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宏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新宏泽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新宏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94 号文核准,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20,000,000 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8.0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61,800,000.00 元,坐扣承销费用
20,000,000.00 元(含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1,8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
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汇入新宏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 增 外 部 费 用 21,086,971.68 元 ( 含 税 )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20,713,028.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52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16 年度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16 年度无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或
扣除的银行手续费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4,700,000.00 元(包括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9,520,000.00 元,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4,466,971.6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宏
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国元证券于 2017 年 1 月 21 日与中国银行潮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详见本核查意见“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之
中国银行潮州分行 661368190380 134,70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
结余情况”
合 计 134,700,00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度
编制单位: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071.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募集资金投入完 本年度 是否达到
已变更项目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成时间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含部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包装印刷生产
否 9,058.75 9,058.75 0.00 0.00 0.00 12 个月 [注] 否
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否 3,013.67 3,013.67 0.00 0.00 0.00 18 个月 [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12,072.42 12,072.42 0.00 0.00 0.00 否
小计
合 计 - 12,072.42 12,072.42 0.00 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包装印刷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对本部现有的生产系统进行
扩建,在现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产能扩充,购置相应的国内外先进生产工艺设
备,进一步提高公司中高档烟标的生产能力,同时,通过改善现有设备水平提升
公司的整体生产工艺实力,由于生产产品与原有产品重叠,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
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对公司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
公司建立研发中心,研发中心的建设促使相关科研成果的逐步产业化,有利于公
司技术创新体系的完善和综合研发实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对新产品的设计、开发
力度,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因此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计量,项目所实现的
收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新宏泽募集资金使用和存管规范,实际情况与承诺
相一致,信息披露及时,其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制度
法规的要求。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甘 宁 李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