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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5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
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
品。在购买上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尚需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利用公司闲
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以更好地实
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资,可投资的理财产品范围如下:
    (1)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2)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理财产品:风险控制措施严谨、风险度
低的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专户理财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
    (3)债券投资:国债、高等级公司债、央企企业债、债券质押式回购;
    (4)其他:其他经公司进行严格的筛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
公司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属于风险投资,但仍面临宏观经济风险等
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
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
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
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
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严格
监控,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
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
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各项投资及相关的损
益情况。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1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17 年 3 月 14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公司管理层及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全体董事同
意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规范自有资金使用,保障资
金安全。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流动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
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公募
基金公司等三类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重大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
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
符合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述金融机构的理财产
品,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该类资金在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事宜,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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