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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内部控制审核报告(2016年12月31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10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2016年12月31日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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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2 - 15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60462749_B01号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公
司于2016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
估。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系统并保持其有效性、确保上述评估报告中所述与财务
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上述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上述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所述
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
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任何内部控制均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错误发生但未被
发现的可能性。此外,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
险,因为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程度的
降低。因此,于2016年12月31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
规定于2016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有关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谈朝晖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熹
             中国   北京                           2017年3月8日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附表——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 重要申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
     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
     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的执行。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主要包括本公司
      及下属3家子公司、3家分公司: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润欣
      勤增科技有限公司、润欣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润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商润欣系统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和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占比如下: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
      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资金管理、销售与
      收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全
      面预算、信息系统和信息传递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收入确认方法或时点不符合会计准则的风险;市场费用统计不完整、
      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的风险;费用的账务处理发生差错的风险;募集资
      金使用的管理、审批以及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的风险;对复杂交易的会
      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审阅失效的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
      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具体如下:
1、 内部控制环境
(1) 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
      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
      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股东大会是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
      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经营决策权,
      负责建立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并
     制订了相应的工作细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此外,
     为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和监督职能,本公司董事会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
     董事3名,并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设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
     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履行监督的职能,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等;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拟
     定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主
     持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审议向董事会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提交的提案或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事项。
(2) 发展战略
      公司规划在无线连接、传感器芯片及安全识别芯片等三个细分领域进一
      步增强竞争优势,成为国内分销行业的领先者。物联网连接、传感和安
      全是公司未来长期规划的技术领域,依靠公司在WiFi,BLE,NFC等连接
      芯片耕耘多年的客户优势,公司将规划围绕微处理器和嵌入式系统技术、
      视频和语音识别技术、传感器及算法等技术持续投入,深耕市场,拓展
      客户群,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芯片分销行业的并购现象一直存在,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条件和时
      机成熟时,也会考虑通过并购的方式整合外部资源,优化企业的产品结
      构,实现快速增长和资源优势互补,提升自己的客户资源和技术服务能
      力。
      2016年,公司秉承“专注、专业、差异化”的理念,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员工提供开放学习的工作环境,为股东创造利润。一方面着力完成当
      期经营硬指标,不断做大各项业务规模,实现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
      的显著增长;另一方面持续提升软实力,优化了绩效管理体系,切实发
      挥绩效管理在战略执行中的作用,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落实到组
      织的运营架构与流程中,促进公司对客户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效率
      实现跨越式提升。
(3)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聘用、培训、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政策,并
      专门制定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以及招聘管理等一系列流程制度。2016
      年公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强化培训、绩效、薪酬等配套体系
      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员工适配度。
(4) 内部审计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在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并配备了2名专职人员,制订了《内部审
      计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工作流程》等内审制度、规范。审计部对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
      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关联
      交易、信息披露等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
      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编制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对监
      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
      监事会报告。
2、 风险评估
      2016年公司着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工作,融合公司现有内控体系
      与企业原有管理制度,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公司通过审计委员会和审
      计部全面系统的收集各方面信息,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
      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有效地识别、计量、
      评估与监控。在内控体系建立健全过程中,公司坚持风险导向原则,针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管
      理。管理层认为做好内控建设工作,不是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而是防
      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需要,是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促
      进规范的必然选择,也契合公司的现实需求。
3、 内部控制活动
(1) 货币资金
      为了对货币资金流程进行严格的控制,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内控制
      度》、《付款管理规定》、《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签批权限》
      等,2016年末结合公司业务需求,着手建立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
      度》,并于2017年1月起公告实施。
      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和资金收付中严格做到:资金收支经办与记账岗位
      分离;资金收支经办与审核岗位分离;支票等重要票据的保管与支取资
      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险分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
      点和银行对账工作,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银行账面余额
      与实际存款相符,无长期未达账项。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反相关
      规定的事项。
(2) 资产管理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公司结合日常管理要求的进一
      步提升,2016年在公司原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管理
      制度》、《产品线库存控制规定》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将管理事
      项的定义更明确、业务流程规范更清晰,让制度更贴近业务、有效提高
      了管理效率。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公司规定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存放地点、使用责任人、调拨、
      维修、回收、折旧等相关内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
      资产的全面盘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存货管理方面:
      公司制订了《物流部程序管理书》,建立了存货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
      内部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建立了存货验收保管和定期盘存制度,
      规定了存货发出和领用的审批权限,货品暂借时应当实行特别授权和审
      批,物流部门根据经审批的发货通知单发出货物;建立了存货盘点清查
      制度,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了盘点周期、盘点流程,规定物流部门作
      为实物的保管部门,应定期按规定的盘点流程对所有仓库的货物进行盘
      点清查。
     2016年公司对《产品线库存控制规定》进行了修订,将安全库存限额的
     计算周期从原来的半年调整为每季度,并对库存限额计算公式进行了完
     善,增加了将预估数与实际数相结合进行控制的方法,既提高了库存控
     制限额的准确性,又更好的保证了支持业务开展的需求,降低了因过多
     备货而造成的资金占用风险。
(3) 采购与付款
      本公司制订了《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控制程
      序》、《采购订单审核及付款权限》等制度规定,对公司的采购业务进
      行规范管理,以加强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的风险控制。
      本公司建立了采购与付款相关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
      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公司建立了采购申请机制,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确定归口
      管理部门,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和审批程序。
     建立了供应商评估和准入机制,根据市场情况和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
     供应商和采购价格,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签
     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采购到货后,建立了由专门的验收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的验收机制;对
     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货款结算时,由采购部根据合同、协议或供应商对账单申请付款,报请
     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经财务部审核无误,报公司领导核准后方可履约
     付款。
(4) 销售与收款
      报告期内,公司已制订了《销售业务操作流程》、《应收管理制度》、
      《信用管理办法》等与销售及收款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发
      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对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信用条件、
      签约、收款方式及回款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系统线上控制,建立了较为完
      善客户服务网络体系,优化了内部业务流程,提高了对客户服务的反应
      速度,保证了公司销售业务的正常开展和货款及时安全回收。
      2016年公司对《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对客
      户提供授信和账期的前提条件,并根据客户重要性程度的不同,制订了
      差别化的管理方式。更好的控制资金成本,集中优势力量,助力公司业
      务的发展。
(5) 会计系统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制订了
      《润欣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规定》、《付款管理规定》、《资
      金管理内控制度》、《网上银行管理规定》、《润欣报销标准》和《员
      工报销管理规定》、《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等相应的控制制度,使
      公司的财务运作有章可循,强化了会计监督。
      公司财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素质,财务部门岗位设置贯彻了“责任分离、
      相互制约”的原则。各岗位按规章制度分工协作,有效保证了财务管理
      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财务数据的独立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公司投
      资经营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公司制订了预算管理制度和费用管理办法,对费用开支实施预算控制,
      并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预算管理中,明确各部门、岗位在年度
      全面预算中的职责和预算编制流程,规范了年度预算制订后的执行与跟
      踪工作,并采取措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调节和控制,保证公司
      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财务报告编制流程。财务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财务
      报表的编制工作以及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财务报告必须经过财务部相
      关主管、财务部负责人及公司相关领导的审批通过后方可按规定和流程
      对外报送,以保证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信息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披露
      及时。
(6) 其他内控制度
      公司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合同管
      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档案室文件归档借阅管理规定》等
      制度,对公司日常运作中的各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4、 信息与沟通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与管理快报、专项
      报告等信息沟通制度,便于全面及时了解公司各类经营信息,并通过各
      种例会、办公会议等方式管理决策,保证公司的有效运作。
      同时,公司借助信息管理系统,如oracle系统、OA系统,实现了公司内
      部交流的网络化、信息化,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及员
      工与管理之间信息的传递和沟通更迅速、顺畅。
5、 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控建设、内控实施的有效
      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并且指导及协调内部审计及相关事宜。审
      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的内部监督及
      审计工作,对本公司及分、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对公司
      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公司治理
      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
6、 其他重要活动的控制
(1) 募集资金的控制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
      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详细
      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或变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关责任人的责
      任追究机制等。
     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上,公司严格履行
     《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承诺或股东大
     会批准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
     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
     方式,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
     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涉及的所有专户已注销,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
(2) 对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
      允、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对公司的关联方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
      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严格遵循《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的关联交易事项。
(3) 信息披露
      公司制订了《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知
      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及沟通相关的
      制度,以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强化信息披
      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规定了信息披露的
      管理工作,明确了内外部信息沟通和披露的工作流程及各岗位的职责权
      限,以确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
      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关信息。
(4) 对外投资
      为确保重大投资的安全和增值,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在《公司章程》
      以及《对外投资决策制度》中对公司投资的基本原则、投资的审批权限
      及审议程序、投资事项研究评估、投资计划的进展跟踪及责任追究等,
      都做了明确规定。
     2016年,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润欣勤增科技有限公司的发展,润欣科技拟
     以公司自有资金20,000万港元向润欣勤增进行增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增资后,润欣勤增股本(注册资本)将达20,500万港元,润欣科技
     仍拥有其100%股权。截止报告日,润欣科技已以自有资金10,000万港元
     向润欣勤增进行了首次增资,润欣勤增股本(注册资金)已达10,500万
     港元,并已完成股本变更的相关手续。
      报告期内,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出资500万元人民币设立上海润芯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度,公司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润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在
      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4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截止2016年9月30
      日,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释放,截止报告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上述投资事项均按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依据
      权责由总经理或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义务。对于各事项的后期实施,相关部门都会定期关注并做出反馈。
(5) 担保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
      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作
      了明确规定。
      2016年,公司根据制度规定,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
      为不超过7,150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该事项已及时履行了相应
      的披露义务。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提供担保5,623.81万美元。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止
      2016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
    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
    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错报≥税前利润5%    税前利润的1%≤错 错报<税前利润的1%
                                   报<税前利润的5%
说明: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
   行缺陷。税前利润为公司本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A.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对已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重大缺陷      C.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错
               报,而对应的控制活动未能识别该错报;
               D.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财务报告控制监督无效。
               A.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C.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影响金额≥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的1%≤影    影响金额<税前利润
            5%                   响金额<税前利润的   的1%
                                 5%
说明: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
   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公司非
   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
   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税前利润为公司本年度经审计
   的合并报表数据。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
               损失;
               B.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的调查,并被限令退
               出行业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受到重大处罚;
 重大缺陷
               C.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D.公司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控制制度体系失效;
               E.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F. 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A.公司因决策程序导致发生一般失误;
               B.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调查,并造成一定损失;
               C.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重要缺陷
               D.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E.财产损失虽未达到重要性标准,但从缺陷的性质上看,仍应
               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A.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B.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一般缺陷      C.公司一般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E.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或存在其他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 一般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
   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
   使风险可控。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8日
附表——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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