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股东大会的
授权,2016 年 11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
陈浩、贾兵、周玲、陆德斌、纪红已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对上
述五人持有的共计 846,8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江苏鹿
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
目前,上述限制性股票 846,800 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并将于 2017 年 3 月 7 日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注销完成,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 846,800 元,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为
894,068,404 元。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961,704 -846,800 41,114,904
无限售条件股份 852,953,500 0 852,953,500
合计 894,915,204 -846,800 894,068,404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