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7-024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2016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规定,利润表中的“营
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
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
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
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2016 年度)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2016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导致 2016 年度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项目增加
1,888,322.94 元,管理费用减少 1,888,322.94 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
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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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产生
任何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2016 年度)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2016 年度)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2016 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