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以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 9: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 698 号)以现场
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强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
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股东履行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票数的 100%,关联董事刘永强、王进、吕书国、陈家会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的《关于豁免股东履行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豁免股东履行承诺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定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
权票数的 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22)。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豁免股东履行承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