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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原因符合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1
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原因符合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
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披露前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事前审批,且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需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同时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
估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无法在停牌期满 3 个月内披露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延期复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关工作,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时避免损害
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
续停牌原因符合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龙涛               董安生              杜家滨               权忠光
                                                      2017 年 3 月 1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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