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
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作如下披露: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新增借款累计合计 8.2 亿元(包含公司公
开发行 3 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2.96 亿元),较公司 2015 年末借款余额 2.5
亿元增加 5.7 亿元。经核算,公司 2016 年新增借款已超过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7.76
亿元的 73.45%。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借款类别 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
(亿元) 净资产的比例(%)
银行借款 1.9 24.48
公司债券 3 38.66
委托借款 0.8 10.31
累计合计 5.7 73.45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本年度新增借款主要系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发行公司债券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
活动范围,新增借款不会致使发行人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对公司偿债能力无
重大影响。经统计,截止 2017 年 2 月 28 日,公司当年无新增借款。
目前经营状况稳定、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合理使用资
金,确保借款按期偿付本息。
上述财务数据除 2015 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