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硕贝德”)第三
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3月6日以邮件及直接告知方式送达各位
董事,会议于2017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
董事9人,其中董事孙进山先生、李易先生、袁敏先生、李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
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议案,
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收购斯凯科斯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
议案》。
同意公司之控股孙公司硕贝德无线科技有限公司(其英文名为“SPEED
WIRELESS TECHNOLOGY INC.”、简称“美国公司”)与Achilles Technology
Management Co II INC.(以下简称“Achilles II”)签署《出售及购买协议》,
美国公司拟以370万美元的对价收购斯凯科斯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斯凯科斯电子”、“标的公司”)整体资产,其中,30万美元是标的公司100%
股权的作价,315万美元是美国公司为终止标的公司对关联公司间债务及贷款保
证而支付的对价,25万美元是美国公司支付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美国公司将持有斯凯科斯电子100%的股权,取得斯凯科斯电子整体资产。
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收购斯凯科斯电子(深
圳)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