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钱文
龙先生的通知,钱文龙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000 万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质押股票数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1%。上
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7 年 3 月 13 日。
截至本公告日,钱文龙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11,892.3722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3.3%,本次股份质押前,钱文龙先生质押公司股票 4,500 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5.03%,本次股份质押后,钱文龙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10,500 万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88.2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74%。
二、股份质押的目的
钱文龙先生本次股权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贷款而为上市公司提供
的质押担保。
三、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钱文龙先生本次质押是为上市公司贷款而提供的质押担保,不存在资金偿还
的义务和风险。
四、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是为上市公司提供的质押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平仓
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上述质押事项如
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会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