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对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适当。本次增资有利 于促进华昌固废项目建设平稳、有序展开,保证项目进度;且共同投资方按注册 资本比例,同步出资到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关联方共 同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尤建新 郭旭虹 陈和平 2017 年 3 月 14 日
华昌化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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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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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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