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5 证券简称:武昌鱼 公告编号: 2017-009号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秘办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前采用手机短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
事发出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
(三)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董事 7 名。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终止租赁相关水面的议案》
为了强化水资源管理,推进鄂州市湖泊水系综合整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保养殖,
保护和改善湖泊生态环境,鄂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鄂州市国资委”)
拟解除并终止履行公司与原湖北鄂州武昌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昌鱼集团”)
于 1999 年 4 月 28 日签订的《水面使用权租赁协议》、2004 年 8 月 31 日签订的《水面使用
权租赁补充协议书》(根据鄂州市国资委及武昌鱼集团 2016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情况说
明》上述水面已由鄂州市国资委从武昌鱼集团收回,现上述水面的所有权人为鄂州市国资
委)。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收到鄂州市国资委发来的《关于终止租赁国有水面使用权的函》,
公司管理层与鄂州市国资委初步沟通,拟终止租赁相关水面并将水面使用权交由鄂州市国
资委收回,对于终止后的相关事宜做出如下安排:
1、解除并终止履行与武昌鱼集团于 1999 年 4 月 28 日签订的《水面使用权租赁协议》、
2004 年 8 月 31 日签订的《水面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书》。
2、将终止租赁的水面使用权交由鄂州市国资委收回,终止租赁的水面共计 8 块,面积
为 29689 亩,具体情况如下:
水面名称 水面养殖证号 水面位置 水面面积(亩)
洋澜湖渔场十亩堰 水字第 7 号 古城南路
月山湖渔场鱼种队 水字第 41 号 月山湖
武四湖渔场大湖 水字第 55 号 华容区武四湖
武四湖渔场鱼种队 水字第 56 号 华容区武四湖
花马湖 水字第 58 号 鄂城区花湖乡
三山湖渔场捕捞队 水字第 49 号 樊口民信闸
三山湖渔场烂泥沟 水字第 50 号 泽林镇团结村五组
三山大湖 水字第 51 号 三山村
合计
3、终止租赁的水面中,若公司与其承租户签署的租赁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鄂州市国资
委同意承接上述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与公司及承租户共同签署合同主体变更协议,协
议签署前公司与承租户发生的纠纷,由公司负责。若合同主体变更后鄂州市国资委提前终
止租赁合同,公司可以协助其工作,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上述租赁水面的租金为 80 万元/年,由于历史和资金等原因,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为对外转租状态,公司收取和支付的租金基本持平。终止租赁上述水面,对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终止租赁是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存在补偿问题。
5、在经营上述租赁水面相关的房屋、设备等资产中,属于公司自有的,由鄂州市国资
委及有关部门与公司依据国家、湖北省、鄂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等规定另行协商处理。
终止租赁上述水面后,公司剩余养殖水面约 2.5 万亩,全部为自有水面。
此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鄂州市国资委签
署《终止租赁水面使用权协议》及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移交工作。
同意票 7 票, 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鄂州市国资委关于终止租赁国有水面使用权的函》
2、《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