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 2017 年 3 月 8 日经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序号 原章程 新章程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装潢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 印刷品印刷、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 1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活动)。 营活动)。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并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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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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