 日颁布,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海
域使用管理法》对海域功能区划、海域使用的申请与审批、使用权、使用金、监督检
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海域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个人或
单位使用海域,必须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取得海域使用权,且需按照有关
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港口用海最高期限为 50 年。
(4)《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
《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颁布,于 2012 年 7 月 1 日起
施行。根据该办法,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码头等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应当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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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岸线使用审批。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的港口岸线工作,会同国家发改委具体实施
对港口深水岸线的使用审批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具体
实施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的相关工作。使用港口岸线的港口设施项目未取得港口岸线使
用批准文件或者交通运输部关于使用港口岸线的意见,不予批准港口设施项目初步设
计和施工许可。
(5)《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审议通过,于 2007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该条例规定了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
管理体制、港口规划与建设、港口经营管理、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等内容,明确港口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加强对港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等。
3、港口行业相关政策
中央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港口行业的发展,出台一系列政策为港口的发展提供支
持。国家诸多发展规划中均提出要大力发展包括港口行业在内的基础设施性产业。近
年来,影响港口行业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1)国家主要产业政策支持
原交通部 2006 年 9 月发布《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该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的经
济发展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输的经济合理性,
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 5 个
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
交通运输部 2014 年 6 月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港口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对
推进我国港口转型升级提出指导意见,到 2020 年,基本形成质量效益高、枢纽作用强、
绿色安全、集约发展、高效便捷的现代港口服务体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港口信息化带动作用更加突出,标准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港口发展基本实现
由主要依靠增加资源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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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提供装卸服务向提供装卸服务和现代港口服务并重转变,由主要追求吞吐量增长
向着力提升质量和效益转变。
2014 年 7 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函[2014]87
号),国家发改委出台《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以实现珠江—西江经济带到
2020 年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区域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支撑西南、中南地区开放
发展的能力显著提高,成为我国西南、中南地区的重要增长极。该规划指出要协同推
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互联互通大通道,加强水运建设,按照规模化、专业化要
求加快建设广州、佛山、肇庆、梧州、贵港、南宁六大主要港口。
2014 年下半年,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和实施,
为港航产业的发展从国家战略层面注入强大发展动力。2014 年 12 月,国务院决定设
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广州南沙新区片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
横琴新区片区。2015 年 4 月,国务院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提出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
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其中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将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
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
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提出增强国际航运服务功能以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
2015 年 4 月 21 日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正式挂牌。
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于 2015 年 3 月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
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推进实施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
纪海上丝绸之路”(“一带一路”)的重大倡议,该文件指出,要充分发挥深圳前海、广
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大
湾区。同时加强上海、天津、宁波-舟山、广州、深圳、湛江、汕头、青岛、烟台、
大连、福州、厦门、泉州、海口、三亚等沿海城市港口建设。中国(广东)自由贸易
试验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将为广州港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十三五”
期间,我国将坚持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绿色化发展,建设国内国
际通道联通、区域城乡覆盖广泛、枢纽节点功能完善、运输服务一体高效的综合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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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体系;将积极推进“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建设,参与沿线重要港口建设
与经营,推动共建临港产业集聚区,畅通海上贸易通道。
交通运输部《水运“十三五”发展规划》以推进港口升级为发展目标之一,指出要
推动港口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发展现代物流、港口商贸及综合服务业,以拓展港口
服务功能;要加强港口规划与国家、地方产业规划的衔接,发挥港口在沿海沿江经济
带和石化、冶金、重装等产业布局调整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服务生产力布局的优化
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导临港产业集聚集群发展;要根据港口总体规划,按
照“强化铁路、完善公路、发展内河”的思路,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
交通运输部《综合运输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要鼓励港口、海运企业发
展全程物流服务,推进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运输代理等传统航运服务业创新发
展。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
等已列入国家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实现行业能源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其中到
2020 年,与 2015 年相比要实现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和 CO2 排放均下降 2%;
要实现行业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沿海和内河港口分别于 2017 年底前和 2020 年
底前具备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化学品洗舱水和垃圾接收能力,国家溢油应急设
备库布局完善;要实现行业资源集约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其中港口污水的循环利
用率要进一步提高;要实现节能环保监管考核能力显著增强,其中要加强对国家高速
公路、沿海及内河主要港口、长江干线航道等重点监测对象的覆盖。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要推进“互联网+”高效物
流,提出引导推动智慧港口、智慧物流园区建设,实现货运枢纽内多种运输方式顺畅
衔接和协调运行,建设水路便利运输电子口岸信息服务平台;要支撑“一带一路”建设
交通信息化工程,其中提出面向东盟开展港口物流信息共享,面向中亚开展陆路跨境
物流信息共享,实现中国与东盟、中亚物流信息互联互通;要增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能力,指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建设完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监管,提升日常
安全管理水平和紧急状况下的决策指挥能力,同时督促港口企业建立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危险化学品作业基础数据库,并及时与相关管理部门共享;要开展智慧交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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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提出推进智慧港口示范应用,实现港口服务全流程自动化、智能化,提高港口
物流效率和智能化水平。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交通运输系统将贯彻落实
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四个交通”发展方向,以完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系为
主线,以智慧交通为主战场,预计到 2020 年,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深化,创新能力
显著提升,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瓶颈,取得一批国际领先、实用性强的自主创新成
果,科技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适应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需要、具有引领性的
科技创新体系,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要制修订安全应急强制
性标准,包括港口港口危险货物的包装、装卸、运输等技术要求,液化气、石油化工
码头安全作业规程;要制修订节能环保强制性标准,包括港口码头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等;在安全应急领域,建议制修订港口危险货物罐区等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技术
标准;在信息化领域,推进数据交换共享,建议制修订港口物流作业数据交换技术要
求等。
(2)地方主要产业政策支持
2015 年 8 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出台《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
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
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
综合服务枢纽,提出加快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自贸试验区和国家新区“双区”
叠加优势,不断拓展和完善自贸试验区航运服务功能,提出对接“一带一路”战略,强
化广州在建设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中的主力军作用。
2015 年 8 月,广州市政府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
(2015 年—2017 年)》,提出要以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为依托,以建设智慧
型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和“互联网+航运+金融”新业态发展为战略支点,完善航运基础设
施和集疏运体系,优化口岸通关环境,加快发展临港产业,全面发展航运物流、金融
保险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加强对内对外交流合作,构建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贸
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相互融合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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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口行业收费适用的主要规定
①《国内水路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由原交通部、原国家计划委员会于 2000
年 3 月 20 日颁布,2000 年 4 月 20 日起施行。该收费办法适用于中国沿海和长江干线
港口向进出港口的国内贸易集装箱(指国际标准集装箱)计收港口费用,规定了费用
分类、计费方式等,并规定集装箱在港口的装卸作业按照规定费率表计收集装箱装卸
包干费,装卸包干费各港可在规定费率上下 20%的幅度内自行确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知》(交水发[2014]253 号),该文件废止。
②《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由交通运输部于 2005 年 7 月 14 日颁布并于
2005 年 8 月 1 日施行。该规则适用于航行国内航线的船舶及内贸进出口的货物和集装
箱计收港口费用,包括引航、移泊费,拖轮费,系、解缆费,停泊费,开、关舱费,
货物港务费,港口作业包干费,货物堆存保管费,驳船取送费及其他;内贸货物和集
装箱(国际标准集装箱除外)在港口进行装卸等劳务作业(堆存保管除外),实行包
干计费,包干范围为货物在港口作业的全部过程,包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
由港口经营人自行确定,并在其经营场所提前对外公布。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
水发[2014]253 号),该文件废止。
③《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由交通运输部于 1997 年 4 月 29 日颁布、于
2001 年 12 月 24 日修订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该规则适用于中国港口向航行
国际航线的船舶及外贸进出口的货物计收港口费用,包括引航、移泊费,拖轮费,系、
解缆费,停泊费,开、关舱费,货物港务费,装卸费,工时费及其他;并规定外贸非
集装箱货物装卸费、外贸国际标准集装箱装卸包干费按照规则规定的费率收取,非国
际标准集装箱装卸包干费由港口经营人与对方面议,但最高不超过相应箱型标准箱包
干费的一倍。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港
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2014]253 号),该文件废止。
④《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颁布,2011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该办法规定了港口建设费的征收、解缴、使用、
管理和监督,规定交通运输部负责港口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港口所在地海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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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具体负责本港口辖区内港口建设费的征收工作征收对象为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
区范围内所有码头、浮筒、锚地、水域装卸(含过驳)的货物,义务缴纳人是货物的
托运人(或其代理人)或收货人(或其代理人)。
⑤《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交水发[2006]156 号),由原交通部、国
家发改委于 2006 年 4 月 10 日发布,自 2006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该通知规定由取得有
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设施经营人,对进出对外开放港口的外贸进出口
货物(含集装箱)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2006 年 5 月 31 日,原交通部发布《关于收
取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交水发[2006]238 号),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取
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2009 年 4 月 8 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
延续港口设施保安费政策的通知》(交水发[2009]167 号),决定继续收取港口设施保
安费,收取范围、标准和使用管理仍按照《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的通知》(交水
发[2006]156 号)规定执行。
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水发[2014]253 号),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与该通知相抵触的有关规定,
以该通知为准。该通知放开港口劳务性和船舶供应服务收费标准,对内外贸集装箱、
散杂货装卸作业费(不含堆存保管费),国际客运码头作业费等各类劳务性收费,由
现行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统一改为市场调节,由港口经营人、船舶供应服
务企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生产经营成本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并由现行按作业
环节单独设项收费改为包干收费,综合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国际客运码头作业包干
费统一由国际客运和旅游客运运营企业支付,不得再向旅客收取。
⑦《交通运输部关于明确港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2014]255 号),就
港口作业包干费、货物港务费、船舶垃圾处理、供水等服务收费操作进行了进一步补
充和明确。
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
问题的通知》(交水发[2015]118 号),自 2015 年 9 月 20 日起执行,与该通知抵触的
有关规定,均以该通知为准。该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港口船舶使费收费政策,对船舶使
费收费项目进行了规范,除该通知范围内提及项目外不得再收取其他费用。同时该通
知改进了船舶使费计费办法,下调了引航费、拖轮费等项目收费标准,并完善了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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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费管理方式,对船舶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上限管理,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可在
不超过上限收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此外,
该通知进一步降低了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
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
发[2015]206 号),由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下发,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有效期为 5 年。该通知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国内客
运和旅游船舶港口作业费、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驳船取送费等费用进
行规定。《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主要明确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不涉及
收费监管内容。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减项、并项、降费”的原则,清
理和修订港口收费相关文件,调整优化了港口收费政策制度。
(二)港口行业情况
全球经济经历了持续的低迷后逐步企稳向好,尽管复苏的步伐仍比较缓慢,各种
潜在风险仍困扰着各主要经济体,经济复苏的基础仍较为脆弱,但 2013 年以来全球经
济的整体表现已释放出明确的企稳信号。
2001-2016 年全球 GDP 增长走势
资料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为预测值。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数据显示,2013 年以来全球贸易逐步回暖,货物和服
务贸易额增长率维持在 3%以上。
2001-2016 年全球贸易增长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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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16*为预测值。
2015 年全球集装箱海运量为 1.82 亿 TEU,同比增长 6.43%,较上年同期 6.21%的
增速略有提升。2015 年全球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6.89 亿 TEU,同比增长 1.3%。
分区域看,亚洲地区港口最为繁忙,集装箱吞吐量占全球 54%;欧洲地区港口吞
吐量占全球 17%;中东/南亚地区占 9%;北美地区占 8%。
2015 年全球各区域集装箱吞吐量比重
资料来源:Drewry,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全球港口发展报告(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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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发展速度看,受到全球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2015 年全球港口集装箱吞吐
量增长率有所下降。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格局基本与各个经济区域的经济贸易发展现状
相适应。
全球各区域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率
单位:%
区域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北美 2.8% 3.7% 2.2% 4.3% 3.1% 4.4%
欧洲 7.6% 2.4% 2.3% 3.7% 1.1% 2.5%
亚洲 9.4% 6.1% 4.3% 5.6% 5.1% 5.2%
中东 6.1% 7.5% -0.9% 7.1% 6.5% 6.9%
南亚 5.0% 0.4% 5.0% 12.1% 7.9% 6.7%
拉美 9.1% 4.5% 1.5% 3.9% 2.8% 6.3%
非洲 8.9% 4.2% 6.4% 4.3% 5.2% 5.1%
大洋洲 6.7% 2.5% 0.6% 4.4% 3.4% 3.8%
全球 8.1% 4.9% 3.3% 5.2% 4.3% 4.9%
资料来源:Drewry,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全球港口发展报告(2015)》,*为预测值。
2016 年,全球货物吞吐量排名前十名的沿海港口中,有 8 个是亚洲港口,其中中
国港口占据 7 席。按照总货物吞吐量计算,2014-2016 年度全球前十大主要港口排名
和吞吐量如下表所示:
全球前十大主要港口 2014-2016 年度货物吞吐量情况
单位:亿吨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排名
港口 吞吐量 港口 吞吐量 港口 吞吐量
1 宁波-舟山港 9.22 宁波-舟山港 8.89 宁波-舟山港 8.73
2 上海港 7.02 上海港 7.17 上海港 7.55
3 新加坡港 5.93 新加坡港 5.75 新加坡港 5.81
4 苏州港 5.79 天津港 5.41 天津港 5.40
5 天津港 5.51 苏州港 5.40 广州港 5.01
6 广州港 5.44 广州港 5.21 唐山港 5.01
7 唐山港 5.21 唐山港 4.93 苏州港 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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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排名
港口 吞吐量 港口 吞吐量 港口 吞吐量
8 青岛港 5.00 青岛港 4.85 青岛港 4.68
9 鹿特丹港 3.45 鹿特丹港 4.66 鹿特丹港 4.45
10 黑德兰港 4.85 黑德兰港 4.53 大连港 4.23
资料来源:上海航运交易所。
注:鹿特丹港 2016 年度货物吞吐量数据仅包含一至三季度数据。
2016 年,全球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十名的沿海港口均为亚洲港口,其中中国港口
(含香港特别行政区)占据 7 席。按照集装箱吞吐量计算,2014-2016 年度全球前十
大主要沿海港口排名和吞吐量如下表所示:
全球前十大主要港口 2014-2016 年度集装箱吞吐量情况
单位:万 TEU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排名
港口 吞吐量 港口 吞吐量 港口 吞吐量
1 上海港 3,713 上海港 3,654 上海港 3,529
2 新加坡港 3,090 新加坡港 3,092 新加坡港 3,387
3 深圳港 2,398 深圳港 2,420 深圳港 2,404
4 宁波-舟山港 2,156 宁波-舟山港 2,063 香港港 2,228
5 香港港 1,958 香港港 2,011 宁波-舟山港 1,945
6 釜山港 1,938 釜山港 1,941 釜山港 1,845
7 广州港 1,886 广州港 1,763 青岛港 1,670
8 青岛港 1,805 青岛港 1,747 广州港 1,663
9 迪拜港 742 天津港 1,411 迪拜港 1,525
10 天津港* 1,452 鹿特丹港 1,223 天津港 1,406
资料来源:上海航运交易所。
注:迪拜港 2016 年集装箱吞吐量数据仅包含一至二季度数据。
(三)中国港口行业基本情况
1、中国港口行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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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港口布局趋于稳定,综合性大型枢纽港初具规模
港口业属于大型基础设施行业,具有规模经济效益特征,行业集中度高,进入港
口行业壁垒较高,要求良好的地理条件、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必须符合国家宏观港
口规划的产业政策。综合来看,我国港口布局基本已形成以主枢纽港为骨干、区域性
中型港口为辅助、小型港口为补充、层次分明的体系。《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根
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
输的经济合理性,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
洲和西南沿海五个港口群体。
(2)港口建设规模大,码头泊位进一步大型化
码头泊位总量继续增加。根据交通运输部《2015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截至 2015 年末,全国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 31,259 个,比上年末减少 446 个。其
中,沿海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 5,899 个,增加 65 个;内河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 25,360
个,减少 511 个。码头泊位大型化水平不断提升。全国港口拥有万吨级及以上泊位 2,221
个,比上年末增加 111 个。其中,沿海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 1,807 个,增加 103 个;
内河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 414 个,增加 8 个。
2015 年全国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
单位:个
比上年 比上年 比上年
泊位吨级 全国港口 沿海港口 内河港口
末增加 末增加 末增加
1-3 万吨级(不含 3 万吨) 793 38 619 33 174
3-5 万吨级(不含 5 万吨) 369 4 266 5 103 -1
5-10 万吨级(不含 10 万吨) 728 44 600 42 128
10 万吨级及以上 331 25 322 23 9
合计 2,221 111 1,807 103 414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2015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3)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保持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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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总体保持较快增长,2015 年增速有所放缓。2015 年全年
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 127.50 亿吨,比上年增长 2.4%,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2.12 亿
TEU,比上年增长 4.5%。
2013-2015 年度中国大陆港口货物吞吐量
项目 区域 科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吞吐量 117.7 124.5 127.5
中国
增幅 9.2% 5.8% 2.4%
货物吞吐量 吞吐量 75.6 80.3 81.5
沿海
(亿吨) 增幅 9.9% 6.2% 1.4%
吞吐量 42.1 44.2 46.0
内河
增幅 7.9% 5.0% 4.2%
吞吐量 33.6 35.9 36.6
中国
增幅 9.8% 6.8% 2.0%
外贸货物吞吐量 吞吐量 30.6 32.7 33.0
沿海
(亿吨) 增幅 9.7% 6.9% 1.0%
吞吐量 3.0 3.2 3.6
内河
增幅 11.1% 6.7% 12.2%
吞吐量 19,021 20,244 21,156
中国
增幅 7.2% 6.4% 4.5%
集装箱吞吐量 吞吐量 16,968 18,178 18,907
沿海
(万 TEU) 增幅 7.4% 7.1% 4.0%
吞吐量 2,053 2,066 2,249
内河
增幅 5.3% 0.6% 8.9%
资料来源:2013-2015 年度数据来自交通运输部《2015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6 年以来港口吞吐量保持平稳增长,尤其下半年以来增速加快。根据交通运输
部最新的交通运输分析报告,2016 年 1-11 月份,我国规模以上港口累计完成货物吞
吐量 108.4 亿吨,同比增长 3.2%,其中内、外贸吞吐量分别增长 2.6%和 4.4%;累计
完成集装箱吞吐量 19,963 万 TEU,同比增长 3.9%。
2、中国港口行业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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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 2006 年 8 月 16 日审议通过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是指导我国沿海
港口布局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
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输的经济合理性,将全
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五个港口
群体。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划分和建设重点
区域 主要港口 建设重点
大连港、秦皇岛港、天津港、 集装箱、进口铁矿石、进口原油和煤炭装船中转
环渤海地区
青岛港、日照港 运输系统
集装箱、进口铁矿石、进口原油中转运输系统和
长江三角洲地区 上海港、宁波港、连云港港
煤炭卸船运输系统
煤炭卸船运输系统、进口石油、天然气接卸储运
东南沿海地区 福州港、厦门港
系统、集装箱、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系统
广州港、深圳港、珠海港、汕 集装箱、进口原油中转运输系统和煤炭卸船运输
珠江三角洲地区
头港 系统
集装箱运输系统、进口石油、天然气中转储运系
西南沿海地区 湛江港、防城港港、海口港 统、进出口矿石中转运输系统、粮食中转储运系
统、旅客中转及邮轮运输系统
资料来源:《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3、中国港口分货种发展情况
港口中转的货物包括干散货、液体散货、件杂货、集装箱和滚装车辆,其中干散
货比例最大,占 2015 年中国港口吞吐量的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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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全国港口五大货类比重(按重量)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2015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 年规模以上港口各货类吞吐量及增速
货类 吞吐量(亿吨) 同比增长(%) 外贸吞吐量(亿吨) 同比增长(%)
总计 114.64 1.9 36.14 1.7
煤炭及制品 20.72 -6.2 2.11 -25.0
石油、天然气及制品 8.54 8.7 4.32 11.1
其中:原油 4.74 10.5 3.21 8.8
金属矿石 18.26 0.9 11.27 0.2
其中:铁矿石 16.42 0.9 10.23 0.8
钢铁 4.79 1.9 1.13 18.1
矿建材料 17.77 6.3 0.37 5.2
水泥 3.07 -0.8 0.15 7.4
木材 0.79 -3.8 0.61 -6.8
非金属矿石 2.57 3.7 0.63 26.7
化学肥料及农药 0.6 15.2 0.37 12.2
盐 0.18 -0.8 0.06 -24.9
粮食 2.51 3.4 1.19 25.2
机械、设备、电器 2.22 0.2 1.37 1.0
化工原料及制品 2.44 3.2 0.8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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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类 吞吐量(亿吨) 同比增长(%) 外贸吞吐量(亿吨) 同比增长(%)
有色金属 0.17 3.8 0.11 -9.8
轻工、医药产品 1.16 0.7 0.52 11.6
农林牧渔产品 0.55 10.8 0.24 3.6
其他 28.31 4.4 10.78 2.1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2015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
(1)集装箱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占国际贸易总运量中的三分之二以上,
我国绝大部分进出口货物,都是通过海洋运输方式运输的。近年来由于我国产业结构
调整、GDP 增速放缓等因素,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速也随之放缓。2015 年全国港口完
成集装箱吞吐量 2.12 亿 TEU,比上年增长 4.5%。
2001-2015 年全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
单位:亿 TEU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
(2)煤炭
中国港口煤炭吞吐量主要来自内贸,主要驱动因素是我国煤炭需求增长。自 2001
年至 2014 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煤炭及制品吞吐量一直保持增长态势。2015 年全国规
模以上港口煤炭及制品吞吐量达 20.72 亿吨,较前一年下降 6.2%,主要原因系:1)
全国范围内对环境污染特别是大气质量问题的日益关注,使用能结构加速优化,火力
发电量出现负增长,导致煤炭需求下降;2)受国家《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影响,
煤炭及其制品外贸进口量出现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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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5 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煤炭及制品吞吐量
单位:亿吨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
(3)金属矿石
我国港口吞吐的金属矿石主要为铁矿石。我国经济多年持续高速发展,营造了我
国旺盛的钢铁需求市场,钢铁用量不断增加。自 2001 年至 2015 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
金属矿石吞吐量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势头。但 2015 年随着国内结构性调整和产业转型升
级,以及受铁矿石价格下跌影响,金属矿石吞吐量增速受到冲击。2015 年全国规模以
上港口金属矿石吞吐量达到 18.26 亿吨,较上年仅增长 1.6%。
2001-2015 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金属矿石吞吐量
单位:亿吨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
(4)石油天然气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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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港口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吞吐量以进口原油为主。中国近年来城镇化水平的不
断提高及居民消费结构的改变,促进了汽车、建筑、纺织、旅游、电子、电器、包装
等关联产业的高速发展,从而带动了对石油天然气及制品的需求。受国内资源量和产
能条件的限制,我国石油石化行业整体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原油供需缺口不断扩
大。受我国石油消费和石油进口增长的推动,2015 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石油天然气及
制品吞吐量达到 8.54 亿吨。
2001-2015 年全国规模以上港口石油天然气及制品吞吐量
单位:亿吨
资料来源:交通运输部。
4、中国港口行业发展前景
港口行业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全球经济和我国对外贸易增长趋缓影响航运行业
发展。2017 年以来,国内宏观经济稳健复苏,总需求保持强劲,贸易及进出口增速也
逐步改善。在宏观经济整体回暖的背景下,港口行业增速整体将与经济发展趋同。
(四)广东港口行业形势
广东省港口行业主要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由粤东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组
成,依托香港经济、贸易、金融、信息和国际航运中心的优势,在巩固香港国际航运
中心地位的同时,以广州、深圳、珠海为主,服务于华南、西南部分地区,加强广东
省和内陆地区与港澳地区的交流。截至 2014 年底,广东省沿海港口开通国际航线 320
多条,国内航线 150 多条,台湾航线 50 多条,通达全球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200
多个港口。全省沿海港口共开通内陆无水港 4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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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底,广东全省共拥有生产性泊位 2,914 个,泊位长度达 25.55 万米。
2015 年,广东省全年集装箱吞吐量达到 5,512.12 万 TEU,货物吞吐量达到 17.11 亿吨,
滚装汽车吞吐量达到 435.60 万辆。
2015 年珠三角主要港口的吞吐量情况
港口 货物吞吐量(万吨) 集装箱吞吐量(万 TEU)
广州港 52,095.67 1,762.49
深圳港 21,706.38 2,420.45
珠海港 11,208.78 133.77
湛江港 22,036.11 60.12
东莞港(原虎门港) 13,148.61 336.28
资料来源:中国港口年鉴。
注:原虎门港于 2016 年更名为东莞港。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广东未来将进一
步整合珠江口港口资源,完善广州、深圳、珠海的现代化功能,形成与香港分工明确、
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珠江三角洲港口群体。
三、发行人在港口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一)公司的市场地位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
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的主要来源。
目前,广州港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沿海主枢纽港,是全国沿海五个港口群体中珠江
三角洲最大的港口,华南地区最大的综合性主枢纽港,是我国首批整车进口口岸之一。
2016 年,广州港货物吞吐量 5.44 亿吨,集装箱吞吐量 1,885.8 万 TEU。在广东省五个
沿海主要港口中,广州港与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东莞港(原虎门港)。本公司
作为广州港最核心的运营商,运营管理着广州港大部分集装箱泊位以及绝大部分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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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以上主要生产装卸设施,在中国珠三角地区以及华南地区港口企业中具有主导作用,
是中国港口行业龙头企业之一。
2014-2016 年,公司完成货物吞吐量 3.66 亿吨、3.81 亿吨和 4.05 亿吨,分别占广
州港全港货物吞吐量的 75.99%、76.05%和 77.44%。2014-2016 年,公司完成集装箱吞
吐量 1,403.5 万 TEU、1,473.5 万 TEU 和 1595.3 万 TEU,分别占广州港全港集装箱吞
吐量的 85.64%、84.70%和 85.48%。
(二)公司的竞争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
发行人所处广州港处于中国南大门,处于几乎贯通泛珠江经济区域的珠江的入海
口,是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域的出口通道和中国最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之一,点辐射
和线辐射能力强。珠三角西部、北部城市至南沙港的距离只有深圳、香港等港口的二
分之一,与东南部的深圳、香港等港口相比,发行人的主要集装箱泊位——南沙港区
在承揽珠江三角洲西部、北部货源方面具有一定的短途运输优势。
2、货源腹地广阔
发行人经济腹地辽阔,包括我国南方的大部分省市,其直接经济腹地为珠江三角
洲及广东省地区,背靠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广州)和最有活力的城市群。广东省
经济发达,内外贸活跃,汽车、电子等支柱产业以及能源消耗和粮食需求均为广州港
提供了充足货源。广州近年经济增长幅度均保持较高水平,2016 年广州市地区生产总
值同比增幅为 8.2%。发达的经济水平、活跃的内外贸环境、繁荣的消费市场为广州港
吞吐量的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撑。
3、配套运输系统完善
港口企业的配套设施包括自然条件、集疏运体系和基础设施水平三个方面,自然
条件的优劣、集疏运体系的发达程度和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均对港口企业的供给水平
产生直接影响。自然条件方面,广州港岸线较长,堆场面积较大,全港无冰冻期,拥
有可满足目前世界最大集装箱船舶靠泊作业的集装箱码头,装卸锚地最大锚泊能力为
30 万吨级。广州港是我国华南地区的重要水路交通枢纽,水路集疏运网络非常发达。
发行人地处珠江入海口,通过水路连接珠三角以及泛珠三角区域主要网点,令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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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我国江海联运最发达的中转性水路枢纽港之一。发行人组织营运的穿梭巴士对提
高水路集疏运货物的辐射功能非常明显。广州是华南公路网的中心,发行人各港区处
于公路网的重要交汇点上,通过众多高速公路、国道纳入全国公路网;港区铁路与全
国铁路干线联网,珠江航道与泛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城市相连,白云机场与世界各地
连通。多式联运条件好,具有开展综合物流的优越条件。
4、政府支持的优势
《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等文件明确规定了广州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集装箱、煤炭、粮食、矿石、油品、
钢材等货类运输的主导地位,以及对广州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产业的支持。2013 年 4 月
11 日,广州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广州港集团发展的
意见》(穗府办〔2013〕17 号),指出广州港“在巩固和提升国际大港地位、带动南
沙新区发展、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
用”,提出“力争用 5 年时间,将广州港集团打造成为世界级综合型港口企业”的总体目
标,从 2012 年起,力争用 5 年时间,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约 250 亿元,新增通过能力
1.5 亿吨,实现货物吞吐量超过 4 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 1,600 万 TEU,南沙港区跻
身全球十二大港口行列,广州港货物吞吐量继续位居世界前列。
2015 年 4 月,国务院批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将自
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
轮改革开放先行地。2015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要充分发挥深圳前海、
广州南沙、珠海横琴、福建平潭等开放合作区作用,深化与港澳台合作,打造粤港澳
大湾区。2015 年 8 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建设实施方案》
和《建设广州国际航运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5 年—2017 年)》出台,以响应国家加
强自贸试验区建设有关政策和“一带一路”战略。上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将
有力支持广州港的发展。
5、内贸为主增强抗风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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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是我国重要的内贸主枢纽港。2014-2016 年,发行人内贸货物吞吐量分别
为 26,947.6 万吨、28,364.9 万吨及 30,242.3 万吨,占全部货物吞吐量比例分别为 73.6%、
74.5%和 74.7%,与其他以外贸运输市场为主的港口相比,发行人的抗风险能力较强。
(三)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
1、广州港其他主要港口运营企业与本公司的竞争情况
广州港除本公司外其他主要港口装卸业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万吨级以上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运营企业 地理位置
泊位数量
珠电码头 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 南沙港区 2
煤炭
华润码头 广州华润南沙热电有限公司 南沙港区 1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
粤海码头 南沙港区 2
发有限公司
广州港鸿业石化码头有限公
鸿业码头 南沙港区 1
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广东
中石化小虎码头 南沙港区 1
石油分公司
油品及液体化工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
建滔码头 南沙港区 1
头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广东
省油码头 黄埔港区 1
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广东
南村油库码头 内港港区 1
石油分公司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港
其他散杂货 南伟码头 南沙港区 2
口开发总公司
本公司拥有的各专用泊位数量占广州港相同货类泊位总数的比例如下:
占广州港全港
广州港全港相 相同货类万吨
万吨级以上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地理位置 同货类万吨级 级以上泊位总
泊位数量
以上泊位总数 数的比例
(%)
广州港南沙港区一期工程 南沙港区
广州港南沙港区二期工程 南沙港区
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 南沙港区
集装箱 25
GCT 黄埔港区
新沙集装箱码头 新沙港区
黄埔老港集装箱码头 黄埔港区
煤炭 新沙煤码头 新沙港区 2 7 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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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广州港全港
广州港全港相 相同货类万吨
万吨级以上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地理位置 同货类万吨级 级以上泊位总
泊位数量
以上泊位总数 数的比例
(%)
西基码头 黄埔港区 2
小虎码头 南沙港区 2
油品及液体
港发码头 南沙港区 1 12 41.7
化工
黄埔石化码头 黄埔港区 2
黄埔老港散杂货码头 黄埔港区 5
洪圣沙码头 黄埔港区 3
新港码头 黄埔港区 5
其他散杂货 31 87.1
新沙散杂货码头 新沙港区 5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南沙港区 6
南沙汽车码头 南沙港区 3
在万吨级以上的泊位中,本公司集装箱、煤炭、油品及液体化工以及其他散杂货万
吨级以上专用泊位的数量占广州港全港同类泊位数量的比例分别为 100%、57.1%、
41.7%、87.1%。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规模效应显著,为广州港最主要的港口运营企业。
前述港口企业与本公司各货类港口装卸业务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并不会对本公
司市场份额造成较大影响。
2、珠三角地区主要港口与本公司的竞争情况
本公司目前主要的竞争对手为珠三角地区港口,包括香港、深圳、珠海、东莞等港
口,其中香港港主要定位于国际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其他内地珠三角地区港口则业务各
有侧重和优势。整体来看,珠三角地区港口密集,同质化程度较高,区域内存在一定竞
争。在广东省五个沿海主要港口中,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东莞港(原虎门港)与
广州港同为五个亿吨大港,其基本情况以及与广州港业务竞争关系主要如下:
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及东莞港(原虎门港)2013-2015 年度主要货类吞吐量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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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吞吐量
港口 货类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集装箱(万 TEU) 2,420.45 2,403.73 2,327.85
货物总计 21,706.38 22,323.72 23,397.90
其中:煤炭 335.38 405.79 398.20
深圳港
液体散货 1,230.81 1,293.93 1,288.58
金属矿石 0 22.31 694.41
粮食 1,539.68 1,834.27 *
集装箱(万 TEU) 60.12 58.08 45.18
货物总计 22,036.11 20,238.19 18,006.18
其中:煤炭 1,501.05 1,690.06 1,662.68
液体散货 2,607.11 2,419.89 2,531.72
湛江港
金属矿石 3,475.05 3,118.47 2,449.53
化肥 292.55 258.22 *
粮食 242.21 264.01 *
集装箱(万 TEU) 133.77 117.57 88.11
货物总计 11,208.78 10,703.10 10,023.00
其中:煤炭 2,933.55 3,179.15 2,554.30
珠海港
液体散货 1,325.94 1,088.65 1,500.53
金属矿石 986.13 942.37 447.99
水泥 * 235.50 *
集装箱(万 TEU) 336.28 289.23 198.63
货物总计 13,148.61 12,899.61 11,187.09
东莞港(原 其中:煤炭 4,404.62 4,522.01 5,711.13
虎门港) 液体散货 1,427.34 1,279.35 1,111.69
粮食 777.71 763.97 *
水泥 172.88 151.49 *
资料来源:中国港口年鉴
注 1:*表示无法获取的数据或信息。
注 2:深圳港主要包括盐田国际码头、赤湾集装箱码头、蛇口集装箱码头及大铲湾码头等码头。
注 3:原虎门港于 2016 年更名为东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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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广州港地处珠三角地区中部,在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层面,是沿海
主枢纽港和集装箱干线港,由于依托区位条件好且历史悠久,广州港是华南地区最大
的综合性主枢纽港,整体竞争优势明显。
广州港直接腹地为广州、佛山等珠三角中部地区,辐射华南、西南和中南地区,
直接腹地与上述港口基本不同;广州港和上述港口的间接腹地都为珠三角地区,但广
州港的辐射范围更广阔。深圳港是以外贸集装箱装卸业务为主的港口,在间接腹地外
贸集装箱装卸业务与广州港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湛江港是以散杂货业务为主的港口,
主要服务粤西地区,在珠三角地区与广州港基本没有竞争关系,但在西南地区存在一
定的竞争关系;珠海港口是以大宗散杂货为主的港口,在珠西地区的散杂货装卸业务
方面与广州港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东莞港(原虎门港)以煤炭等散杂货和内贸集装
箱装卸业务为主,煤炭和内贸集装箱装卸业务在珠江口东岸的部分地区与广州港存在
竞争关系。
未来,货源获取能力、出海通航能力、腹地辐射能力仍将是区域内竞争的焦点。
作为广州港最主要的港口运营企业,本公司将重点加快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
工程,加快出海航道拓宽工程,提高通航能力,使港口进一步适应船舶大型化的趋势;
加速临港产业布局发展,重点依托南沙港区,逐步完善和优化港口功能服务链,加快
培育和形成以装卸仓储为主导的现代港口服务产业体系,不断增强港口集聚辐射和服
务功能。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述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
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
的主要来源。
1、装卸及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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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及相关业务是发行人的核心业务。发行人装卸及相关业务包括装卸、仓储、
港务管理等业务。装卸主要是指发行人通过组织各种装卸机械在各个不同的运输环节
中进行货物装卸和换装作业。
根据《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发行人自 2005 年起对内贸散杂货实行包干
计费,包干范围为货物在港口作业的全部过程,包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行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对集装箱货物和外贸散杂货作业均开始采用包干
模式,以港口的不同作业流程区分包干形式,制定港口作业包干费标准,实行市场调
节价。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港口作业包干费按照《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执行,
该规定进一步明确,港口作业包干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2014-2016 年度,发行人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分别为 446,366.66 万元、422,484.36
万元和 413,828.9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3.42%、62.94%和 53.48%。2015
年,公司装卸及相关收入较 2014 年减少 23,882.29 万元,下降 5.35%;2016 年度,公
司装卸及相关收入较 2015 年度减少 8,655.46 万元,降幅为 2.05%。报告期内,公司装
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是受世界经济增长乏力,国内经济下行压力
增大及国家供给侧改革等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影响,煤炭接卸量减少以及外贸比例下降
导致平均收费单价下降,煤炭等货类收入同比下滑。
报告期内,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从事装卸及相关业务的所有分子公司按收
入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情况如下。
序号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务公司
2 南沙港务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 南沙港务公司
3 黄埔港务分公司 新港港务分公司 黄埔港务分公司
4 新港港务分公司 黄埔港务分公司 新港港务分公司
5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西基港务分公司
6 西基港务分公司 西基港务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分公司
7 集装箱码头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 集装箱码头公司
8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9 南沙码头公司 船务公司 船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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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0 船务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南沙码头公司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提供全程物流服务以减少客户总物流成本支出是港口物流发展的趋势。因此在港
口生产经营过程中,发行人已不再单纯提供传统装卸服务,为满足不同客户对于港口
物流服务提出的不同要求,发行人根据客户的委托提供部分与港口业务相关的增值和
延伸服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指依托港口装卸,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延
伸港口服务功能的业务,包括拖轮、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外轮理货、货物代理等业
务。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为发行人提升港口竞争力、增强港口功能起到重要作用,并
对装卸及相关业务的发展起到重要战略支撑作用,有利于提高港口经营效益。
运输业务主要是利用发行人的拖车、驳船、起重船等交通运输工具为货主提供直
通泛珠江三角洲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发行人提供起重船(减载)作业和驳船运输服务,
收取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结算方式部分为作业公司统一向客户收取港
口作业包干费后再划付给船务公司,部分为船务公司直接向客户签订合同结算。此外,
发行人提供铁路集疏运运输服务,收取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除了个别
客户由作业公司收取港口作业包干费后划付给铁路公司外,其余由铁路公司直接向客
户收取。
拖轮业务主要是港区进出港船舶顶拖、移泊、护航及人员接送、海上抢险救助等
作业。发行人提供拖轮辅助服务,直接向各船代公司收取拖轮费,收费标准按照《港
口收费计费办法》定价,结算方式为月结。
外轮理货业务范围包括国际、国内航线船舶的理货业务,国际、国内集装箱理箱
业务,集装箱装、拆箱理货业务,货物的计量、丈量业务,监装、监卸业务,货损、
箱损检定等业务。
货物代理业务主要是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报关、报检、提供相关证件、文件、并
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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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6 年度, 发行 人物流 及港 口辅 助业 务收 入分别 为 92,548.30 万元、
100,618.16 万元和 119,298.2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15.22%、14.99%和
15.42%。2016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较 2015 年度增加 18,680.07 万元,
增长率为 18.57%;2015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收入较 2014 年度增加 8,069.85
万元,增长率为 8.72%。2014 至 2016 年度,公司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得到长足发展,
主要由于公司积极培育市场,代理及运输业务高速增长。2014 至 2016 年度,公司代
理业务发展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不断强化增值服务意识,结
合市场需求,积极开拓海铁联运、全程物流等新型物流业务。2014 至 2016 年度,公
司运输业务发展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码头主业争取货源,积极开展集装箱穿梭巴士
航线等运输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从事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的所有分子公司
按收入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情况如下。
序号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
2 拖轮分公司 拖轮分公司 拖轮分公司
3 铁路分公司 船务公司 船务公司
4 船务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 外轮理货公司
5 外轮理货公司 铁路分公司 铁路分公司
6 仓储运输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 能发货运公司
7 海嘉汽车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联合代理公司
8 联合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公司 船舶代理公司
9 船舶代理公司 通港货代公司 仓储运输公司
10 中联理货 海港拖轮分公司 股份公司
3、贸易业务
贸易业务基于与码头装卸主业客户的合作,为货物的上游卖家及下游买家提供购
销渠道及增值服务,发行人经营的贸易货类包括油品、煤炭、汽车、粮食、钢材等,
其中汽车、粮食、钢材为 2015 年度新开展的贸易货类。
2014-2016 年度,发行人贸易收入分别为 49,569.06 万元、119,180.68 万元和
213,511.47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15%、17.75%和 27.59%。2016 年度,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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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收入较 2015 年度增加 94,330.79 万元;2015 年度,贸易收入较 2014 年度增加 69,611.6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规模增长迅速,主要由于公司为引货入港,通过与码
头主业客户合作开展煤炭、粮食、钢材、汽车等贸易,成立了南沙海港贸易公司、金
港汽车贸易公司等贸易公司,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以港口主业为核心形成集聚效应。
报告期内,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从事贸易业务的所有分子公司按收入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情况如下。
序号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1 南沙贸易公司 煤炭交易中心 物资分公司
2 煤炭交易中心 物资分公司 煤炭交易中心
3 物资分公司 南沙贸易公司 -
4 物流公司 物流公司 -
5 金港贸易公司 金港贸易公司 -
注:报告期末,本公司母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从事贸易业务的分子公司合计 5 家。
(二)泊位情况
1、本公司现运营泊位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主要运营泊位 68 个,其中集装箱专用泊位 25
个、煤炭专用泊位 4 个,油品及液体化工专用泊位 5 个,其他散杂货泊位 34 个,具体
情况如下表所示:
堆场面积
泊位数量 泊位水深 码头岸线 堆存能力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运营主体 (万平方
(个) (米) 长度(米) (万吨)
米)
广州港南沙港
南沙港务公司 4 14.5~15.5 1,400 86
区一期工程
广州南沙海港
广州港南沙港
集装箱码头有 6 15.5 2,100 85.4
区二期工程
限公司
广州港南沙港 南沙集装箱码
6 16 2,218 113.6 47.7 万
集装箱 区三期工程 头分公司
TEU
集装箱码头公
GCT 3 11~12 645 14.4
司
新沙集装箱码
新沙港务公司 3 12.5 640 20.9
头
黄埔老港集装 黄埔港务分公
3 9 535 14.4
箱码头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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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面积
泊位数量 泊位水深 码头岸线 堆存能力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运营主体 (万平方
(个) (米) 长度(米) (万吨)
米)
新沙煤码头 新沙港务公司 2 12.5~13.5 540 21.4
煤炭 西基港务分公 204.3
西基码头 2 12.5 527 13.3
司
小虎石化码头
小虎码头 2 14.4 585 *
有限公司
油品及液 港发石油化工
港发码头 1 14.2 315 * *
体化工 码头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港务
黄埔石化码头 2 10.5 287 *
分公司
黄埔老港散杂 黄埔港务分公
5 6~9 899 26.3
货码头 司
黄埔港务分公
洪圣沙码头 3 10.5 518
司
新港港务分公
新港码头 5 11~12.5 937 15.6
司
新沙散杂货码
新沙港务公司 5 12.5 900 26.7
其他散杂 头
522.8
货 河南港务分公
沥滘码头 3 8 350 9.3
司
河南港务分公
芳村码头 4 5.8 494 5.3
司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粮食通用
6 13.4~15.1 1,575 22
码头 码头分公司
南沙汽车码头
南沙汽车码头 3 12 623
有限公司
注:*代表不适用;本表数据不包含公司 58 个配套驳船泊位
2、本公司在建泊位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南沙港区有 20 个驳船泊位正在建设中。具体
泊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设计通过能
项目/码 泊位数量 堆场面积(万 堆存能力
货类 运营主体 泊位水深(米) 力(万 TEU/
头名称 (个) 平方米) (万 TEU)
年)
广州港
集装 南沙集装
南沙港 驳船泊位 20 驳船泊位设计水深
箱泊 箱码头分 166.7 9.9 0.95
区三期 个 5.7 米
位 公司
工程
3、本公司主要码头产能利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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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码头各期产能利用情况如下: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合理通
货类 项目/码头名称
过能力 实际通过 产能利用 实际通过 产能利用 实际通过 产能利用
数量 率(%) 数量 率(%) 数量 率(%)
广州港南沙港区
450 578.6 128.6 575.8 127.95 603.6 134.1
一期工程
广州港南沙港区
480 478.2 99.6 448.7 93.5 465.1 96.9
二期工程
集装箱 广州港南沙港区
* 205.4 * 142.9 * 30 *
(万 三期工程
TEU) GCT 110 119.7 108.8 113.1 102.8 111.2 101.1
新沙集装箱码头 100 96.2 96.2 96.2 96.2 94 94.0
黄埔老港集装箱
85 86.5 101.8 78.6 92.5 83.9 98.7
码头
煤炭(万 新沙煤码头 2,000 1879.3 93.9 1,718.3 85.9 1,930.80 96.5
吨) 西基码头 1,900 1767.0 93.0 1,801.7 94.8 1,897.40 99.9
小虎码头 450 316.1 70.2 283.6 63.0 282.2 62.7
油品及液 港发码头 400 312.3 78.1 280.4 70.1 265.2 66.3
体化工
(万吨) 黄埔石化码头 950 593.4 62.5 611.4 64.4 707 74.4
汾水头码头 150 0 * 12.9 8.6 52.6 35.1
小虎码头 450 231.5 * 194.7 * 144.5 *
其中:油 港发码头 400 205.7 * 163.2 * 143.1 *
品
(万吨) 黄埔石化码头 950 573.4 * 537.4 * 646.8 *
汾水头码头 150 0 * 12.9 * 52.6 *
黄埔老港散杂货
850 530.0 62.4 622.8 73.3 778.4 91.6
码头
洪圣沙码头 650 22.1 * 42.1 * 13.9 *
其他散杂
货(仅含 新港码头 1,700 1403.3 82.55 1,341.4 78.9 1057.2 62.2
粮食、钢
新沙散杂货码头 3,300 846.3 * 880.1 * 709.3 *
材、金属
矿石)(万 沥滘码头 320 138.1 43.2 152.4 47.6 149.8 46.8
吨)
芳村码头 400 15.2 * 2.2 * 10.7 *
南沙粮食通用码
2,800 933.1 33.3 998.5 35.7 835.1 29.8
头
其他散杂
货(含钢
材、煤、 龙沙码头 600 597.1 99.5 494.7 82.5 * *
石膏粉)
(万吨)
汽车
南沙汽车码头 60 54.6 91.0 494.7 81.7 48.9 81.5
(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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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合理通过能力涵盖该码头所有主营货类的通过情况,在设计通过能力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以
下因素对码头运营能力的影响。(1)船舶大型化及船舶装载量的增加;(2)码头新增的机械设
备;(3)码头新增的堆场;(4)码头主营货类的变化;(5)码头作业效率提升等。
注 2:完整年度的产能利用率=实际通过数量/合理通过能力。
注 3:*表示无法获取或不适用的数据或信息。其中南沙三期工程作为募投项目,其建设尚未完成,
未对合理通过能力进行论证;小虎石化码头、港发码头、黄埔石化码头、汾水码头主营货类包括
油品、液体化工等多个类别,故不对油品单独计算产能利用率;洪圣沙码头、新沙散杂货码头及
芳村码头的主营货类除粮食、钢材、金属矿石外,尚包含农副产品、非金属矿石等货类,故不对
其他散杂货单独计算产能利用率。
注 4:龙沙码头所属的中交龙沙物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纳入合并范围,
故仅对该码头 2015 年及 2016 年的产能利用率进行统计。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充足,不存在产能过剩现象。其中,广州港南沙
港区一期工程及集装箱码头公司的产能利用率高于 100%,主要由于上述码头承担较
多内贸集装箱装卸业务,装卸需求大,临港船舶排队现象时有发生,泊位供不应求。
针对部分货类港口产能利用率较高、部分泊位不能适应实际业务需求的问题,发
行人将进一步推进对相关落后产能码头的升级改造工作,并重点加快建设募投项目广
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新沙二期 11#、12#泊位工程及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加快出海
航道拓宽工程,提高通航能力,提升码头接卸能力。
(三)主要业务流程
1、装卸及相关业务流程
发行人装卸及相关业务的装卸货类主要包括集装箱业务、煤炭业务、粮食业务、
石油化工品业务、件杂货业务等,不同货类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如下:
(1)集装箱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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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装卸业务主要流程如下:集装箱货物到港后,地面人员通过桥吊或门机将
集装箱从货船上吊至集卡(或临时堆放在码头前沿);货物卸载完毕后通过集卡运至
后方堆场,再由正面吊、龙门吊或叉车进行堆存;发货时,地面人员采用龙门吊、正
面吊或叉车将在堆场存放的集装箱吊到集卡,并运至货主指定的地点。
(2)煤炭业务流程
煤炭装卸业务主要流程如下:煤炭货船到港后,由卸船机从船舱(推耙机、装载
机用于辅助清仓)抓取物料并转送到地面皮带机;地面皮带机将物料输送至后方堆场,
并由斗轮机进行堆存;发货时,由斗轮机从堆场取料并转送到地面皮带机,再由地面
皮带机输送至后方厂家。
(3)粮食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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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装卸业务主要流程如下:由夹皮带卸船机、埋刮板卸船机、门机(配漏斗)
或桥式抓斗卸船机从粮食货船船舱抓取物料后转送至地面皮带机;地面皮带机直接或
经过埋刮板机/缓冲仓、清理筛、电子秤(斗提机)、皮带机(斗提机、埋刮板机)等
输送至筒仓进行储存;发货时,由筒仓通过(清仓机)、(皮带机)、刮板机、斗提
机、(埋刮板机)、(电子秤)、(漏斗)等设备将货物输送至运输汽车,或直接卸
料至运输汽车。
(4)石油化工品业务流程图
石油化工品装卸业务主要流程如下:采用输送软管(需利用船舶自带泵作为动力)
或码头输油臂对到港石油化工货船上货料进行卸载,并经码头输送管道,输送至油库。
(5)件杂货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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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杂货装卸业务主要流程如下:货船到港后,工作人员通过船吊、轮吊或门机将
船上件杂货吊至牵引车上;牵引车将件杂货运输至后方堆场,再由轮吊、门机等进行
堆存;发货时,由门机、轮吊等在后方堆场将件杂货直接吊上汽车,运送至货主指定
地点。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流程
(1)代理业务
进行代理业务时,客户需至少提前一天或在船舶到港前一天下达代理委托,并提
供委托业务所需的单证资料;本公司根据客户委托事项,凭客户提供的资料前往码头、
船公司或口岸单位办理对应业务;业务完成后,与客户对账结算,并收取客户费用。
(2)运输业务
发行人承担的运输业务主要包括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运输。总体来说,进
行运输业务时,客户需提前下达运输委托,签订相关运输协议。发行人业务部门在接
到客户委托后,制定相应运输计划,并调度运输工具;检查货物及运输工具,根据安
排好的计划表进行货物配送;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由收货人签收后,业务人员将回单
交回至客户。
(3)拖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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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拖轮业务时,船公司或其船舶代理公司向发行人下属拖轮公司调度室申请拖
轮;现场引航员或大船船长向拖轮公司调度室明确拖轮到达作业地点的时间;拖轮公
司调度室将作业时间、地点及方式通知作业拖轮;拖轮按要求到达作业地点,跟大船
取得联系并开始作业,作业完毕后报告拖轮公司调度室,靠回码头待命。
(4)理货流程
进行理货业务时,发行人通过下属理货公司接受船公司或其船舶代理公司、货主
或其货运代理公司的委托;收集整理具体船舶理货依据;根据船舶作业情况,制定理
货计划,安排调度理货人员;各舱口理货人员根据理货依据资料与计划作业船舶进行
核对,对装卸船舶货物进行理货,分清原残工损,理清货物数字,为港航双方办理货
物交接手续;根据船舶各舱口理货人员对货物进行理货的实际数据信息,对照理货依
据资料,得出真实理货结果,出具理货单证。
3、贸易业务流程
发行人贸易业务经营的贸易货类主要包括油品、煤炭、汽车、粮食、钢材等。主
要贸易货类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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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煤炭等大宗货类贸易业务时,发行人下属贸易公司首先获得下游客户需求信
息,同时寻找上游供应商,与上游供应商及客户分别签订购销合同,落实购销业务;
与船公司签订租船合同,委托办理运输业务;与保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防
范海上运输风险;与发行人下属码头作业公司签订煤炭装卸合同,委托码头作业公司
负责到港煤船装卸作业;在向上游供应商预付部分货款后,由上游供应商负责将煤炭
装上公司所租船舶,船舶抵达发行人下属码头后卸货;下游客户先向公司支付定金,
同时支付货款后发行人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下游客户从码头提取货物。
(四)主要经营模式
1、装卸及相关业务
(1)采购模式
本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提供货物的装卸、堆存和相关港口增值服务,与生产
型企业相比,本公司对原材料的需求较少,本公司主要对外采购品为港口机械装备及
其配件、港口建设材料、电力、燃料油等。港口机械装备、建设材料向社会招标采购,
电力由广州市当地供电局向本公司供应,燃料油由物资分公司按市场价格采购。本公
司已设立采购中心,实施集中采购,具有独立的物资采购系统。
(2)生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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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装卸及相关业务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
油品等货物的装卸、堆存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主要业务流程请参见本节“(三)主要业务流程”。
本公司各类生产业务的运作,均具有完整的生产作业系统和组织管理系统,完整
的码头及物流设施和配套的机械装备系统,完整独立的信息化运营、管理和网络系统。
(3)销售模式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货主及其代理公司,本公司货源的
多少主要取决于客户对港口的选择。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1)充分发挥本公司所独具的港区分布广、码头类型多等优势,通过提高装卸效率、
完善装卸工艺,提供优质的港口及相关配套服务,通过整合上下游物流链资源,提升
向客户所提供服务的内在价值,努力降低客户在广州港的物流成本,扩大其通过本公
司进行货物装卸的规模,以实现稳定并不断拓展腹地市场的目标,增强港口对直接经
济腹地货源的吸引力;
2)本公司通过资本纽带强化与重要客户的联系,本公司已与中远海运集团等大型
船公司下属企业合资组建码头经营公司,并在发行人层面引入上海中海码头、中远集
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巩固双方合作关系;通过与重要客户进行战略层面的长期合作形
成相互扶持、互为依托的利益攸关方;通过创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港口环境,确
保中小客户利益得到尊重和维护,努力提高中小客户对本公司的忠诚度,确保公司发
展得到持续稳定增长的货源支持。
(4)费率制定方式
本公司港口作业涉及的收费项目均为国家规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港口收费体系
由船舶使费、港口作业收费和国家规费三块构成。其中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主要以港
口作业收费为主。
1)港口作业包干费
2015 年 1 月 1 日前,发行人内贸集装箱(国际标准箱)的收费标准以《国内水路
集装箱港口收费办法》为参照依据,装卸包干费在规定费率上上浮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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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货物的港口作业包干费收费依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港口收费规则(内贸
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
外贸集装箱的港口作业包干费依照《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按政府定价
征收。
外贸货物参考《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及《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中
对外贸货物收费方式的补充规定,装卸费用实行政府定价,装卸以外的包干费用实行市
场调节价,整体上有一定自主定价空间。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港口竞争性
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2014〕253 号),内外贸集装箱、散杂货装卸作
业费(不含堆存保管费)、国际客运码头作业费等各类劳务性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自 2016 年 3 月 1 日起,港口作业包干费按照《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执行,该
规定进一步明确,港口作业包干费等在内的相关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
2)超期堆存保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等因素进行综合
测算,制定货物的超期堆存保管费标准。
3)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标准,发行人根据货物类别、作业方式、进/
出口类型、以及同行业收费水平等情况进行测算,每年年底通过召开生产营销分析会
确定次年港口收费标准;通过部门文件形式下发次年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服务收费
项目和标准,各下属单位以此为准执行;下属单位按照《港口法》的要求,在经营场
所对外公布,并以此为标准进行收费结算。
发行人的港口收费改革起步较早,对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之外的经营收费,上
世纪末开始已实行包干计收。在省、市物价局的指导下,发行人的港口收费不断完善,
在此期间已有一部分的自主定价权,港口之间的竞争格局已经初步形成,港口收费已相
对市场化。由于珠三角地区一直是我国港口行业发展最早、港口密度最高、竞争最为激
烈的区域之一,国家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对发行人的影响相对较小,不存在收费标
准大幅下滑的风险。但收费标准的上浮或下降与国家宏观经济的上行或下行趋势密切相
关,因此,港口收费标准会产生一定的波动。
(5)结算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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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公司的结算模式主要为全额预收、月结或航次结算。全额预收:客户在
办理货物港口提货手续或装货手续时,须预付货物的全额港口作业包干费、适当的超
期堆存费和全额港口建设费给本公司,并在提货或装货完毕后结算所有港口费用。月
结:港口费用每月结算一次,客户须在每月结算日前,与本公司结清该结算日之前所
产生的港口费用。航次结算:在船舶每航次离泊后在约定日期内支付各项费用。
本公司对预收账款及应收账款进行严格管理,有利于公司快速回笼资金、减少资
金占用,也有利于资产流动性、资产周转率的提高和坏账损失的减少,同时也在很大
程度上保证了经营性现金的稳定流入,有利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改善和良性发展。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采购模式
1)代理业务采购模式
本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报关报检等传统代理服务,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
提供从门到门的全程物流代理服务。全程物流代理业务包括:①报关报检等传统代理
手续业务;②代理码头提货、船公司手续相关业务;③代理铁路、公路、水路等货物
运输业务。因此,代理业务对外采购包括物流服务、码头服务及其他代理企业提供的
服务等,供应商包括码头、船公司以及代理公司等企业。其中,码头及船公司等供应
商主要由客户指定;同时,根据客户需求,本公司会从一些实力较强、专业性高以及
有过长期合作的其它代理企业购买报关、物流等代理服务。
2)运输业务采购模式
本公司水路运输业务主要对外采购品为船舶、燃料油以及其他消耗材料等;铁路
运输业务主要对外采购品为铁路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电力及燃料油等;公路运输业务
主要对外采购品为车辆设备及其配件、燃料油等。
根据本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船舶、铁路机械设备、车辆设备及相关配
件通过向社会招标进行;电力由广州市当地供电局以市场价格向本公司供应;燃料油
等由本公司下属物资分公司按市场价格对外采购。
3)拖轮业务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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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轮业务主要提供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拖轮作业服务,
主要对外采购品为拖轮制造、船舶租赁以及燃料油。其中,拖轮制造主要根据目前拖
轮作业量、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自身更新换代需要确定制造方案,经公司审批通过后
统一组织向社会招标;船舶租赁主要发生在公司自有拖轮于某业务时段不能满足进出
港大船对拖轮的需求的情形,公司与其他船务公司签署互租协议,约定等同的拖轮互
租的价格。
4)理货业务采购模式
理货业务主要对外采购品为燃料油、电脑耗材、手持终端机等固定资产。其中,
电脑耗材、手持终端机主要通过公司采购中心向社会招标采购。
(2)生产模式
代理业务主要包括报关报检、码头业务代理、代办船公司手续、代办铁路、公路、
水路发运等业务。代理业务主要由本公司完成,但根据客户的需求以及各代理项目的
优势,公司会采购少量其它代理公司及物流公司服务。本公司代理业务的运作,更侧
重于为客户提供一站式门到门的全程物流代理服务,操作成熟流畅,各个物流环节无
缝衔接,为客户提供省时高效的配套服务。
运输业务主要经营集装箱拖车运输、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务。本公司运输业务
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管理系统和流畅的操作程序,可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对货源
动态敏感性较强,业务板块已形成较为完善的运作体系。
拖轮业务主要经营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业务,拖轮费
是本公司拖轮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理货业务主要经营港口理货、外贸件杂货理货业务、外贸集装箱理箱业务。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请参见本节“(三)主要业务流程”之“2、物
流及港口辅助业务流程”。
(3)销售模式
1)代理服务销售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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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货主及其代理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选择,
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①充分发挥发行人的码头资源优势,加大推进内陆无水港建设,既注重争取泛珠
三角地区各企业的货源,同时不断发掘内陆经济腹地货源,不断加强与有实力的代理
企业的合作,组合多重优势资源;
②通过合资、项目合作等方式,强化与重要客户之间的深度合作;通过不断提升
服务质量、改进服务工艺,加强客户对本公司的忠诚度。
2)运输业务销售模式
运输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货主及其代理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客户的选择。
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①积极走访泛珠三角地区各大企业,了解市场动态,争取优质运输货源;深入内
陆经济腹地,引导客户自广州港进出口,拓宽服务辐射范围;
②建设自有运输车队,加强与外部车队合作,全面掌握市场运输价格行情,全力
发展物流配送服务,运输范围以珠三角区域为主,覆盖两广地区、辐射泛珠三角,致
力于为客户设计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全程配送方案;
③联合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共同营销,开展全程物流承包业务,为客户提供周
到、全面的服务,同时力争将综合物流成本降到最低。
3)拖轮业务销售模式
拖轮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船厂和大型工程的业主,业务量
主要受到进出公司码头和货主码头所需要拖轮协助作业大船量及船厂和特殊拖带量的
影响。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①充分发挥公司拖轮数量多、马力配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为客户提供
安全、优质的服务,巩固原有业务;
②通过宣传和拜访客户,了解拖轮市场需求,不断提高船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
公司的实力,提升竞争力;
③实施“走出去”策略,积极开拓新的拖轮市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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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理货业务销售模式
理货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货主及其代理公司,本公司的货
源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本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营销:
①加强与黄埔海关、广州海关等口岸单位的合作,积极拓展广州港水域及珠三角
地区的货主码头理货业务;
②努力提高中小客户对本公司的忠诚度,确保公司发展得到持续稳定增长的货源
支持。
(4)盈利模式
1)代理业务盈利模式
代理业务主要采用市场定价模式,根据市场行情、代理事项的难易程度、以及代
理项目的市场竞争优势程度确定代理价格。本公司与大客户主要采用的是全包干型的
全程物流代理服务,从工厂到目的地的一体化服务。全程物流代理的模式有助于本公
司综合优化物流环节成本,增加与供应商的谈判筹码,进而取得比单项代理更高的收
益。
2)运输业务盈利模式
运输业务主要采用市场定价模式,根据市场运输行情、运输业务量大小确定运输
价格。针对主要大客户,经过成本测算后,本公司与客户签订年度运输协议,确定主
要配送点的运输价格;对于零散客户,本公司主要根据实时市场行情,向客户报出运
输价格,并建立委托关系。运输价格随油价波动、政策影响会出现上下浮动。
3)拖轮业务盈利模式
拖轮业务通过提供船舶靠离泊、解系浮筒、抛起锚、脱浅、护航、接送、拖带、
守护、船厂坞作、消防监护、油轮过驳守护、抢险等作业服务,对客户收取拖轮费。
拖轮费的收取按照《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规定的标准参照政府指导价执行。
4)理货业务盈利模式
理货业务通过向客户(船东、货主)提供理货服务收取理货费用。理货费的收取
按《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及外贸进出口货物理货费收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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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贸易业务
(1)采购及销售模式
发行人围绕码头主业开展相关贸易业务,以煤炭、油品、粮食及其他大宗贸易货
类为主。发行人主要选取实力雄厚的煤炭、油品、粮食及其他大宗商品的大型生产制
造及贸易企业作为上游供应商,选取与发行人存在长期合作的大型贸易商、物流运输
类企业以及其他大型生产类企业作为下游客户。发行人凭借长期积累的港口服务信息
优势,能够率先获取并锁定下游客户的需求(包括货类、数量、价格等),同时进一
步寻找上游供应商执行对应采购。通过提前锁定下游需求,发行人能够加快货物周转,
有效降低贸易风险。
(2)盈利模式
发行人贸易业务主要通过贸易货物采购、销售的价格差异来盈利。不同货类产品
定价主要根据相应货物市场价格水平、采购成本、资金成本、公司营运状况等多个数
据综合确定,并通过与客户磋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同时,贸易业务的开展,有利于
发行人依托港口码头作业优势,引货入港,带动装卸主业发展和整体利润增长。
(五)行业上下游情况
港口全产业链涉及到的相关产业分部广泛,其中包括了冶金、石化、电力、矿产、
农业及贸易等多个行业,相关行业通过港口作为运输中转,实现干散货、油料及集装
箱产品等货物向基础原材料厂商、能源化工厂商及个人消费者等货品需求方的有效转
移。港口产业链具体流程示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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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港口行业整体上、下游行业主要包括了公路、铁路、海运和内河运输等运
输行业,装备制造业,工程建设行业,以及煤炭、电力、钢铁、石化等与货源相关的
行业。港口行业的发展与上下游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港口所在地的公路、铁路、海
运、内河运输的畅通将有利于货主及时将产品运抵港口,从而确保港口能够吸引更多
的客户前来进行货物装卸,提高港口的吞吐量和业务收入;装备制造和电子设备行业
的发展能够提高港口作业效率;煤炭、电力、钢铁、石化等行业的兴旺将有利于为港
口企业提供丰富的货源;另外,近年来港口相关的金融和贸易行业迅速发展也为提升
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和产品附加价值提供助力。
根据本公司具体业务分部,其具体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情况如下:
1、装卸及相关业务
装卸及相关业务的上游供应商主要为机械设备制造业、建筑材料业、电力行业、
供水业等,主要包括港口机械装备及其配件供应商、港口建设材料供应商、燃油供应
商、电力等企业。装卸及相关业务上游行业的企业数量众多,市场竞争相对充分,上
游产业的竞争格局有利于港口企业在众多供应商中进行充分比价、择优采购,降低对
于上游供应商的依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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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及相关业务的下游客户为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货主及其代理公司,主要为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等行业,主要客户
涵盖了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等货类的贸易商、终端用户等。
企业需要保证良好的运营水平、高效的操作效率、优质的服务水准以满足客户需要。
客户需求、习惯等方面的变化,也进一步促进企业在经营模式、技术水平、配套服务
等方面发生与之相适应的发展变化。
2、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的上游供应商主要包括码头、船公司及代理公司,车辆生产、
销售企业以及燃油料生产、销售企业。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主要向装卸及相关业务对
应客户提供辅助服务,其下游客户与装卸及相关业务一致,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及仓储业等行业,主要客户群体涵盖集装
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等货类的贸易商、终端用户等。
3、贸易业务
贸易业务的上游供应商主要包括了煤炭、油品、粮食及其他大宗商品的生产制造
行业。下游客户主要包括与公司在码头业务方面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煤炭贸易商、
物流运输类企业以及其他大型生产类企业。
(六)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服务产能、产量及收入
(1)公司主要货种吞吐量
本公司所辖港区吞吐的货源品种主要包括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
属矿石、油品等,其中集装箱、煤炭、钢材和粮食吞吐量占比较大。随着南沙港区集
装箱码头和汽车滚装及粮食通用码头的相继建成投产,新建码头泊位增加和货物吞吐
能力不断扩大,本公司集装箱吞吐量、货物吞吐量和汽车吞吐量总体均保持增长势头。
2014-2016 年,本公司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同比增长 7.91%、4.99%及 8.27%;货物吞吐
量分别同比增长 8.02%、3.89%及 6.39%;汽车吞吐量分别同比增长 19.18%、-7.46%
及 10.61%。2016 年度,本公司分别完成集装箱吞吐量、货物吞吐量和汽车吞吐量 1,595.3
万 TEU、4.0 亿吨、86.5 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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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货物吞吐情况
单位:万吨,%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项目
吞吐量 占比 吞吐量 占比 吞吐量 占比
货物吞吐量 36,638.0 38,065.0 40,498.3
其中:内贸货物 26,947.6 73.6 28,364.9 74.5 30,242.3 74.7
外贸货物 9,690.4 26.4 9,700.1 25.5 10,256.0 25.3
集装箱(万 TEU) 1,403.5 1,473.5 1,595.3
煤炭 6,385.8 17.4 5,563.2 14.6 5,304.6 13.1
分 粮食 1,533.0 4.2 1,909.0 5.0 1,776.5 4.4
类
货 钢材 1,802.2 4.9 1,625.7 4.3 1,830.0 4.5
物 汽车(万辆) 84.5 78.2 86.5
金属矿石 701.2 1.9 725.7 1.9 816.1 2.0
油品 1,132.9 3.1 1,071.8 2.8 1,144.5 2.8
注:本公司吞吐货物种类很多且集中度不高,因此在上表“分类货物”中仅列主要货物种类,集装
箱以空箱皮重(2 吨)加箱内货物重量折算为货物吞吐量,汽车则根据车辆尺寸大小按照不同的系
数折算为货物吞吐量。
在集装箱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万吨级以上集装箱泊位 25
个。本公司作为广州港最大的集装箱运营商,集装箱泊位完成的集装箱吞吐量占全港
的 80%以上。2014-2016 年度,本公司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 1,403.5 万 TEU、1,473.5
万 TEU 和 1,595.3 万 TEU, 2014-2016 年度本公司集装箱吞吐量不断上升,主要是由
于本公司通过加大内陆腹地箱源的开拓力度、进一步加快集疏运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积极开拓新的航线及同时逐步投产运营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深水泊位等措施来发
展集装箱装卸业务。2016 年全年公司的集装箱吞吐量同比上升 121.8 万 TEU,同比增
加 8.3%,主要原因系:1)南沙三期新增产能得到有效发挥;2)开辟多条外贸班轮航
线,并与多家船公司新增合作关系;3)多年市场营销效果逐步显现。
在煤炭方面,广东省是华南地区能源消耗大省,通过水运输送煤炭量占广东全省
电力用煤量的比重较大。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煤炭交易中心是华南地区最大的煤炭
交易中心。2014-2016 年度,本公司煤炭吞吐量分别为 6,385.8 万吨、5,563.2 万吨和
5,304.6 万吨。2015 年全年公司的煤炭吞吐量同比下降 822.6 万吨,同比减少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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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减速、固定资产投资低迷、国家环保政策以及清洁能源冲击等因素
的影响。2016 年全年公司的煤炭吞吐量同比下降 258.6 万吨,同比减少 4.6%,主要是
因为受国家供给侧改革影响、各地方严格落实煤炭去产能政策和环保等因素影响,煤
炭需求量降低,使得上游煤企限产、减产;此外国家宏观经济低迷,主力电厂负荷下
降、采购数量有限,下游需求不足,市场供需保持双低,造成港口中转煤炭货源减少。
在油品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 5 个万吨级以上石化及油品泊
位,石油化工港务分公司承担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空油接卸任务,石油管道直通机
场。2014-2016 年度,本公司油品吞吐量分别为 1,132.9 万吨、1,071.8 万吨和 1,144.5
万吨。2015 年全年公司的油品吞吐量同比下降 61.1 万吨,同比减少 5.4%,主要是因
为 2015 年国际油价一直在低位震荡,同时下游需求疲软,客户进口油品的需求度较低。
2016 年全年公司的油品吞吐量同比上升 72.7 万吨,同比增加 6.8%,主要是市场需求
增加,成品油到港量有所上涨。
在钢材方面,2014-2016 年度,本公司钢材吞吐量分别为 1,802.2 万吨、1,625.7 万
吨及 1830.0 万吨。2015 年全年本公司钢材吞吐量同比下降 176.5 万吨,同比减少 9.8%,
主要是因为国内钢铁产能过剩,导致贸易性流通钢材大幅减少,同时由于钢材市场需
求不振导致钢材价格持续下跌,国内钢铁生产企业产量亦随之显著减少。2016 年全年
本公司钢材吞吐量同比上升 204.3 万吨,同比增加 12.6%,主要是发行人于 2015 年底
收购中交龙沙物流公司,其下属码头经营钢材装卸业务,增强了发行人整体钢材装卸
能力。
粮食方面,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 4 个粮食专用泊位。2014-2016
年度,本公司粮食吞吐量分别为 1,533.0 万吨、1,909.0 万吨及 1,776.5 万吨。2015 年全
年本公司粮食吞吐量同比上升 376 万吨,同比增加 24.5%,主要是因为粮食需求增加,
南沙粮食码头接卸能力进一步释放。2016 年全年本公司粮食吞吐量同比下降 132.5 万
吨,同比减少 6.9%,主要原因系本地工厂自用粮食货源增加,通过驳船运输出港的粮
食数量减少,从而使得粮食整体吞吐量有所下降。
在金属矿石方面,本公司的金属矿石装卸码头与煤炭泊位可相互通用。2014-2016
年度,本公司金属矿石吞吐量分别为 701.20 万吨、725.7 万吨及 816.1 万吨。2015 年
全年本公司金属矿石吞吐量同比上升 24.5 万吨,同比增加 3.5%,占吞吐总量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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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一年基本持平。2016 年全年本公司金属矿石吞吐量同比上升 90.4 万吨,同比增加
12.5%,主要是因为受供给侧改革和基建需求旺盛影响,钢材价格提升,钢厂于下半
年加大进口铁矿石等原材料的采购。
汽车运输方面,2006 年作为汽车产业配套项目的南沙港区沙仔岛 2 个滚装汽车码
头和 1 个多用途汽车码头建成投产。2014-2016 年度,本公司装卸汽车量分别为 84.5
万辆、78.2 万辆和 86.5 万辆。2015 年全年本公司汽车吞吐量同比下降 6.3 万辆,同比
减少 7.5%,主要是因为国内汽车销售市场持续低迷,库存压力大,外贸进口车市场进
入深度调整阶段,多数经销商库存量远超警戒线,各进口品牌到港量全线下滑。2016
年全年本公司汽车吞吐量同比上升 8.3 万辆,同比增加 10.6%,主要是因为 2016 年下
半年相关政府部门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情况加强了治理力度,造成车辆陆运运
输渠道成本增加,国内各汽车制造厂家自第四季度起提高水运比例。
(2)公司主要货种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及比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货种对应的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及其占比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分货类的装卸及相关业务收入及其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413,828.90 100.00 422,484.36 100.00 446,366.66 100.00
其中:
煤炭 81,511.22 19.70 88,298.79 20.90 129,565.78 29.03
粮食 48,127.55 11.63 55,185.31 13.06 38,701.13 8.67
钢铁 24,963.80 6.03 26,577.33 6.29 25,986.62 5.82
油品 22,082.84 5.34 22,417.25 5.31 23,122.79 5.18
金属
28,423.15 6.87 17,104.75 4.05 14,414.91 3.23
矿石
集装箱 133,498.52 32.26 150,642.65 35.66 144,815.58 32.44
汽车 49,086.91 11.86 45,060.43 10.67 45,853.66 10.27
注:仅列示主要货类的分部信息。
2、主要客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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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主要客户包括船公司及其代理公司和各类货主公司及其代理公司等。本公
司不存在销售比例超过销售总额 50%的单一客户。报告期内,本公司各期向前五大客
户销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大客户及在销售总额所占比重
单位:万元,%
序号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金额 占营业总收入比重
2016 年
1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 81,108.05 10.48
2 东凌集团有限公司 64,926.11 8.39
3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5,368.26 4.57
4 广州粤和能源有限公司 28,538.81 3.69
5 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20,603.71 2.66
合计 230,544.94 29.80
2015 年
1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48,998.88 7.44
2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30,414.84 4.62
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7,083.40 4.11
4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26,517.43 4.03
5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18,368.28 2.79
合计 151,382.83 22.99
2014 年
1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47,202.16 7.85
2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30,130.59 5.01
3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22,115.71 3.68
4 广州粤和能源有限公司 16,120.59 2.68
5 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 15,346.76 2.55
合计 130,915.81 21.77
(七)物资、设备采购情况
本公司的主要采购项目包括物资、劳务、建筑工程、设备。本公司绝大部分供应
商可替换,且不存在单个供应商超过采购总金额 50%以上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各
期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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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占采购总成本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成本金额
比重
2016 年
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54,123.65 10.83
2 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35,295.58 7.06
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5,729.78 3.15
4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391.91 3.08
5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4,393.09 2.88
合计 134,934.02 27.01
2015 年
1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2,787.31 6.79
2 福建省福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6,006.84 5.38
3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24,258.41 5.02
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14,812.31 3.07
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3,882.84 2.87
合计 142,242.15 29.45
2014 年
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395.87 7.63
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1,882.86 5.68
3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12,828.70 3.33
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411.61 3.22
5 广州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12,287.22 3.19
合计 88,806.25 23.05
报告期内,本公司劳务采购主要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
1、散货码头劳务采购涉及的作业范围:承包货物装卸作业。主要承包船舶、火车
卡及汽车进出港货物装卸作业,货物在港区内的堆叠、转运、收发保管,港区环卫,
机械设备维护维修,以及与港口装卸直接相关的辅助性业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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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装箱码头劳务采购涉及的作业范围:承包集装箱装卸作业。主要是承包港内
处理船舶装卸箱作业,港内集装箱拖运作业,港内装卸件杂货及装拆箱作业,以及港
口装卸其他配套辅助性作业项目。
3、其他类型劳务采购涉及的作业范围:承包船舶及拖轮的辅助性作业,港口其他
配套辅助性作业项目。
报告期内本公司劳务采购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从化市民乐劳务有限公司 9,197.93 9,404.80 9,017.90
佛冈县利民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2,016.75 2,176.05 2,096.80
广州益民劳动事务有限公司 15.78 21.28 40.01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8,883.03 8,958.76 9,043.13
安化县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3,685.85 3,502.64 3,598.88
化州市劳务发展公司 3,745.63 4,080.57 3,831.89
清新县劳力健发展有限公司 224.54 225.93 237.09
清远一力劳务有限公司 1,690.21 1,673.38 1,382.80
翁源县翁穗劳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816.19 734.55 705.19
新丰县劳务有限公司 2,919.46 2,904.57 3,130.98
信宜市鸿发装运有限公司 9,301.05 8,409.53 7,788.08
新乡市海外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671.42 576.31 551.23
广州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805.89 885.78 664.47
清远市港轩装卸有限公司 2,515.05 2,279.17 2,138.36
清远市翔业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2,320.37 2,231.92 1,855.14
广州市鑫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645.77 571.17 535.99
清远市新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893.32 1,467.24 971.78
广州泰忠物流有限公司 965.21 1,082.44 1,142.40
广州市德舜物流有限公司 1,553.34 1,470.80 1,483.03
广州市嘉仁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4.64 32.91 15.95
清远市康力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122.19 127.75 116.74
其他公司 2,345.93 1,908.15 1,240.00
小计(外付承包公司) 56,369.54 54,725.70 51,587.83
营业收入 773,738.72 671,260.81 607,9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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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劳务采购占营业收入比 7.29% 8.15% 8.49%
(八)本公司及关联方在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中所占的权益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远集团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 5.46%的股份。本
公司 2016 年度前五大客户中,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系中远集团控股股东,亦为
本公司的关联方。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亦为中海集团控股股东。除上述外,本
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未在本公司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持有任何权益。
五、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关键设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关键设备清单如下表所示:
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连续卸船机(自编号:
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70.38%
分公司 GB1201)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连续卸船机(自编号:
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70.38%
分公司 GB1202)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降碎装置(立筒仓防破碎装
3 装卸机械及设备 32 55.66%
分公司 置)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4 道路堆场及管道工程 1 区 库场设施 1 72.73%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5 道路堆场及管道工程 2 区 库场设施 1 73.65%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6 预留堆场 库场设施 1 97.00%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7 供配电与照明安装工程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6.98%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8 供配电设备(高低压柜)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0.21%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9 自动控制系统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5.86%
分公司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10 散粮电气安装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5.88%
分公司
11 南沙粮食通用码头 电缆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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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分公司
12 黄埔港务分公司 岸边集装箱轻桥吊 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7.11%
轻型岸边集装箱起重机轻桥
13 黄埔港务分公司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7.69%
2#
14 黄埔港务分公司 3#站设备更新项目 供电设备 1 7.04%
15 黄埔港务分公司 洪圣沙码头变电站改造项目 供电设备 1 46.65%
16 西基港务分公司 桥式转都卸船机(SU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65.42%
17 西基港务分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SU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75.30%
18 西基港务分公司 25 吨桥式卸船机(SU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0.31%
19 西基港务分公司 25 吨桥式卸船机(SU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0.31%
20 西基港务分公司 1-13*皮带机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2.94%
机械设备及仪表仪
21 西基港务分公司 新建火车装卡系统 1 94.62%
器
22 西基港务分公司 斗轮机(SR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6.23%
23 新港港务分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9.13%
24 新港港务分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9.13%
电气安装(集团拨筒仓二期)
25 新港港务分公司 供电设备 1 10.28%
(010300-0401-00000017)
设备安装(集团拨筒仓二期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
26 新港港务分公司 1 10.27%
(010300-0700-00000245)) 器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
27 新港港务分公司 刮板机(集团拨入筒仓二期) 1 10.27%
器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28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29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0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1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2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3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4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5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8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2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6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0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公司
37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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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8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1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39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QC1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65t-70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9.10%
公司 QC13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65t-70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9.10%
公司 QC14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65t-70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9.10%
公司 QC15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65t-70m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
4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9.10%
公司 QC16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44 供配电 2 标设备 供电设备 1 99.19%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45 堆场 ERTG 工程设备 库场设施 1 99.19%
公司
南沙集装箱码头分
46 变配电设备采购工程设备 供电设备 1 99.19%
公司
47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25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48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25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49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250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50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250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51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320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0.27%
52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320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0.27%
53 新沙港务公司 桥式抓斗卸船机 UL320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9.70%
54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3.53%
55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8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24%
56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25%
57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25%
58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1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5.70%
59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0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1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2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3 新沙港务公司 斗轮堆取料机 SR000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4 新沙港务公司 装车(卡)机 RL00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5 新沙港务公司 分配煤仓设备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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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66 新沙港务公司 装车(卡)机 RL00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4.73%
67 新沙港务公司 煤改 2 期皮带机浅桥设备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68 新沙港务公司 110KV 电站 10KV 设备更新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6.23%
69 新沙港务公司 煤炭储备基地照明系统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2.09%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0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20.96%
AJ4005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1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20.96%
AJ4006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2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21.86%
AJ5007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3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21.86%
AJ5008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4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9.82%
AJ6011
分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
岸边集装箱桥式起重机
75 限公司东莞集装箱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9.82%
AJ6012
分公司
76 小虎码头公司 工艺管线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52.52%
77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8.09%
78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8.09%
79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8.09%
80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8.09%
81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2.73%
82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2.73%
83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2.73%
84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8)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2.73%
85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0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86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87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1)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88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2)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89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49.84%
90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3.02%
91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5.22%
1-1-22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数量 固定资产
序号 所属公司名称 设备名称 类别
(台,项) 成新率
92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5.22%
93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7)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8.96%
94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8)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8.96%
95 南沙港务公司 桥吊(QC1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89.81%
96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69) 龙门吊 1 55.81%
97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0) 龙门吊 1 55.81%
98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1) 龙门吊 1 55.81%
99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2) 龙门吊 1 55.81%
100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3) 龙门吊 1 55.81%
101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4) 龙门吊 1 55.81%
102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75) 龙门吊 1 55.81%
103 南沙港务公司 龙门吊(02-0304-01-085) 龙门吊 1 55.81%
供配电及设备安装
104 南沙港务公司 其他供电设施 1 3.00%
(02-0499-001)
105 南沙港务公司 高低压配电柜(02-0401-003)供电设备 1 3.00%
港区管道供电设备
106 南沙港务公司 其他供电设施 1 3.00%
(02-0499-004)
107 南沙港务公司 供配电及设备(02-0401-001)供电设备 1 3.00%
108 南沙港务公司 计算机系统集成 电子电器用品 1 3.00%
109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9#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94%
110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0#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3.94%
111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3#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61.91%
112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4#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61.91%
113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5#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114 集装箱码头公司 岸桥 16#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0.12%
115 集装箱码头公司 夏园-新港铁路 配套设施 1 40.41%
二期场桥油改电项目(供电部
116 集装箱码头公司 其他动力设施 1 100.00%
分)
117 港发码头公司 二期新增工艺管线 装卸机械及设备 13 83.72%
118 铁路分公司 东风内燃机 3537#3598#大修 装卸机械及设备 2 3.00%
119 船务公司 穗港起重五号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120 船务公司 穗港起重六号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3.00%
121 船务公司 穗港起重九号 装卸机械及设备 1 9.47%
1-1-22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船舶所有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拥有 72 艘船舶,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2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所有权 船舶主要用 固定资产成新
序号 使用公司 船名 所有权人 登记号码 发证日期 建造日期 国籍
日期 途 率
1 穗港引 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7 2011/6/22 2011/12/26 2002/6/24 中国 港作拖轮 7.31%
2 穗港引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8 2011/6/22 2011/12/26 1982/5/26 中国 港作拖轮 1.89%
3 穗港引 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5 2011/6/22 2011/12/26 1990/4/17 中国 港作拖轮 2.30%
4 穗港引 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87 2011/6/22 2011/12/26 1992/1/10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5 穗港引 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303 2011/6/22 2011/12/26 1992/1/10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6 穗港引 1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6 2011/6/22 2011/12/26 1995/9/1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7 穗港引 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9 2011/6/22 2011/12/26 1995/11/20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8 穗港引 1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300 2011/6/22 2011/12/26 2003/9/28 中国 港作拖轮 33.30%
9 穗港引 1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301 2011/6/22 2011/12/26 1995/5/15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10 广 州 港 股 份 穗港引 1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3 2011/6/22 2011/12/26 1995/1/16 中国 港作拖轮 3.00%
有限公司拖
11 轮分公司 穗港引 1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4 2011/6/22 2011/12/26 1995/9/1 中国 港作拖轮 7.28%
12 穗港引 1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64 2011/6/22 2012/3/12 2004/7/2 中国 港作拖轮 20.78%
13 穗港引 2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65 2011/6/22 2012/3/12 2004/7/2 中国 港作拖轮 20.78%
14 穗港 2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2 2011/6/22 2011/12/26 2007/5/31 中国 港作拖轮 39.64%
15 穗港 2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1 2011/6/22 2011/12/26 2007/6/29 中国 港作拖轮 39.64%
16 穗港 2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90 2011/6/22 2011/12/26 2008/7/18 中国 港作拖轮 46.65%
17 穗港 2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89 2011/6/22 2011/12/26 2008/8/13 中国 港作拖轮 46.65%
18 穗港消拖 2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288 2011/6/22 2011/12/26 2010/10/21 中国 港作拖轮 61.20%
19 穗港消拖 2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1000302 2011/6/22 2011/12/26 2010/11/17 中国 港作拖轮 61.20%
20 穗港 3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146 2012/6/11 2012/6/18 2012/6/5 中国 港作拖轮 70.90%
1-1-22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所有权 船舶主要用 固定资产成新
序号 使用公司 船名 所有权人 登记号码 发证日期 建造日期 国籍
日期 途 率
21 穗港消拖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260 2012/10/25 2012/11/2 2012/10/16 中国 港作拖轮 73.59%
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
22 海港消拖 1 90111000203 2011/8/22 2013/6/26 2011/8/13 中国 港作拖轮 66.58%
司
广州海港拖轮有限公
23 海港消拖 2 90111000075 2011/3/10 2013/6/26 2011/1/20 中国 港作拖轮 61.88%
司
24 穗港 9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30 2005/6/10 2011/5/31 2000/4/23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1.59%
25 穗港 9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31 2005/6/10 2011/5/24 2000/6/27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3.61%
26 穗港 903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32 2005/6/10 2005/8/18 2000/10/27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3.61%
27 穗港 906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26 2005/6/10 2005/8/17 2001/7/1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3.61%
28 粤港 6 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07 2005/6/10 2005/8/5 1999/4/23 中国 集装箱运输 15.53%
29 粤港 8 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43 2005/6/10 2005/9/5 2000/6/23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1.59%
30 粤港 9 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42 2005/6/10 2005/9/5 2001/5/28 中国 集装箱运输 26.85%
31 穗港 18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1000064 2011/2/1 2011/2/25 2011/2/16 中国 集装箱运输 74.54%
广州港船务
32 穗港拖 10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84 2005/6/10 2005/7/28 1981/11/1 中国 拖带作业 3.00%
有限公司
33 穗港拖 1003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87 2005/6/10 2005/7/28 1981/11/1 中国 拖带作业 3.00%
34 穗港拖 6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02 2005/6/10 2005/8/2 1996/5/1 中国 拖带作业 3.00%
35 穗港拖 603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82 2005/6/10 2005/7/28 1996/5/1 中国 拖带作业 3.00%
36 穗港起重四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92 2005/6/10 2005/7/27 1980/3/25 中国 吊重件作业 3.00%
37 穗港起重五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389 2005/6/10 2005/7/28 1983/10/21 中国 抓卸作业 3.00%
38 穗港起重六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05 2005/6/10 2005/8/5 1995/3/26 中国 抓卸作业 3.00%
39 穗港起重九号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05000433 2005/6/10 2005/8/18 2002/7/3 中国 抓卸作业 9.47%
40 穗港 35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2000236 2012/10/15 2012/10/24 2012/10/15 中国 集装箱及散 89.61%
1-1-22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所有权 船舶主要用 固定资产成新
序号 使用公司 船名 所有权人 登记号码 发证日期 建造日期 国籍
日期 途 率
货运输
集装箱及散
41 穗港 35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2000220 2012/9/18 2012/9/24 2012/8/31 中国 89.61%
货运输
集装箱及散
42 穗港 3503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2000235 2012/10/15 2012/10/24 2012/10/15 中国 89.61%
货运输
油污水处理
43 穗港环保1号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7 2011/6/22 2012/2/9 1996/2/12 中国 20.24%
船
44 穗港环保 2 号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8 2011/6/22 2012/2/9 1996/11/25 中国 工程船 3.00%
油污水处理
45 穗港环保 3 号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9 2011/6/22 2012/2/9 1996/11/21 中国 5.87%
船
46 穗港交 7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7 2011/6/22 2012/2/14 2004/6/10 中国 交通艇 23.48%
47 广 州 港 股 份 穗港电 7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3 2011/6/22 2012/2/14 1984/7/30 中国 干货船 3.00%
48 有 限 公 司 石 穗港带缆 7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6 2011/6/22 2012/2/9 1982/1/1 中国 工作船 3.00%
油化工港务
49 分公司 穗港带缆 7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34 2011/6/22 2012/2/9 1992/6/15 中国 工作船 3.00%
50 穗港带缆 70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5 2011/6/22 2012/2/14 1998/7/15 中国 工作船 12.70%
51 穗港带缆 70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6 2011/6/22 2012/2/14 2001/12/18 中国 工作船 4.62%
52 穗港带缆 70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242 2012/9/20 2012/10/24 2012/9/14 中国 工作船 75.21%
53 穗港带缆 70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241 2012/9/20 2012/10/24 2012/9/14 中国 工作船 75.21%
54 穗港带缆 62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4 2011/6/22 2012/2/14 2003/6/26 中国 工作船 36.95%
55 穗港渡 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08 2011/11/29 2012/1/5 1988/4/28 中国 普通客船 已报废
广州港股份
56 有 限 公 司 黄 穗港渡车 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09 2011/11/29 2012/1/5 1989/10/18 中国 车客渡船 3.00%
57 埔 港 务 分 公 穗港渡车 3 号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10 2011/11/29 2012/1/5 1994/7/1 中国 车客渡船 74.13%
司
58 穗港渡车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227 2012/9/28 2012/10/11 2012/9/18 中国 车客渡船 94.61%
1-1-22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所有权 船舶主要用 固定资产成新
序号 使用公司 船名 所有权人 登记号码 发证日期 建造日期 国籍
日期 途 率
59 穗港交 11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14 2011/11/29 2012/1/5 1987/1/1 中国 普通客船 3.00%
60 穗港电 60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13 2011/11/29 2012/1/5 1988/12/3 中国 工作船 已报废
61 广 州 港 股 份 穗港带缆 41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51 2011/6/22 2012/2/17 1983/9/1 中国 工作船 3.00%
有限公司河
62 穗港交 50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49 2011/6/22 2012/2/17 1983/12/1 中国 工作船 3.00%
南港务分公
63 司 穗港交 41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50 2011/6/22 2012/2/17 1994/10/17 中国 工作船 3.00%
64 广 州 港 股 份 穗港油 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20 2011/6/22 2012/1/13 1987/1/5 中国 油品驳运 3.00%
有限公司物
65 资分公司 穗港油 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2000021 2011/6/22 2012/1/13 2004/10/21 中国 油驳趸船 45.84%
广州港航环 广州港航环保有限公 油污水处理
66 穗港环保 5 号 90107000449 2007/12/6 2007/12/17 2007/11/25 中国 56.35%
保有限公司 司 船
广州港工程
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
67 管 理 有 限 公 穗港引交 7 90114000167 2014/5/5 2014/5/30 2004/5/17 中国 引航船 26.73%
公司
司
广州港船务
68 穗港 40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4000250 2014/9/9 2014/9/17 2014/9/3 中国 多用途船 91.51%
有限公司
广州港船务
69 穗港 20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5000035 2015/1/19 2015/2/4 2015/1/28 中国 多用途船 93.53%
有限公司
广州港船务
70 穗港 2002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5000036 2015/1/19 2015/2/4 2015/1/28 中国 多用途船 93.53%
有限公司
广州港股份
71 有 限 公 司 黄 穗港渡车 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90115000216 2015/9/21 2015/10/8 2015/9/18 中国 车客渡船 94.61%
埔分公司
广州港船务
72 穗港航 5001 广州港船务有限公司 90116000153 2016/6/17 2016/8/23 2016/6/16 中国 多用途船 100.00%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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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产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房屋共计 459 处,总面
积合计约为 138 万平方米。其中:
(1)395 处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 103 万平方米;
(2)64 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合计面积约为 35 万平方米,约占本公司
房产总面积的 25.36%,占比较 2015 年 6 月 30 日下降了约 15.64%,相关房屋的情况
如下:
1)共 4 处面积约为 2.4 万平方米的已竣工验收的房产,目前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
书,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该 4 处房屋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
性法律障碍。
2)共 9 处面积约为 2.8 万平方米的房产于 2016 年下半年竣工或完成质量鉴定手
续 ,发行人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根据发行人的确认,该等房产已由
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发
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共 22 处面积约为 29.1 万平方米的房产,于发行人设立前即已由发行人下属子
公司建成或开工建设,因政企合一的历史原因,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在其港口行政管理
部门广州港务局进行建设备案验收手续,目前发行人正在办理完善该等房屋的相关建
设规划和/或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 22 处房产申领房
产权属证书的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权属证书申领情况
(平方米)
已获得《广州市不动产
权属证明书》
港湾广场办公 穗国用 2007 第 沿江东路
1 发行人 6,314.00 (D0027730),正在
楼(5 层) 01100028 406-410 号
办理权利人变更为发
行人的手续
正在办理初始登记,获
港湾路 12-20 粤房地权证穗 得《广州市房地产交易
港湾路
2 号货运公司宿 发行人 字第 820 登记中心受理回执》
12-20 号
舍(防疫楼) 1150031277 号 (登记字号:08 登记
01058827)
1-1-22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建筑面积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权属证书申领情况
(平方米)
穗府国用 广州市南沙
3 变电房 南沙码头公司 (2013)第 区黄阁镇沙 209 启动登记程序
04100047 号 仔岛
穗府国用 广州市南沙
4 大门 南沙码头公司 (2013)第 区黄阁镇沙 53 启动登记程序
04100047 号 仔岛
穗府国用 广州市南沙
5 客滚候船室 南沙码头公司 (2013)第 区黄阁镇沙 1,103 启动登记程序
04100047 号 仔岛
提请税务机关核定存
量房交易计税,获得
穗府国用
黄埔港务分公 港前路 583 《存量房交易计算价
6 保养站电房 (2011)第 83.076
司 号 格核定通知书》(黄地
01100082 号
税房通(2016)00018
号)
提请税务机关核定存
量房交易计税,获得
粤房地权证穗
黄埔港务分公 港前路 531 《存量房交易计算价
7 机关饭堂 字第 1,690
司 号大院 格核定通知书》(黄地
1150031274 号
税房通(2016)00017
号)
穗府国用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8 出仓转接塔 a (2012)第 55 正在办理规划验收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穗府国用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9 出仓转接塔 d (2012)第 314.28 正在办理规划验收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穗府国用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装船码头缓冲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10 (2012)第 540 可证》(穗规南建证
仓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2011]110 号)
穗府国用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进出闸口及海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11 (2012)第 317.33 可证》(穗规南建证
员通道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2011]110 号)
穗府国用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南沙粮食通用 南沙区启航
12 综合业务楼 (2012)第 4,364.1 可证》(穗规南建证
码头分公司 路5号
101100020 号 [2013]152 号)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车站信号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3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359.41
楼 [2014]特 159 号 (备案编号:
段
10020136)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车站公务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4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1,087.88
工区 [2014]特 196 号 (备案编号:
段
10020135)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交警主办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5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930.6
公楼 [2014]特 152 号 (备案编号:
段
10130056)
1-1-23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建筑面积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权属证书申领情况
(平方米)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交警办公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6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937.78
楼 [2014]特 152 号 (备案编号:
段
10130055)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物资基地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7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1,106.51
车间 [2014]特 162 号 (备案编号:
段
10130053)
获得《申请补办房地产
新沙铁路专
新沙物资基地 东府国用 权手续登记备案表》
18 铁路分公司 线东莞麻涌 2,159.09
综合楼 [2014]特 162 号 (备案编号:
段
10130052)
东府国用 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
散粮平仓 新沙港 1-7#
19 新沙港务公司 (2011)第特 23,944 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一期) 泊位
279 号 续
东府国用 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
散粮平仓 新沙港 1-7#
20 新沙港务公司 (2011)第特 23,666 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二期) 泊位
279 号 续
东府国用 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
多层汽车库 新沙港 10#
21 新沙港务公司 (2011)第特 100,833.6 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一期) 泊位后方
229 号 续
东府国用
(2011)第特 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
多层汽车库 新沙港 9#泊
22 新沙港务公司 229 号、东府国 120,000 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
(二期) 位后方
用(2011)第特 续
281 号
上表第一项中所列房产,为发行人使用的位于广州市沿江东路 406-410 号港湾广
场办公楼 5 层的房产,合计面积为 6,314 平方米,该处房产已取得《广州市房地产交
易登记中心受理回执》(登记字号:13 登记 01030461),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根
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广州市不动产权属证明
书》,上述 5 层房产的所有权人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上述 5 层房产正在办理权利人由“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的手续。
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走访情况,
上述 22 处房产自建成以来一直由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占有、使用,不
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发行人控股股东也已出具承诺,若发行人因上述 22 处房产而产
生权属争议或受到行政处罚,广州港集团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根据相关房屋管理
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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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因报告期内违反房屋管
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办
理房屋权属证书。
上述正在办理相关建设规划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 22 处房屋中,有 4 处合计约
26.8 万平方米的房产为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和扩建粮
平仓工程一期、二期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其中,多层汽车库一期及二期的面积分别
约为 10 万平方米、12 万平方米。上述工程所涉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面积
序号 房屋名称 使用人 土地使用证号 具体地址 数量 用途
(平方米)
多层汽车库 东府国用(2011)第 新沙港
1 新沙港务公司 1 100,833.6 仓库
(一期) 特 229 号 1-7#泊位
东府国用(2011)第
多层汽车库 新沙港
2 新沙港务公司 特 229 号、东府国用 1 120,000 仓库
(二期) 1-7#泊位
(2011)第特 281 号
散粮平仓 东府国用(2011)第 新沙港
3 新沙港务公司 1 23,944 仓库
(一期) 特 279 号 1-7#泊位
散粮平仓 东府国用(2011)第 新沙港
4 新沙港务公司 1 23,666 仓库
(二期) 特 279 号 1-7#泊位
上述房产在房屋建设当时已按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要求,在其港口行政
管理部门广州港务局进行建设备案验收手续。鉴于该房屋所在土地未纳入东莞市控规
范围,发行人未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申领房屋权属证书所需建设规划文件,因而
暂未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上表第 1 处房产属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已取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项目编号为 090101543210379)。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广州港
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意见的函》(穗环管影[2009]168 号)和
《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穗环管验
[2010]126 号),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根据广州港务局《关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司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的批复》(穗港局[2010]304 号),
该工程基本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通过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2010 年 12 月 9 日,
广州港集团组织召开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广州港务局作为参
与验收的单位之一,验收委员会出具了同意竣工验收的意见。
1-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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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第 2 处房产属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项目的主要建
设内容。该项目已取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
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为 110101543210398)。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
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
函》(穗环管影[2011]183 号)和《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穗环管验[2015]29 号),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根
据广州港务局《关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备案的复函》(穗港局函[2012]126 号),该项目获准备案。根据《广州港务局关于同
意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试运行的批复》(穗港局[2013]265 号)该项
目基本达到试运行条件,获准投入试运行。2014 年 11 月 26 日,广州港务局组织召开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会议,与会
专家和代表同意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通过
安全设施专项验收。
上表第 3 处和第 4 处房产属于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粮平仓工程项目的主要建设内
容。该项目已取得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
案证》(备案项目编号为 090101472210588)。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
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粮平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意见的函》(穗环管影[2010]34 号),
该项目获得环保部门同意。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编号
440000WYS100070274、编号 440000WYS120067284),该项目已进行了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消防备案。2014 年 11 月 26 日,广州港务局组织召开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粮平
仓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出具了通过安全设施安全验收专项意
见。根据广州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5 年 4 月编制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该项
目工程质量合格。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已就上述工程向项目所在地东莞市麻涌镇缴纳村镇基础
设施配套费,目前正在补办相关规划等程序。根据东莞市麻涌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说
明函》,该函确认:“上述房产由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
议或纠纷。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按照东莞市政府批复补办产权等手续,
对于上述房产可继续占有、使用,其办理上述房产的房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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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 4 处房产正在开展房产面积
测绘、结构安全鉴定工作。根据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出具的《说明函》,上述 4 处房产
由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占有、使用,目前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正在按照东莞
市政府批复要求补办产权手续,对上述房产可继续占有、使用,其办理上述房产的房
屋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共 29 处面积约 0.61 万平方米的房产,因报建手续不齐等原因而无法办理确权
手续。其中,共计 2 处面积 0.05 万平方米房产已被发行人主动拆除。截至本招股说明
书签署之日,27 处房产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原因如下:
建筑面
未能取得房屋权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积(平方
属证书的原因
米)
黄埔港务分公 穗府国用(2011) 港前路 400 号大
1 第一变电站 354.594 不满足规划要求
司 第 01100081 号 码头
黄埔港务分公 穗府国用(2011) 港前路 400 号大
2 大码头加油站 201.582 不满足规划要求
司 第 01100081 号 码头
大码头加油站 黄埔港务分公 穗府国用(2011) 港前路 400 号大
3 110.563 不满足规划要求
3# 司 第 01100081 号 码头
黄埔港务分公 穗府国用(2011)
4 保养站乙炔房 港前路 583 号 84.25 不满足规划要求
司 第 01100082 号
粤房地权证穗字
第 1150020690、
1150020689、
1150020692、
黄埔港务分公 属临时建筑或构
5 临街综合楼 1150020691、 港湾路 190 号 324
司 筑物
0150249172、
0150249161、
0150249158、
0150249162 号
穗府国用(2011) 秀港街 5 号(新港 不符合铁路沿线
6 新港车站食堂 铁路分公司 252.52
第 01100079 号 港区外铁路线) 安全距离的规定
(2016)广州市不 开发大道 491 号
7 墩美食堂 铁路分公司 动产权第 (新沙铁路、公 85.16 不满足规划要求
00205071 号 路、站场)
铁西路 2 号(机车 建设用地规划变
分公司机务段 穗府国用(2011)
8 铁路分公司 整备线及设备、涵 376.22 更导致超铁路用
办公楼 第 01100075 号
洞、改河) 地红线建设
铁西路 2 号(机车 建设用地规划变
新港车站机务 穗府国用(2011)
9 铁路分公司 整备线及设备、涵 375 更导致超铁路用
段机修车间 第 01100075 号
洞、改河) 地红线建设
新沙车站机具 东府国用[2014]特 新沙铁路专线东
10 铁路分公司 135 不满足规划要求
库 196 号 莞麻涌段
新沙保税仓及 东府国用(2011)
11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143 与备案情况不符
散粮加压系统 第特 22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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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
未能取得房屋权
编号 房屋名称 房屋使用人 土地使用权证 具体地址 积(平方
属证书的原因
米)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淡水河码
12 淡水河变电所 新沙港务公司 331.8 鉴定为危房
第特 279 号 头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13 污水处理楼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572
第特 279 号 筑物
广州港新沙港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外汽车堆 建设用地规划变
14 一期工程港外 新沙港务公司
第特 278 号 场 更为绿化用地
堆场办公用房
广州港新沙港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区 8-10#泊
15 一期工程港区 新沙港务公司 941 未备案
第特 279 号 位
供电
汽车滚装码头 东府国用(2011) 建设用地规划变
16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199.056
工程办公楼 第特 281 号 更为绿化用地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 1-10#泊位 建设用地规划变
17 消防车库 新沙港务公司
第特 282 号 110KV 电站 更为道路
东府国用(2011) 新沙港 1-10#泊位 建设用地规划变
18 电器维修站 新沙港务公司
第特 282 号 110KV 电站 更为道路
4 期机修候工 东府国用(2011)
19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375 与备案情况不符
室 第特 279 号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0 新江水泵房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28
第特 279 号 筑物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1 生活区变电站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72
第特 279 号 筑物
4 期牵引系统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2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51.5
(绞车房) 第特 279 号 筑物
120T 地镑值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3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27.8
班室 第特 279 号 筑物
2#泊位地磅值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4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27.8
班室 第特 279 号 筑物
东府国用(2011) 属临时建筑或构
25 地磅房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20
第特 279 号 筑物
地中衡(疏港 西基港务分公 粤房地权证穗字 广州开发区黄埔 属临时建筑或构
26 46.9
大道) 司 第 0550004569 号 新港路 136 号 筑物
东府国用(2011)
27 润滑油品室 新沙港务公司 新沙港 1-7#泊位 30 未备案
第特 279 号
上述 27 处房产面积合计约 0.61 万平方米,在发行人自有房屋总面积的占比小,
约为 0.44%,上述 27 处房产自建成至今,发行人一直正常占有、使用。根据广州市和
东莞市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
公司未因违反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发行人控股股东也已出具承诺,若
发行人因上述 27 处房产而产生权属争议或受到行政处罚,广州港集团将承担由此产生
的损失。综上,上述 27 处房产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
1-1-23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或纠纷,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发行人计
划逐步拆除上述 27 处房产。
因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公司于 2005 年至 2006 年期间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筑物,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南沙分局向其作出罚款 218,207.83 元的
行政处罚。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1)该项行政处罚的事由为广州港南沙汽车码
头有限公司于 2005 年至 2006 年期间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筑物,即该行
政违法行为发生在发行人设立之前,不属于报告期内的违法行为;(2)《广州市城市
管理综合执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穗城管委[2015]559 号)第六条和《广
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第 161 项的规定,未取
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对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重大处罚
的标准为处以建设工程造价 8%-10%罚款。依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
布广州市建设工程 2014 年参考造价的通知》(穗建造价[2015]3 号),广州港南沙汽
车码头有限公司上述罚款数额未达到建设工程造价 8%,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3)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该项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发行人正在就所涉房屋向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规划手续。该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上述 64 处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当中,4 处面积约为 2.4 万平方米的
已竣工验收的房产,目前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发行人律师核
查,该 4 处房屋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9 处面积约为 2.8 万平方米
的房产于 2016 年下半年竣工或完成质量鉴定手续 ,发行人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
划验收手续,根据发行人的确认,该等房产已由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占有、使用,
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不会对本次发行以及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22
处面积约为 29.1 万平方米的房产,发行人正在补充完善相关报建、规划、竣工验收等
手续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证书;2 处面积 0.05 万平方米房产已被发行人主
动拆除;其余 27 处约 0.61 万平方米的房产,鉴于面积占比较发行人自有房屋比例小,
且报告期内一直由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正常占有、使用,不存在权属争议或纠纷,
且相关房屋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了未因违反房屋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证明,据此,发行人律师认为,27 处约 0.61 万平方米的房产不会对发行人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影响本次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租赁/使用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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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承租 36 处建筑面积共约 12.09
万平方米的房产(含向关联方的租赁)具体如下表所示。发行人承租的房产中有 30
处面积约为 11.44 万平方米的房产已获得相应的权属证书,占发行人承租房产总面积
的 94.62%。其中,发行人承租房产中有 6 处面积约为 0.65 万平方米的房产未提供合
法权属证明文件,该处房产面积占发行人承租房产总面积的 5.38%,占比较小。
面积(平 租赁开始时 租赁截止时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用途
方米) 间 间
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能源发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
1 有商贸发展 35.00 办公 2016/01/01 2017/12/31
展公司 东路 406 号 1106 房
限公司
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建设工 生产、办
2 黄埔港湾路 167 号 2,010.49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程有限公司 公
电白县电城镇工贸
电白县电城 茂名广港码头 公司住
3 小区府前大道电城 75.00 2013/10/23 2023/10/23
镇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所
镇政府办公室六楼
广州南沙区龙穴大
道南广州南沙海港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广州南沙海
广州港物流有 司宿舍楼
4 港集装箱码 302.40 宿舍 2016/01/01 2016/12/31
限公司 1111-1113、
头有限公司
1503-1509、4109、
3203 共计十二间房
屋
沥滘码头(广州市
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股份有 生产、办
5 海珠区振兴大街 26 15,502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公
号)
广州港集团 广州外轮理货 办公、生
6 港湾路 167 号 1,537.87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产
广州港股份有 荔湾区芳村大道东
广州港集团
7 限公司河南港 路 110 号自编 4 栋 1,592 办公 2015/01/01 2017/12/31
有限公司
务分公司 (综合楼)
东莞市麻涌镇西贝
沙的中国农资公司 第一部分租
新沙库内约 100 亩 赁起始时间
中国农业生
广州港新沙港 地内的码头、仓库、 码头、堆 2014/9/1;
8 产资料广州 66,667 2019/08/31
务有限公司 堆场、办公室及码 场 第二部分租
公司
头、仓库、堆场范 赁起始时间
围内的一切附属设 2015/4/1
施。
广州南沙海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
广州港股份有
9 港集装箱码 大道南 9 号 0903 房 75.6 办公 2014/03/20 2017/03/20
限公司
头有限公司 号
广州港集团 生产、办
10 发行人 一大队 7,040.25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公
广州港集团 生产、办
11 发行人 五村油库 289.23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公
1-1-23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面积(平 租赁开始时 租赁截止时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用途
方米) 间 间
广州港集团 生产、办
12 发行人 内三码头 5,573.45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公
广州港集团 生产、办
13 发行人 内四码头 14,767.77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公
广州海港地
广州港船务有 广州黄埔港鱼珠船 生产、办
14 产开发有限 2,258.6 2016/01/01 2016/12/31
限公司 厂 公
公司
广州港集团
广州市多宝路 7 号
有限公司新 广州外轮理货
15 新风港务监督区内 27.03 办公 2016/01/01 2016/12/31
风港务分公 有限公司
办公楼(一楼)
司
广州南沙海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
广州外轮理货
16 港集装箱码 沙镇龙穴岛出租方 320 办公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头有限公司 办公楼 601、602
番禺莲花山 广州外轮理货
17 番禺莲花山港区内 28.00 办公 2008/01/01 无固定期限
港 有限公司
广州海港物 广州港股份有 广州市五羊新城寺
18 业管理有限 限公司物资分 右北三街四巷 166.3 办公 2015/06/01 2018/05/31
公司 公司 12-28 号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
广州港集团
广州中联理货 东路 406 号港口中
19 商贸发展有 372.25 办公 2015/03/01 2018/02/28
有限公司 心第七层自编第陆
限公司
(6)单元
蒸湘区解放西路 82
衡阳港铁物流
20 赵造时 号宏雁名仕华府 2 79.31 办公 2015/12/01 2017/12/01
有限公司
栋 101、102 室
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
广州南沙海 箱码头有限公司宿
广州外轮理货
21 港集装箱码 舍楼 1401-1420、 728.00 宿舍 2016/01/01 2016/12/31
有限公司
头有限公司 4205、4211、4213、
4418、4510、3116
室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
广州南沙海 广州联合国际 沙镇龙穴岛广州南
22 港集装箱码 船舶代理有限 沙海港集装箱码头 125 办公 2016/01/01 2016/12/31
头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办公楼九
楼 902 室
广州南沙区龙穴大
广州南沙海 广州联合国际 道南广州南沙海港
23 港集装箱码 船舶代理有限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55.44 宿舍 2016/01/01 2016/12/31
头有限公司 公司 司宿舍楼 80304 房
屋
梧州市蝶山一路紫
广州港物流有
24 钟卫梅 荆花苑小区 7 号楼 47.3 住宅 2016/09/01 2017/02/28
限公司
2804 号
广州南沙海 广州港南沙汽 南沙区龙穴大道南
25 60 办公 2016/06/01 2019/05/30
港集装箱码 车码头 9 号自编 7 栋(技术
1-1-23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面积(平 租赁开始时 租赁截止时
序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用途
方米) 间 间
头有限公司 楼)301 房
广州港物流有 河源市源城区通旺
26 李翠金 82.01 住宅 2016/06/07 2017/06/06
限公司 小区 B3 栋 601 房
湖南省郴州市苏园
广州港物流有
27 曾繁荣 路高山北副食品单 95 住宅 2016/10/01 2017/09/30
限公司
元的房屋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
广州港物流有
28 赵铁钢 滩南华富临锦江小 99.56 住宅 2016/09/11 2017/09/11
限公司
区银海苑 5C 房
广州市越伟 广州联合国际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
29 装饰工程有 船舶代理有限 区黄埔新港路 10 号 38 办公 2016/04/01 2017/03/31
限公司 公司 B307 房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
广州港物流有
30 吴庚娣 镇源新二路左五巷 99.28 住宅 2016/05/01 2016/12/31
限公司
19 号 604 房
衡阳市高新区解放
李仲玲、王怀 衡阳港铁物流
31 大道 12 号名城大厦 96.69 办公 2016/08/01 2017/07/31
瑾 有限公司
1408 室
广州港海嘉汽
广州市南沙区富佳
32 张莉、李建勋 车码头有限公 106.96 居住 2016/09/22 2017/12/31
中街 13 栋 1504 号
司
赣州市南康区芙蓉
广州港物流有
33 郭顺平 新城小区玉蓉苑 19 121.78 居住 2016/07/18 2017/07/18
限公司
栋 702 楼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
广州港物流有 广清大道 98 号世纪
34 杨美红 49.76 居住 2016/09/01 2017/02/28
限公司 花城五号楼 2 层 03
号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
广州港集团 广州港合诚融
东路 406 号港口中
35 商贸发展有 资担保有限公 295 办公 2016/11/01 2018/10/31
心裙 2 楼自编第 1
限公司 司
单元
茂名市电白县电城
茂名广港码头
36 易全 镇桥坝村委会西井 120.36 居住 2016/10/01 2017/09/30
有限公司
村
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承租的 1 处位于茂名市电白县电城镇桥坝村委会西井村的
房产所在的土地属于集体划拨用地。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房产由茂名广港码头有
限公司作办公用途,自承租上述房产并使用以来,出租方及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均
未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任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未影响到茂名广港码头有限公司
的实际使用。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房产面积小,占发行人承租房产总面积比例低,
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23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上述第 1、7、19 项承租房产已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9
年 12 月 19 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以及于 2009 年 7 月 30 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未办理登记
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
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发行人律师认为,未履行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不会导致发行人承租房产的租赁合同无效,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自承租上述房产并使用以来,出租方与承租方均未发生任何纠纷或受到任
何政府部门的调查、处罚,未影响到发行人及其下属公司的实际使用。且上述房产的
占比较低,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
(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自有土地共有 55 宗,面积共计 1,032.7 万平方
米,该等土地均已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黄埔区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港前路 公益事
1 字第 股份有 346.25 50 年 出让 无
531 号大 业用地
1150020645 号 限公司
院 49 号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黄埔区
公益事
2 字第 股份有 港湾路 406.06 50 年 出让 无
业用地
1150018784 号 限公司 26 号
黄埔区
广州港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港前路
股份有 50 年、70
3 字第 股份有 531 号大 230.23 / 出让 无
限公司 年
1150018783 号 限公司 院 31 号
楼
粤房地权证穗 黄埔区
字第 港前路
广州港
1150031277、 531 号大 公益事 50 年、70
4 股份有 40,641.99 出让 无
1150031276、 院 23、 业用地 年
限公司
1150018782 24、25、
(使用公司: 26、38
1-1-24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信息通信公 号楼
司)、
1150031274、
1150018778 号
广州经
广州港
粤房地权证穗 济技术 码头泊
集装箱
5 字第 开发区 283,055.63 位、仓 50 年 出让 无
码头有
0831436 号 黄埔新 库
广州港 限公司
港路 1 号
集装箱
广州经
码头有
广州港 济技术
限公司 粤房地权证穗
集装箱 开发区
6 字第 7,720.4411 住宅楼 50 年 出让 无
码头有 黄埔新
0831437 号
限公司 港路 18
号
广州港 广州开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工程管 发区志
7 字第 股份有 8,841.62 办公 50 年 出让 无
理有限 诚大道
0510008200 号 限公司
公司 331 号
广州港
广州市
粤房地权证穗 南沙汽
南沙区
8 字第 车码头 315,228.00 国有 50 年 出让 无
广州港 黄阁镇
0450028662 号 有限公
南沙汽 沙仔岛
司
车码头
广州港
有限公 广州市
穗府国用 南沙汽
司 南沙区
9 (2013)第 车码头 98,580.90 国有 50 年 出让 无
黄阁镇
04100047 号 有限公
沙仔岛
司
粤房地权证穗
字第
0150127824、
0150127826、
0150127827、
黄埔大
0150126790、
广州港 码头(黄
0150126789、 居住 70
股份有 埔区港
0150126759、 广州港 年、商业、
限公司 前路 400 交通运
10 0150126696、 股份有 459,976.28 旅游、娱 作价 无
黄埔港 号港前 输用地
0150126697、 限公司 乐 40 年、
务分公 路南侧
0150126700、 其它 50 年
司 珠江河
0150126701、
北侧)
0150144705、
0150144706、
0150126677、
0150148723、
0150126777、
1-1-24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0150126676、
0150126412、
0150126407、
0150126755、
0150126751、
0150126749、
0150126795、
0150126800、
0150126805、
0150126808、
0150126765、
0150126771、
0150126702、
0150126673、
0150143781、
0150143782、
0150126765、
0150248972、
0150248560、
0150248562、
0150248980、
0150248987、
0150248554、
0150249131、
0150248619、
0150249127、
0150248561、
0150248976、
0150249133、
0150153344 号
(使用公司:
拖轮分公司)
号
居住 70
黄埔区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港前路 仓储用
11 (2011)第 股份有 1,583.43 旅游、娱 出让 无
老码头 地
01100093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区内
其它 50 年
洪圣沙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码头(黄
交通运 70 年、50
12 字第 股份有 埔区长 431,037.00 作价 无
输用地 年
0150152477 号 限公司 洲洪圣
沙地段)
粤房地权证穗 黄埔区
广州港
字第 港前路 工矿仓
13 股份有 29,440.78 50 年 作价入股 无
0150156899、 583 号保 储用地
限公司
0150155543、 养站土
1-1-24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0150142773、 地
0150134464 号
黄埔区
居住 70
港前路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以北丰 仓储用
14 (2011)第 股份有 9,856.00 旅游、娱 出让 无
乐南路 地
01100092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以西,后
其它 50 年
方堆场
黄埔区
居住 70
港前路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年、商业、
667 号地 商务金
15 字第 股份有 8,714.62 旅游、娱 作价 无
段公司 融用地
0150131721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机关大
其它 50 年
院土地
粤房地权证穗
字第
0150167682、
二大队
0150168076、
大院土
0150167474、
广州港 地(黄埔
0150143987、 城镇住 70 年、50
16 股份有 区港前 11,677.00 出让 无
0150248569、 宅用地 年
限公司 路 223、
0150248614、
225 号地
0150249398、
段)
0150249168、
0150248553、
0150248584 号
粤房地权证穗
字第
黄埔区
1150020690、
港湾路
1150020689、
广州港 机械大
1150020692、 交通运
17 股份有 队地段 14,068.88 70 年 出让 无
1150020691、 输用地
限公司 机械队
0150249172、
大院土
0150249161、
地
0150249158、
0150249162 号
广州港 广州港
粤房地权证穗 龙穴大
南沙港 南沙港 港口用
18 字第 道中 12 1,731,141.32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地
0450023063 号 号
公司 公司
广州港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广州开
股份有 字第 股份有 发区黄
限公司 0550004569 号 限公司 埔新港
19 250,176.41 / 50 年 作价 无
西基港 路 136 号
务分公
司
1-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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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广州港
广州小 广州小
小虎石 粤房地权证穗
虎石化 虎石化 港口用 抵押给
20 化码头 字第 65,419.85 50 年 出让
码头有 码头有 地 发行人
有限公 450000548
限公司 限公司
司
广州港
广州经
股份有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济技术
限公司 港口码
21 字第 股份有 开发区 513,588.54 50 年 作价 无
新港港 头用地
0550011993 号 限公司 宝石路 1
务分公
号
司
广州港 广州港
东府国用 东莞市
新沙港 新沙港 港口码
22 (2011)第特 麻涌镇 1,275,128.4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头用地
229 号 麻二村
公司 公司
广州港 广州港 东莞市
东府国用
新沙港 新沙港 麻涌镇 港口码
23 (2011)第特 73,021.9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麻二社 头用地
281 号
公司 公司 区
广州港 广州港
东府国用 东莞市
新沙港 新沙港 港口码
24 (2011)第特 麻涌镇 89,743.9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头用地
279 号 漳澎村
公司 公司
广州港 广州港 东莞市
东府国用
新沙港 新沙港 麻涌镇 港口码
25 (2011)第特 4,165.4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麻二社 头用地
282 号
公司 公司 区
广州港 广州港 东莞市
东府国用
新沙港 新沙港 麻涌镇 港口码
26 (2011)第特 16,677.1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麻二社 头用地
268 号
公司 公司 区
广州港 广州港
东府国用 东莞市
新沙港 新沙港 港口码
27 (2011)第特 麻涌镇 42,520.80 50 年 出让 无
务有限 务有限 头用地
278 号 漳澎村
公司 公司
广州港 广州港 居住 70
南沙粮 穗府国用 南沙粮 广州市 年、商业、
港口码
28 食通用 (2012)第 食通用 南沙区 1,295,518.00 旅游、娱 出让 无
头用地
码头分 101100020 号 码头分 龙穴岛 乐 40 年、
公司 公司 其它 50 年
广州港 广州开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股份有 发区隔
29 字第 股份有 4,887.00 工业 50 年 出让 无
限公司 墙南路
0550004568 号 限公司
石油化 临 46 号
工港务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广州开 港口码
30 1,734.00 50 年 作价 无
分公司 字第 股份有 发区隔 头
1-1-24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0550004568 号 限公司 墙南路
临 46 号
广州开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发区隔 港口码
31 字第 股份有 9,800.00 50 年 作价 无
墙南路 头
0550004568 号 限公司
临 46 号
开发区
居住 70
墩美铁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路、道 港口码
32 (2011)第 股份有 39,798.81 旅游、娱 作价 无
路、站场 头用地
01100078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地块地
其它 50 年
段
黄埔区 居住 70
穗府国用 广州港 新港港 年、商业、
港口码
33 (2011)第 股份有 区外铁 228,454.47 旅游、娱 作价 无
头用地
01100079 号 限公司 路路线 乐 40 年、
地段 其它 50 年
萝岗开 居住 70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发区西 年、商业、
港口码
34 (2011)第 股份有 基煤码 15,630.85 旅游、娱 作价 无
头用地
01100077 号 限公司 头铁路 乐 40 年、
公路 其它 50 年
开发区
居住 70
机车整
广州港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备线及 港口码
35 股份有 (2011)第 股份有 6,663.28 旅游、娱 作价 无
设备、涵 头用地
限公司 01100075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洞、改河
铁路分 其它 50 年
地段
公司
居住 70
开发区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年、商业、
新沙铁 港口码
36 (2011)第 股份有 25,887.13 旅游、娱 作价 无
路、公路 头用地
01100076 号 限公司 乐 40 年、
地块
其它 50 年
广州市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历史用
黄埔区
37 字第 股份有 27,076.54 地(办 工业 50 年 作价 无
开发大
1150021284 号 限公司 公)
道 491 号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38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3,653.11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46 号 限公司 麻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39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5,473.56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58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0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5,903.88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53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1-1-245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1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5,869.05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52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3
港口码
42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9,436.53 年 11 月 出让 无
头用地
160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11 日
东莞市
东府国用 广州港 截至 2064
麻涌镇 港口码
43 (2014)第特 股份有 12,315.9 年2月9 出让 无
大盛村、 头用地
211 号 限公司 日
麻一村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4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12,618.13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62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3
港口码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14,812.82 年 11 月 出让 无
45 头用地
196 号 限公司 麻二村 11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6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20,482.19 年 1 月 16 出让 无
头用地
159 号 限公司 麻二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7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23542.96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61 号 限公司 大盛村 日
东府国用 广州港 东莞市 截至 2064
港口码
48 (2014)第特 股份有 麻涌镇 27898.82 年2月9 出让 无
头用地
157 号 限公司 麻二村 日
东莞市
东府国用 广州港 截至 2064
麻涌镇 港口码
49 (2014)第特 股份有 41090.26 年2月9 出让 无
麻二村、 头用地
156 号 限公司 日
麻四村
中山市
广州港 中府国用 广州港
东区花
50 物流有 (2011)第 股份有 186.2 住宅 / 出让 无
园新村 2
限公司 2100975 号 限公司
号之二
广州港
黄埔
股份有
粤房地权证穗 广州港 开发大
限公司
51 字第 股份有 道 493 号 3,136.00 办公 50 年 出让 无
信息通
1150021285 号 限公司 自编 1,
信分公
栋
司
广州港 广州港 珠海香
股份有 粤房地权证珠 股份有 洲区桂
52 限公司 字第 限公司 山镇海 156.56 / / 出让 无
拖轮分 0100178328 拖轮分 湾路 12
公司 公司 号
广州港 穗府国用 广州港 广州市 港口码
53 2,380,587 50 年 出让 无
股份有 (2015)第 股份有 南沙区 头用地
1-1-246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取得方式 查封、
序 使用公 土地 土地位 面积(平方 (划拨/ 抵押,
产权人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司 使用证号 置 米) 出让/转 违约或
让/承租) 争议
限公司 04100043 号 限公司 龙穴岛
集装箱
码头分
公司
南沙区
广州港 2016 广州市不 广州港 截至 2064
龙穴岛 仓储用
54 物流有 动产权第 物流有 153,530 年 1 月 18 出让 无
海港大 地
限公司 11201181 号 限公司 日
道东侧
南沙区
广州港 2016 广州市不 广州港 截至 2064
龙穴岛 仓储用
55 物流有 动产权第 物流有 167,648 年 1 月 18 出让 无
海港大 地
限公司 11201188 号 限公司 日
道东侧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上述已确权的土地使用权目前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
纠纷。
2、租赁土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承租 8 宗面积共计约为 25.8
万平方米的土地的使用权(含向关联方的租赁),其中 5 宗承租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
权证书,2 宗土地为政府储备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地点 土地证号 租赁期限 面积(㎡) 用途
号
粤房地证字第
C4160866 号、粤
房地证字第
广州港 C4160867 号、粤 生产办
1 发行人 沥滘码头 2016/01/01-2016/12/31 139,473
集团 房地证字第 公
C4160868 号、粤
房地证字第
C4155491 号
广州港 广州外轮
港湾路 167 穗府国用(2008) 办公、
2 集团有 理货有限 2016/1/1-2016/12/31 365
号 第 1300030 号 生产
限公司 公司
广州港
穗府国用(2009) 办公、
3 集团有 2016/01/01-2016/12/31 3,886
发行人 五村油库 第 01300041 号 生产
限公司
广州港
正在办理 生产、
4 集团有 发行人 内三码头 2016/01/01-2016/12/31 45,962
(划拨) 办公
限公司
5 广州港 发行人 内四码头 穗府国用(2005)2016/01/01-2016/12/31 51,069 生产、
1-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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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出租方 承租方 座落地点 土地证号 租赁期限 面积(㎡) 用途
号
集团有 第 577 号、穗府 办公
限公司 国用(2003)第
237 号
广州海
广州港船 粤房地权证穗字
港地产 广州黄埔港 生产、
6 务有限公 第 1150021537 2016/01/01-2016/12/31 14,522
开发有 鱼珠船厂 办公
司 号
限公司
南沙区龙穴
广州港 广州港工 岛广州港南 临时生
7 集团有 程管理有 沙港区三期 储备用地 2015/08/01-2016/12/31 2,000 活区建
限公司 限公司 工程西侧土 设用地
地
南沙区龙穴
广州港 广州港工 岛广州港南 临时生
8 集团有 程管理有 沙港区三期 储备用地 2015/08/01-2016/12/31 459 活区建
限公司 限公司 工程西侧土 设用地
地
上表第 4 项为本公司向广州港集团承租的一宗用于生产、办公的面积 4.6 万平方
米的土地,属于划拨用地,其面积约占本公司承租土地面积的 17.83%。该宗土地为发
行人河南港务分公司的仓库和堆场。该宗土地位于内三码头,根据广州市城市规划,
该区域将配合实物储备进展,适时关停港口装卸业务。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
行办法》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
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
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对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
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没收其非法收入,并根据情节
处以罚款”。据此,本公司作为承租方,并非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对象。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分别出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复函》(穗国房业务[2014]444 号)、《关
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穗国房守字[2015]2 号)、《关于
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穗国房守字[2015]51 号),广州市
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已分别出具了《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
证明》(穗国土规划守[2016]51 号)、《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情况
的证明》(穗国土规划字[2016]194 号,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因违反土地资源法律法规
受到该局行政处罚。
1-1-24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作为该宗 4.6 万平米土地的承租方,并非主管部门行政
处罚的对象,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因违反土地资源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该租赁不属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海域使用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占有和使用海域共计 22 处,均已
取得合法有效,且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权属证书。
(六)知识产权
1、商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拥有注册商标共 2
项,均已获得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编号 商标图示(名称) 类号 商标注册号 商标权人 专用权期限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 2008.5.28-
1 39 4397813
头有限公司 2018.5.27
广州港发石油化工码 2008.5.28-
2 39 4397814
头有限公司 2018.5.27
根据广州港集团出具的《关于同意使用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的函》,同意许
可发行人及其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将广州港集团标识为“ ”的第 4522469 号商标
无偿使用于办公、导示、服饰、交通等系列上,许可使用期限自发行人设立之日起至
长期。
2017年1月9日,广州港集团与发行人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该协议明确约定
广州港集团(作为许可人),同意发行人(作为被许可人)及其下属各分公司、子公司
将许可人标识为“ ”的第4522469号商标无偿使用于办公、导示、服饰、交通等系
列上,许可期限为无限期且为不可撤销之许可;并且未经被许可人同意,许可人不得将
许可商标许可给许可人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被许可人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亦不
得向该等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
2、专利
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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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4 项专利,均已获得相应
专利证书,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申请号或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期
一种滚装船装卸汽车
1 发明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310325947.5 2013 年 7 月 30 日
理货信息监测方法
立卧转换机构及应用 广州港股份;
2 实用新型 ZL201320333007.6 2013 年 6 月 9 日
该机构的叉车装置 黄埔港务分公司
广州港股份;新
3 一种钢板桩吊具 实用新型 ZL201320334886.4 2013 年 6 月 9 日
港港务分公司
广州港股份;黄
4 堆场用卷钢支架 实用新型 ZL201420279484.3 2014 年 5 月 28 日
埔港务分公司
用于港口装卸作业的 广州港股份;新
5 实用新型 ZL201420279560.0 2014 年 5 月 28 日
无卸扣连接撑架 港港务分公司
广州港股份;新
6 一种双层编织袋吊具 实用新型 ZL201420303856.1 2014 年 6 月 9 日
港港务分公司
一种用于散货装驳作 广州港股份;新
7 实用新型 ZL201420279611.X 2014 年 5 月 28 日
业的开底式货斗吊具 港港务分公司
港口集装箱全方位图
8 形识别理货信息监测 实用新型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520164235.4 2015 年 3 月 23 日
系统
大功率宽电压断电声
9 实用新型 新沙港务公司 ZL201520241097.5 2015 年 4 月 20 日
光报警系统
10 一种防撒漏抓斗 实用新型 新沙港务公司 ZL201520240241.3 2015 年 4 月 20 日
港口电动起重机械供
11 实用新型 新沙港务公司 ZL201520291470.8 2015 年 5 月 7 日
电电缆自锁防盗器
一种用于码头岸桥的
12 实用新型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520495294.X 2015 年 7 月 9 日
视频安装架
港口船舶理货载重线 2015 年 10 月 15
13 实用新型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520803228.4
勘测仪 日
港口集装箱全方位图
14 形识别理货信息监测 发明 外轮理货公司 ZL201510126745.7 2015 年 3 月 23 日
系统及监测方法
3、域名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已注册的域名共 7 项,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域名 域名持有人 有效期 证书颁发机构
广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1 gct.com.cn 至 2026/9/25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司
广州华南煤炭交易中心 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
2 huanancoal.com 至 2021/8/15
有限公司 公司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南
3 gznict.com 至 2017/7/14 中国万网
沙集装箱码头分公司
1-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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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域名 域名持有人 有效期 证书颁发机构
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 北京新网互联科技有限
4 xiaohuterminal.com 至 2018/06/21
公司 公司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
5 xg.gzport.com / /
港港务分公司
6 gzport.com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广州联合国际船舶代理 深圳市万维网信息技术
7 uniscogz.com 至 2018/11/24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六、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拥有任何特许经营权。
七、技术水平和研发情况
本公司一直重视对新技术的开发,设有工程技术部,主要负责港口装卸生产工艺
技术的研究与改进;港口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的应用推广;
信息化技术;标准化的研究和其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等。
八、质量管理情况
本公司总部、各分子公司都有相应的货运质量管理机构,一般为生产业务部门、
企业管理部门和劳动安全部门组成。货运质量管理机构对货运质量管理工作逐级管理;
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等控制措施确保货运质量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司总部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货运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广州港股份有
限公司集装箱货物库场管理规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码头库场管理规定》、《广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散杂货物交接管理规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集装箱货物交接
管理规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货运事故处理管理规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其中《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货运事故处
理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货运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事故划分标准、处理程序、处
罚标准以及整改落实要求。
1-1-251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每年召开不少于 2 次的货运质量专题会,对前期货
运质量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下一步货运质量工作进行计划。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公司总部定期安排专职人员对各分子公司进行货运质量检查,形成货运质量检查记
录。
本公司每年还委托第三方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以确保货运质量管理工作有公平
公正的监督。2016 年 3 月本公司委托广州致思市场调研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客户进行
第三方顾客满意度调查,综合满意度为 91.16。
为降低港口经营风险,本公司在做好货运质量管理工作的同时,还为在港主要货
物购买了保险。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有关产
品质量和技术监督、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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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公司独立性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与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
能力,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广州港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将经评估后的港口主营业务及与主营
业务密切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含股权)和部分现金投入本公司,包括广州港集团
总部与港口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下属 10 家分公司相关的资产,以及 13 家全资、控
股子公司的股权,该等资产涵盖了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
品等货物的装卸及物流等集团核心业务。发行人具备了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
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购销系统、拥有完整的业务
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的能力。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时,相应资产所对应的管理、生产、经营人员也随同进入,该等人员
已经与发行人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从而保证了发行人人员的独立性。发行人有专门
负责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的人力资源部门,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社会保险体
系等方面独立。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也未在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
股地位不合理干预发行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发行人已建立
1-1-25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相关的决策规则,保证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
侵害。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门的财务人员,不存在发行人财务人员在控股
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兼职的情况。发行人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
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依法独立纳税,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
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占用发行人资金和其他资源的情况,亦不存
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包括
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发行人已
建立起了一套完整且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分工明确,运作正常
有序,能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发行人还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促进
其业务的有效、合法经营。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发行人机构设置及经营活
动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
的装卸及物流等业务,主营业务较为突出,具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独立的自主经营能
力。发行人业务独立,在经营货种、业务体系、作业流程上独立于广州港集团有限公
司,具有独立的产、供、销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持有从事经核
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业务所必须的相关资质和许可,并拥有足够的资金、设备及员工。
广州港集团下属的新风港务分公司以及广州港集团托管的广州市穗航实业有限公
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形,且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已经就避免
同业竞争出具了承诺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
实质性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对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及
业务独立方面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1-25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二、同业竞争
(一)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系
本次发行前,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 86.45%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
发行完成后,广州港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超过 51%的股份,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同业竞争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主要经营集装箱、煤炭、粮食、钢材、汽车、金属矿石、油品等货物的装
卸及物流等业务,其中港口装卸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
广州港集团及其控制的除本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主要从事资产管理、物业租赁、水
产交易市场经营、土地储备及开发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控制/托管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详细
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七、发起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四)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及(五)由控股股东实施委托管理的企业”。
广州港集团下属新风港务分公司及广州港集团实施委托管理的穗航实业公司的部
分业务与本公司类似,具体情况如下:
1、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新风公司”)
(1)基本情况
新风公司为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其经营范围为“物流代理服务;打包、
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货物报关代理服务;联合运输代理服
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贸易代理;货物检验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水上货物运
输代理;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配件批发;机械配件零售;水产品
批发;水产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
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
储);物业管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提供港口货物装卸
(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装卸、堆存、及装拆箱等简单加工处理服务;
汽车修理与维护。”经广州港集团确认,新风公司主要从事水产品、海产品、食品、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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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萄酒、种子、件杂货等进出口装卸业务,其最近一年的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对
应占本公司比例均低于 0.1%。新风公司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客户不
存在重叠的情形。
(2)是否构成同业竞争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风公司已关停现存的货物装卸业务。因此,新风公
司与发行人及下属分子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
就新风公司的业务情况,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新风公司的业务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2、由广州港集团实施委托管理的穗航实业公司
(1)基本情况
穗航实业公司的基本情况详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发起人、持有 5%以上
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五)由控股股东实施委托管理的企业”。
穗航实业下属东江口码头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大道 188 号附近,占地面
积约 4.5 万平方米,泊位靠泊能力约 3,000 吨,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业务,其 2015 年、
2016 年的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对应占本公司比例均低于 1%。此外,东江口码
头与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0 年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书,双方合作经营
广州开发区商业发展集团下属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口岸发展有限公司现有的
码头、堆场、仓库、办公楼、设备等全部场地设施,该码头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东江大道 122 号,面积约 8.9 万平方米。协议约定合作经营期从 2010 年 3 月至 2024
年 12 月。该码头主要从事集装箱装卸业务,其货物吞吐量与集装箱吞吐量指标与东江
口码头相当。
此外,穗航实业及其下属公司还从事驳船运输、船舶代理、货物运输代理等业务。
(2)是否构成同业竞争的说明
鉴于广州市国资委未明确约定广州港集团对穗航实业公司实施委托管理的期限、
方式、利益分配以及委托管理终止后的后续安排等具体条款,加之根据广州港集团的
确认,其向穗航实业委派一位员工担任财务总监,不参与穗航实业的生产经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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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集团未对穗航实业的生产经营行使决策权和控制权,未将其纳入广州港集团合并报
表,未向穗航实业公司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托管费用,未从穗航实业公司的经营中获
取任何利益。且穗航实业公司也承诺在现有的业务范围内不会开展任何与发行人存在
竞争的新业务,并且一旦发生客户与发行人出现重叠时,不以任何形式与发行人进行
竞争。因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由广州港集团实施委托管理的穗航实业公司
与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就穗航实业公司的业务情况,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广州港集团对穗航实业
的托管行为不构成广州港集团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实质性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广州港集团为了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其向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作出如下承诺: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
控股企业/托管企业不存在于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企业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其中:
(1)广州港集团下属的新风公司有少量水产品、海产品、食品、葡萄酒、种子、
件杂货等进出口装卸业务,转型受制于周边实物储备地块的实际进度,加之业务与收
入规模较小,且其主要客户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客户并无重叠,新风公司的
业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广州港集团确认并承诺,广州
港集团根据《广州白鹅潭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穗府函[2011]143 号)等规划文件精
神确定新风公司目前从事装卸业务的相关港区向未来发展水产品交易与物流配送和电
子商务业务转型的规划,且无论上述转型是否完成均需于发行人上市前关停新风公司
现存的货物装卸业务。在新风公司全面停止港口装卸业务前,新风公司开展该等业务,
仅限于现有的业务范围且不再承接新的港口装卸业务。未来新风公司亦不会从事任何
其他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
(2)广州港集团托管的穗航实业公司涉及码头设施经营、集装箱装卸、货代、船
舶运输等相关业务。广州港集团确认,其未参与穗航实业的生产经营,未对穗航实业
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使决策权和控制权,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未向穗航实业公司以任
何形式收取任何托管费用,未从其经营中获取任何利益,该公司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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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广州港集团承诺,(1)在目前广州港集团托管穗航实业公
司相关安排不变的情况下,广州港集团不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向穗航实业公司增派管
理人员等方式谋求对穗航实业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亦不会要求以任何形式收取托管费
或其他经营性收益;(2)如果未来广州港集团托管穗航实业公司的安排细节得到明确
并导致出现同业竞争的,广州港集团将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尽最大
努力配合发行人对穗航实业公司下属竞争业务的控股权或全部股权进行收购或采取其
他方式解决同业竞争。
2、广州港集团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广州港集团控制的企业在目前或将来不在中国境
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
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如果广州港集团或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企业发现任何与发行人或其
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新业务机会,将立即书面通
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
控股企业。
4、如果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放弃该等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广州港集团或广州港集
团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从事该等竞争性业务,则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有权随时
一次性或分多次向广州港集团或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收购在上述竞
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发行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选择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广州港集团或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企业
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
5、在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企业拟转让、出售、出租、许
可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允许使用与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和业务时,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
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并承诺尽最大努力促使广州港集团控
制的企业在上述情况下向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提供优先受让权。
6、自该承诺函出具日起,广州港集团承诺赔偿发行人或其控股企业因广州港集团
或广州港集团控制的企业因违反该承诺函任何条款而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损害和开
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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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承诺函至发生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
(1)广州港集团及广州港集团任何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合并计
算)之和低于 30%;或
(2)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暂停买卖除外)。
(四)结论
本公司与广州港集团目前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通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的安排,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发行人的同业竞争情况及广州港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后认为:上述承诺合法有效,发行人控股股东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
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三、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本公司
的关联方如下:
1、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国资委,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广州港集团 100%股权。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广州港集团。本次发行前,广州港集团持有本公司 86.45%的
股份。
2、其他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广州港集团、中远集团。广州港
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86.45%股份,中远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5.46%的股份。具
体情况请参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七、发起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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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发行人的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4、合营、联营企业
本公司的合营、联营企业的详细情况见“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六、发行人的分公
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5、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
指在处理与本公司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等。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参见“第八节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州港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1 陈洪先 广州港集团董事长
2 蔡锦龙 广州港集团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3 陈万雄 广州港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4 李益波 广州港集团董事
5 陈广汉 外部董事
6 孙海法 外部董事
7 邢良文 外部董事
8 赵汉章 广州港集团监事会主席
9 叶新明 广州港集团监事
10 林启清 广州港集团职工监事
11 张华 广州港集团副总经理
12 冯志文 董事会秘书
前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本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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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情况参见“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6、其他关联方
序号 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1. 黄沙水产交易市场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2. 集团商贸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3. 集团客运服务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海港物业公司(原广州港集团黄埔穗建物
4.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业有限公司)
5. 广州港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已注销
6. 保安服务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7. 鹅潭旅行社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8. 穗港建设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9. 海港地产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0. 穗港船务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1. 穗港仓储运输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2. 海港传媒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3. 海港明珠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4. 海港培训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5. 集团游船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6. 黄沙水产品交易中心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7. 邮轮母港公司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8. 广州港技工学校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19. 广州港疗养院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20. 广州港公安局 同受广州港集团控制
广州港集团
总工程师蔡
21. 广州市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南树任该公
司原副董事
长
22. 大连中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3. 丹东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4. 东莞市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5.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6.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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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27.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8. 广州远太鑫三利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29.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0.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1. 广州中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2. 广州中远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3.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4. 广州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5. 广州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6.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7.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8. 湖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39.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0.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1. 深圳中海船务代理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2.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3.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4.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6.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
47.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司
48.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49. 中海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0. 中海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1. 中海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2. 中海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3.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4.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55. 中海集装箱运输海南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
56.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司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南沙分公
57.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司
58. 中海集装箱运输营口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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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企业名称 与发行人关系 备注
59.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0.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1. 中远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2. 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3.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4. 中远集运东南亚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5.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6. 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7.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8.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69.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0.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1.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2.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73.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公司南沙有限公司 同受中远集团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除上述外,本公司的关联方还包括中远集团的控股股东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其他
企业。根据中远海运集团的说明,其属下各层级的分、子公司共计约 1,700 家。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已披露的外,本公司未与中远海运集团下属的其他公司发
生交易。
(二)关联交易情况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
交易已作抵销。
1、经常性关联交易
2015 年 2 月 17 日,发行人与广州港集团签署《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港股
份之综合服务协议》,就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原则性约定,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其中对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的约定如下:
1)有政府统一收费标准的,依据该收费标准确定,有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的,在
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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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3)若无政府收费标准的,又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在提供服务的合理成本费
用加合理利润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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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交易内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劳务费 606.77 1.00 424.04 0.63 427.36 0.67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15.82 0.003 104.49 0.08 156.79 0.14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0.39 0.01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462.86 4.76 490.17 5.06 783.69 7.80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会务费 28.23 12.33 89.43 26.40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安保费 2,053.65 26.87 2,093.57 25.82 1,654.96 17.59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劳务费 28.82 0.04 34.39 0.05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2,601.28 26.76 2,301.26 23.75 2,172.91 21.63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51.07 0.53 28.08 0.28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154.88 4.13
广州港集团游船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0.39 0.004 0.40 0.00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安保费 16.33 0.21 1,032.30 12.73 2,153.79 22.89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124.65 0.09 1,643.20 1.4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229.92 2.37 250.62 2.59 227.02 2.26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2.67 0.07 12.84 0.07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0.31 0.0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物资采购 0.42 0.01 1.94 0.01 10.55 0.07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物业管理费 1.47 0.12 1.04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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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内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港技工学校 综合服务 3.02 0.03 2.59 0.03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124.80 0.02 219.07 0.16 88.91 0.08
广州港疗养院 综合服务 146.94 1.51 91.93 0.95 142.14 1.51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代理费 810.70 0.59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4.23 0.001 106.38 0.09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149.62 1.54 169.69 1.75 134.00 1.33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费 1,195.01 64.68 1,181.91 99.75 1,094.59 95.66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203.86 5.44 176.67 0.96 233.58 1.65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 7.20 0.01 41.48 0.07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劳务费 4,126.96 6.78 8,958.76 13.30 9,043.13 14.19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安保费 28.15 0.30
广州海港培训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7.55 0.08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1,809.49 3.10 537.29 0.39 1,269.21 1.12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35.03 0.94 48.01 0.26 44.35 0.31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197.13 2.03 10.53 0.11 31.10 0.31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费 274.90 0.43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215.37 0.16 451.19 0.40
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理货费 372.00 0.27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综合服务 0.49 0.01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54.96 0.01 0.20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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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内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湖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港口服务 53.03 0.01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采购 0.13 0.003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76.72 0.01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港口服务 76.71 0.01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0.56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0.96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0.36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劳务费 22.04 0.04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费 156.00 0.26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港口服务 6.83 0.001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 124.17 3.31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费 9.80 0.10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物资采购 0.67 0.01
注:上述比例=该项关联交易金额/该类型交易总金额。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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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251.91 1.55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48.86 0.44 46.20 0.11 46.61 0.72
丹东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21 0.001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22.41 0.10 23.43 0.14 89.28 0.56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50.00 0.12 90.60 1.40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24 0.0004 39.60 0.02 31.32 0.03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7.44 0.02 30.02 0.15 89.42 0.44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47.65 0.01 53.58 0.01 38.54 0.01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01.26 0.43 47.85 0.29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3.67 0.01 1.40 0.01 0.51 0.00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0.21 0.001 0.20 0.001 0.09 0.001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0.18 0.00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物资供应 5.19 0.01 4.61 0.02 2.43 0.01
广州港公安局 建筑、监理、设计等 45.43 0.19 124.46 0.77 193.38 1.21
广州港公安局 劳务费等 35.77 0.32 48.99 0.24 107.43 0.09
广州港公安局 物资供应 38.21 0.10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21 0.01 50.26 0.31 1.39 0.01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12.92 0.58 221.79 1.09 243.40 1.20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41.23 0.60 94.61 0.58 8.94 0.06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0.79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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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329.25 0.90 405.62 2.00 439.16 2.16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4.04 0.02 43.08 0.27 4.72 0.03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56 0.01 1.96 0.01 0.98 0.01
广州港集团游船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27.53 0.17 23.47 0.15
广州港集团游船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08.03 0.53 79.15 0.39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876.57 3.73 1,401.95 8.63 597.46 3.7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246.22 2.19 297.89 0.69 390.29 6.0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0.26 0.01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9.67 0.08 83.45 0.41 24.50 0.1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568.05 2.42 871.15 5.36 55.25 0.35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4.77 0.01 13.56 0.01 20.78 0.02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物资供应 4.53 0.01 8.34 0.04 33.93 0.17
广州港技工学校 建筑、监理、设计等 65.33 0.28 10.09 0.06 2.14 0.01
广州港技工学校 物资供应 6.36 0.02 6.05 0.03 5.86 0.03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3.68 0.06 4.34 0.03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72.63 0.65 70.90 0.16 69.60 1.08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1.76 0.01 5.66 0.01
广州港疗养院 物资供应 8.37 0.02 2.73 0.01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3.77 0.00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0.53 0.001 1.96 0.01 0.44 0.00
1-1-269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50 0.01
广州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34 0.01 2.59 0.01
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0.49 0.002 54.00 0.33 33.07 0.21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83 0.005 1.70 0.01 1.85 0.01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0.58 0.00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51 0.004 12.84 0.06 13.12 0.06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32.63 0.14 262.84 1.62 41.80 0.26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51 0.00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5.29 0.01 5.00 0.10 5.00 0.02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57.27 0.67 344.10 2.12 500.00 3.14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435.79 3.89 205.00 0.48 497.21 7.70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3,014.37 1.02 3,206.03 1.36 3,153.17 2.54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982.89 8.15 3,571.43 17.58 2,318.42 11.41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007.79 0.25 588.51 0.14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56.60 0.51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0.35 0.00 15.69 0.10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46.78 0.11 85.10 1.32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3.75 0.00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12 0.01 4.04 0.02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097.85 0.27 348.58 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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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广州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356.79 0.09 535.34 0.13
广州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345.09 0.12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4.33 0.00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8.60 0.08 9.00 0.02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0.14 0.00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7.97 0.01 53.58 0.26 49.96 0.01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53,090.84 13.02 27,635.40 6.57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261.83 0.43 1,293.10 0.55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0.29 0.001 24.63 0.01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446.28 0.35 698.21 0.17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14.01 0.07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70.06 0.63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50 0.004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12.43 0.05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费等 7.37 0.07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供应 0.68 0.002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建筑、监理、设计等 308.91 1.32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437.14 0.11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29.45 0.08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803.14 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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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5.75 0.05
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4.52 0.02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0.26 0.00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07.05 0.05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物资供应 3.38 0.01 100.70 0.50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7.13 0.002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2.53 0.02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06.45 0.05
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2.05 0.01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407.23 0.48 831.84 0.35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568.47 0.14 1,634.86 0.39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4,489.80 1.10 39,000.95 9.28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815.10 0.28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818.14 0.45 3,590.02 0.85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93 0.01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8.89 0.005 52.94 0.01
中海集装箱运输营口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330.27 0.08 249.22 0.06
中远发展航运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06.12 0.05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377.36 0.09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47.35 0.05 257.38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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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中远散货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41.19 0.10
广州远太鑫三利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89.30 0.02 204.47 0.05
东莞市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8.58 0.003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7.57 0.003 76.62 0.03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47.26 0.02 66.08 0.03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42.09 0.05 330.22 0.14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29.22 0.03 346.74 0.08
广州中远物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7.03 0.004 235.37 0.06
中海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45.26 0.02 198.86 0.08
中海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9.46 -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费等 207.99 1.86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41.66 0.01 53.12 0.02
中远集运东南亚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64.24 0.02 49.34 0.02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483.39 0.12 1,120.52 0.27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1,448.35 3.96 2,127.37 10.47
大连中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14.42 0.004
湖南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2.37 0.01
秦皇岛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86.71 0.02 0.74 0.0002
上海中远威治罐箱物流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0.01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1.60 0.001 34.08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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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金额(万元) 占比(%)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物资供应 7.13 0.04
中海散货运输(上海)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23.43 0.01 17.55 0.01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装卸及相关服务 202.02 0.05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物流及港口辅助业务 98.25 0.03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物资供应 3,253.52 16.02
注:上述比例=该项关联交易金额/该类型交易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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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租赁
①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
租赁资产 确认的租赁收入:金额(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种类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设备 50.84 58.88 55.8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车辆 20.51 25.6 25.6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船舶 13.54 13.33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场地 1,486.49 4,687.00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船舶 29.13 29.13 29.13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房产 16.16 18.44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房产 13.58 14.54 14.52
广州宏港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房产 6.21 5.84 6.41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 0.97 0.97 0.97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房产 0.96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房产 0.86 0.92 0.47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房产 0.55 0.6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产 0.28 0.32
广州港技工学校 场地 0.24 0.24 0.24
中国外轮理货广州南沙有限公司 房产 25.49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房产、场地 1,109.49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房产 26.16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房产 1.83
中海集装箱运输深圳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房产 2.94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设备 7.97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房产 6.97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房产 31.53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房产 4.49
广州南沙港宝码头有限公司 房产 8.70
②承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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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确认的租赁费:金额(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土地 1,871.17 2,422.69 2,750.97
广州海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产 147.91 342.14 528.98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设备 80.89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房产 75.83 57.40 50.26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车辆 31.54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产 7.98 8.38 9.36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房产 0.70 1.47 1.62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23.06 431.89 561.88
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利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支付给关键
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采用货币、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的工资、福利、奖金等。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公司受托管理/承包
受托/承 受托/ 受托/承 托管收益/承 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委托方/出包方 受托方/承包
包资产类 承包 包 包收益定价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名称 方名称
型 起始日 终止日 依据 度 度 度
广州鼎胜物流 广州港物流 委托经营 2013-1 2015-12 按照协议约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管理 -1 -31 定进行
根据原 2013 年 3 月 28 日合同规定委托经营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除非委托方与受托方任何一方有异议,委托经营期期满后按相同条款自
动延长两年。托管收益按照广州港物流有限公司超额完成的利润指标进行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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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29 日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之修订协议》约定委托经营期
限延长一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延长期”)。同时对于托
管收益计算方法进行了修订。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报告期末,尚未取得托管收益。
(2)关联担保
2011 年 5 月 26 日,能源发展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签订
GZGD2011003-DB02 号 《 保 证 合 同 》 , 约 定 能 源 发 展 公 司 为 亚 太 港 口 公 司 在
GZGD2011003 号《项目融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
为 14,35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后 2 年止。上述合同同时约定,在“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成通过验收投
入运营后,在项目达到一定吞吐量或预期收益时,该连带责任保证自然解除。
2012 年 11 月 6 日,能源发展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行签订
GZGD2012001-DB01 号 《 保 证 合 同 》 , 约 定 能 源 发 展 公 司 为 亚 太 港 口 公 司 在
GZGD2012001《项目融资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金
额为本金 7,79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后 2 年止。上述合同同时约定,在“潮州港亚太通用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建成通过验
收投入运营后,在项目达到一定吞吐量或预期收益时,该连带责任保证自然解除。
2016 年 12 月 8 日,广州港集团出具《承诺函》,承诺由广州港集团代替广州港能
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上述担保责任。2016 年 12 月 12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潮州市分行向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潮州市亚太港
口有限公司变更贷款保证人有关问题的说明》,同意广州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承担
上述担保责任。
(3)关联方资金拆借
①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归还的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期末 利息金额
贷款人 借款人 起始日 到期日
余额(万元) (万元)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362.76 见说明
限公司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685.83 见说明
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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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入资金期末 利息金额
贷款人 借款人 起始日 到期日
余额(万元) (万元)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港新沙港务有限公司 7,500.00 2016-4-18 2021-4-18 189.28
广州港南沙汽车码头有限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 2016-4-18 2021-4-18 378.52
公司
合计 23,548.59 567.80
说明: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方拆入
款项是现金池归集款项,归还日期和借入日期具有流动性。
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收回的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本公司本年期末无此类情况。
(4)南沙三期工程
广州港地处珠江三角洲地区中心地带,主要为广东省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货物
运输行业提供服务。南沙港区是广州港规划重点发展的深水港区,直接腹地为广州、佛
山、中山等珠江三角洲中西部地区。“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南沙
三期”)作为广州港重点港口建设项目于 2008 年由广州港集团作为项目单位向广州市发
改委提出项目申请,2010 年 12 月由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准(发改基础[2010]3155 号)。
与此同时,广州港集团通过发起设立,将旗下与港口主业相关核心资产(含股权)注入
发行人,南沙三期属于与港口主业密切相关的资产,根据集团的整体战略也应同期转入
发行人,考虑到发改委批复对方为广州港集团,为不耽误整体项目建设进度,发行人自
成立起即与广州港集团签订《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代建框架协议》,约定按照发改委
批复主体,委托广州港集团代发行人进行港口建设,协议核心条款约定,当国家发改委
核准南沙三期工程项目主体变更为广州港股份后,即启动项目移交程序,届时发行人将
向集团支付代建管理费、代垫资金及相应资金成本等。同年 3 月,广州港集团通过董事
会决议,同意“南沙三期”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该项目总投资估算 747,400.0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261,59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
35%),由广州港集团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广州港集团账载“在建工程—南沙三期”的金额为 271,903.8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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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设立后,即开始积极申请将该项目的建设方由集团变更为发行人自身。2014
年 6 月 30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基础[2014]1531 号”文件批复,同
意将“南沙三期”工程项目单位由广州港集团变更为发行人。
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账务交接及代垫资金成本率有
关问题的协议》,广州港集团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向发行人移交账务及资产。
同时根据广州港集团 2011 年-2014 年上半年有息负债综合成本率确定代垫资金成本率,
价格公允。
以 2014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出具《广州港南沙港区
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4)第 10514 号),作为双方移交资产负
债的依据。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广州港集团累计支付
234,325.58 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贷款为 122,894.68 万元,应付票据为 26,191.85 万
元,自有资金垫付为 85,239.05 万元。
根据双方签订的《关于广州港南沙港区三期工程项目资金垫付及资金占用成本的协
议》,广州港集团在南沙三期项目上为发行人垫付资金 85,239.05 万元,扣除 2014 年 5
月 15 日发行人先行偿还集团公司的代垫资金 74,000.00 万元,广州港集团为发行人代垫
资金的余额为 11,239.05 万元。截至移交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资金占用成本为
5,502.70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第一届第 39 次董事会及 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
双方约定南沙港区三期项目委托代建管理费按双方约定费率乘以工程直接费用实
际结算额进行计算。
费率按《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工程费用在 5 亿元以上的项目建
设管理费取费率为 0.81%,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约定费率按 7.5 折收取。工程直接费用
—根据工程投资规模,项目投资概算约为 75 亿元。其中扣除设备购置、港作车船投资
后为 407,176 万元。由此计算集团公司代建管理费工程款为 407,176 万元。按上述优惠
费率及工程直接费用计算,项目代建管理费用为 2,4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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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联方往来
(1)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648.06 - 2,351.00 - 1,604.15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585.87 - 217.56 - 32.30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158.95 - 436.81 - - -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 - 173.38 - - -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139.20 - 164.43 - 205.16 -
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57.10 - - -
广州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 34.91 - 20.20 -
昆明港铁物流有限公司 0.29 - 11.80 - 6.09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5.43 - 3.33 - 4.69 -
广州港技工学校 39.78 - 3.00 - - -
广州港公安局 - - 0.18 - - -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88.50 - 0.16 - 24.70 -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 2.35 -
广州港疗养院 - - - - 0.77 -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 - - - 0.06 -
1-1-280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丹东中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 - 0.38 - - -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3.17 - - -
秦皇岛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0.78 - - -
中海华南物流有限公司 - - 1.72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营口有限公司 - - 19.90 - - -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 512.00 - - -
中国船舶燃料广州有限公司 - - 2.08 - - -
大连中海汽车船运输有限公司 10.60 - 1.02 - - -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 57.22 - - - - -
中海工业(广州)有限公司 13.36 - 100.13 - -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1.58 - 31.72 - -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9.03 - 29.90 - - -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30.27 - - - - -
广州中海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71.29 - 7.14 - - -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88.93 - 141.88 - - -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468.40 - 1.72 - - -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2,497.15 - 3,432.27 - - -
广州中远集装箱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205.56 - 150.02 - - -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 24.15 - 12.00 - - -
广州远太鑫三利集装箱工程有限公司 7.92 - 17.6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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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8.26 - 8.04 - - -
五洲航运有限公司 70.72 - 18.76 - - -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8.62 - 10.10 - - -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525.62 - -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84.68 - 793.55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155.31 - 518.82 - - -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10.00 - - - - -
大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21.85 - - - - -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4.74 - - - - -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33.34 - 1.80 - - -
中国广州外轮代理公司南沙有限公司 11.68 - - - - -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195.35 - 1.94 - - -
中远集运东南亚有限公司 34.20 - 6.90 - - -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180.83 - 9.80 - - -
预付账款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 - - - 147.49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 - 0.77 - -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 - - 23.34 - - -
广东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 521.27 - - -
广州市番禺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0.9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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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40.74 - - -
广州海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2.05 - - - - -
其他应收款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95.30 - 6,396.14 - 558.79 -
广州港建滔国际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192.71 - 123.11 - 52.20 -
潮州市亚太港口有限公司 30.83 - 23.12 - - -
广州港集团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7.86 - 7.87 - 7.86 -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5.09 - 7.54 - 5.44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651.61 - 6.16 - - -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87 - 4.65 - 36.19 -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0.71 - 0.32 - 0.18 -
深圳市外轮理货有限公司 - - - - 29.64 -
广州港海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 1.25 -
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新风港务分公司 - - - - 0.26 -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0.25 - 3.79 - 0.05 -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 - - - 0.04 -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16.50 - - - 0.04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0.03 - 0.81 - - -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10.00 - - - - -
广州港国际邮轮母港发展有限公司 243.4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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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广东中交龙沙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0.69 - - - - -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 - 1.72 - - -
广州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5.46 - - - - -
深圳中海船务代理公司 49.08 - - - - -
深圳中海五洲物流有限公司 9.25 - - - - -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公司 0.38 - - - - -
中海(洋浦)冷藏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0.59 - - - - -
广州中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0.18 - - -
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 - - 2.37 - - -
中海集装箱运输广州有限公司 - - 4.50 - - -
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 - - 9.78 - - -
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 0.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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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广州港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5.10 54.20 79.67
广州鼎胜物流有限公司 - 50.90 43.36
广州港保安服务公司 1.64 3.07 -
广州鹅潭旅行社有限公司 - 1.50 2.84
广州南沙海港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5.00 - 42.64
广州港集团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 - 3.84
广州海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 - 1.47
广州中联理货有限公司 - - 1.20
广州中海船务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