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226 债券简称:12 宝科创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传
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2017 年 3 月 13 日上午 9:30,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 1 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
董事 8 名,董事马国山先生、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和独立董事杨志勇先生以通讯
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
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度总
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总股本 905,268,531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81,474,167.79 元
(占 2016 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66%);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 股,合计转增股本 316,843,985 股。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22,112,516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
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和徐德高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7 年度生
产经营计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6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宝胜科
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和徐德高先生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
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该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
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我
们予以确认。
关联董事杨泽元先生和梁文旭先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和徐德高先生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
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
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
势,确保公司精干高效、专注核心业务的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对
2017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杨泽元先生和梁文旭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17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和徐德高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经营者实行与企业经营成果挂钩的年薪收入分配政策,薪酬方案合
理。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报酬及2017年薪酬标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配套流动资金也需要相应予以增加。为保证
公司对贷款银行和贷款条件的选择性,公司拟将 2017 年度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
度由 1,558,000 万元提高至 2,107,000 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和徐德高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杨志勇先生和徐德高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和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
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
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子公司、各部门以及分支机构,涵盖了事前防范、事中监
控、事后检查的环节,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内部
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宝胜科技创
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办公楼 1 号会议室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详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