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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川智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6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2017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1日以
当面送达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安保先生主持,经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9,512 万元,同比增长 7.43%;实现营业利润
13, 368 万元,同比增长 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358 万元,
同比下降 4.05%。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谨慎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地审核了《2016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客观、真实、全面地反
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 年实现
净利润 140,952,170.10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4,095,217.01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428,795,423.21 元,减去 2015 年度
分配现金股利 33,281,064.40 元,送红股 291,209,313.00 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
者分配的利润为 231,161,998.90 元。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40,033,2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20,800,665.24 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进行了修订和完
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
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价格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
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
需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拟定童保华先生、杨志清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的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童保华先生,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经济师。
历任鹰潭市水表厂车间主任、厂办主任、副厂长,鹰潭市三川有限公司水表厂厂
长,2004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曾获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劳动模
范。
    童保华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44,
133 股,通过江西三川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820,955 股。童保华
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被宣
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杨志清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
统计师,1993-1999 年在江西潭花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任财务科长。2000 年-2004
年在创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任审计部审计经理。2005 年-2007 年在雅倩化妆品有
限公司任财务审计主管。2007 年至今任公司财务部长。
       杨志清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是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47,365 股。杨志清先生没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被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也没有被证券交易
所惩戒或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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