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由董事长解浩然先生召集,并于 2017 年 3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并抄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9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
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刘胜坤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1,700 万元。鉴于公司此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
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为保证高效使用募
集资金、有效确保募集资金安全,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奥运
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在募集资金到
账后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奥运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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