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8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工作情
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同时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拟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
经营管理层根据 2017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
用,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