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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龙管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6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2017年3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
年3月15日以现场及电话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俊平
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
并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并继续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继续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
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
继续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相关事宜;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一切
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申报事项;
   4、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
有关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应修改;
    5、如有关监管部门对重大资产重组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对本次
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6、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有关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办理公司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事宜;
    8、继续授权董事会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
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
    9、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次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决议有效期以及继续授权的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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