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冯渊)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
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召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次
开次数
应出席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0 10 0 0 否 6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更换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会上对公司总经理任
期内离职事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
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15 年度高管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3、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确认
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确认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
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的
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关于
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年度,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充分
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自上市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2016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16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15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认真回答了投资者的
提问。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
在 2016 年内组织召开了四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了其召开的两次
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
2016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一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5年四季度相
关事项检查报告》、《2015年四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第四季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5年审计部工作总结》、《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16年审计部工作计划》、《2016年一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二季度会议讨论
审议了《2016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6年一季度相关事项检查
报告》、《2016年一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二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三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6年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6年二季
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6年二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三季度审
计部工作计划》;四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6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
告》、《2016年三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6年三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
《2016年四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
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
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
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对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建议续聘。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审查了公司高管 2015 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及绩效考评情况,确认了 2015 年度公司高管的年薪收入;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
由原先 5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7 万元/年(含税)。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姓名:冯渊
电子邮箱:fengyuan-liu@263.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地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冯渊
2017 年 3 月 13 日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李世亮)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
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次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6
应出席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0 9 1 0 否 6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更换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会上对公司总经理任
期内离职事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
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15 年度高管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3、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确认
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确认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
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的
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关于
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充分
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自上市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2016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是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年
度内提名委员会召开四次会议;并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成员参加了
其召开的所有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提名委员会
2016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2016 年 3 月,同意提名增补李宗顺先生、
倪永锋先生、孙毓魁先生、周焕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16 年 4
月,同意提名石晓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2016 年 8 月,同意提名黄绍浒先生、王栋
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同意提名李宗顺先生、倪永锋先生、石晓
卿先生、孙毓魁先生、许培辉先生、周焕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蒋南先生、李世亮先生、盛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17
年 1 月,同意提名王栋梁先生、黄绍浒先生、胡创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2、战略委员会
2016 年战略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中航锂电(江苏)
有限公司产业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议案》。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6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审查了公司高管 2015 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及绩效考评情况,确认了 2015 年度公司高管的年薪收入;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
由原先 5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7 万元/年(含税)。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姓名:李世亮
电子邮箱:lisl999@163.com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地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李世亮
2017 年 3 月 13 日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杜坤伦)
本人作为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
勤勉、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10 次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6
应出席 亲自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列席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0 10 0 0 否 6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会上对《关于更换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会上对公司总经理任
期内离职事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
于子公司中航锂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1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2015 年度高管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3、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确认
子公司接受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确认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于增加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司
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批准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协议>的
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
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会前对《关于公
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会上对《关于
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经营状况、管
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等进行了调查和了解,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在充分
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地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自上市后,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2016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2、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制定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五、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基本能按照实施细则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各自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正确性。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
集人,在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两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和提名委员会成员参加
了其召开的所有会议,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6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两次会议,审查了公司高管2015年度履行职责情
况及绩效考评情况,确认了2015年度公司高管的年薪收入;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由原
先5万元/年(含税)调整为7万元/年(含税)。
2、审计委员会
2016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一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5年四季度相
关事项检查报告》、《2015年四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5年第四季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5年审计部工作总结》、《201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16年审计部工作计划》、《2016年一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二季度会议讨论
审议了《2016年一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6年一季度相关事项检查
报告》、《2016年一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二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三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6年二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告》、《2016年二季
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6年二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三季度审
计部工作计划》;四季度会议讨论审议了《2016年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审计报
告》、《2016年三季度相关事项检查报告》、《2016年三季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
《2016年四季度审计部工作计划》。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了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
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年审
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
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对审计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建议续聘。
3、提名委员会
2016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了四次会议。2016 年 3 月,同意提名增补李宗顺先生、
倪永锋先生、孙毓魁先生、周焕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016 年 4
月,同意提名石晓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2016 年 8 月,同意提名黄绍浒先生、王栋
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2 月,同意提名李宗顺先生、倪永锋先生、石晓
卿先生、孙毓魁先生、许培辉先生、周焕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蒋南先生、李世亮先生、盛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17
年 1 月,同意提名王栋梁先生、黄绍浒先生、胡创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监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
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姓名:杜坤伦
电子邮箱:dukl5976@sina.cn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地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
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杜坤伦
2017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