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提出的《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580,814.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316,172,238.7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1,591,423.88元。 由于公司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故公司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独立董事签字:蒋岳祥 辛茂荀 钱娟萍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
英洛华: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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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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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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