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生产经营中,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可能联名签署境外生产经营合同,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中,将接受集团公司下属岩土公司、建设公司提供的施工服务等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三届七次董事会于2008 年4 月6 日审议通过了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有效表决票9 票,其中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控股股东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东华工程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
1、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成立于1984 年。公司系中央直属的大型工业建设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公司依职
权主要对下属国有企业国有股权进行管理、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行业标准的研究、指导工作,自身不参与具体业务,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均由其下属企业负责经营及管理。集团公司系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中国化学工业部第一岩土工程公司:创建于1953 年。主要从事工程勘察、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测绘、环境影响评价、岩土
工程设计、冷却塔设计等业务。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3、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工程公司:创建于1951 年。主要从事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与凿井、测绘、工程物探、原位测试、室内
土工试验、地基与基础工程、基桩检测、环境地质评价等业务。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4、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1953 年,注册资本17,809万元,是化工、石油化工工程、通用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行业的大型综合性企业,拥有一级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等资质。主要从事工程施工、管道、地基与基础、环保、消防工程专业承包等业务。集团公司持有其90.34%股权,为控股子公司。
5、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创建于1962 年,是中国石油化工行业最大的综合性建筑安装企业之一,具有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
安装工程施工一级总承包资质和直接对外经营权,拥有各类机械2600台。主要从事石油化工行业大型综合性建筑安装、施工等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6、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公司:创建于1954 年,主要从事石油化工行业大型综合性建筑安装、管道工程、锅炉安装等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7、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创建于1965 年,是具有一级资质的大型国有建筑安装企业,主要从事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综合性施工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8、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创建于1964 年。主要从事化工石
油、市政公用、房屋建筑、环保、机电、设备管道安装、钢结构、管道、
公路、火电等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等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9、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创建于1965 年,是中央直属大型
石油化工施工企业。拥有化工石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主要从事化工、
石油化工、化纤、电力、城建、机械工业、建材等生产装置与生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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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建设及安装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10、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创建于1962 年,拥有工程施
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具有对外经营权。主要从事各类型工业、能源、交
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机械设备制造,物流和各类型的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等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11、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二建设公司:创建于1962 年,拥有化工石
油、市政工程、防腐保温、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等一级承包资质。
主要从事各种类型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承包国内外
投标工程,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等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12、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创建于1963 年,拥有国家建
设部颁发的五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和四项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
质证书。主要从事化工石油、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等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1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公司:创建于1964 年,是中央直属
的大型骨干综合性施工企业,拥有化工石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级等资质。主要从事化工石油、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钢结
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等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14、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创建于1956 年,是国家大型
综合性石油化工建筑安装企业,拥有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一级、防腐保
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资
质,拥有各类施工机具1100 多台(套)。主要从事化工石油、市政公用
工程、机电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构、房屋建筑工程、管道安装工程
的施工总承包等业务。
集团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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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上述各岩土公司、建设
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与集团公司构成的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本公司与岩土公司、
建设公司的关联关系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
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均为依法存续且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在以往
交易行为中,均能够按照协议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具有良好的履约
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与集团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集团公司在国际市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本公司在开
展境外经营时,部分境外项目业主以及融资银行提出由集团公司与本公
司共同作为合同主体。为了支持下属企业业务的发展,在这些境外项目
中集团公司与本公司共同联名签署项目,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系由公司
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集团公司不承担具体的总承包或设计咨询工作,
也不获取合同的相关收入(项目开拓发生的成本除外)。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联名签署生产经营合同将构成日常关联交易。但
鉴于联名签署合同是依托集团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信誉平台,是集团公司
对下属企业开拓国际业务的支持,集团公司不承担具体的设计咨询或总
承包业务,不获取相关项目的收入、利润,而由本公司全面履行合同并
获取和承担合同的收益和风险。
2007 年,本公司已采取上述模式,联名集团公司签署了巴基斯坦法
蒂玛化肥有限公司硝酸罐以及燃气发电废热锅炉的设计加供货业务,合
同总金额为1173 万美元。该合同目前正在顺利执行。
2008 年,本公司仍将根据境外业主的要求,采取上述模式开展境外
业务。鉴于本公司国际市场的不断开拓,境外项目的日益增多,如每次
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采取上述模式签订境外项目合同,因周期较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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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影响本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为适应开拓国际市场的需求,特授权
董事会审议批准采取上述模式开展境外业务。
2、与集团公司下设岩土公司、建设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在本公司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工程总承包项
目,如化工工程项目存在着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特点,对专业技能有
着较高的要求。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有工程勘察甲级、施工一级资质,能够在化工行业建设和岩土工程承
包的公司更多地集中在集团公司之下,因此,本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实
施过程中,将与集团公司下属建设公司、岩土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接受
集团公司下属建设公司、岩土公司提供的工程施工服务,从而构成日常
性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在实施过程中均采用规范的招投标方式,以
确保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允性,不损害公司与股东的利益。
2007 年,本公司接受集团公司下属建设公司、岩土公司提供的工程
施工服务关联金额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项目名称 2007 年度
中国化学工程第一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117,604.00
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18,618,782.39
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9,670,240.73
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28,031,661.62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6,378,825.95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13,246,739.00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二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4,484,030.00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公司 工程施工 16,113,938.52
中国化学工程南京岩土公司 工程施工 700,000.00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施工 5,879,783.00
合计 103,241,605.21
2008 年度,本公司预计仍将与集团公司下属的上述岩土公司、建设
公司发生上述类型的关联