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1 日上午 9 点
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7
年 3 月 1 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
际到会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崔荣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傅羽韬先生代为表决,
董事郑永祥先生委托董事高峰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
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4,391,9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9,782,115.7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 年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12)。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6 年共支付 870,000 元(含重大资产重
组费用)。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4)。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