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召开 2016 年第七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办理银
行定期存款,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
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了《渤
海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协议书》,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该行发行的
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渤海银行【S17034】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95 天
4、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5、成立期:2017 年 3 月 6 日
6、到期日:2017 年 6 月 9 日
7、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其结构性衍生产品部分与 3
个月期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挂钩。
(1)挂钩标的:3 个月期美元计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
(2) 期末价格:挂钩标的在期末定价日的路透系统 LIBOR01 页面中,
3-month USD Libor 在伦敦时间上午 11 点的价格。
8、预期收益率:(1)如果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 9.5%,则预期
收益率为:4.05%(年);(2)如果挂钩标的的期末价格大于 9.5%,则客户预
期收益率为:0.35%(年),即当期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9、若上述投资条款不变,并且双方无异议,此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到期可
以再投。
(二)2017 年 3 月 6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解放路支行签
订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认购了该
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CTJ00135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利率型
3、认购金额:20000 万元
4、起息日:2017 年 3 月 6 日
5、到期日:2017 年 6 月 9 日
6、挂钩标的;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
7、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并
根据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其中保底利
率为 1.35%(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0%或 2.68%(年化)。
存款浮动利率根据所挂钩的黄金价格表现来确定:
①黄金的期初价格是指存款登记日当日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
②到期观察日是指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即 2017 年 6 月 7 日
③波动区间是指黄金价格从“期初价格-400 美元”至“期初价格+400 美元”
的区间范围(含边界)
④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未能突破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浮动利率
2.68%(年化)
⑤如果到期观察日黄金价格水平突破波动区间,则本存款到期浮动利率为 0
8、若上述投资条款不变,并且双方无异议,此结构性存款到期可以再续。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
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
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已到期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序号 发行主体 金额(万元) 到期日 参见公告
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15,000 2016 年 11 月 25 日 临 2016-044 号
2 富邦华一银行天津分行 25,000 2016 年 11 月 25 日 临 2016-044 号
3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000 2017 年 3 月 3 日 临 2016-051 号
4 招商银行 20,000 2017 年 3 月 3 日 临 2016-051 号
(二)除本次购买的两个银行理财产品以外,公司没有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