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恩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08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股票代码:002768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GON TECHNOLOGY CO., LTD.
     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 2 号路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一七年三月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
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含4,000万股),最终发行
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
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
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
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             87,977.00               75,000.00
    6、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制定了《青岛国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本预案已在“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
行情况”中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未分配利润使
用安排等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7、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预案已在“第五节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中就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进
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审核通过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要提示 ................................................. 2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7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7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7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 10
 四、募集资金用途 ................................................. 11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 12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2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2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2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 13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1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7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高管人员结构、股东结构的变化以及公司章
 程变化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7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8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8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18
 六、本次发行的风险分析 ........................................... 19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 21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21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 23
 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 23
 四、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 24
 五、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24
第五节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 25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5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27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 27
第六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 30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简称                                      释义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本预案            指
                              股股票预案》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恩股份、上市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          国恩股份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
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含 4,000 万股)人
    股票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之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国恩复材           指 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国恩股份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国恩股份董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预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GON TECHNOLOGY CO., LTD.
    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股票简称:国恩股份
    股票代码:002768
    股本总额:24,000万股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
模具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器电子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加工、销售;货
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住    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邮政编码:266109
    联系电话:0532-89082999
    传真号码:0532-89082855
    互联网网址:www.qdgon.com
    电子信箱:SI@qdgon.com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高性能复合材料产业的快速发展
    2015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国制造2025》,作为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
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而加快发展新材料对推动技术创新、支撑产业升级、
建设制造强国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中国制造2025》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
全重大需求,选择新材料作为十大优势和战略产业之一,力争到2025年达到国际
领先地位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加快培育新材料产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
和促进新材料行业发展。
    2015年10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
图(2015年版)》,明确了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的技术发展路线:到2020年国产
碳纤维复合材料满足大飞机等重要装备的技术要求、在海洋与建筑工程、新能源
整车制造示范应用、国产碳纤维年用量达到4,000吨以上;到2025年高性能纤维
基本自主保障、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在工业装备上的应用占比超过50%,在新一
代航天装备上实现批量应用,在民机领域实现示范应用,并取得试航认证。2016
年12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新材
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到2020年,新材料产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态势基本
形成,……建成较为完善的新材料标准体系,形成多部门共同推进、国家与地方
协调发展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格局,具有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新材料企业”的发展
目标,并将高性能碳纤维、芳纶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列入关键战略材料,
作为三大发展方向之一。
    随着制造强国战略的实施、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鼓励,高性能复合材料产
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2、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市场需求旺盛,前景广阔
    据MarketsandMarkets预测,全球复合材料(主要是碳纤复合材料、玻纤复
合材料及其他)的市场规模将从2015年的695亿美元上升至2021年的1,052.6亿美
元,年平均复合增长率为7.04%。而近年来全球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产业蓬勃发
展已成为引领全球经济快速发展的中坚力量,在飞机、军工、汽车工业、建筑业、
造船、风能、环保等领域不断开发应用,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或新设备研制的具有优异性能或
特殊功能的复合材料,具有优异的附着力、机械性能、抗化学腐蚀性能和安全性
等品质。在国内,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已经较为全面地用于航空航天、交通运输、
能源电力、工业等领域。未来五年,是国家实施《中国制造2025》、调整产业结
构、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
程和高技术船舶、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的发展,为新材料产业提供了广阔的
市场空间,也对新材料质量性能、保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先进高分子复合
材料所具有的优异特性必然展现出强大的市场竞争力与无限的生命力。
    3、公司现有业务持续稳定增长,运营状况及发展态势良好
    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改性塑料粒子的生产起步,逐步建立了改性塑料粒子和
改性塑料制品纵向一体化发展的专业化生产格局,公司专业从事改性塑料的研
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所生产的改性塑料产品应用于家电和汽车零部件,主营
业务持续增长。2016年8月,公司通过收购益青胶囊进入空心胶囊行业,在继续
保持原有业务核心竞争力的同时,初步形成了改性塑料业务和空心胶囊业务共同
发展的主要产业布局。2014-2016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68,278.84万元、
75,003.40万元和128,275.9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280.72万元、7,223.75万元
和13,091.43万元。
    公司现有业务持续稳定增长,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良好,为公司进一步延伸
产业链、研发新产品、引进先进技术、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目的
    1、推进公司业务升级,进一步完善新材料产业布局
    公司秉承“通用塑料改性化、改性塑料高性能化、特种塑料低成本化”的发
展战略,以持续的研发和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稳定的大客户资源为依托,以为客
户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为主线,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但新一轮
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新材料产业竞争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调整,为
顺应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在原有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的前提下,
积极推进业务升级,战略布局高性能新材料产业。公司于 2017 年 1 月设立了全
资子公司国恩复材,全面展开高分子复合材料、碳基材料、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及
制品的研发和生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国恩复材用于先进高分
子复合材料项目的建设,契合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
    2、抢占市场发展先机,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复合材料行业整体发展处于快速成长阶段,但产业集成度较低,大型
企业较少,产业结构不够合理,规模化应用市场较少,汽车、轻质住房、城市基
建、环保、体育休闲等更多应用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
司将建立起具有自主创新能力、配套齐全的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生产体系,形成
规模效应,抢占市场发展先机。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公司将形成年产近四万吨的先进高
分子复合材料产品的生产能力,新增 SMC 纤维(玻纤)材料、SMC 纤维(碳纤)
材料、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材料等高品质复合材料及复合材料制品。产品具有低
密度、高性能、轻量化等优点,最大程度上满足了节能减排、降低能耗、降低噪
音、防腐、环保之需求。
    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高端产品在公司业务中的占比,优化公司的产品结
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
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
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的
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000 万股(含 4,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
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截至本次发行时的未
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               87,977.00                 75,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王爱国、徐波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国恩股份13,500万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25%;此外,徐波持有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世纪星豪”)83.30%的股权,世纪星豪持有国恩股份1,800万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7.50%,徐波通过世纪星豪间接持有国恩股份6.25%的股份。因此,
王爱国、徐波夫妇合计持有国恩股份62.50%的股份,是国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上限4,000万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王爱
国、徐波夫妇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3.57%。本次
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
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向深交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与上市事
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                      87,977.00                 75,000.0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
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
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
    2.实施主体:青岛国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裕园三路
    4.建设周期:30 个月
    5.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87,977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 82,97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 5,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投资额         占总投资比例(%)
    一      工程费用                               72,014.60               81.86
     1      建筑工程费                             10,238.60               11.64
     2      设备购置费                             56,160.00               63.83
     3      安装工程费                              5,616.00                6.38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19.00                3.89
    三      基本预备费                              7,543.40                8.57
    四      建设投资合计                           82,977.00               94.32
    五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0                5.68
    六      项目总投资                             87,977.00              100.00
    6.项目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并完全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
127,997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18,486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13,864 万元。项目
全部投资所得税前的内部收益率为 19.1%、投资回收期为 7 年(含建设期 30 个
月)、财务净现值为 33,973 万元;所得税后的内部收益率为 15.4%、投资回收期
为 7.7 年(含建设期 30 个月)、财务净现值为 15,106 万元,经济效益良好。
    (二)项目发展前景
    1、复合材料行业发展现状
    复合材料与陶瓷、高聚物、金属并称为四大材料,是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具
有竞争优势的源泉。现代高科技的发展离不开复合材料,复合材料的研究深度和
应用广度及其生产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科学技术先进水平的
重要标志之一。复合材料中以纤维增强材料应用最广、用量最大。纤维复合材料
已经在风电、化工储罐、输水管道、电器绝缘、船艇、冷却塔、卫浴等领域获得
较大规模应用市场。
    “十二五”期间,我国复合材料行业主要运行指标情况如下:
           年份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热固性复合材料(万吨)       238        263       270       273       272
   热塑性复合材料(万吨)       91         118       130       137       161
       总产量(万吨)           329        381       400       410       433
       年增长率(%)           21.8       15.8        5        2.5       5.6
    “十二五”期间,受国民经济转型调整、应用市场需求升级,以及原材料价
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复合材料行业产量增速逐步放缓,与此同
时,行业转型发展积极推进。
    在产品结构方面:热塑性复合材料因其重量轻,抗冲击性和疲劳韧性好,成
型周期短,特别是易回收利用的特性,发展速度逐步快于热固性复合材料;国家
加大了对碳纤维发展的支持力度,我国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应用领域主要为:航
空航天等市场约 10%,一般工业市场约 30%,体育休闲用品约 60%。随着低成本
商业碳纤维的开发和供应,近年来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在建筑、汽车、风电、电
力、大型装备、基础设施等一般工业领域的应用快速增长。
    在产业结构方面:目前复合材料行业产业集成度不高,小企业比例过大,产
品研发力度不够,中低档制品居多;在市场结构方面,产值在几十亿以上的规模
化应用市场主要包括风电、化工储罐、输水管道、电器绝缘、船艇、冷却塔、卫
浴等领域,汽车、轻质住房、城市基建、畜牧养殖、环保、体育休闲等更多应用
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
       2、复合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民经济的转型,经济结构的调整,对节能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日益重
视,纤维复合材料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以战略新兴产
业中的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为重点服务对象,
必将随着国民经济的转型获得快速发展。根据《纤维复合材料行业“十三五”发
展指导思想》,纤维复合材料行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材料产业重要组成部分,预
计到 2020 年各类纤维复合材料的市场需求量合计约 650 万吨,具体如下表所示:
  车船轻量化市场    包括汽车、船舶、轨道交通、飞行器等,需求规模约150万吨
                    包括轻质住房、工业厂房、景观建筑、建筑卫浴、桥道铺装等,需求
   建筑工程市场
                    约150万吨
                    包括电力设备、电网建设、仪表控制,以及家用电器等,需求约120
   电气绝缘市场
                    万吨
 水处理工程市场:   包括市政工程、海水淡化、海洋工程等,需求约80万吨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项目建成并达产
后,将形成年产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近四万吨的生产能力,具体产品包括:
SMC纤维(玻纤)材料、SMC纤维(碳纤)材料、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材料CFRT、
3000mm专用复合板、3D碳纤维预成型专用产品、3D玻纤维预成型专用产品、SMC
模压制品(玻纤)和SMC模压制品(碳纤)等。
       其中:SMC材料及其SMC模压制品可应用于风力发电、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
轨道交通等市场领域;连续纤维增强热塑性材料CFRT可应用于轨道交通车辆的车
厢地板、内衬板、顶板、汽车内外饰件、轮船装饰板、耐压管道结构层、航空用
轻质高强要求的部件等产品市场;3000mm专用复合板可应用于集装箱内衬板、顶
板、箱板,公路护栏等产品市场;3D碳纤维(玻纤)预成型专用产品可应用于生
产高性能复杂产品,在航空航天、汽车轻量化,高性能结构件等领域具有广泛市
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生产的功能性复合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高、成型
周期短、可循环利用、设计自由度高、安全性高等特点,主要面向轨道交通、汽
车轻量化工程、风电能源、电力通讯设备设施和绿色建筑等领域,具有巨大的市
场需求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在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
良好的基础;此外,公司长期为领先的国内国际知名品牌制造商供应产品,有助
于提高公司的行业内知名度并为开拓新产品客户创造有利条件。
    (3)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的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及制品与公司现有产
品同属于高分子材料和化工新材料领域,与公司现有业务在工艺流程、客户群体
和经营管理上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和协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
并达产后,将提升公司高端产品的比例,丰富业务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
    (4)公司为青岛市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技术中心是山东省“省级企
业技术中心”,多项技术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多年来培养的研发团队
和技术积累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公司依托自身在基础材料领
域先进技术的同时,拟引进德国纤维复合材料技术与设备,满足项目建设的技术
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加大对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领域的自主研发,
抢占前沿市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
促进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推动行业进步,具有可行性。
    (三)项目用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裕园三路,占地面积
40,468.69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60
年 7 月 13 日。
    (四)项目涉及的立项、环评等报批事项
    1、本项目已经青岛市城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统一编码为
2017-370214-29-03-000001。
    2、本项目的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高管人员结构、股东结构的变化以
及公司章程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并达产后,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将在改
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的基础上,增加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产品,高端产品
比例提升,业务结构得到丰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变动。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结构将有所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有所
下降,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所记载的股权结构
及注册资本等相关条款。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
划。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积极的作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增加公司的
总资产和净资产,有效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风险,
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建成规模化的先进高分子复合材
料生产线,拓宽业务范围,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的品牌影响
力,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与经济效益大幅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大幅增加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入量;在募投项目建设期间,募集资金的逐步投放将体现为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出;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完成及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公司的盈利能力将
得以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也将得以增加。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
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
业务、管理关系不发生变化,业务和管理依然完全分开、各自独立承担经营责任
和风险。
     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变化。
     公司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
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
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本
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公司所处行业为传统产业,具有资金密集的特点,资金投入较大。随着公司
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会不断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
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可有效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
构,偿债能力将有所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亦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
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的风险分析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公司在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已作了充分的市场
调研和慎重的分析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市场前景良好。但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市场环境、产业政策、
竞争条件、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等出现较大变化、技术快速更新换代及发生不
可预见事项等情形,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正常实施或者无法实现预期
收益的风险。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后,将大幅增加公司先进高分子复合材
料的产能。如未来国内外经济环境和市场环境出现波动,新材料行业发生重大变
革,或下游轨道交通、汽车、风电能源、绿色建筑等行业景气度趋缓,或销售渠
道的拓展未达到预期目标,则可能导致新增产品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的风险。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预计为82,977万元。
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公司每年将新增大额折旧费和摊销费。如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未能覆盖相关费用,则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
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规
模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增长,这对公司业务管理和运营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包
括但不限于对子公司的管理、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对新业务核心团队的建设、
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市场营销推广、服务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如果公司技术开发、
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不能与相关业务同步发展,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
影响,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规模扩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
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尚未完全实现之前,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将
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
风险,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相关
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四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2012 年 7 月 21 日,公司 201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以下
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的有关要求,2014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根据《公司章程》第 155 条的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
司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
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
支出计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
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
       (四)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及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二十,且原则上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
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的计算口径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
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如有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从该股东
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
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
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
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
利增长速度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利润分配政策。
如由于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
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
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完成首发上市,2014年度未进行股利分配。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的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共计 16,0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共计
转增 160,0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40,000,000 股。本次分配方案已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实施完毕。
    (三)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 年 2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24,000,000.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公司2014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2015、2016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的净利润         润的比率(%)
    2015 年度           16,000,000.00       72,237,516.92              22.15
    2016 年度           24,000,000.00     130,914,335.86               18.33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完成首发上市,在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上市后的新
老股东共享,因此 2014 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2015 年度公司派发现金股利 1,600
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22.15%;2016 年度公司综
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以及未来十二个月的资金支出安排,兼顾公
司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回报,派发现金股利 2,400 万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8.33%,符合现金分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
四、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向股东
分红后,当年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五、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4 年 2 月 18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生效,实施年度为 2015 年-2017 年),具体内容如下:
    1、现金分红安排:公司将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年向
股东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公司董事会将确保
在不低于上述最低标准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拟定具体的现
金分红比例,以最大限度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如规划期内,公司业绩和净利润快速增长,在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公
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加大对股东的回报力度。
    2、股票分红安排:如公司业绩增长快速,且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
与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公司在规划期内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的未来
发展,优先满足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张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第五节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要求,公
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将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具
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 2017 年 9 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
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
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091.43 万元,2017
年拟实施的 2016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 2,400 万元。假定公司 2017 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与上年持平、增长 10%及增长 20%
三种情况;2016 年度的现金分红在 2017 年 3 月通过股东大会决议,除此之外不
再进行分红。
    上述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
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4、本次发行数量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上限,即 4,000
万股。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
总额上限,即 75,0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
务指标与上年的对比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
            项目
                                   /2016 年度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24,000.00       24,000.00          28,000.00
    假设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16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91.43             13,091.43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417.87             11,417.8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991.14       93,682.58        168,682.58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55              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55              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48            0.48              0.46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48            0.48              0.46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4           14.92             12.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14.86           13.01             10.72
经营性损益)(%)
  假设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6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91.43             14,400.58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417.87             12,559.6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991.14       94,991.72        169,991.72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60              0.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60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48            0.52              0.50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48            0.52              0.50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4           16.29             13.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14.86           14.21             11.72
经营性损益)(%)
  假设 2017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2016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91.43             15,709.72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417.87             13,701.4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2,991.14       96,300.86        171,300.86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65             0.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5            0.65             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0.48            0.57             0.55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
                                            0.48            0.57             0.55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04             17.64             14.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
                                         14.86             15.39             12.71
经营性损益)(%)
    注 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注 2:2017 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现金分红+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额。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规模扩大及净资
产大幅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时间过程,相关利润在短
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
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和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在改性塑料行业心无旁骛、精耕细作,走出了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
制品纵向一体化发展的专业化生产之路,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6年8月,公司通过收购益青胶囊进入空心胶囊行业,初步形成了改性塑料业
务和空心胶囊业务共同发展的主要产业格局,公司原有业务核心竞争力不变。近
三年来,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增长,2014-2016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
68,278.84万元、75,003.40万元和128,275.9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280.72万元、
7,223.75万元和13,091.43万元,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现有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下游客户经营环境
发生变化的风险和行业充分竞争的风险。为应对上述风险,一方面,公司通过前
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尽快达产,扩大产能,提高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在
行业内的影响力;在巩固家电领域市场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在汽车、电子和其他
改性塑料应用领域的市场开拓力度,增加利润贡献点;此外,公司将努力贯彻改
性塑料产业的纵向一体化战略,延长产业链,增强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将
继续增加在技术和研发方面的投入,丰富产品类型,并力争能持续推出高附加值
的新产品,保证公司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
具体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
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
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先进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
经充分的调研和论证,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预期
投资回报率较高,随着项目的建成并完全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会
显著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实施,公司将积极
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
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
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加强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
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
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
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
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
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综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提
升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
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第六节 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无其他必要披露的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