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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黄贤畅)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0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黄贤畅)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起担任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本人 2016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14 年 7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会
议相关材料,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
缺席董事会的情形。
    2016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亲自出席    委托    缺席
召开次数                                     召开次数            列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8           8           0     0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
       (一)2016 年 1 月 30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董事、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
       (二)2016 年 3 月 15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先行投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16 年 6 月 3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将<调整 2016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6 年 8 月 5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16 年 11 月 25 日,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通过强化各委员会的专业职能,来积极推动董事会工作的有效性。
       1、2016 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负责召集并出席了会议,积极行使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
薪酬绩效的考评职权。
       2、2016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委员,本人均出席了会议,认真审核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对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指导。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
    1、议案审议情况。2016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均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
上,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情况。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
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和治理情
况。
    3、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
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积极有效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
公司的新闻报道,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
经营运作的影响。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
会多次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办公和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
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
形式的培训,力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八、联系方式
                                     -3-
    E-mail:315149285@qq.com
    2017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
谨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
化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黄贤畅
                                                         2017 年 3 月 8 日
                                   -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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