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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科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6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3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98 号方正大厦 8 层中国高
          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8,564,3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21.91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委托董事丛建华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增补马建斌先生为非独立董
1.01                                  124,683,356               96.9812 是
         事的议案
         增补印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2                                  124,683,356               96.9812 是
         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1.01     增补马建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200,372       64.9772
1.02     增补印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200,372       64.977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钟安惠、杜琳尧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
所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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